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的歷史

搖滾樂(樂與怒)(Rock’n Roll)
五十年代,一種新的音樂形式—「搖滾樂」(樂與怒)(Rock’n Roll)在美國誕生,並迅速流行全國。搖滾樂結合了爵士音樂的節奏,和黑人怨曲的「滑溜」聲,節奏快速,聲調強大。

 
初期的搖滾樂使用爵士樂的樂器,包括結他、薩克管、低音提琴、鼓,後來加入電結他。歌曲主題主要和愛情有關,或以抒發個人感受為主。
歌手的唱歌風格以叫喊式為主,多用「爆炸式」的發聲及咬字方法。
於六十年代,樂隊開始放棄使用結他、薩克管、低音提琴等,並以電結他代替。聲音則變得更激烈和粗暴,逐漸演變成 搖滾樂(Rock)。
七十至八十年代,搖滾樂手更大量運用擴音器和電子樂器,並加入不同的音樂元素。


 

早在30年代初期美國就有首歌叫做Rock&Roll,但當時並沒有這種音樂名稱。此一名詞出現最被大家認識是DJ- Alan Freed於1951年在他的廣播節目中首先使用了『搖滾音樂會』這個名稱,據說紐約現今仍尊稱他為搖滾樂之王。 而又在比爾亨利-Bill Haley和他組的慧星樂團-His Comets以一曲Rock Around The Rock於55年在排行榜呆了8週之久,在此曲大放異彩的推波助瀾下,Rock便為世人所熟知,是故有人稱1955年為Rock Era,而比爾亨利也搖滾之父的雅號。

搖滾樂可說是由爵士、藍調、鄉村及西部歌曲等多種歌曲所交織而成的新音樂,但最多的元素仍取自於藍調,甚至有人說搖滾樂就是把藍調加重,但接近撕吼的歌唱方式使得情緒可以全然的喧洩,不像藍調卻是勾起傷心的情緒,就因搖滾樂有此特色,無怪呼在生活普遍不安的當時能將此熱潮迅速的漫沿開來,再加上Jerry Lee Lewis等先鋒部隊的帶領下繼以貓王的承先、披頭四的啟後得使搖滾熱潮漫延了數十年∼

起緣於美國的搖滾樂在60年初終於發生了巨變,那就是由The Beatles開始一群英國樂團在一瞬間打進了美國市場,就有人將這件事稱為第一次英倫入侵,不過還好當時在美國仍有一些團和他們分庭抗禮,如組合相似披頭而曲風充滿沙灘、陽光、美女、浪板等加州美景的Beach boys 。此外充滿民族曲風的名謠搖滾亦緊接而生,但除了Bob Dylan外,以居爾特或愛爾蘭等曲風鮮明的英國歌手亦不乏其中,但在60年代末美國樂團又再次主領大局,那就是以3J(Jim morrison、Jimi Hendrix及Janis Joplin)引領而起的迷幻搖滾成為當時最受歡迎的搖滾樂,不過除了Grateful Dead外大部分的迷幻團都相當早夭,在迷幻搖滾勢微後,隨即邁入風光的搖滾年代。

經由60年代的鋪陳,遂使70年代的搖滾曲風豐富至極,由David Bowie引領而起的華麗搖滾就是在70初蹶起的,此外為了不栯於既有的搖滾類型,前衛搖滾、古典搖滾和藝術搖滾也隨即而起並成為當時樂界的新像,既而爵士搖滾亦逐漸揚名,此外橫跨整個70~80年代最受歡迎且最長壽的重搖滾(重金屬)產生了,或許在現在而言Led Zeppelin、Deep Purple、Black Sabbath的分貝soso,然而在當時可說是震耳欲聾的搖滾類型了,此後經由不斷的演進heavy metal一直受搖滾迷的青睞,此外在70年代還有跟HM曲風迥異的鄉村搖滾、加州搖滾和南方搖滾亦深受歡迎。假若我們說60年代的盛事是英倫入侵,那70年代的盛事非瞬間竄起於70年代末的龐克搖滾莫屬,但就如60年代末的迷幻搖滾般,龐克亦不長命。

進入80年代除了初期仍還有龐克風外,夾著70年代餘威的重金屬便成為領導地位,且幾乎風光的80年代都是由重搖滾(重金屬)攏斷,但他們仍是求新求變的,風格決不同以往,故又有新浪重金屬的稱號,在重搖滾的強勢下,除了藍領搖滾、流行搖滾和融合雷鬼曲風的搖滾外,要能闖出一片天就得以技巧取勝,所以一些強調速彈和速度的搖滾遂應運而生,而他們引起的風潮亦不容小覷,至今速金仍然有廣大的聽眾。

接著90年代初期引領搖滾潮流的即是西雅圖之聲油漬搖滾,但隨即被充滿電子音樂的英倫搖滾所淹沒,而因這些來自英國各地的樂團很快的征服新一代的搖滾迷,故將之稱為第二次英倫入侵。此外90年代末期帶有龐克風或充滿電音的的一些另類搖滾也虜獲相當多的歌迷。或許搖滾風潮不在,承如麥克阿瑟所言老兵不死只是凋零,但搖滾新血不斷產生,電音、工業、嘻哈...,或許搖滾曲風已不若以往,但至少是另一種搖滾型態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