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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秋霸政興起之原因(背景):

 

周幽王被殺後,兒子宜臼在祖父申侯擁立下,即位為天子,遷都洛邑,開春秋時代霸政的局面。以下概述有關春秋霸政興起的原因:

 

. 王權低落

周幽王被殺,使平王間接有弒君之嫌,大義有虧不為諸侯所尊服,周室東遷後,「王畿」限於洛陽,領土狹小,軍力薄弱,反不及諸侯之國。

 

. 諸侯跋扈

平王之得位,乃得力於申、許、晉、鄭之支持,此等諸侯由是恃功驕橫,跋扈難禁。

. 兼併盛行

春秋時代列國互相兼併,如齊、晉、楚、秦等,兼併達數十小國,小國遂向強而有力的諸侯納貢討好,希望得到保護。

. 篡弒盛行

春秋時代,各諸侯國內的卿大夫權力不斷增加,甚至出現篡弒奪位的情況,如魯、宋、陳、鄭、齊等國,周室又根本無力制裁,故此各國均期望有一強大的諸侯起來維持秩序。

 

. 外患日亟

中原混亂,外族西戎及南方蠻楚乘機多次進犯,各國備受威脅,須一強大諸侯起來領導各國共同抵禦。

 

在內憂外患的情況下,諸侯遂以「尊周室,攘夷狄,禁篡弒,抑兼併」為號召,起而秉持大局,領導會盟,展開春秋霸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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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春秋霸政的影響: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476),霸政起於齊桓公,終於越王勾踐,其中以齊桓公最能做到「尊王攘夷」,晉文公的霸業也可與之媲美。總觀概言,霸政有以下數端影響(成效):

 

. 壯大中華民族

在霸主領導下,華夏民族更趨團結,促進各民族的融合,蠻夷、戎狄等外族,或被征服或被同化,漸漸成為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中華民族的內涵由是日益擴大。

 

. 拓展中華文化

原本習染夷狄風氣的秦、楚、吳、越等國,為了爭奪霸主地位,不斷吸收中原文化,遂使華夏文化的範圍逐漸擴大,奠定日後秦漢大一統局面的基礎,同時中原文化亦擴至長江流域。

. 周室政權得以延續

周室在平王東遷後,雖巳無力號召諸侯,然而由於齊桓公提出「尊周室」之口號,周天子在名義上仍是諸侯共主,故即使周室巳衰敗,諸侯互相爭霸於中原,惟東周王室仍不致滅亡。

 

. 擴大中國版圖

各諸侯大國為了爭霸,不斷向外擴展疆土兼併小國,如秦稱霸西戎,楚平服南方諸蠻族,齊、晉等國又盡滅北方戎狄,擴大了中國的版圖,奠定日後秦代疆域的輪廓。

 

. 醞釀中央集權

西周時代,諸侯雖擁戴周天子為宗主,但各地諸侯實保持半獨立地位,國家政治組織鬆散,春秋時代各霸主大國兼併小國後,往往不行分封轉而立郡縣制度,委任官吏,為日後中央集權的政局奠定基礎。

. 連年征戰

爭霸帶來的征戰,不但不能「抑兼併,禁篡弒」,更對社會人命財物造成很大損失。

 

春秋霸政,持續約近三百年,對當世和後世均有重大的影響,最後秦國吞滅六國,統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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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鞅變法的內容:

 

戰國初年,秦國還比較落後,公元前316年,秦孝公即位,任用商鞅為相,實行了兩次變法,在十幾年間,使秦國富強起來。以下從政治、經濟、社會三方面舉述商鞅變法的內容:

 

政治方面

 

. 遷都咸陽  

將秦首都從雍遷往咸陽,並大修宮殿,以建立一國之政治中心,加強與中原之聯系。

 

. 設郡縣制 

廢除分封制,分全國為41縣,由中央派員直接管治,便利中央集權,每縣設縣令主持政務,設縣丞輔助縣令,設縣尉掌理軍事,縣下設若干「都」、「鄉」、「邑」、「聚」。

. 重訂爵位

廢除貴族世襲特權,改為根據軍功大小授以爵位,凡在戰爭中斬敵首一個,授爵一級,可任五十石俸祿的官,斬敵首兩個授爵二級,可任百石之官,餘此類推,藉以獎勵軍功。

. 厲行法治

商鞅以李悝《法經》為藍本,制定《秦律》貫徹輕罪重刑的原則,例如規定盜馬者死。

 

經濟方面

. 廢井田制

打破公田和私田的界限,夷平原有的井田疆界,重新設置田界,按畝抽稅,確保政府收入穩定,又容許民間自自由買賣田地,以獎勵人民開墾耕地,並使耕者長期擁有土地的使用權。

. 重農抑商

規定努力耕織而獲得高產者,可免除徭役,相反棄農從商或不勤力生產以致窮困的,要連同妻兒沒入官府為奴。

. 統一度量衡

定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又劃一斗桶權丈尺等,並頒行標準的度量衡器,由官府監製,民間不得私造,目的在加強國內經濟聯系,使全國貨物流通容易,並保證交易公平。

 

. 小家庭制

規定一戶如有兩名以上兒子,到了能立戶的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加倍收戶口稅,以增加國家生產力。

社會方面

 

. 編造戶籍  

將全國居民登記於戶籍上,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各家互相監視,有事必須告發,不告發者腰斬,告發者可以與斬敵同賞,此外,又規定一家犯罪,其餘各家就要同罪連坐。

 

. 禁私鬥 

秦處西陲,民風勇悍,常患私鬥,商鞅乃立法嚴禁民間私鬥,違者重罰。

. 革除陋俗

秦人長期與西戎同處,習染胡風,商鞅為端正民風,乃禁父子兄弟同居一室,又嚴男女之防。

 

戰國七雄在政、經、軍三方面都,進行了不同程度上的改革,而其中以商鞅變法最為徹底和全面,終使秦國能在諸國兼併戰爭中,成為最後的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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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鞅變法的影響:

 

商鞅得秦孝公賞識,先後兩次變法,凡十餘年,使秦國大治,奠定統一天下的基礎。以下簡述商鞅變法的影響:

 

. 奠定國基

法制上,商鞅重法治,且以嚴密的戶籍制控制人民,杜絕藏奸,此舉有助維持治安,鞏固國基。經濟上.商鞅重農抑商,「廢井田,開阡陌」,鼓勵耕織,令秦國日漸富裕,成為凌駕六國的經濟強國。軍事上,商鞅重軍功,禁私鬥,培養秦人尚武精神,使秦國軍隊戰鬥力大大提高,自此,秦對外戰爭屢獲勝利,奠定統一六國的基礎。

 

. 開啟集權

廢除分封制,分全國為41縣,由中央派員直接管治,便利中央集權,每縣設縣令主持政務,設縣丞輔助縣令,設縣尉掌理軍事,縣下設若干「都」、「鄉」、「邑」、「聚」。

 

戰國七雄在政、經、軍三方面都,進行了不同程度上的改革,而其中以商鞅變法最為徹底和全面,終使秦國能在諸國兼併戰爭中,成為最後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