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球比賽別具一格的地方,就是球員可以不通知記錄台隨時進行替補,但是應在己方替補區先出後入。雙方球員(守門員除外)均不得踏入六公尺禁區內,若違反者將被判對隊自由球﹔
比賽過程中,持球隊員只可持球跑3步。如果守方球員犯規而影響射門,則判七公尺球(像足球十二瑪),主射球員站在七公尺線前射門,其餘任何球員都必須站在九公尺線外,裁判鳴笛後主射球員在3秒內將球射出,並保持一腳不離地。
若球員嚴重犯規或不君子行為,將會被判黃牌警告、退場2分鐘、紅牌取消資格或驅逐離場。手球比賽因攻守轉換非常快速,經常出現反擊快攻,故比賽非常刺激,可觀性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