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我們必須接受基督 |
| 我們必須親自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並經驗神愛和神為我們生命的計劃。 |
|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 |
| 如何接受基督? |
| 我們需藉著信心接受,因為聖經已記載:「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八至九節) |
| 我們必須親自邀請基督進入心中 |
| 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人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啟示錄三章廿節) |
| 接受基督包括悔改認罪,相信基督進入我們的生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合神心意的人。人只在理智上同意關於基督的真理,只有一些情感的經驗,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藉著信心(意志的行動)去接受基督。 |
| 以下是兩種生命模式: |
| 自我在生命的寶座,基督在生命以外,人生的各項活動在自我管理之下,時常產生各種的混亂和不安。 |
| 基督在生命的寶座上,自我退下寶座,人生的各項活動在基督之下,結果就合乎神的計劃。 |
| 你現在的生命是哪一種?你願意哪一種生命模式代表你自己的生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