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個 全 身 出 紅 疹 的 病 人 來 看 我 , 我 懷 疑 藥 物
過 敏 , 便 問 她 : 「 之 前 有 沒 有 吃 過 甚 麼 藥
? 」
她
從 手 提 包 掏 出 八 種 藥 。 我 逐 一 細 看 , 並 追
問 因 何 服 用 那 麼 多 藥 , 她 答 道 : 「 咳 嗽 和
流 鼻 水 。 」
我
於 是 打 電 話 給 原 先 為 她 診 症 的 醫 生 , 一 起
研 究 以 往 的 吃 藥 記 錄 , 像 偵 探 查 案 般 推 敲
哪 種 藥 物 最 大 嫌 疑 。
掛
線 後 , 我 對 病 人 說 : 「 由 於 你 有 藥 物 過 敏
, 以 後 看 醫 生 時 , 你 可 以 主 動 提 出 只 吃 必
須 吃 的 藥 , 可 吃 可 不 吃 的 , 就 不 要 吃 。 這
樣 做 好 處 有 二 : 一 是 較 小 機 會 引 致 藥 物 過
敏 ; 二 是 若 發 生 過 敏 , 也 較 容 易 知 道 是 對
哪 種 藥 過 敏 。 」
不
同 醫 生 , 處 理 同 一 個 病 , 確 有 不 同 方 法 。
我 喜 歡 簡 化 , 只 開 必 需 藥 物 , 可 有 可 無 的
盡 量 不 用 。
簡
化 , 也 可 以 是 做 人 的 態 度 。
上
午 張 三 取 笑 我 兩 次 , 中 午 我 幫 李 四 買 了 一
杯 咖 啡 但 他 未 付 錢 , 下 午 老 闆 叫 小 陳 和 我
合 作 寫 報 告 , 小 陳 寫 了 四 頁 而 我 寫 了 六 頁
… … 過 度 計 算 的 人 , 白 白 把 時 間 浪 費 在 計
算 上 , 難 成 大 器 。 真 正 懂 得 計 算 的 人 , 知
道 時 間 寶 貴 , 喜 歡 簡 化 , 不 去 計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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