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九

六月十九日,看來只不過是平凡的一日。
卻原來,那天是一個重要的紀念日。
若不是呀娘告訴我,我真的會記不起。
雖然在她告訴我時,我那「幽靈性格」暗道:「那與我何干?」
那天是我呀娘與她的男人,即我父親的成親廿五周年紀念日。
嗯……那倒真的要恭喜他們了。
試想想,兩個人一起生活廿五年是多麼強橫的事?
正所謂「相見好同住難嘛」。
況且,婚姻在「幽靈」的眼中是一件頗荒謬的事。
假設,某人在二十歲遇到自己的另一半並成親,之後便與對方相處至六十歲。
這個人對你人生的頭二十年可以說是一無所知,但你卻要與其相處四十年。亦即是說,你先會突然與一個陌生人十分親密,然後便與其一起度過你的下半生……
這是一件恐怖的事。
當然,對於這個看法,那條粉腸一定不會讚同。
有人說這是一個「歪理空間」。
或許是吧。
不過始終我覺得,能與另一個人一起生活四分一個世紀,並要共同面對一個接一個的問題,是一件很值得學習的事。
當然啦,他們這段婚姻曾經歷過很多很多的起跌。
而且這些對我的影響很深遠。
某些週期性出現的事情曾令我背棄了這個家。
那時我很渴望能組織一個自己的家。
但現在不會這麼想了,婚姻令我又愛又恨。
並不是有沒有安全感的問題,在我來說,婚姻的意義是一個承諾,表示你願意與對方同甘共苦,共同面對,好好的愛護對方。而且亦能給對方一個名分,承認對方的地位。
這是可愛的。
不過可恨的是,我對自己沒有大信心。我不大相信自己可以好好的對待自己的另一半,直到永遠。
況且,沒有麵包的愛情,結果就一定是長埋在黃土中。
若你是愛對方的話,你會忍心讓其捱餓嗎?
我自己都未能完全地獨立﹙毒辣這方面都是仍未完成,不過此乃題外話﹚,又怎能照顧一頭家呢?
所以我還未想成親。
但我相信總有這一天。
到時大家記緊來喝我的喜宴啊!
 
 

3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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