中華民國T77衝鋒槍

Ingram M10 + Mini UZI = T77

聯勤發表之簡介

  全槍重2.8公斤,有效射程為150公尺,射速1200~1500發/分,槍托折疊後全長僅33.5公分,彈匣容量採15發及30發兩種,本槍具有彈著點密集穩定及故障率低等優點。


  當初9mm國造T77衝鋒槍的原型槍,可說是美製Ingram M10衝鋒槍的翻版。(請參考尖端科技107期∼P.9

  M10 / M11推出時有“世界上最具威力的袖珍型衝鋒槍”之稱 。真正能將 M10 / M11衝鋒槍發揮到最大功效的是黑社會,並非其受到嚴格射擊訓練而能有效掌控槍枝特性,而是在於不以他人性命為重,亂射一通。

  M10 / M11射擊產生的後座力與槍口上揚,使射手非常不好掌控,更難談到準確命中率,射手只能以槍身前端下方帆布提帶,和伸縮槍托來抑制部份槍口上揚,並以點放射擊的前兩發彈著點,做為下一次彈著區的修正射擊。

  隨著時間改進,現役配發陸戰隊突擊隊與兩棲偵搜營的T77衝鋒槍,外形反到類似以色列Mini UZI衝鋒槍。

  不知道T77衝鋒槍的內部槍機設計,是否由M10改為類似UZI,不過這兩型設計相差並不大,但由保險和射擊模式選擇裝置推論,T77的設計架構還是傾向M10

  在談T77設計之前,必先分析國軍使用 T77 衝鋒槍的兩個單位(已公開), 和警用Mini UZI衝鋒槍,其槍械選擇的適用性,是否合乎其任務特性?

 

陸戰隊特勤隊∼T77衝鋒槍

負責南部地區反劫機/反劫持等相關任務

  衝鋒槍在平時,對固定目標靶已經很難精確命中目標,在營救任務中若該隊(國軍陸戰隊特勤隊),都是以 T77 作為制式武器,那將不僅對人質安全構成直接威脅,對需要相互火網掩護的隊員,將面臨一種雙面的生命危險。

  衝鋒槍一般能有 50公尺的點放命中率,則屬難得了!再則除非T77衝鋒槍另採有單發射擊模式,或採閉鎖式槍機設計,類似UZI卡賓槍的槍機;但衝鋒槍高速射擊後所產生的散熱不良,將成為另一個嚴重問題。

 

反劫機

  以T77 作為任務用槍,除非全程都是使用單發半自動射擊模式,否則衝鋒槍全自動點放所形成的彈幕,在狹窄的機艙內,那將是一種可怕的災難。

  在反劫機的任務中,除非確認劫機匪徒有兩把以上衝鋒槍或突擊步槍,否則憑特勤隊矯健的身手和準確的槍法,以半自動手槍即能勝任,不必動用到衝鋒槍,除非特勤隊擁有MP5,因T77是屬開放形槍機設計,槍機的運作中必定會槍機位移,影響到射手的瞄準精確度,不如使用半自動手槍來的快速準確。

  在半自動手槍的射擊訓練中,除單發活動靶的精準命中外,還要精進訓練快射的命中目標項目。這項目是彌補突擊隊員,無法於機艙內使用衝鋒槍武器的缺失,只有以快射形成追擊式命中目標的彈幕,或以快射壓制劫匪的反擊火力。

  不過這種環境的攻堅,進入機艙內的突擊隊員,必需攜帶第二把同型已上膛的手槍,作為必要時持續火力射擊(無暇退換彈匣),或槍枝固障頂替備用。

  而突擊隊員手中的半自動手槍,必須是可靠度非常高,且為有十五發的裝彈量,至於雷射指標瞄準器,則端視突擊任務的戰術設計而論。

  而彈藥口徑的選擇,還是以9mm為宜,因在平日“訓練彈藥“的取得和補給,能夠由聯勤充分提供,不必大量仰賴進口或由聯勤開線特製。

  而至於9mm的制止力不足問題,並非想像中嚴重,但出勤時必須使用進口特殊9mm彈藥,以及隊員精確的命中率來彌補。(限於機密,對於攻堅戰術之設計,以及槍械的運用,不便詳述討論。)

 

反劫持

  反劫持大多的目標物,為巴士或建築體之人質挾持事件,在槍械的運用上,因空間環境許可,有較大的運用選擇。

  於巴士人質挾持的情況下,視狀況搭配半自動手槍和MP5 衝鋒槍,混合使用(有時需借助槍托之擊破玻璃)。

  而建築物的第一線突擊行動,還是以MP5衝鋒槍為主,再配合各式槍械形成火網。

不過T77還是不適合突擊隊員使用,因為:

  ▲T77半自動之射擊精確度,不如半自動手槍。

  ▲T77全自動點放射擊,不易精確掌控,形成的彈幕易傷及人質。

  ▲T77的射擊偏向問題,隊員間相互火力掩護,將十分危險。

  ▲T77有效射程(準確度)過短,無法追擊逃逸之車輛或目標。

  ▲T77開放式槍機設計,於攻堅爆破時,退殼口容易遭受破片侵入阻礙槍械正常運作,雖T77左側槍身有兩條肋紋(UZI 則為雙側)供作容納侵入砂土異物之用,但是是屬於一種補救開放式槍機的設計。

  ▲T77槍托無強大的衝擊作用(MP5A4又優於MP5A5)。

  ▲T77需耗費大量時間和訓練彈藥,才能達到滿意的射擊成績,但訓練的成效並不保證為出勤之表現。

  ▲T77準確性與掌控性較差,會造成突擊隊員出勤之心理壓力。

  ▲T77射擊選擇鈕為於槍身左側前半部。選擇撥動需靠雙手配合。

  ▲T77無法如MP5加裝輔助瞄準裝置,如瞄準鏡、雷射瞄準指標器、戰術手電筒等。

 

  特勤隊真正需要的是MP5衝鋒槍,而非T77

 

憲兵特勤隊∼槍械選用

反劫機/反劫持等相關任務

  特勤隊的槍械武器應有週詳的選擇和完整的火力配置,而這套槍械組合,也大致是歐美特勤隊的配備。

 手槍   每位隊員最基本制式配備,如Glock 17手槍(現有配備)。如有P226則是更佳抉擇。

 衝鋒槍  再依各人不同任務特性,使用MP5A5衝鋒槍(向外採購),及少量的MP5SD6向外採購。

 突擊步槍 T65K2 卡賓槍政策採購搭配MP5。構成交叉掩護火網,並補MP5射程和穿透力的不足。

T65K2 卡賓槍

 散彈槍 ∼以SPAS 12散彈槍(現有配備),或較輕巧傳統的美製散彈槍M870 向外採購),作為輕障礙物與目標群的攻堅任務。

SPAS 12 散彈槍

 狙擊步槍∼SSG 2000 狙擊槍(現有配備),對特定目標物的精確射擊。

 瓦斯槍 ∼國造裝備(現有配備)發射煙幕彈或催淚彈用。

 

 

警用∼Mini UZI衝鋒槍

  以色列UZI衝鋒槍是一把經典之作,之後由標準型UZI衍生發展了許多型式,Mini UZI則為其系列家族的一員。

  UZI能在臺灣地區具有高知名度,還是靠黑道走私和新聞記者所造成,尤其是錯誤的報導,有一陣子警方所查獲的M10KG9,通通被報導成UZI衝鋒槍。而警用Mini UZI的引進,也和其在台高知名度有某種關連,且當時引進Mini UZI,還有外交政策考量顧慮。

  警用Mini UZI有者如同上述T77的使用缺點(最後一項除外),雖美國SWAT早期也是有使用UZI,不過是屬標準型,但現今都改用MP5。而國內警方雖有少量MP5,不還是以Mini UZI為多,於當初為何會選Mini UZI作用警用槍械,另人不解其思考模式。希望警方日後在槍械的選用上,妨請教一些專家不,要有如同Mini UZIS&W M5904,以知名度和價格取決,使用非適用性槍械。

  去年底警方因治安問題,將中央行政機關雙哨的員警配槍,其中一員改配Mini UZI,對於這項措施(錯失),只祈求Mini UZI千萬不要輕易“發火”。

  據瞭解警方對Calico衝鋒槍(滾筒式衝鋒槍),也產生高度興趣。Calico滾筒式衝鋒槍是一枝創新設計的衝鋒槍,有許多優良的機械結構設計,也非常符合人體工學原理,不過∼

 ▲滾筒式彈匣設計過於精緻、裝填子彈程序過於複雜,相對可靠性較傳統式彈匣低。

 ▲Calico瞄準基線過短。

 ▲朝下之退殼口設計,無法藉槍機來回退上膛的動作,產生部份氣流散熱作用。

 ▲向下掉落的高熱彈殼,也會增加射手射擊的不便。

 

  曾經法務部有一構想,將所查獲性能優良的走私槍械,合法轉為警用槍枝,個人倒蠻贊同這種作法,因為有些槍械是比現有警用來得優良。不過要注意必需至少要有5 把以上同型槍械,才能分配給特定分隊使用,否則因量的稀少,會造成訓練和管理的困難;對於量少的槍型不妨交槍械研究單位,作學術分析用。

  警方應使用MP5衝鋒槍來取代∼Mini Uzi(低射擊準確度)和T65 步槍(高穿透力)。

 

陸戰隊兩棲偵搜營

  基本上T77 M10 Mini Uzi等衝鋒槍,非常不適合警察使用,很容易傷及無辜,若做為軍用制式槍枝,除了上述缺點外,承平時教育訓練之9mm彈藥的消耗量將很大。戰時後勤彈藥補給問題更為凸顯,且部隊在近距離搏鬥,與中長程距離射擊需另備適用的步槍等武器。

  因9mm子彈之射程穿透和制止力,無法做中程火力以上攻擊;如法有效追射超過50公尺的敵人,這也意味單兵制式武器,至少需要兩種彈藥和槍械∼

9mm衝鋒槍和5.56mm突擊步槍,才能擔負起獨立完整的戰鬥任務,無形中增加特種部隊裝備負荷與減低了快速機動力。

 

陸戰隊兩棲偵搜營 空降部隊

  應是使用T65K2卡賓槍為單兵制式武器而MP59mm的穿透力、中長程有效射程不夠,並且精密的延遲反衝式槍

機,不適用戰場惡劣環境和部隊任務特性!

  T77衝鋒槍在軍警任務的適用性相當低,或許聯勤發展T77衝鋒槍是為能宣示有能力製造一系列的小口徑武器,只不過聯勤在發展初期,選擇了錯誤的學習槍型。

 

此暫且拋棄T77的適用性觀點,而純就槍械設計來分析探討:

  T77的基本設計架構是以M10為主,但聯勤的設計師對於M10射擊所產生的彈著散落和命中率不良,也採取了許多努力,在這方面的改進受了Mini UZI很大的影響,不過都是一些在外部的改進,主結構還是存著一些M10的先天缺點:

  以T77最後的發展槍型而論(上圖)∼

制退抑震防火設計

  T77於槍管前端,直接車出兩條直條向右上方平行之溝槽,如同Mini UZI這種設計,是最為簡捷,可解決一部分槍口上揚問題,當然在制退抑震和減光方面還是不盡理想。

  不過可試驗將溝槽,多開一條或加側向溢氣孔,再評估分析其效益,若為可行,可進行槍管更新工作,但不贊成將原有槍管進行加工式改進,因為此加工必會損及槍管材質強度。

  改良的制退抑震防火設計,是要以防火帽型式或槍管方式施行,就個人觀點比較傾向於後者,因保養較為快速,不過此處的槍管前端必須要增加厚度,以加強槍管結構強度,在加厚之轉接處以斜角遞增設計方式,來簡化平日保養擦拭的便利。

 

槍管

  T77已是定案設計,當初設計的理念就是短小為主,不過當時決策設計是以UZI標準型為架構,可能就不會有現今T77的許多問題。

  以UZI標準型而論,其長度並不損士兵的戰鬥攜行,但現行如要增長T77的槍管長度,達到增加射程和命中率,則會讓T77面臨80%大幅改良,所以只好屈就忍受於現有規格了。

 

槍管固定套環

  可以採間隔較粗之紋路設計,可增加其旋扭力,且在保養擦拭上更為方便。

 

閉鎖式槍機

  如UZI卡賓槍之閉鎖式槍機,提供更佳的射擊精確度。

 

減音器

  應該T77槍身前端之固定套環螺紋,還是可使用原本加附的大型滅音器套件,只不過不知到當時T77所使用的減音器,是由國外現貨槍械市場購得,或由聯勤自製。若T77有意發展滅音器成為制式配備,不如先參考南非BXP衝鋒槍所設計的輕巧型減音器。但此時槍口防火帽,則必需改為鎖定方式,才能依任務需求而更換。

 

護手

  T77在發展中期曾推出FRP材質,仿紅木色的護手;所幸後來則改為人造橡膠的黑色握把,因此在抓握力隔熱度和減震力都有提升,不過此人造橡膠的品質需非常好,才能經得起熱導和化學變化(硬化)的考驗。

  T77護手因槍枝尺寸設限、左側射擊選擇鈕的位置和為避開槍身肋紋設計(其實護木可設計含蓋住肋紋),所以無法增加長度;且在左側又因背帶環關係,有缺了一角,不過T77還是可以稍作改進,增加一些護木長度。

  在T77護木前下端的凸出的設計,可使射手能確實正確的握住護木,不致產生灼傷事件,倒是蠻細心的設計。

 

槍機拉柄

  T77的槍機拉柄外形設計,如同UZI是圓柱缺口形,不過卻因拉柄前端截面過小,無法舒適以手掌下端拉開槍機,需以較不舒適的腕部角度,以左手姆指和食指抓握兩側拉開槍機,若射手為了增加拉開之力量,勢必會自然將槍口朝下45度,但此舉也失去了槍口朝向,指向目標的警戒狀況。

  且若T77拉柄和槍機無特殊安全裝置,射手在拉開槍機,但尚未將槍機拉至定位卡住(即將完成之際),因某種原因中斷時,槍機是否會自動彈回前移,並帶動子彈上膛和擊發呢?此點有待實槍印證分析。

  UZI槍機拉柄中段缺口,是為不阻礙瞄準而設計,且瞄準時拉柄也正好檔住準星護片,所以不會造成瞄準時視覺阻礙和困擾。

  T77 拉柄與槍機似乎是以螺栓方式結合,不似UZI採分離式設計,所以拉柄會隨者槍機運作往覆來回,這也增加了射手持槍之不便。

 

射擊選擇鈕

  使用T77的射手無法如MP5UZI,當槍口指向目標警戒待射的狀況下,只單獨以右手姆指撥動選擇鈕,進行半自動/全自動之轉換。

  T77還需靠左手離握護木(或折疊槍托),方能轉換,但T77此方面的改良,除非整組擊發系統重新設計(含保險旋鈕),否則無法改良。

 

護手長度

  增長T77護木長度∼

 ▲可將原M16式選擇鈕之原尺寸大小,但增長2分之1突起之撥動片,增加撥動方便。

 ▲射擊選擇鈕的指標改為線槽式設計。

 ▲射擊模式由國字∼“單發/全自動”,改為“130”的數字顯示。

 

保險旋鈕

  T77保險旋鈕與射擊選擇鈕分開設計,會加長反應時間,對於危急突發狀況,可能會增加危險機率。

  而T77的簡易保險裝置,是否有如UZI 般可靠,則需實槍應證方能得知。

 

排除阻塞之肋紋設計

  對於開放式槍機設計的衝鋒槍而言,高射速所行成彈膛高熱,必須靠射擊空檔中槍機往後開放時來增加散熱作用,但此設計也增加了異物侵入的機率,所以 T77 M10 UZI有排除阻塞之肋紋設計,來應付此狀況(只能容納細小泥砂與火藥殘渣)。

  不過T77M10只有單側左邊,不似Mini UZI為雙邊效果,則效果較UZI差,這種排除阻塞之肋紋設計,還有部份散熱功能和增加槍身鋼板強度的作用,T77只有單側未能一併完整設計實在可惜。

 

瞄準裝置

  T77 的照門組過於複雜,且有風偏調整裝置,雖設計師的立意甚佳,但以 T77這類小型衝鋒槍,似乎顯得多餘,因這種小型衝鋒槍∼

 ▲先天槍機的設計缺點,使得命中的精確度減低不少。

 ▲槍管過短有效射程並不大。

 ▲簡易型的槍托,並不能提供舒適穩固的瞄準輔助。

 ▲衝鋒槍重量較半自動手槍重,射手若無槍托輔助,無法以單手超時瞄準(會產生抖動)。

 ▲雙手握持瞄準(別握持護木及握把,但無槍托輔助)會因槍枝設計產生重量匹配不均,會顯得有些怪異,不似使用MP5A5順手。

 ▲除非採二分法射擊姿勢,以雙手握持握把以利精確瞄準,不過射手若採此姿勢其面敵受彈面積將增加30 %的危險機率。

 

  T 77這類小型衝鋒槍覘孔設計,應為V字形缺口式造門(較U 型更佳)而非圓型照門,即使突擊步槍的300 公尺內使用的近距離照門,也應改為V型缺口,以增加瞄準速度和準確命中率。

  圓型照門運用在衝鋒槍瞄準上,就如同靶場的笑話∼瞄個老半天,目標也早已跑掉了!

  小型衝鋒槍的瞄準裝置是一種輔助設計,在衝鋒槍實戰的使用機率上,是以腰射姿勢射擊為多,是靠射手平日對衝鋒槍的落實訓練射擊,朝目標物方向,感覺式射擊,以彈著點方式修正命中率。此點也是大部份的衝鋒槍,不適用於警方的原因。

  因警察面對匪徒拔槍相向,都是一種突發狀況,不似軍隊突擊行動已有心理上準備,而警察大多是被迫反擊,也會有一種人類天生的錯愕驚恐的反應(不過警察的訓練,使其面對危險,能較常人快速回復正常反應),如再以衝鋒槍仔細瞄準,可能會將自己暴於危險中,所以只能朝大致方向射擊,若匪徒駕車逃逸,員警也不願使用Mini UZI追射,怕失去準頭,傷及無辜。但若使用MP5A5,則會以單發半自動射擊來掌握先機。

 

握把

  T77M10UZI30發彈匣容量設計的關係,以致其握把式彈匣座與槍身成90度的設計,相對在握持握把時,手腕關結需配合槍支調整,所以長時間握持此型衝鋒槍,並不如半自動手槍或突擊步槍之握把來得舒適。

  不過這種握把式彈匣,可讓射手於黑夜昏暗情況下,以自然反應習慣裝卸彈匣,不必藉助視覺對準,就如同半自動手槍般(讀者可以使用BB槍模擬出此反應習慣,以閉眼方式,只依靠直覺裝卸更換彈匣)。

 

折疊金屬槍托

  M10是使用簡易伸縮式鐵條槍托,T77在初期有類似設計,但後來取消,可能跟鐵條的材質強度有關,因會造成變形,而無法收納至槍身內部(且射擊後保養擦拭不便),加上M10T77的擊發系統和左外側射擊選擇鈕的設計,故無法如MP5A5使用雙外側收縮槍托設計;也無法如南非BXP採用AK47前折式金屬槍托。

  MP5A5這種雙支撐的槍托,若金屬材質優良和設計得當,所提供的肩靠穩定性,不遜於傳統式固定槍托(舒適性則另當別論),其效應非單管式槍托所能比擬。

  後來T77的折疊金屬槍托設計,應該是學習Mini UZI,但T77奇特彎曲角度,在往右折疊後,並不如Mini UZI般較為平貼於槍側,雖兩枝槍收折槍托後都會影響左手握持護木,但Mini UZI影響的程度較小,為中指和無名指兩支手指間的指縫,稍感不適而已,不似T77收折時槍托柄與護木會形成一種縫隙夾角(請參考尖端科技108期∼P.52),造成左手持槍不便。

  Mini UZI收折後,槍托亦可當前握把使用,雖T77亦能,但其槍托並未平貼槍身,有些許外偏,反而會握持不便,造成持槍力量偏,移影響射擊準確度。

 

槍帶環

  T77 的環狀背帶環,不似傳統長型背帶環優良,此肩帶環∼

 ▲保養擦拭不易。

 ▲肩帶上之活動環,其結構強度值得商榷。

 ▲肩帶環活動扣環與槍身所造成的碰撞聲響,容易暴露射手方位。

 ▲此肩帶並不能提供攜行之穩固,更別論能輔助射擊穩定度。

 

  T77的前肩帶環(長方形),應改為位於左側槍管固定螺環處(直立式),而後肩帶環(長方形),則位於同側後端即靠槍托轉軸左邊。

  T77如要改良完善需耗費許多寶貴的國防經費,否則T77必須作兩項最簡單必要的改良 :

 ▲外購DTM制退器,加裝於槍管上提升射擊命中率

 ▲照門改為V型以增加反應瞄準。

 

 

  但對於現役的T77,還是強烈建議封存,且國內9mm衝鋒槍的市場有限,聯勤不必再設計新槍型,即使發展成功,國內最大9mm衝鋒槍買主∼警方也不一定會青睞。

  至於國軍對9mm衝鋒槍的需求,只有憲兵特勤隊有此需求,因為其負有反劫持任務,需要9mm衝鋒槍的性能特性。

  而陸戰隊特勤隊,與憲兵特勤隊的反劫持任務有重疊現象,此舉會造成反劫持的訓練資源無法有效提升和集中,且陸戰隊執行該項任務身份的適當性又不似憲兵,因憲兵具有軍司法警察的身份,所以出勤有其合法性和依據。

  國內軍方需求的9mm衝鋒槍,最多不會超過150把,對此少數的需求量,最佳的選擇是向外採購∼MP5A5 。就武器選配角度而言,除軍方特勤部隊對於9mm衝鋒槍有少量需求外,正規部隊還是以5.56mm卡賓槍/突擊步槍為宜.

19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