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換學歷下月最後一次 (12/21)

  想要以職業證照直接換取高職或專科文憑,只剩下明年一月最後一次機會,因為明年下半年開始,持有職業證照者必須加考學科或加修學分,才能取得高職或專科學力鑑定及格證書,不能再以「換證」的方式辦理。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過去只辦理國小、國中及高中的資格鑑定,去年教育部為推動技職教育建立證照制度,特別為社會人士另闢管道,不但將自學進修學力鑑定的範圍擴大到高職與專科層級,而且還不必筆試,直接以證照加工作年資換證。
  但檢討後發現,絕大多數人拿此一證明向服務單位申請調薪、晉級,與教育部原先想達到的目的差距太遠。
  加上國小、國中、高中自學進修學力鑑定都須經過考試,唯有職校、專科免考試的作法也有失公允,教育部長林清江昨日宣布,以職業證照換證的作法明年初將辦理最後一次。技職司已進一步決定明年一月十一日至廿五日發售報名簡章,三月完成證書核發作業。
  至於高職與專科學力鑑定考試,將採選修學分或筆試方式辦理。也就是說,申請高職或專科學力證明者可在高職或專科學校選修一般科目或共同科目十六個學分,只要及格就過關;或者參加筆試,高職程度鑑定考國文、英文、工作倫理,專科程度鑑定則考國文、英文、職業道德。
  新制報名資格也有所調整。取得丙級技術士證同時具有三年以上經驗,或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又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可參加高職鑑定;取得乙級以上證照又具二年以上經驗者,可參加專科畢業程度的學力鑑定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