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

古 希 臘 哲 學 家 、 自 然 科 學 家 。 生 於 小 亞 細 亞 西 南 海 岸 米 利 都 ,

早 年 是 商 人 , 曾 遊 歷 巴 比 倫 、 埃 及 等 地 。 泰 勒 斯 是 希 臘 最 早 的

哲 學 學 派 ── 伊 奧 尼 亞 學 派 的 創 始 人 , 他 幾 乎 涉 獵 了 當 時 人 類

的 全 部 思 想 和 活 動 領 域 , 被 尊 為 『 希 臘 七 賢 』 之 首 。 而 他 更 是

以 數 學 上 的 發 現 而 出 名 的 第 一 人 。

 他 認 為 處 處 有 生 命 和 運 動 , 並 以 水 為 萬 物 的 本 源 。

泰 勒 斯 在 數 學 方 面 的 劃 時 代 貢 獻 是 開 始 引 入 了 命 題 證 明 的 思 想

, 它 標 誌 著 人 們 對 客 觀 事 物 的 認 識 從 經 驗 上 升 到 理 論 。

這 在 數 學 史 上 是 一 次 不 尋 常 的 飛 躍 , 其 重 要 意 義 在 於 :

(1) 保 證 命 題 的 正 確 性 , 使 理 論 立 於 不 敗 之 地 ;

(2) 揭 露 各 定 理 之 間 的 內 在 聯 繫 , 使 數 學 構 成 一 個 嚴 密 的 體 系 , 為 進

一 步 發 展 打 下 基 礎 ;

(3) 使 數 學 命 題 具 有 充 份 的 說 服 力 , 令 人 深 信 不 疑 。

數 學 自 此 從 具 體 的 、 實 驗 的 階 段 過 渡 到 抽 象 的 、 理 論 的 階 段 , 逐 漸 形

成 一 門 獨 立 的 、 演 譯 的 科 學 。 證 明 命 題 是 希 臘 幾 何 學 的 基 本 精 神

, 而 泰 勒 斯 是 希 臘 幾 何 學 的 先 驅 。 在 幾 何 學 中 , 下 列 的 基 本 成 果 歸 功 於 他 :

(1) 圓 被 任 一 直 徑 所 平 分 ;

(2) 等 腰 三 角 形 的 兩 底 角 相 等 ;

(3) 兩 條 直 線 相 交 , 對 頂 角 相 等 ;

(4) 已 知 三 角 形 兩 角 和 夾 邊 , 三 角 形 即 已 確 定 ;

(5) 對 半 圓 的 圓 周 角 是 直 角 ;

(6) 相 似 三 角 形 對 應 邊 成 比 例 等 等 。

泰 勒 斯 在 埃 及 時 還 曾 利 用 日 影 及 比 例 關 係 算 出 金 字 塔 的 高 , 說 明 相 似 形 已

有 初 步 認 識 。 在 天 文 學 中 他 曾 精 確 地 預 測 了 公 元 前 585 年 5 月 28 日 發 生 的 日 食 , 還 可 能 寫 過 《 航 海 天 文 學 》 一 書 , 並 已 知 按 春 分 、 夏 至 、

秋 分 、 冬 至 劃 分 四 季 是 不 等 長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