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
小說是寫給人看的。小說的內容是人。
小說寫一個人、幾個人、一群人、或成千成萬人的性格和感情。他們
的性格和感情從橫面的環境中反映出來,從縱面的遭遇中反映出來,從人
與人之間的交往與關係中反映出來。長篇小說中似乎只有「魯濱遜飄流記」
,才只寫一個人,寫他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但寫到後來,終於也出現了一
個僕人「星期五」。只寫一個人的短篇小說多些,寫一個人在與環境的接
觸中表現他外在的世界,內心的世界,尤其是內心世界。
西洋傳統的小說理論分別從環境、人物、情節三個方面去分析一篇作
品。由於小說作者不同的個性與才能,往往有不同的偏重。
基本上,武俠小說與別的小說一樣,也是寫人,只不過環境是古代的
,人物是有武功的,情節偏重於激烈的鬥爭。任何小說都有它所特別側重
的一面。愛情小說寫男女之間與性有關的感情,寫實小說描繪一個特定時
代的環境,「三國演義」與「水滸」一類小說敘述大群人物的鬥爭經歷,
現代小說的重點往往放在人物的心理過程上。
小說是藝術的一種,藝術的基本內容是人的感情,主要形式是美,廣
義的、美學上的美。在小說,那是語言文筆之美、安排結構之美,關鍵在
於怎樣將人物的內心世界通過某種形式而表現出來。甚麼形式都可以,或
者是作者主觀的剖析,或者是客觀的敘述故事,從人物的行動和言語中客
觀的表達。
讀者閱讀一部小說,是將小說的內容與自己的心理狀態結合起來。同
樣一部小說,有的人感到強烈的震動,有的人卻覺得無聊厭倦。讀者的個
性與感情,與小說中所表現的個性與感情相接觸,產生了「化學反應」。
武俠小說只是表現人情的一種特定形式。好像作曲家要表現一種情緒
,用鋼琴、小提琴、交響樂、或歌唱的形式都可以,畫家可以選擇油畫、
水彩、水墨、或漫畫的形式。問題不在採取甚麼形式,而是表現的手法好
不好,能不能和讀者、聽者、觀賞者的心靈相溝通,能不能使牠的心產生
共鳴。小說是藝術形式之一,有好的藝術,也有不好的藝術。
好或者不好,在藝術上是屬於美的範疇,不屬於真或善的範疇。判斷
美的標準是美,是感情,不是科學上的真或不真,道德上的善或不善,也
不是經濟上的值錢不值錢,政治上對統治者的有利或有害。當然,任何藝
術作品都會發生社會影響,自也可以用社會影響的價值去估量,不過那是
另一種評價。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勢力及於一切,所以我們到歐美的博物院
去參觀,見到所有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為題材,表現女性的人體之美,
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復興之後,凡人的形象才在繪畫和文學
中表現出來,所謂文藝復興,是在文藝上復興希臘、羅馬時代對「人」的
描寫,而不再集中於描寫神與聖人。
中國人的文藝觀,長期來是「文以載道」,那和中世紀歐洲黑暗時代
的文藝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標準來衡量文藝。「詩經」中的
情歌,要牽強附會地解釋為諷刺君主或歌頌后妃。陶淵明的「閒情賦」,
司馬光、歐陽修、晏殊的相思愛戀之詞,或者惋惜地評之為白璧之玷,或
者好意地解釋為另有所指。他們不相信文藝所表現的是感情,認為文字的
唯一功能只是為政治或社會價值服務。
我寫武俠小說,只是塑造一些人物,描寫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古
代的、沒有法治的,以武力來解決爭端的社會)中的遭遇。當時的社會和
現代社會已大不相同,人的性格和感情卻沒有多大變化。古代人的悲歡離
合、喜怒哀樂,仍能在現代讀者的心靈中引起相應的情緒。讀者們當然可
以覺得表現的手法拙劣,技巧不夠成熟,描寫殊不深刻,以美學觀點來看
是低級的藝術作品。無論如何,我不想載甚麼道。我在寫武俠小說的同時
,也寫政治評論,也寫與哲學、宗教有關的文字。涉及思想的文字,是訴
諸讀者理智的,對這些文字,才有是非、真假的判斷,讀者或許同意,或
許只部份同意,或許完全反對。
對於小說,我希望讀者們只說喜歡或不喜歡,只說受到感動或覺得厭
煩。我最高興的是讀者喜愛或憎恨我小說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種感
情,表示我小說中的人物已和讀者的心靈發生聯繫了。小說作者最大的企
求,莫過於創造一些人物,使得他們在讀者心中變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
的人。藝術是創造,音樂創造美的聲音,繪畫創造美的視覺形象,小說是
想創造人物。假使只求如實反映外在世界,那麼有了錄音機、照相機,何
必再要音樂、繪畫?有了報紙、歷史書、記錄電視片、社會調查統計、醫
生的病歷紀錄、黨部與警察局的人事檔案,何必再要小說?
一九八六.二.六 於香港
最後修改日期﹕99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