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制度

 

小 隊制度的產生
   小隊制度:原是貝登堡服役於南非時,總結一些經驗採用過來的。貝氏對小隊制度的產生有下面一段說明:『在南非波耳戰爭中,我的一位長官薛西爾市長,在 梅富根地方組織了青年隊,使他們專門從事於普通的警探工作,試驗的結果是完全成功的。經驗告訴我們,這種訓練倘若施行於其他一般兒童,那麼他們很願意接受 的,同時兒童們祇要你能去信賴他們,他們是能夠負起更大的責任的,這種組織是由小組組織而成,這樣使領導的人憑著他們的智慧去向每人接觸著,一人領導5- 6個人的小隊制度就因此成立了。』

小 隊制度的理論
  根據社會科學家們的研究發現,青少年的發展正好是處於幼年期與成年期間的過渡階段,他們一方面必須要脫離幼年時期的幼稚行為,學習屬於成人社會的行為 規範,另一方面又要接受正式與非正式的教育,以確保成年後的生活溫飽與社會地位。這雖是每個人必經的社會化過程,卻隱含許多變數於其中,故對於此一階段的 少年,除給予良好的輔導外,更要鼓勵他們發展自我,學習自主、獨立,成為社會上的良好公民。

  一般人注意到青少年往往集結成群,他們的成群結隊,目的在集體學習 社會規範,尋求自我及團體認同,這在社會學上稱之為『同儕團體』,將它朝建設性方向 組織而具體應用於童軍活動上,便是小隊制度。

  在小隊中,隊名就代表著小隊一個無形的精神象徵;小隊長由全體隊 員推選,正是民主化的程序;小隊在一起活動、聚會、訓練,我們與小隊其他伙伴一同渡過難關、克服危機,也共享歡笑、收穫辛勤努力成果,這正好培養合群的精 神,寬容的涵養、客觀的處事態度,及加強他們自己對團體歸屬感。

  小隊制度是童軍的根基,是迎合少年天賦的合群性,使少年們有良好 的團體,互助合作,自然地產生了責任心,他們就能自動地去從事各種童軍的活動,他們在小隊中不僅是充滿了民主的氣氛,而且是高度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的合作精神,可以使他體會到社會生活其中的微妙,因此知道了為人之道的真義。這是童軍訓練中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人生中絕對不可缺少的一種生活能力。

  團長要能完全信賴小隊長去領導他們的小隊,不去加以干預,讓他們獨 立自主地生活,同時又須注意培植每個兒童的領袖才幹,團長要處於輔導的立場,多多提 供建議,但卻不是命令。這樣地進行,小隊制度必然能達到堅強而有力。

小 隊制度的內容
  小隊的組織:志趣相投的伙伴,自由組合成小隊推選領袖,領導隊員。
  小隊的精神:分工合作,互助團結、發揮伙伴朋友的情誼。
  小隊的活動:根據大家的意見,共同商討進行,小隊集會、小隊野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