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名: 靈慾劫 (The Crucible)

劇團: 香港話劇團   編劇: 阿瑟.米勒 (Arthur Miller)

翻譯: 廖梅姬 導演: 何偉龍
香港大會堂  2001年5月6日至20日

演員──我看的是B組演出(13-5-2001),主要演員有:

辛偉強(莊.普特──John Proctor)、 彭杏英(愛碧嘉.威廉斯──Abigail Williams)、 龔小玲(伊利莎白.普特──Elizabeth Proctor) 、 陳淑儀(約翰.希爾──John Hale)……(太多了,不能一一盡錄)

《靈慾劫》取材自美國歷史黑暗的一頁。一六九二年,清教徒聚居的麻省賽倫鎮,在一班少女有意無意推動之下,引發了一場集體恐慌,竭斯底里的鎮壓巫術事件。十九個人被法庭裁定有罪,判處環首死刑,更有人在審訊過程,被活活打死。鎮民極度失控,甚至有兩頭狗被判有罪。 這是美國心靈的大傷口。劇作家借冤案發揮,除了對五十年代冷戰時期美國非理性反共的「麥卡鍚主義」(McCarthyism)有所批評之外,亦加以某些虛構,真探人性灰暗面,把戲劇主線集中在樸實農民莊.普特、他善良剛直的妻子伊莉莎伯及曾與莊有曖昧情緣的少女愛碧嘉身上。 戲開始時,一班少女貪玩被社區牧師巴里斯發現,由於涉及愛女,為求自保,牧師請來以驅邪著名的鄰鎮牧師希爾。一連串的指責由此展開。愛碧嘉指責女黑奴唆使她血咒伊莉莎伯;黑奴鐵桃巴在強權壓迫和處死恐嚇下指責魔鬼,並「招供」了一份行使巫術的名單。
八天後,全鎮已陷入集體恐慌,第一宗死刑已判出。故事集中寫莊.普特與妻子艱難的相處及他內心掙扎。整個戲在這條線索中深化,良知與權勢、盲目與理智、恨和愛在激蕩。
 (錄自香港話劇團網頁介紹)


看過以上的介紹,好像還不是太明白劇情?總之,這齣劇目的在於描繪人在權力及群眾壓力下如何為求自保而不惜出賣朋友、拋棄原則、扭曲人性、埋沒良知。巴里斯牧師的女兒比提(Betty)、外甥女愛碧嘉及一群少女進行祭祀舞蹈,她們為求不被責罰而誣陷是他人以「魔鬼使者」的身份來害他們。事件愈鬧愈大,鎮中更成立了一個專案法庭去「審理」案件──凡被愛碧嘉等少女指認是與魔鬼打過交道的人,如果不承認罪名的話,就會被判死刑。那些法官各自為了不同的原因而沒有客觀地審理案件──除了希爾牧師較為客觀,漸漸看到事情的真相。可是,由於法官們的私心,他們寧願錯下去,讓那些無辜的人白白含冤受死。

劇感:

看完這齣劇,感受良多。大多數人所說的是否就是真相、事實?劇中的少女們為了掩飾的她們所說的第一個謊言,於是不斷以一些更大的謊言去掩飾,使謊言掩蓋事實,使所有人都失去理性。人們為了自保,不惜放棄原則、埋沒良心。當眾人都說非成是的時候,究竟人是否真能堅持原則?當沒有事情發生時,任何人都可輕易地說些大義凜然的說話,說一定會堅守原則。可是,當事情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的性命受到威脅時,性命與原則該如何取捨?正如但以理選擇不拜金像一樣,但以理一樣是面臨原則與生命的兩難。但以理要堅持的是他對信仰的忠誠,而此劇的主人翁莊除了同樣要面對信仰的挑戰(如果他要保住性命,就要說謊,承認自己曾與魔鬼有染)外,他更要面對自己的謊言、自己對謊言的「支持」和被他放棄的真相。而結果,他決定要堅持原則、真相而放棄性命。

莊的決定是對是錯?無人能下定論。連本來堅信自己是為神做事的希爾牧師,當知道自己做錯了,郤又無能力改變那些法官的決定後,他也勸被誣告的人說謊,承認自己曾與魔鬼有染來保住性命。他說,

「向說謊的人說謊,神是會原諒的……神一定會有最公平的審判……生命是神所賜的,不值得為那些不接受真相的人而放棄生命……」

希爾是一個知錯能改的人,所以他盡力希望可以挽回那些無辜的生命。可是,他無能為力。那些人寧放棄生命也不願放棄真理、尊嚴。從純宗教角度來看,希爾身為牧師,叫人說謊是不對;可是,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他只是希望挽救無辜的生命罷了。難道保護生命也是錯的?這問題看似沒出路,也許劇中其中一個被人誣陷的老太太的一句說話值得我們深思:

「最終能審判人的,只有神。」

如果面對群眾是困難的話,那麼,面對神呢?

很多時,面對群眾壓力,人會變得軟弱。可是,相比起來,面對自己比面對群眾需要更大的勇氣。在此劇中,莊正面對這個問題。他要面對的,不但是真相,更是自己曾做錯的事──自己曾背妻偷歡,與愛碧嘉發生曖昧關係。莊是愛他的妻子──伊利莎白的,只是,當愛碧嘉在他家中當傭人時,他妻子病了,他感到苦悶,而愛碧嘉又熱情如火,他受不住誘惑,與之發生關係。被他妻子知道後,伊利莎白把愛碧嘉辭退了事,沒有把事情弄大。愛碧嘉以為莊是愛她的,並以為如果伊利莎白死了的話,他會與她雙宿雙妻,於是愛碧嘉用計陷害伊利莎白,說伊利莎白行巫術。莊要面對的,正是自己的錯失──當初受不住誘惑,使伊利莎白身陷險境。他決定不再逃避,而是去面對──為了要救出妻子,他用盡方法,甚至暴露自己與愛碧嘉的事──為了讓法官們明白愛碧嘉因愛成恨的蛇蠍心腸。

雖然最終法官都沒有放過他們,但莊與伊利莎白郤在此患難中體會到強大的真愛。在這件事件發生前,他們夫婦二人都沒有好好處理這件事,使二人都不快樂──伊利莎白擔心丈夫不知是不是真的已放棄了愛碧嘉,而莊則做每件事都小心翼翼,因害怕會令伊利莎白不快。因著這件事,他倆未能好好交心。也許人就是這樣子。平常都不會好好處理自己與身邊人的關係,總是要有事情發生後才明白、知道自己一直這樣對身邊的人是多麼的錯。幸好,他倆能在「太遲」前向對方表明心意──否則,莊不會知道伊利莎白一早已原諒了他,她愛他依舊如昔;而伊利莎白也不會知道莊最愛的,依然是她。可是,人生又能有幾個「幸好」?千萬不要等一切都是太遲的時候才來後悔。

在現今複雜的世代中,真相是甚麼?怎樣才能得見真相?也許,正如宣傳單張上說的──

在事實被歪曲、真相已蒙蔽的景況下,捍衛真理必須經歷煉獄般的考驗。

我相信真理依然存在,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智慧與勇氣去追求它?我們是否有勇氣去面對真相,甚至是,面對自己?抑或,我們已可悲到,像劇中的法官們一樣,連真相也沒有勇氣去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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