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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CKER's FORCE

導論

1.學生會做賊喊賊一大見證﹕必然會員制

學生會成日話要捍衛人權民主自由同法治﹐亦聲稱因為特區政府公安法違反人權法﹐抹殺港人示威集會自由而進行公民抗命﹗好一番正氣凜然0既說話﹗

但係你地有無諗過﹐學生會根本係做賊喊賊﹐五十步笑一百步呢﹖

無錯﹐我無講大話呃你﹗你第一日踏入大學正門﹐你就已經比人剝奪入會自由﹗你一成為香港大學學生﹐你就會係毫無諮詢﹐毫不知情底下﹐必然成為學生會會員﹗可能你根本唔知學生會會章寫D乜0野﹐你就要遵從會章﹗可能你唔知學生會的政治立場﹐唔知學生會有乜福利﹐無論你鍾唔鍾意都好﹐你都逼住要做學生會會員﹗

你可能會話﹕有無搞錯﹐我對港大學生會毫無認識底下就要入會﹐過唔過份呀﹖

絕對係逼你入會﹗人權法賦予人民集會﹐結社﹐出版同言論自由﹐但係你係毫無選擇底下就要入會啦﹗你話過唔過份﹖

你地亦都無話唔交學生會會費權力﹐因為你交學費張Pay-in Slip入面就會包埋學生會會費﹗美其名話方便大家﹐其實係逼你交﹐唔可以以唔交學生會會費為由而唔入會﹗

亦都係0甘﹐就完全保證學生會收入穩定﹐為所欲為啦~~~

你話係咪剝奪你入會自由先﹖係咪都係違反人權法先﹖連理大校長潘宗光係一九九八年亦曾經指出學生會的必然入會制係違反人權法﹗而浸大學生會的校內小報<浸雞小報>亦曾反對香港多間大學學生會奉行必然會員制--->(CLICK HERE)

你又可能會話﹕一定要入會﹐算啦﹗都係一百蚊﹐就當學費比埋囉﹗

唔係一百蚊問題﹐係俗語有云﹕「該駛則駛﹗」係有無得揀問題﹐可能有入會自由﹐同學個個覺得入學生會好﹐都係照入會﹗但係最緊要係有得揀嘛﹐香港係自由經濟﹐去街市買菜都有得揀啦﹗香港有邊一個合法社團同埋政黨會逼人入會呢﹖諗下﹐就係無﹗

2.無退會機制﹗

你又可能會問﹕一定要入會﹐但係有無得退會先﹗

無﹗我問過普選評議員程競達﹐佢話無﹗

(原文)<Re: 程評議員,唔該答左我既問題先啦!唔好當睇唔到喎?!>08/20/01 09:14:40 PM
           2.退會事宜經憲章檢討委員會討論後,裁定憲章並無退會機制讓同學退會 .

有無搞錯﹗完全無退會自由成日同人講人權自由﹐但係就唔比人退會﹗根本係踐踏人權﹗﹗香港有邊個合法社團或者政黨係唔比人退會呢﹖就只係得香港大學學生會

你可能又會問﹕無退會機制﹐但係學生會會章又無寫明同學唔比退會﹐即係退會都唔算係違反會章啦﹗

係﹗但係我地係應該追求合法退會權﹐有寫明我地係有權退會﹗仲有細節寫埋退會有無得退返D會費﹐退返幾多﹐仲有退會之後可唔可以入將來返學生會﹗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就寫到明﹐係佢地會章的3.2.9就話比同學退會權利﹗點解其他大學學生會就有退會機制﹐但係香港大學學生會就無呢﹖

3.一堆籍口﹕

有人話﹐有入會退會自由好麻煩﹐因為學生會好難分邊D人係學生會會員﹐邊D人唔係學生會會員﹗

自由係有代價﹗但係唔係真係太難嘛﹗整張學生會會員證就得啦﹗好多屬會都有會員證﹐又好麻煩咩﹖我又真係唔係好覺得﹗反而有會員證之後﹐就可以比更多優惠﹐例如去Canteen食飯出示會員證有優惠﹐去合作社買0野出示會員證有節扣﹗甚至好似教協﹐持會員證先可以去合作社買0野﹐唔好搞到係人入去買0野都有會員價囉﹗

仲有既然D人唔入會﹐就更應該吸引返D入會﹗例如搞多D functions﹐做多D Promotion﹗令同學覺得入學生會真係好﹐唔入就好多福利同屬會都唔享用到﹐最後比同揀返入唔入會﹐先係真正自由嘛﹗

又有人話﹐有入會退會自由會令到學生會同屬會收入唔穩定﹐影響學生會質素﹗

呢D完全係既得利益者想法﹗就係因為學生會收入太穩定﹐先會令學生會唔多進步﹗點解﹖你話啦﹐你無論做成點﹐你都有人比錢你駛﹗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係三十六﹗同人民公社無乜分別﹖又點會盡力去提高質素呢﹖又點會「搏盡」呢﹖

既然講得民主自由﹐就應該支持埋自由經濟原則﹗學生會只係一個合法非謀利社團﹐綠色和平呀﹐National Trust一樣收入唔係穩定﹐唔通又要通通逼人入會﹐唔入會就無資格話人係環保分子啦﹖唔係嘛﹗一個團體真係做得好就自然會有人入會﹐做得唔好就會有人退會啦﹗你見有人退會﹐反而會更加盡力去做好D﹐提升自己質素﹐吸引返D人入會嘛﹗

我唔入綠色和平﹐我都可以係環保人士﹗我唔入民主黨﹐我都可以係民主鬥士﹗我唔入學生會﹐我都可以係香港大學學生囉﹗

D屬會一樣﹐就係收入唔穩定﹐先會認認真真去做好一D﹐簡化一D無必要開太長0既會﹐做多D吸引人入會的刊物﹐展覽﹐演講嘛﹗最後多人個會就會收入穩定﹐就會更加多資源做好D﹐唔駛靠學生會中央資助都可以自給自足﹗唔通成世做學生會中央寄生虫呀﹖

更加有人話﹐有無入會退會自由唔關學生會事﹐係學校校方校規寫嘛﹗

呢條就係學生會會章(2000年修訂)有關全日制香港大肆業生﹐需要成為學生會會員條文﹕
CONSTITUTION OF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2000 AMENDED),SECTION III - MEMBERSHIP,Article 1 -- MEMBERSHIP , a) FULL MEMBERSHIP

(i) All full-time undergraduates taking approved courses at the University shall be Full Members of the Union and shall pay the prescribed fee.

係用shall(將需要)﹐而不是用eligible(有資格)﹐再睇學生會會章有關香港大學畢業生﹐有資格選擇入會條文﹕
(iii) Any graduate of any university taking approved post-graduate course at the University shall be eligible for Full Membership of the Union on payment of the prescribed fee.

有關必然會員制條文-->(Click Here)

即係話學生會會章都有寫到明香港大學本科生無入會自由﹐而成個SECTION III-MEMBERSHIP﹐乃至成條會章都係無講過合法退會權利條文﹗唔關學生會事呢個說法係完全係錯﹗如果係校規訂明﹐而呢條校規同呢條會章都係違反人權法﹐學生會聲稱悍衛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就好應該帶頭改條會章啦﹗甚至要求學校改埋條校規啦﹗唔通對學生會理益有衝突就唔去反對無理校規﹖咪即係雙重標準

我CK的訴求﹕

改會章條文﹐改為﹕
All full-time undergraduates taking approved courses at the University shall be eligible for Full Membership of the Union on payment of the prescribed fee.

係SECTION III Article 2 內增加多一條﹕

All members,either full members, associate members, Life members or honorary life members of the Union shall be eligible for membership abandonment.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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