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原則
我們必須親自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
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並經驗神的愛和神為我們生命的計劃。
我們必須接受基督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1:12)
我們藉著信心接受基督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我們必須親自邀請基督進入心中
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
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
(啟示錄3:20)
接受基督包括從自我轉向神(悔改),相信基督進入我們的生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合神心意的人。人只在理智上同意關於基督的真理,或只有一些情感的經驗,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藉著信心(意志的行動)去接受基督。
這兩個圓圈代表兩種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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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管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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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管理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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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 自我在生命的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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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在生命的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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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在生命以外
| 我
| 自我退下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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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的各項活動在自我管理之下,時常產生各種的混亂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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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的各項活動在基督管理之下,結果就合乎神的計劃 |
那一個圓圈代表你現在的生命?
你願意那一個圓圈代表你的生命?
怎樣才能接受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