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與煙的題外話

作者:蔡青樺(心雨)

  香港跟世界其他很多大城市一樣正積極推廣『禁煙』,從早年己實施的超出某坐位數目的酒樓食店的『非吸煙區』開始,至到現今正面向食店及娛樂場所全面禁煙的大方向。除卻一些誓死與香煙共存亡的忠實煙民和利益既得者,市民大致上都是贊成和以正面評價『禁煙』活動的。 

 

  對於事在必行一樣的禁煙法,有經營娛樂場所的人發起《吸煙抗議禁煙日》,從電視新聞的片段和某些專題報導中的畫面看到,抗議者人人指夾香煙或雪茄,在盡力保持面上一副享受的表情中,把那尼古丁死命大力吸入肺部的樣子,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因為那些過於強調的舉動和表情也真夠嗆呢!與此同時也真有點支持他們的想法的。想像,打牌局的XX雀會或某某聯誼會,尤其在那香港特有的地道特式之一的麻雀館裡,在雀聲四起,充滿男女器具的形容詞的話語中,人人口中卻只可以咬著煙仔餅或香口膠之類的東西,會是多麼不協調,多麼搞笑的場面呢?對於在這種生態中的某一些人,『禁煙』就是抑壓他們的生態環境,剝削他們的自由。

 

  在少數應服從和順應多數的民主社會,為大部份人的利益和意願的大前題下,無可避免有一些圈子就要作出讓步或甚至於牽涉到利益損失了。但在於某一些一般市民絕少或不容易會參加的小圈子,是否也應保留他們的生態的生存空間呢?

 

  

  另一則『禁煙』以外的題外話,是香煙也叫我想起每當父母們發覺自己的乖兒子好女兒的書包或書桌櫃子裡的香煙包時,的那種震驚、激動、擔憂、甚至憤怒和沮喪。當然,懂得處理的父母事後一定以各種方法勸之教之。反之,有不少父母就把兒女們當作己經犯了〈某種未到合適年齡而作了〉的罪惡一樣,以過於強烈的行動或表達方式想于與制止,自己痛心疾首之餘又傷了彼此間的感情,毀了一次兩代溝通的時機。

 

  青少年對一切都有好奇心且不多不少有某種程度的反叛心理。社會和成年人為他們設立了很多標準,好像告訴他們:現在你做不得,18歲後就變得合法了。在這種雙重標準下有時更是挑起一年青人的反叛和好奇心的起源。

 

  實在,吸煙並非罪惡,吸煙只是一種對自己和別人健康有損的不好行為!是成年人和年青人都不應有的壞習慣吧了!當你發現你的少年兒女或後輩開始有這種壞習慣,可或說,應小心循循善誘訴之,無需過於恐慌或激動。很多時,那或只是年青人一時的好奇或尋找一種認同感中的過渡期,過一段日子,他就又改變目標了。別讓壞習慣植根後才想去拔,同時也別在事情開始時因激動而弄僵。事實上,他長大了,進入社會才遇上的壞事情還多著呢,那時,可能更是你能〈教〉之外了!所以,保持真正的良好感情,才是你作為他們人生的導師的重要之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