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國
長沙國是西漢時期湖南歷史上出現的第一個諸侯封國;自公元前202年建立至公元7年廢除,共存在209年;轄境承襲秦代長沙郡轄境,將秦長沙郡治所「湘縣」(改名「臨湘縣」)作為國都, 漢朝開國功臣吳芮被封為第一任長沙王。
綜述
公元前202年(漢高祖五年),漢高祖劉邦正式稱帝建立西漢王朝後,西漢時期在行政區劃管理上改秦朝的郡縣制為郡縣制與封國制並行即「郡國制」。
公元8年(西漢孺子嬰初始元年),王莽篡權建立新朝,西漢所封諸侯王國、侯國全部廢除;長沙國改名「填蠻郡」,國都臨湘縣改名「撫睦縣」;公元25年東漢建立,公元26年(建武二年),劉秀遙封西漢末代長沙王劉舜之子劉興為長沙王,復建「長沙國」,以控制洞庭以南的局勢,到公元29年,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長沙相韓福、桂陽太守張隆、零陵太守田翕、蒼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錫光等,相率遣使貢獻,悉封為列侯,至此,包括長沙在內的湖南全境正式歸於東漢;公元37年,劉秀以長沙王劉興等「皆襲爵為王,不應經義」,將其改封為臨湘侯,又將長沙國廢除,改為「長沙郡」。歷史學上將西漢長沙國劃分為「吳氏長沙國」和「劉氏長沙國」兩個時期。
漢朝時期,「長沙國」為當時的直屬朝廷管理的一級行政區,即行政級別與同時期的「郡」相同。郡與國的差別類似於今天的省與自治區的差別,即國比郡享有更高的自治權,並且國有立王。
吳氏長沙國
長沙城(臨湘古城)作為漢王番都,位於長沙國的中心地帶,為歷代長沙王的駐所和長沙國的政治軍事中心。古書《水經注》記載,臨湘城系吳芮始封長沙王建築。公元前157年,吳氏長沙國廢除。
吳氏長沙國時期,為古代長沙歷史上輝煌時期,政治上始終不渝維護國家統一,是西漢王朝的忠實諸侯王國。劉邦所封八個異姓諸侯王臧荼、韓信、英布等七個諸侯王全部消滅,唯獨吳氏長沙國自始至終效忠朝廷,就是淮南王英布(即長沙王吳芮之女婿)反叛,長沙王吳臣(吳芮之子)還大義滅親。吳氏長沙國自吳芮始封,到前156年其五世孫吳著死,因無子被撤除,吳氏長沙國共傳5代,歷時46年。王國的官吏制度與西漢朝廷相同,設有丞相(漢高祖初曾稱柱國),由朝廷直接委任,名為輔佐諸王,實際上是派來掌握本國實權以控制地方的。
吳氏長沙國君主(長沙王)列表
第一代:吳芮
第二代:吳臣
第三代:吳回
第四代:吳右
第五代:吳著
劉氏長沙國
前158年文帝之子景帝繼位,重置長沙國,史稱「劉氏長沙國」,公元前155年,景帝庶子劉發封為長沙王。劉發之長沙國正值西漢王朝大削諸侯王國勢力的時候。自前155年封地,到前145年,隨着朝廷對諸侯番國管理體制的改變,長沙國的轄地大為縮小,已經析出桂陽郡和零陵郡,僅有臨湘、羅、下集、益陽、連道、湘南、安城、丞陽、茶陵、攸、昭陵等13縣。長沙國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實際權力,不得干預自己所轄諸侯國的政務,成為名義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改制以前稱為「臣相」),下至縣令全部由朝廷任免。
劉發在前142年回長安向漢景帝祝壽而跳舞時,「但張袖小舉手」,令景帝非常奇怪。劉發回答:「臣國小地狹,不足迴旋。」景帝於是將武陵郡、零陵郡和桂陽郡三地重新劃與長沙國管轄,使長沙國的疆域擴張到歷史最大,控制範圍相當於今天的湖南全部地區,湖北、貴州、廣西、廣東和江西的部分地區。
「劉氏長沙國」從劉發始封王到劉舜降封為臨湘侯,共傳7代8王,歷時164年,最終隨西漢王朝的滅亡而廢除。
劉氏長沙國君主(長沙王)列表
第一代:劉發
第二代:戴王(一作康王)劉庸
第三代:頃王劉鮒鮈
第四代:剌王劉建德
第五代:煬王劉旦
第六代:孝王劉宗
第七代:繆王劉魯人
第八代:劉舜
第九代: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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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Update: 28-05-2006 19: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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