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統
血統優良是歐洲人說的, 我們說 :"靚種";
混血兒是歐洲人說的, 我們說 :"雜種".
自 亞里士多德 (Aristole 384 - 322 B.C., 我尊稱他為微積分之爺) 時代起, 歐洲人就以為遺傳的核心就是血.
例如 : 我很英俊, 我兒子也很英俊, 是因為他體內流著我的血.
因為誤以為血是關鍵, 所以是才有 Royal Blood, Noble Blood, Blue Blood 等講法.
五四以來中國人開始對不起祖宗, 也開始不用腦, 所以也傚法西人說血統, 混血之類盲從的字眼, 把膚淺的 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 照譯為更膚淺的 "血濃於水", 此詞而充斥於今天的報章雜誌, 還以為很有文化呢.
可是, 人體內只有一樣細胞是沒有遺傳基因的, 那正正就是紅血球了, 原因是它根本沒有細胞核 (中學 Biology 一定有教啊). 由此可知 亞里士多德 之輩及其後輩之無知 : 人體內最最最最最與遺傳無關的, 偏偏就是血.
所以從來沒有人會說: 英國人的血不可以用在埃及人身上. 只要血型配合, 就可以隨便用的了.
為甚麼中國人會用個 "種" 字? 五四以前從不用血字來形容個種?
我們有 "道統", 卻無 "血統", 這證明了甚麼? 大家好好想想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