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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務話題內容﹕
文化聯會成立專題談討
最新消息﹕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制度將有可能由獨立候選人制度轉為內閣投票制﹐但詳細資料卻未公佈。
署理幹事的認受性問題
校園雙週的獨立自主
成立目的 檢討必然會員制 同學仔大控訴 港大與學聯關係
學生會的回應 民主牆被炸事件 學生會架構改革的幾項建議 校政小報風波
普選評議員選舉真的有問題嘛﹖ 從董特首連任看學生會選舉 校園電視選舉宣傳風雲
港大濫收2.5億上網費﹖ 學生會正式扼殺同學退會自由 張逸風為現時評議會制度辯護
外務討論話題內容﹕
民主精神淺探--Xerxes
中國專題再討論
<中國闖入日本領事館風波>
兩岸問題再討論
六四專題再討論
以巴衝突專題探討

熱門話題﹕
邀請民主黨派加入港區人大選是好開始
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致函香港民主黨派的立法會議員﹐邀請他們登記成為選舉委會會成員﹐以求在今年十一月第二屆港區人大選舉中投票。職工盟主席劉千石表示為了能籍此回鄉探親而願意嘗試參選﹐但民主黨「黨鞭」司徒華則認為港區人大選舉是小圈子選舉﹐故此沒有參選的意欲。雖然有人猜測邀請民主黨派人士加入只為「例行公事」﹐並認為民主黨派人士參選人大勝出機會不大﹐又或者批評人民代表大會只是「橡皮圖章」﹐故此參加選舉沒甚麼意思。
事實上﹐中國邀請香港民主黨派的立法會議員加入選舉委員會﹐確實是一項令人振奮的消息。這足以反映中國走出第一步的誠意﹐而民主黨派人士應把握機會﹐以尋求與中國當局溝通及接觸的空間。有人雖然認為中國當局根本不肯接納民主黨派﹐但是若中央人民政府不准許民主黨派人士參與人大選舉的話﹐早就應該在訂立選舉會議成員的時候便會提出﹐而不需作無謂的「例行公事」。而全國人大常委曾憲梓的一番言論﹐亦只是屬於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官方立場。坦白說﹐民主黨派時常聲稱希望中國能逐步走向民主化﹐但只能站在建制外喊口號當叫喊派﹐事實上對中國政制起不了任何正面作用。或許有人認為民主黨派就算加入選委會﹐也沒有機會參選成為人大代表。可是成為人大選舉委員會委員確實是第一步﹐亦增加了走進建制的可能性。的確中國政治制度是有改善的空間﹐但是所謂「中國民主化」需要按步就班﹐民主黨派更應該提出正面意見﹐亦提出一可合理的「民主化進程階段」(例如何年進行地方選舉﹐逐步推進﹔如何提高國民的公民意識﹐如何推動多黨政治)﹐無論中國當局接納與否也好﹐都足以表示民主黨派對「中國民主化」的誠意﹐而不是空談闊論。
我們以歷史為鑒﹐英國由光榮革命到了十九世紀末年才全面走進民主化(如要將女性投票權計算在內則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法國讓女性擁有投票權而全面民主化更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事。日本明治維新提出君主立憲也花了二十年的籌備﹐但模仿德意志帝國成立的日本國會讓日皇依然享有超然的權力﹐內閣閣員不需向國會問責﹐戰後的日本在美國的影響下才有真正的民主選舉﹐但依然需要面對嚴重的閣員及政府官員貪污問題。著名社會科學研究者金耀基指出中國人長期具有「閉固性人格」及「權威性人格」的特質﹐故此中國需要走向民主﹐必先從教育入手﹐而足夠的教育資源需要建全的經濟體系作支持﹐故此發展依然是硬道理﹗
幹事會選舉轉為內閣投票制的問題
如果各位有留意校園電視的報導﹐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將會轉為內閣投票制﹐但詳細資料卻未公佈。
就手頭資料所知﹐上年學生會評議會應該沒有就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制度轉為內閣投票制作過討論。雖然在“學生會架構改革小組”中好像提出過有關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將會轉為內閣投票制的問題﹐但有否將討論提交評議會作深入討論卻不知道﹐究竟為何會突然間會有轉為內閣制的決定呢﹖而內閣投票制與現時獨立候選人制度有何分別呢﹖還有轉為內閣投票制後﹐是否代表同學不能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呢﹖(即是不能像蔡生般﹐一個人參選學生會會長呢﹖)更重要的是﹐要多少人才能組成一個內閣呢﹖是否有下限呢﹖還是必定要“齊莊”才能參選﹖而且我們實在難以理解轉為內閣投票制的目的﹐究竟只是為了簡化現時的投票制度﹐還是為了符合學生會的“共同理念”才能組莊﹖而轉為內閣投票制是否會有全民投票呢﹖如果有的話﹐將會在何時舉行﹖

據了解有評議員並不支持將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將會轉為內閣投票制﹐而這轉變的確對學生會的未來發展有長遠的影響﹐問題是學生會有沒有誠意鼓勵多黨文化呢﹖而轉為內閣投票制後﹐給予落選內閣宣傳及監察的空間亦非常重要。

署理選委會主席鄭睿智•首次回應蔡誌慶事件
【本報訊】「憲法博士研究生」蔡誌慶先生﹐參加學生會補選招起滿城風雨。除政綱內容被指「騎呢」及自封「和風閣閣主」外﹐又在3月26日在港大圖書館門外懸掛橫額「表揚」前《學苑》總編何靜雯及前時事秘書林靜﹐與校園保安衝突﹐隨後又在校內展示被塗污的中國國旗及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亦有指蔡誌慶早於2001年5月已被法律學院取消學籍﹐故此其會員資格及參選資格備受質疑﹐而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第六次緊急會議﹐審核蔡誌慶先生的會員資格及選舉資格﹐最後因為於2001年5月已被取消學籍為由﹐指蔡先生根本沒有會員資格而取消其選舉資格﹐並於四月八日張貼告示解釋取消蔡先生參選資格的原因。

是次蔡生被取消選舉資格一事在網上民主牆曾惹起激烈辯論﹐更有人認為評議會取消蔡生之選舉資格有背後陰謀﹐意圖打壓異見聲音。同學一質疑為何署理選委會主席鄭睿智接受蔡誌慶先生申請時﹐有四十八小時核實蔡先生的選舉資格亦會出錯﹖而接受校園電視多次訪問均聲稱蔡先生的選革資格沒有問題﹐但最終卻會取消蔡先生的選舉資格﹖這幾次校園電視訪問與最終結果不符﹐令同學產生混淆﹐署理選委會主席鄭睿智需不需要因此向同學致歉呢﹖有關審核蔡先生的選舉資格﹐究竟應不應依照<評議會司法程序>﹖這算不算違憲呢﹖如果不需要又為甚麼呢﹖而署理選委會主席會否在補選後向評議會遞交報告解釋是次取消蔡誌慶先生選舉資格﹖如果會可否將報告上載學生會/評議會網頁呢﹖

經過十日的激烈辯論﹐署理選委會主席鄭睿智首度在網上民主牆作出回應﹐表示選委會是依據教務處所提供的資料而接受蔡先生參選,當時程序上並無出錯。其後,有傳媒致電本人詢問並質疑蔡先生的學生身份,於是本人再去信教務處要求澄清蔡先生的學生身份,教務處亦作出了書面回覆。而在相若時間,本人收到一份由法律學院提供,有關蔡先生學生身份的文件。選委會基於事件特殊,遂於四月二日要求署理評議會主席召開緊急評議會討論有關蔡先生參選資格事宜。該會議於四月四日召開,選委會亦於會上提供了所有有關文件/回覆信。評議會亦於四月八日已張貼了告示,解釋取消蔡先生參選資格的原因。

鄭睿智聲稱每次接受校園電視訪問,都是依據當時選委會手頭上所有的資料回答記者提問。而在評議會決定取消蔡先生參選資格後他亦已即時接受了校園電視的訪問,並解釋了評議會作出是項決定的原因及理據。鄭認為自己只是向同學提供最新的資料,並提供了事件的全部讓同學知道,並無選擇性地公開資料,因此他並不會就混淆同學這罪名致歉。
依據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的<司法程序>,投訴人需向評議會主席作出書面投訴,並在信中清楚列明:
a) why he is not satisfied with the outcome of the investigation by the bodies concerned; or
b) why he believes that the complaints has not been or will not be dealt with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r procedure,
方為正式有效的投訴。就鄭睿智所知,署理評議會主席並沒有收過有關書面投訴,所以根本就不可以,亦不需要啟動任何司法程序(如成立調查小組等),因此他認為署理評議會主席/評議會在處理這事件上亦無違憲。
另外他希望同學清楚接受蔡先生參選的是選委會﹐而取消蔡先生參選資格的是評議會。因此,選委會根本沒有需要向評議會遞交報告,重覆解釋是次取消蔡誌慶先生選舉資格的原因。

資料補充﹕身為普選評議員是有責任回應同學的提問及質詢﹐而五位普評在2002年度評議會第三次常務會議中亦承諾會回應同學在網上民主牆的提問。同學可對普選評議員及署理幹事作點名提問。

source:普選評議員(二) 鄭睿智(21/4/2002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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