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傷亡及災難性事件中,急救員的首要任務是向傷者提供急救護理,當中包括
-
制止發生中的意外減少傷亡;
-
立即向性命垂危的傷者提供急救;
-
召喚救援如救傷車服務;
-
向其他傷者提供一般急救。
然而,除處理身體傷痛外,肇事者的心理需要也不容忽視。一般人在傷亡及
災難性事件中往往面對很大的壓力,引致他們產生各種強烈的情緒反應,如激動、
亂或驚慌等。急救員在肇事者經歷危機事件後所提供的即時心理支援稱為心理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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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照顧肇事者在場及災難性事件後的心理需要。
2. 處理肇事者(無論受傷與否)的各種即時的情緒反應。
3. 減輕事件對肇事者較長遠於心理上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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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持者
--
明白肇事者於傷亡危難中的各種心理反應,從而提供支持、安慰及適當的
處理。
2. 相伴者
--在親友未到逹之前,作為肇事者無助、混亂和驚魂未定之際,一個可以依靠的
人。
3. 教育者
--準備肇事者在未來數天或數星期可能出現的心理反應,提供適當的處理方
法和有關的專業輔導資料。
在傷亡及災難性事件中,肇事者因為缺乏足夠的心理準備和處理經驗,往往會
感到手足無措,不懂如何處理事件所引起的回嚮及創傷,他們也許會感到十分
困擾,也為他們各種不尋常的情緒反應而擔憂。其實,這些壓力反應是人們對
不正常環境所出的正常反應。大部份人在經歷了意外事件後,也會經歷不同程
度的困擾。通常經過一段時間後(約 2
– 4星期)便會漸漸平伏下來。
肇事者在意外中的心理創傷和反應,整個過程可分成三個階段:
(一)
震驚期
(二)
修復期
(三)
重整期
(一
) 震驚期(通常由數分鐘至廿四小時)
肇事者在剛經歷傷亡及危難性事件後,以下的反應是很常見的:
身體反應
-
心跳劇烈。
-
呼吸急促/
困難。
-
嘔吐/
反胃。
-
肚瀉。
-
顫抖。
-
頭暈、頭痛。
-
流汗、發冷。
行為反應
-
失控。
-
不合常理行動。
-
過度活躍。
-
坐立不安。
-
活動能力減低,甚至癱瘓。
情緒反應
-
激動/
震撼。
-
恐慌。
-
麻木。
-
憤怒。
-
內疚。
-
呆滯。
思相反應
-
思想混亂。
-
時間迷亂。
-
判斷分析能力減弱。
-
不理性的想法。
-
否定狀態,不能相信意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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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修復期(數天至數星期內)
肇事者經過震驚期後,他們漸漸回復意識,亦開始接受意外事故發生的現實。
他們開始進入另一階段,當他們經歷各種強烈情緒反應的同時,亦慢慢學會處
理和接受意外事故所引起的各種後果和創傷。這個歷程由數日至數個星期不等。
以下是一般修復期的反應:
身體反應
-
疲倦。
-
身體不適,如頭痛、胃痛等。
行為反應
-
失眠,甚至發惡夢。
-
逃避一些與意外事故有關的人、和地點。
-
孤立自己、退縮。
-
出現倒退、幼稚的行為。
-
增加使用藥物、酒精、吸煙。
情緒反應
-
極度恐懼:在腦海中不停重現意外事故與及有死裡逃生的感覺。
-
悲痛:特別是肇事者在意外中失去親友。
-
內疚:感到自己應為意外事故負責任。
-
憤怒:為自己的親友在意外中無辜受傷而感到憤怒。
思相反應
-
腦海中頻密閃現有關事件的片段,反覆思想意外事故。
-
不能竭止回憶在意外中的每一驚險片段。
-
幻想意外事故沒有發生。
隨著時間過去及肇事者的自我壓力處理,以上的反應會慢慢平伏。雖然仍不時
想起意外事故,但逐漸能控制情緒,集中注意力應付日常生活和工作,不再被
事件的回憶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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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整期(數星期之後)
肇事者在修復期後重整自己的生活,並能從意外事故中得到正面的人生體驗,認識
更多自己的長處和限制,增強自己將來應付危機的能力。在這階段,肇事者能克服
事件所帶來的困擾,走出陰霾,繼續投入正常的生活。
*以上三個階段只是一般的過程,實際情況會因人而異。而肇事者可能會重複經歷
或停留在某一階段。*
心理急救(1)- - 震驚期的處理
在肇事者經歷意外事故的整個心理歷程中,急救員所提供的心理急救主要集中在震驚期的
壓力處理。這階段的心理急救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 照顧肇事者的基本需要
--由於肇事者十分混亂及缺乏理性分析,可能有需要替他們作簡單的決定
(如提議通知那些親友)。
--協助收拾隨身物品。
--安慰與支持肇事者。
--提供飲品或一些簡單的食物。
2. 陪伴肇事者
--讓他們在驚魂未定時感到有人支持和依靠,使他們有安全感和促使他們冷靜下來。
--若他分們十分激動,可按手在他們的手或肩上,嘗試令他們鎮定下來。
--協助安排親友或其他有關醫護人員照料他們,避免讓他們獨處。
3.讓肇事者傾訴
--若他們想向仔傾談有關是次意外事故,鼓勵並聆聽他們。
--若他們向你詢問有關他們受傷的嚴重程度或他們親友的安危,嘗試盡量減輕他們
的疑慮,避免說一些令他們恐懼而不必要的細節。
(如:你冷靜一點,消防員已經在拯救其他傷者。不要說:消防員剛挖出一具小孩子
屍體,可能是你兒子。)
4.處理過份活躍、坐立不安的肇事者
--若他們的行為安全及沒有影響其他人,不必過份約束他們。
--讓他們青逹他們的不安、驚恐和震怒,不必與他們爭辯。
5.處理呆滯和癱瘓的肇事者
--若他們沒有明顯傷口使他們癱瘓,卻有不能行動的現象(如步行),除檢查腦部受傷外,
亦可考慮協助他們離開肇事地點,到一個安全地方。
--嘗試與他們說話,使他們慢慢冷靜下來回復『知覺』。
--若一段時間後他們仍然呆滯和不能行動,則需替們尋求專業協助。(如醫生、輔導員等)
6.處理極度恐慌的肇事者
--由於他們的表現會令其他肇事者不安,宜帶領他們離開現場,與其肇事者分隔。
--嘗試使他定下來,如分散他們的注意力,引領他們傾談事件以外的話題,
給他們一杯飲品等。
--與他們一同做深吸或肌肉鬆弛練習。
7.處理肇事者的身體反應
--若他們有嘔吐、反胃、顫抖等情況出現,嘗試替他們找一個安全的地方躺下,
用毛毯蓋他們身體,讓他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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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急救(2)-
-
預防負面心理壓力反應惡化
在處理肇書者的各種即時情緒反應後,急救員在離開肇書者前,
可向他們或其親友簡介一些有關傷亡及災難性所引起的心理壓力歷程,
和適當的處理方法,以準備他們面對日後的各種壓力反應,減輕事件對
他們的負面影響。
1.
向肇事者簡介有關震驚期及修復期的各種壓力反應。
2.
強調這些壓力反應是一些對不正常環境的正常反應;他們並非唯一表現失控的人。
這些反應的持續性是因人而異,通常為期
2 – 4 星期。
3.
向他們建議一些處理壓力的方法,如:
-
多些休息、盡量放鬆自己
- 不要孤立自己,保持與親友聯繫。
- 與人分享心中的感受與不安。
- 保持正常飲食,保持足夠營養。
- 適量運動有助消除因壓力所引起的身體緊張反應。
- 保持充足睡眠,如不能入睡,可做一些令自己放鬆的事,如聽音樂、看書等。
- 接受事情已經發生,避免過份內咎。
-
避免用藥物、煙酒甚至工作來麻醉自己。
4.
提醒他們若壓力反應極度困擾,或持續一個月以上或出現以下徵狀,他們便應尋求
專業協助(如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輔導員等),以免壓力反應惡力,演變為比較
嚴重的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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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海中不停湧現有關事故的不安片段,令人十分困擾、激動。
-
面對有關事故的人、物和地點時,感到極度悲痛,逃避面對以致影響日常生活
和工作。
-
表現退縮,不願與人交談。
-
對許多事情失去興趣及麻木。
-
長期失眠或其他睡眠困難。
-
情緒極之波動,煩躁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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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急救(3)-
壓力反應警號
假如肇事者情緒持續激動,或出現以下反應,便應尋求專業人士的治療:
-
漠然呆滯至不能活動。
-
過度活躍至失去自控能力。
-
無條理及不合邏輯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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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陷入癱瘓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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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的失憶。
-
神經失常,如瘋癲,嚴重暴力行為,自殺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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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急救(4)--態度和技巧
態度
1. 同情心(Empathy)
--設身處地的對肇事者產生一種『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了解,明白他們在事故中
所受到 的創傷和心理需要。
--透過適當的說話與行為,向肇事者表逹你明白和理解他們的感受和處境,使他們感
到自己並非孤單面對困境。(例:事情來得那麼突然,真不是一下子可可以接受。)
2. 真誠
--真心關懷、熱心助人的庇度,使肇事者感到支持和安慰。
技巧
1. 靠近
--陪伴在旁。
--輕拍肩膀或雙手。
2.積極聆聽
--專心傾聽,保持眼神接觸,去了解肇事者的感受和思想。
--用『心』去聽,包括肇事者的口語表逹內容及非語言行為,如神情、語氣、動作,
以對肇事者有一多全面了解。
--避免中斷他們說話,加插自己太多意見和個人經驗分享。
--給予適當、簡單的反應,使肇事者知道你明白他們的處境,並鼓勵他們繼續分享,
表逹自己。(如點頭、『唔』、『係』、『原來原此』)
3.讓肇事者盡情抒發情緒
--除了積極聆聽外,可問及他們在當中的感受。
--反映他們的感受情緒。(如:『那的確是一場十分恐佈的意外,你可能會覺得很震
驚。』
,難怪你這樣激動!』)
--不必太多著意令他們停止哭泣,勱他們盡情表逹悲痛的情緒,有助他們接受和面
對現實。
4.給予安全感與安慰
--如『現在我們已經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工作人員會盡量幫你的』。
5.基本照顧
--身體需要:如一個安靜的環境、一張保暖的毛毯,一杯熱水等。
--實際需要:安排入醫院接受治療,協助通知有關新友,收拾個人物品等。
--心理需要:陪伴、支持、安慰。
助人之後
急救員在處理傷亡及災難性事件後,本身或許會承受很大壓力而出現各種壓力反應。
所以,急救員在完成工作後應參與事後解說(debriefing),與新友、同事分享自己的感受,
好好休息和照顧自己,以釋放在施救過程中所帶來的心理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