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抗議警方濫用權力  嚴重打壓基層聲音

 

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透過毫無民意基礎的臨時立法會將【公安條例】還原,並多次引用公安惡法抹黑、拘捕、打壓和平示威人士。繼早前出動200多名警員清場及破門拘捕爭取居留權人士後,今晨,警方又再度濫用權力突然上門拘捕三名和平請願人士(梁國雄、馮家強及盧偉明),理由是『三人涉嫌組織及協助於今年210舉行之非法集會』。而梁國雄及馮家強更即時被帶返警署及隨後於今午即時過堂;結果兩人需以港幣500元補悉,待23/5/02候審。

 

        事實上,我們透過今日無線電視午間新聞播放當日(10/2/02)片段時,卻明顯看到當日的行動確實只是一個普通的和平請願行動,期間並無發生任何事故或與警方有任何爭執;更未有收到警方任何口頭或書面警告以表示他們當日屬非法集會等;且還在行動完結前遞交請願信函予有關警員,之後便和平散去。可是,事隔三個月,警方突然無故上門拉人,更強加【涉嫌組織及協助舉行非法集會】之控罪;由此可見,警方不獨成為特權階級,更公然以卑鄙手段歪曲及抹黑和平請願示威人士,扼殺市民表達聲音的權利及遊行集會示威自由。

 

        過去,公安惡法已成為政府打壓基層及消滅異見聲音的重要武器,今天更正式進入白色恐怖的年代,我們一班來自基層的街坊、工友、邊緣老人等弱勢社群及關心權益爭取人士實在忍無可忍,警方的所為實在令人髮指。在此,我們呼籲全港市民起來反抗,團結一致,阻止警方再度濫用權力,嚴重打壓基層聲音。

 

最後,我們重申,遊行、示威、請願、集會乃市民基本的權利,和平請願無罪,警方濫用權力,強行入屋拉人有罪。我們強烈要求:

 

1.          立即撤銷對三名市民的起訴

2.          追究鎮壓示威者責任

3.          限制警方特權

4.          廢除公安惡法

 

 

 

基層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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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張小姐 (7102 7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