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政策監察聯席第四次會議討論議題 主持討論機構
I.
議題背景: 由於政府對醫管局的撥款逐年縮減,醫管局經費出現赤字。 因醫生薪酬大幅下降,醫生流失嚴重,引至醫生人手不足,加上香港人口老化,使醫療服務供求失衡問題,日益嚴重。 醫管局為了解決收支的赤字問題,進行了一些改革。 這些改革為醫療服務帶來一些問題,例如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經常滿額;專科新症門診服務排期時間過長;“自費藥物”為低收入市民及退休長者在經濟上帶來極大憂慮。
同樣地因為要收緊經費開支,衛生署在一向被忽略的公共牙科服務方面,
至今仍未給予改善。
很多時候,市民發表的意見都未有得到回應及正視。
今次會議,就按以下問題,作初步討論: 1.
改善長者牙科服務; 2.
改善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 3.
縮短專科新症門診服務的排期時間; 4.
對“自費藥物”的意見; 5.
反映論題意見途徑。 II.
議題討論: (共約1小時45分鐘
) 1.
改善牙科服務:(約15分鐘) 目前全香港人口超過690萬,其中60歲及以上長者超過100萬人。
現在共有11間公共牙科診所,為一般市民提供止痛及脫牙服務。有7間位於公立醫院的牙科診所,為需要特殊口腔健康護理的人士(包括長者)提供牙科專科護理服務。另有8間學童牙科診所及三十多間公務員牙科診所。(衛生署顯示,
2004-06年間,
公務員牙科診所,
每年就診人次約六十多萬。) 1.1
對增加現有公共牙科診所數目有何意見? 1.2
會否讚成增加基本牙科服務項目包括洗牙,補牙和脫牙? 1.3
有何其他訴求? 2.
改善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約15分鐘) 很多長者對目前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非常不滿,因為打電話預約程序複雜,經常打
不通,有時打通了又却沒有餘額。 2.1 長者對目前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服務有何訴求? 3. 縮短專科門診新症排期時間:
(約15分鐘) 所有專科門診新症, 先由普通科醫生或私家醫生轉介, 通常會由護士甄
別,再經有關的專科醫生檢查,然後列入以 下其中一個類別:
第一優先: 即病人的醫療需要最為急切
第二優先:
即病人對醫療需要的緊急程度相對較低
一般情況
在未討論前,先看一下以往及目前一些排期情況。
2001-2003年,
全港新症平均排期時間
(以星期計):
專科
2001
2002
2003
內科
9 12
13
外科
7 8
11
兒科
3 2
2
婦科
4 5
6
產科
1 1
1
眼科
2 2
2
腫瘤科
0
0
0
(註「 0」
等
於
少
於
一
星
期)
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排期情況
(
2006年12月17日
告示資料): 內科
2007年9月 外科: 第一優先: 2 星期 第二優先: 8 星期
一般情況: 肝,膽,胰: 2007年 2月 大腸,痔: 2007年 12月 乳,頸頭整形: 2007年 2月 上消化道: 2007年 2月
泌尿科
: 2009年
3月
雖然以目前醫管局的經濟情況,大幅度縮短排期,實難辦到, 因為涉及的
金額很大,但對於部分排期過長的專科,仍可發表意見,表達訴求。
3.1 長者對個別專科門診新症的排期有否遇到難題?
(例如醫生不願意寫轉介信。)
3.2 長者對個別專科門診新症的排期有何訴求?(請列舉專科及訴求。) 4.
對“自費藥物”的意見:
(約45-50分鐘) 有四類藥物均需由病人自費購:( 1 ) 一些經證實有顯著療效,但超出醫管局一般資助 服務範圍內所能提供的極度昂貴藥物;( 2 ) 僅具初步醫療驗證的藥物; ( 3 ) 僅具輕微邊際效益的藥物;及 ( 4 ) 個人生活方式的藥物。 (註 :“自購藥物”佔所有醫管局處方藥單的1.8%。)
現時安全網內包含有四種價格昂貴的特定藥物: 干擾素;治療乳癌藥 「紫杉醇」; 生長激素;及治療血癌及胃腸基質腫瘤藥「加以域」。 目前醫管局經費出現赤字, 暫時未能得到有效解決。 要求全面配藥享有 “標準收費”是不可能 的。長者政策監察聯席於2005年4月29日對 “藥物 名冊” 發表了立 埸。 今次會議,聯席就“自費藥物”的訴求, 作進一步討論。
4.1 長期病患者因病情暫時轉好,醫管局停止配給貴價標準收費藥物,對 此措施有何意見?(約10分鐘) (註: 病人擔心病情再度惡化的話,則要
自費購買藥物。) 4.2 長者對在公立醫院外判的藥房購買 “自費藥物”有何意見?(約10分鐘) (註:明報2006年9月20日報道:公營醫院自辦藥房遭反對後,改以招標方式 外判予私營機構經營,最快2006年底招標,2007年初可運作。)
4.3
“自費藥物”如果在醫院藥房配藥,
收費應否高於"買入價”?(約5分鐘) (一般來說,
“市價”是高於“成本價”,
而”成本價”是高於“買入價”)
4.4 4.4 退休而經濟欠佳 (但並未納入綜援) 的長者配藥時應否獲得“標準收 費”或 免費? (約 5分鐘) (藥費極端昂貴的個案,醫管局應轉介醫務社工明確地向病人提供申請藥費
資助的辦法及程序。)
(註:標準收費”
= 每種藥物最高供應16星期,
收費$10
)
4.5 與家人同住的退休長者, 其家庭總收入低於全港家庭入息中位數,
亦應否獲得“標準收費”配藥? (約5-10分鐘)
(註: 有資料顯示, 當家庭收入少於全港家庭入息中位數,同時家庭可動用 資 產少於每年藥費的三倍, 便有資格申請 ”撒瑪利亞援助基金” 獲得藥物
費用的資助。)
4.6
退休而經濟“普通”但不與子女同住的長者,應否設定每月總開支的5-10%為每月藥物開支的上限,
餘額由醫管局或政府資助? (5-10分鐘) (藥費極端昂貴的個案,醫管局應明確地向病人提供申請藥費資助的辦法及程序。) 5. 反映論題意見途徑:(約10分鐘) 5.1 就所有論題所達成的意見,今後該從何途徑反映才可得到某程度上的 關注,回應及見到成效?
*** 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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