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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訓令及訓示技巧


引言

接獲任務,判斷形勢和作出策劃後,組織行動的下一步工作就是撰寫行動訓令。行動訓令的目的是向下級指揮官提供必需的資料,使他們能完成所負責的任務。行動訓令應祇包括必需的詳情,使下級指揮官可發出個人訓令,和確保如多過一個單位參與行動時,各單位能夠協調。

2. 撰寫行動訓令前,須做很多準備工作,最低限度須了解任務詳情,判斷形勢、蒐集資料、安排人手及裝備等。「行動的判斷及策劃」一課,已涵蓋這些課題。


行動訓令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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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動訓令一般包括五個主要部分,每個部分都有大標題,毋須編號,這五個大標題如下:-


形勢
任務
執行
行政及補給
指揮及訊號

4. 如認為須以附件形式描述地形及展示平面圖/地圖,可在訓令開首部分選用「地面」這個大標題 (即在「形勢」之前)


5. 在樣本格式(附件一)中的「執行」、「行政及補給」和「指揮及訊號」大標題下的各個標題,可作為撰寫行動訓令人員的「備忘錄」。一般情況下,不須採用所有標題,可視乎情況需要選用,這些標題並非專用,撰寫人員可自行選用認為適用的其他標題。


6. 使用附件的目的是避免訓令正文太過冗長,以免所有人員都要閱覽,甚至接收整份訓令文本。此外,如某些人員祇須閱覽某一附件,祇是接收該份附件便已足夠,毋須接收訓令的正文。附件是訓令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其編號、類別和標題都是受到有關訓令的規限,可使訓令更清楚及更具效益。


7. 附件以英文字母ABC等編次。一個附件可以有一個或多個附錄,以阿拉伯數字123等編號。在訓令正文的有關部分會說明那個附件可供參閱。在訓令結尾部分,須列明附件的詳情,分發安排如有不同,亦須列明分發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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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段、附件及附錄應順序以數字或字母編次。

9
. 應小心考慮須否作出文件保密分級。如認為訓令某些部分須要作出保密分級( 例如機密 ),其他部分或可以非機密文件(例如附件)的形式分發,以便廣泛傳閱及複印。



口頭訓示


10. 撰寫行動訓令後,或未完全寫好行動訓令前,如須告訴下屬如何作出行動,指揮官須就其行動訓令或所定計劃訓示他們。不論行動規模大小,口頭訓示(或書面訓令)的格式都是一樣。任務的大小和複雜性以及參與行動人員的數目可能不同,但訓令的基本格式不變。所有訓示須依照以下大標題的次序作出:-


(地面)
形勢
任務
行政及補給
指揮及訊號
(問題)

「地面」及「問題」這兩個大標題在作出口頭訓示時比較適用,在書面訓令較為少用。因為通常祇有在口頭訓示的情況下,訓示人員才有機會就地圖作出簡介或帶領參與行動人員作出實地視察,及讓受訓示人員提出問題。

地面


11. 如果時間及環境許可,訓示人員應帶領參與行動人員前往將會作出行動的地方實地視察,有邏輯地以行動地點為中心順時針方向或由近至遠解釋地形特徵。

12. 如不可能作出實地視察,訓示人員須考慮其他方法,可用地圖或草圖作出訓示,祇要能夠描述行動地點的大致地形和周圍環境便可。如訓示人員須用地圖作出訓示,地圖的大小最好是每個人都可以見到。

13. 如屬口頭訓示,應以各種輔助材料詳加闡述。訓示人員須確保參與行動人員明白「地面」的情況。因此,在簡介之後,訓示人員應讓參與行動人員提出有關「地面」的問題,才去闡述「形勢」的部分。不過,所有其他問題須留待全個訓示完畢才可提出,目的是確保訓示人員能夠就行動訓令作出流暢的訓示。

14. 人員須注意在附件一中下列五大標題之下的各個項目:-

形勢
任務
執行
行政及補給
指揮及訊號


問題

15. 在訓示結束前,應讓人員提出問題,他們對於訓示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都可發問,訓示人員亦可藉此機會留意是否有任何問題或不足之處,以作出及時的補救。人員提出問題應該守秩序,如果人員分成小隊的話,可逐隊發問。訓示人員如果不知答案,直說不知——將問題記下,或儘快找尋答案。不要纏繞在具爭論性的問題上,暫且放下,說明理由,直至對事實和因由更為清楚的時候才再討論。

16. 另一重要因素是選擇適當的訓示地點。如下屬不能集中精神或聽不清楚,就不可能作出良好的訓示。應避免在如建築地盤或主要街道等嘈雜的地方作出訓示,應選擇在公眾人士視線以外的地方,才可方便參與行動的人員提出問題。


簡短訓示

17. 在緊急情況下,或時間受到限制,指揮官可能沒有足夠資料作出全面訓示。然而,向下屬提供愈多資料愈好,這是指揮官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訓示最低限度應包括形勢、任務及指明職務。這種訓示稱為簡短訓示。如時間或資料不足夠作出全面訓示,應在獲取新資料後儘快補充簡短訓示的內容。


總結

18. 行動能否成功通常視乎判斷、策劃及訓示是否有效而定。訓示必須清楚、扼要而全面,才可有效地完成任務。時常依照訓令格式,訓示人員可確保能夠涵蓋與行動或演習有關的各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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