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喜歡某人的感覺。真的。相信你也曾喜歡過別人吧?
當你喜歡上某人時,你的心情會被其牽引,你彷似已不再是自己,但你又會很高興。
與那人在一起時,無論是一大班人或只得你倆,你都會感到無限的快樂。與那人在一起的每個片段每段時光,事後都會在你的腦中盤旋,歷久不散。而你又會閒來將那些回憶拿出來細細玩味,很是過癮。
就算對方的一個眼神,一句說話,你都會慢慢咀嚼,並思考是否內含特別的意思。
這些感覺是情侶所不能及的。
情侶之間是另一回事,我現在所講的是成為情侶之前的感覺。
自己算是一個很易喜歡人的人,就算我已有固定的伴侶也一樣。
別說這樣不太好,在我的觀點看來,同時喜歡兩個或以上的一並沒有問題。沒有人叫你一喜歡上某人便一定要追求對方吧?
喜歡,然後追求是另一回事,不能相提並論。
喜歡是一種感覺,而我自己亦樂於接受。
因為這並不是甚麼不見得光的事。
有些人也很有趣,明明歡上了某人,但一直否認。
為甚麼要否認呢?
他們會說,萬一追求失敗,該如何面對那人,如何面對其他人了?
我覺得這樣想的人根本不可以算是一個「人」。
第一,為甚麼要向其他人交代?這不是你自己的事來嗎?
再說,如果你覺得與那人在一起會有不好的影響,那倒不如乾脆的別去喜歡他/她了,因為你根本不是真的喜歡那人。
如果你真的喜歡了某人,你認為你會顧慮甚麼嗎?
就算是苦是痛,相信你一定會樂於承擔的。
這種心態實在要不得,正所謂「又要咸濕又要唔畀錢」。
個個都說想有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但從來也沒有人想過怎樣才算是轟烈。
其實只要你肯接受自己的感覺,肯去面對這件事,那便可以說是一場轟烈的戀愛了。
28-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