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釣魚牌照
到本港水塘釣魚的人士須先向水務署申請牌照。本署通常於每年八月接受市民申請,牌照有效三年。費用為港幣二十四元。申請人須年滿十三歲,本署並不會限制每年發出魚牌數自。
申請釣魚牌照可往下列客戶諮詢中心辨理:
1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一樓
2 香港筲箕寶文街竣峰花園地下
3 九龍旺角洗衣街一二八號地下
4 九龍九龍灣偉業街六十五號水務署九龍東區大樓一樓
申請人在辨理手續時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作件,並繳付有關費用,牌照通常會在申請當日發出。
市民亦可以郵寄方式辨理申續,請將姓名、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面額二十四元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疳」的劃線支票,寄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水務署總部。牌照會以平郵方式寄予申請人。
釣魚人士注意下到列守則:
1 只可利魚竿及魚絲垂的,而不得使用魚網或其他釣魚工具
2 禁止使用爆炸性或有毒物品捕殺魚類
3 不能在永塘中使用小船、小聽艇或木筏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