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引述某政府部門的教學講義,為此當您接觸傳媒時必須根從您工作單位的指引。
面對傳媒
香港媒介概述
香港傳媒數量甚多。除報章外,另有期、雜誌等。這些報統稱為印刷媒介。包括電台、電視台、安裝於公共交通工具上之路訊通顯示屏在內,以聲音和影像傳遞資訊的傳媒機構,統稱為電子媒介。
眾多傳媒構成龐大影響力。面對傳媒時,能提供詳盡的事實及充足的論據,有助於透過傳媒發揮影響力。
傳媒內容和包裝手法日漸認同市場導向,在選材及報導的取向,競相以迎合大眾的口味為重要考慮
(但不一定是唯一的考慮)
。
傳媒的需求
傳媒的選材及報導的角度,雖然以大的需求為依歸
;
但決定何者為新聞,卻是眾多因素結合考慮的結果。
傳媒需要的當然是新聞,但從傳媒角度而言,甚才是新聞
?
傳媒一般考慮以下因素
:-
※
衝突
/ 爭論
: 例如對政府施政的優先次序有不同意見。
※
影響
: 對大眾影響愈大者新聞價值愈大。
※
災害
/ 意外
:
傳媒除報導事件本身之外,相對於政府來說,傳媒尤其關注
政府是否失職,是否有延誤搶救等。
※
嚴重罪案
:
例如案件的性質,涉案人及受害人的身份等。
※
其它考慮的因素還包括時效、地域、人情味、創新、卓越成就及異常性等。
建立媒介關係的原則
◆ 互相尊重 :
各有不同工作。媒介雖然有責任如實報導事件和反映意見,但卻沒有義務替任何人宣傳,亦p會單單強調事情的正面意義。
◆
互相信任
:
偏向性報導可能出現於個別媒介工作者,但決不是這個行業的主流。大部份媒介工作者都以責任的態度來報導事實,反映意見。
◆
互相瞭解
:
媒介工作者要面對行內競爭、要爭取好故事、相片,同時要面對緊迫截稿時間及繁重工作
;
如我們能夠體諒其處境,將有助建立良好關係。
※
但要留意以下原則
i) 媒介並無任何特權
ii) 但有監察政府功能,並視此為天職,亦得到公、學及議員等支持,所以我們
要與媒介溝通及建立關係。
面對傳媒的意義
為甚要接受傳媒訪問
?
◆
接受傳媒訪問,不是因為上司指派,不是因為某報記者苦苦追逼,也不是因為我們要被動地回應甚或辯護甚。
◆
接受傳媒訪問是因為我們認識到傳媒巨大的影響力,而透過傳媒提供詳盡事實及充足論據,是有其正面的意義。
◆
接受傳媒訪問是因為我們要主動地 :
-
傳達正面訊息
-
解釋部門政策
-
消除公誤解及疑慮
◆
接受傳媒訪問。不是一個要應付的場合,而是一個機會
一個難得的機會,讓我們透過傳媒傳達正面及確實的訊息。
◆
我們的工作並不是『應付』傳媒,而是『面對』傳媒。
『你』是不是最合適的被訪者
?
即使決定了接受傳媒訪問,仍然要問『你』抑或還有其它人比『你』更適合接受訪問
?
應考慮
:
◆ 你是否已掌握事件的基本資料 ? 是否清楚要發放的主要訊息及你要緊守的底線 ? (緊守底線是指要小心處理敏感 / 機密資料 ; 預備發放的資料會否妨礙調查進度 / 司法公正,傷害受害者親屬的感受,引起不必要的疑慮和違反私隱條例)。
若認為自己不適合接受訪問,應如何做
? 如何向傳媒交待
? 是否拒絕作任何回答
? 會否向有關上級報告
? ?}..
處理意外現場的新聞工作者
身處任何事發現場的人員:
◆ |
應當尊重及禮待傳媒代表; |
◆ |
應當劃出特定地方,讓傳媒代表採訪有關新聞事件,除非這樣做有礙工作,又或基於行動上或安全理由不能這樣做; |
◆ |
不可阻礙傳媒代表的攝影機鏡頭; |
人員應當給予攝影記者及電視傳媒攝影師有利位置,好讓他們拍攝照片或電視片段。
此外,人員亦應考慮設置外圍封鎖線以限制一般市民,以及設置內圍封鎖線以方便傳媒代表。
三種問題一定不可以回答
◆
事件已交法庭審理;
◆
事件會洩露有關人的個人資料及違反私隱條例;及
◆
事件透露後會影響工作。
回應問題的技巧
雖然你的角色既非被告亦非証人,但在訪問過程中,你仍要回應很多問題。記著
: 記者的職責是發問。
在主動傳達訊息之餘,你也要掌握回應問題的技巧
:
◆ 立刻糾正錯誤
: 如果對方的問題包含錯誤的假設,又或資料錯誤引伸,你沒有必要強吞或強忍。你可以禮貌地指出對方的錯誤,並提出正確的看法。
◆ 跳出封閉問題
: 所謂封閉問題就是答案非是即否,又或訪問者衹給你極少的選擇,要求你從幾個極不理想的選擇中選一個。這時候,你應跳出這封閉的問題,直接說出對方問題的根源。例如
:
問
:
『(某計劃)推行多時,成效存疑,一是你們推行不力,一是整個計劃根本行不通,你認為那個是正確原因
? 』
答
:
『你的問題其實是想評估計劃推行至今的成效
; 要評估這個計劃成功與否,其中一個標準是
?}』
◆ 解釋拒答原因 : 如果你不能回答個別問題,不一定要回答。不過與其說無可置評、無可奉告,倒不如解釋你不願意回答的原因。
例如
: 『事件正在調查中?}』
『法庭審訊進行中?}』
『現時沒有資料
/ 有關資料仍須核對
?l』
◆ 避免使用術語
: 如有必要使用術語,亦應解釋或稍加說明。
◆
分拆多重問題,指出對方同一時所提出的不同問題,並說明回答問題的次序。
◆
無論是不能回答或不想回答的問題,緊記不應作以下反應 :
-
強不知為知
-
蒙混過關
-
說謊
-
粗暴拒答
◆ 控制談話節奏 :
對方快,你不必跟著快。否則愈快愈急,容易出錯。你的回應可以慢一點,改變談話節奏可使你重新掌握主動地位。
◆ 長話短說 :
面對電子傳媒最忌喋喋不休,應盡快三言兩語,針對問題重點回答。
接受訪問的態度
◆ 誠實
◆ 誠懇有禮
◆
無論任何情況,保持冷靜
◆
對社會各階層的社,都要關懷及體諒
◆
不要拿性別、種族、宗教來開玩笑,重視平等觀念 ;
此外,對傷健人士的正確稱呼應該是失明
/ 失聰
/ 弱智
/ 弱能
/ 殘疾人士等
◆
避免口舌之爭,媒介工作者粗暴無禮並不等同尖銳,失分的亦只是他們。
◆
不要輕率把責任推在傳媒身上。
◆ 除少數例外
(例如
: 所有媽媽都是女性),
避免使用『所有』、『每一個』等全稱法。
留心事項
※ 安排
(Manage)媒介而並非對付(Handle)傳媒
。
※
切勿用手指指向媒介攝影鏡頭,因此行為極不專業及不禮貌。
※
考慮及建議上級用最適合人手戒備,而其餘人手則在附近隱蔽候命。
※
必需安排適當人選負責管理及安排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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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與媒介交往,應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性質以及他們特別重視採訪自由、報導自由這些原則有較深入的瞭解和尊重,這是通則。傳媒認為大有『知』的權利,而且『知情權』還包括以下兩個意義
:
第一時間知,而不是事發多日後才知,否則不成為『新』聞。
要詳盡。知其一、不知其二,衹是片面事實。
你的工作必須獲得公支持,才能有效地執行職務,而建立及維持市民對你的部門的信心及建立良好的形象,是極為重要的事。傳媒向市民報導新聞及資訊,而你的部門/機構又透過傳媒讓市民知道您的部門的工作,因此必須與傳媒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及保持溝通,使傳媒能適當及公正地反映部門/機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