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HANGING

上 吊

上吊

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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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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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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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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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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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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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簡單、無痛苦三部曲,不分男女老少壓倒性的廣受喜愛,堪稱為「自殺之王」。





好像我是在說毫無依據的結論似的,但確實沒有比「上吊」更能安然地、可靠地而且簡便地進行自殺。
完全沒有必要考慮其他任何方法。
可能你不大相信,但經過仔細調查還是沒找到比上吊更好的方法。下面還將詳細敘述上吊為何優於其他方法,甚至可以說上吊是人類所想出來的藝術品。正因為如此,日本每年的自殺者中一半都選擇了這種方法,而且不論古今中外都被廣泛採用。
上吊的最大優點就是「未遂率」極低。只要繩子不斷,套繩子的樹枝不折斷,而且在上吊後十幾分鐘內不被發現,可以說成功率是百分之百的。有那麼一個人,服毒後還剖了腹但沒死,在軌道上等電車也沒等到,沒法子了去跳崖也沒死成,最終在斷崖的樹上終於吊死了。
「想自殺就上吊」,打算自殺的人應該牢記這一點。


[ 準備 ]
簡便得只需一根繩子

準備的東西只需一根繩子就可以了。
電線、皮帶、繩子,只要能纏到脖子上,什麼都可以。不過,要儘量挑選柔軟而能貼在脖頸上的。如百貨公司包裝用的塑膠帶等,即使對一百多公斤的人來說也是很足夠的了。
如果使用鋼絲等一類具有切斷力的東西,就會發生割斷頭頸的情況。有人在橋欄杆上拴住了車輛牽引用的鋼繩一端,又把另一端打結套在脖子上,之後跳到河裡,結果頭部被割下流到河裡,成為「怪死事件」猛鬧了一陣子。
也有同樣地將車輛牽引用鋼索栓在樹上,另一端套在脖子上後發動了車子,把頭割下來自殺的一位很有勇氣的公司職員。

●圖
1 勒頸(左)和上吊(摘自
《法醫學入門》八十島信之助/著
中公新書)


坐著也可以

套繩子,只要不是容易折斷的細枝,那裡都可以。也有中學一年級的少年在書架上釘了一根五寸釘上吊的例子。但是,找不到合適的套繩子地方也是常有的,特別是醫院和看守所。
不過,上吊並不是非要把繩子套在比自己身長還要高的地方才能進行。雖然腳部或臀部碰到地板,也是能死的。在病床上上吊的人並不少,這從理論上也是可能的。
在說明這一理論之前,先說說勒頸的死因和吊頸的死因不同之處。前者是以氣管被堵塞造成的窒息為多,後者以輸往腦部的血液被堵斷所造成的腦內缺氧狀態而死的占大多數。
向腦部供血的動脈有兩種:頸動脈和在脊椎旁邊被骨頭保護著的椎動脈。勒脖子的方式,即使頸動脈被堵住,但被骨頭保護的椎骨動脈是堵不住的。但上吊的方式,脖子被斜上方吊起形成了角度,因此內外同時堵死,向腦部的供血剎那間就停止了(參照圖一)。
兩者的差異從屍體上即可明瞭。勒頸的屍體由椎骨動脈向腦部的供血雖繼續不斷,但相反地由腦部輸送血液的頸動脈卻被堵塞了,因此變成紫色而瘀血;上吊的方式則不見瘀血。
現在弄清一些基本問題後,再回到上吊的高度問題。上吊的時候,血壓在一七○毫米汞柱的人,那麼他的頸動脈用三•五公斤,椎骨動脈用十六•六公斤的力量即可堵塞。如果腳部著地而膝蓋彎曲的程度,有全身體重的百分之七○∼九○,(膝蓋著地也有體重的百分之二○的重量)壓到脖子上。譬如說,當體重六十公斤的人膝蓋著地上吊的方式,壓在脖子上的力量為十二公斤,頸動脈也自然地被堵住了。此時,對椎骨動脈而言還沒達到完全堵塞的地步,所以有微量的血液流向腦部,但這也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比單純地勒頸還要好上幾倍。喪失知覺可能稍為晚點,但不會有以未遂而告終的事。也就是說,壓在頸部的力量哪怕只有體重的百分之二○,只要頸部形成角度,不完全把身體吊起來也能簡便地死亡。

●圖
2 各種上吊自殺(摘自《標
準法醫學•醫事法制》醫學書
院)


事實上還有臀部和背部著地的例子(參照圖三),也有人說只要有三十公分的高度就可以死的。在歐美,甚至有人說腳部著地的情況較多。打算在自己的房間死去的你,沒有必要覺得高度不夠而放棄。房門的把手也足夠了,利用樓梯斜面也是個辦法。
其他應注意的是,固然要找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但不像採用煤氣或藥物的自殺需要數小時或數日不被發現的地方才行。僅僅在十來分鐘之內不被發現就救不活了,如果有幾十分鐘更是大功告成。
不想讓親屬和朋友們看到自己屍體的話,最好選擇離開自己家及平日上班、上學路途稍遠的地方。當身分被查明,雙親知道了的時候,你已經在醫院或警察局裡了。


[ 經過 ]
一瞬間喪失意識,沒有痛苦

脖子上套住繩子,踢掉腳凳子後懸在半空中時,你的知覺會是怎樣的呢?據法醫學者的研究,一上吊知覺便朦朧,手腳想動也動彈不了,而且在此一過程中是完全沒有痛苦的,這在醫學界已經是常識了。
在東京,一個演員當著觀眾表演上吊,當他說「像這樣蹲下腰……」的瞬時便失去知覺,並死在觀眾眼前。有個法醫學者想體驗一下上吊的痛苦,把腳凳子放在隨時可站立上去的位置,並請同事們在場,雙腳剛離開腳凳子時便突然失神,幸虧被同事們救了下來,這種體驗的例子並不少。
一個用電線上吊而被救下的自殺未遂者說:「腦袋嗡地一下什麼都不知道,知覺也沒有了,甚至連無法呼吸而難過或者疼痛的感覺都沒有。」
並非只是痛苦,也有相當舒暢之說。例如,在柔道中被使了勒技而摔得不省人事的快感,在浴室裡用毛巾玩勒脖子遊戲的少年就這樣縊死的事例。
同時,如果一下子用力過猛吊住的話,頸關節會脫臼,立即導致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
提到上吊,許多人會認為是喉嚨被扼住,在痛苦中窒息而死。事實上在感到喘不過氣之前,已引起腦部缺氧而失去知覺,所以是沒有痛苦的。
假如懷疑這種說法,那你本人不妨用繩子套在脖子上吊吊看,是否真的在剎那間失去知覺。大概你剛套上繩子、壓上一點體重,就會因為覺得比想像中要緊張而害怕而立刻停止試驗吧!


十來分鐘心臟停止

也有學者進一步分成幾個階段而詳細進行研究。
首先是第一階段,開始是頭腦嗡地發熱,出現耳鳴。接著感到眼前有閃光,頭發熱、耳鳴、眼前閃光是剛上吊就立刻出現的,同時,知覺開始模糊起來。
進入失去知覺後的第二階段,全身引起痙攣。據說,手部作划水動作,腳部作走路的動作,然後雙手雙腳的肌肉開始抽筋後又全身挺直抽筋。但是對這種痙攣,現在認為那是全身小顫動。這一階段是一分到一分半鐘。令人不解的是,男性在此時性器會勃起,並射精。
第三階段,已經是假死狀態,大小便和精液溢出、眼球突起、呼吸停止。
這期間約一分鐘,所以到達這種地步只需三分到三分半鐘。在此階段心臟仍在跳動,如被發現也有可能救下一命。此後,心臟會跳動約十分鐘,心臟一旦停止跳動就沒有獲救的希望了。
有一個美國雜技演員在觀眾面前模仿上吊,平日的安排是當知覺開始模糊時馬上給助手遞暗號。有一天大概突然失去知覺沒能及時遞出暗號,就在那裡吊了十三分鐘,送到醫院時已經回生乏術。
這就是說,在短短的十來分鐘裡,未被人發現的話,你的自殺就成功了而且沒有痛苦。大概沒有比此更適合的自殺方法!


[ 屍體狀況 ]
上吊的屍體是不潔的嗎?

人們常提到的上吊缺點,就是屍體的形象不好看。的確會有失禁和射精的情況。有人說,由於喉嚨被朝上扼住,舌頭會伸出,面部因淤血而發紫,眼球會突出等。不過,到這種地步的可怕例子是不多的。死後好幾天眼球才
會突出,舌頭碰到牙齒也不會伸出的。就是說,屍體的情況只不過是這樣。
從上吊屍體的照片上看,大部分只不過是「聳拉」在那裡,和活的時候並沒有什麼不同。如前所述,由於供給頭部的血液很快被切斷,臉部一般都不會出現淤血。雖說看上去的形象不大好,但和跳樓、撞車的屍體相比,可以說是體面的屍體了。
要想防止失禁,事先可去趟洗手間,不想射精,那就先做手淫。為了追隨昭和天皇,在駕崩當天自殺的八十七歲老人,口啣紗布,再戴口罩,在橘子園裡上了吊。他或許是為了不想死得太難看吧
!?


[ 注意 ]
勒頸很痛苦

前面已說過,上吊的優點在於因從斜上方拉住脖子的姿勢,造成勒住椎骨動脈。手扼脖子的場合,當然遮斷不了該動脈,因而腦部供血不可能一下子失去知覺。上吊的話如前述第一階段就失去知覺,扼脖子的場合在有知覺的情況下體驗第一、第二和第三階段,隨後才好不容易地失去知覺。結果是氣管被堵塞而變成窒息死亡,加上體驗抽筋,伴之而來的則是相當的痛苦。
雖則如此,自己扼住脖子窒息自殺倒是很多。我忍不住要向他表示同情心,為什麼不肯花點工夫製造三十公分的高度呢
!?
四十二歲的大學副教授,用領帶一點一點地勒緊,最後口中流血而死。
參加過東京奧林匹克游泳比賽,以後就過著平庸的主婦生活的四十三歲婦女,充分利用了過人的肺活量,在嘴、鼻、頸上纏貼多層膠布窒息而死。
因殺死兒子被關起來的四十九歲家庭主婦,在看守所裡在胃和鼻子裡塞足了衛生紙而窒息死亡。
也有在警察局監護室內,吞下約一百克(一卷)衛生紙,後因支氣管閉塞而自殺的四十六歲建築工人。
當然,用這種窒息的辦法也是可以死的,但伴隨而來相當的痛苦,我是不願意推薦的。
關於上吊,還要提及的是:因腦內部形成缺氧狀態,細胞被破壞,所以自殺未遂的時候會留下嚴重的腦後遺症。腦細胞的特徵與其他細胞不同,被破壞了就不會再生的。因此,有必要做不被發現的周密安排。


[ 案例研究 4 ]
上吊未遂的悲劇•法蘭克永井

一九八五年十月,歌手法蘭克永井氏(當時五十三歲)在晚上十點鐘左右演出結束回到家裡,和妻子喝了一點啤酒,十點半左右睡覺。可是到了半夜,走出臥室後長時間沒有回來,妻子出來尋找時,發現在一樓和二樓中間的螺旋樓梯的扶手上,套上四五根領帶上吊了,那是半夜三點鐘左右。
救護車趕到時,永井氏沒有了呼吸和脈搏,昏迷倒在那裡。送到醫院時已經瞳孔放大,處於「即將腦死」的狀態。
可是經過四五天後卻奇蹟般地恢復知覺。一個月後會說幾句話,給他看《戀君》曲名時,他還認得出「君」字。後來又恢復到會寫「永井」兩個字。
後來他又多次入院出院,現在已能做些散步,也能用卡拉OK唱熟悉的歌曲,顯示了進一步的恢復。儘管如此,他還不能辨認前去探病的妻子和朋友,有點近似老年痴呆症的狀態,一九八九年又成為禁治產者。
他把這次的體驗講給友人丹波哲郎氏時,是這樣說的:「剛上吊就呼吸困難,視野瞬時變成紅色後又成為漆黑一團。看到在空中自己的臉歪了,逐漸聽見奇妙的聲音。聲音逐漸變大,消失在黑暗的隧裡。自己忽然上升,浮遊著穿過牆壁和門,可以看到下界的情況。突然注意
到自己站在平地上,從前面的花園聽到了優美的音樂,還聽到了已故的友人和親屬的聲音,被懷念和相會的心情所驅使向前走了過去。那裡有條三岔的河流,但一股不知什麼力量把我拉了回來。」
永井氏之所以企圖自殺,是因為從前的情人提出她所生的孩子是他們倆人的,要求撫養費而苦惱的緣故。

[ 檢驗本例 ]

極為轟動的上吊未遂案例,恐怕也僅此一例。即使被認為既遂率是百分之一百的上吊,要是很快就被人發現也就不會成功。
上述例子若從停止脈搏來看,可能已上吊了十分鐘以上。但有的專家認為「(從恢復到現在的地步來看)被發現的時間是剛剛上吊三至四分鐘,腳部和臀部應該是著地的。不過,即使性命得救,被損壞的腦神經,不會再恢復。」
它將留下怎樣的後遺症,永井氏的情況已經說明。腦子的神經細胞,自血液不再循環之時的瞬間就開始損壞。這是非常可怕的,上吊未遂是可怕的!
據其本人所說,在剎那間(通常是水平的)失去知覺,視野通紅後又變成漆黑。以後的奇妙的體驗,可稱為「臨死體驗」,據說許多瀕臨死亡的人都經歷過。


[ 案例研究 5 ]
高度九十一公分的上吊•聯合赤軍最高幹部森恆夫

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在東京拘留所的森恆夫(當時二十八歲)於單人牢房裡上吊自殺了。其本人是作為一九七二年一月組成的武裝革命集團。他的「唯槍主義」提倡只有依靠武器革命才能成功,在群馬縣山岳地下司令部進行武裝訓練,一九七二年二月被捕。他供認了自己以十二名「赤軍戰士」、「行動不是革命的」為理由,而進行殺害的事實,九月被移送東京拘留所,等待開庭審理。這個私刑拷打殺害了十二個人的事件,比起逃亡的赤軍士兵占據淺間山莊事件更令人感到「閉塞集團中的瘋狂」,一時震驚了日本社會。
在第二年的元月一日,和平時一樣森恆夫把早飯和午飯都吃光了。下午一時三十八分,巡邏的看守還看見他坐在塌塌米上看書。但在十四分鐘後的一時五十二分,看守再次探視單人牢房時,他在高九十一公分的鐵欄杆上用
六十公分長的毛巾打了結,把頭套進去上吊了。
醫生趕來打了強心針、做了人工呼吸,都無濟於事,約一小時後斷了氣。據說,他用身邊的衣衫綁住了雙腳伸在那裡,形成「ゑ」字型吊在那裡,也有人說死去時的形狀好像是「將要坐下來的樣子」。對這一自殺的分析是,當時自殺時「將綁住的雙腳用力向空中踢出,於是重力加到毛巾上勒住了脖子。」
發現時雖已失去知覺,但靜脈則與活的時候一樣沒有變化,也沒發現出血和失禁。
他留下了兩封遺書,據說內容是承認了唯武器主義的錯誤。又聽說他從自殺的前幾個月起就愛讀聖經,對基督教起了很大的興趣。


[ 檢驗死因 ]

他的臀部著地了沒有?
他是身高一六三公分,體重五十四公斤的小個子,使用的毛巾為六十公分,也很短。在欄杆打結套上脖子,那麼脖子就緊緊靠在欄杆上。事情的巧合是,他的腰部特長,加上毛巾收緊勒住脖子,他的臀部可能還不曾著地的。
就是說,一個體重五十四公斤的男子腳著地,背靠著牆上吊的方式,在十四分鐘內是不可能甦醒的,這是證明上吊的簡便和短時間可斷氣的有力證據。
話雖如此,為了革命而進行的不懈努力和磨難,最後都放棄堅持很久的信念,且又歸依了神明,然而畢竟沒能獲救而自殺,該是多麼可憐的事。
不過,雖說是在二十年前的事,相信也能引起革命本身就遠比對十二個同夥人私刑殺死的事要瘋狂得多。


[ 案例研究 6 ]
在精神病醫院上吊獲救的婦女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在某精神病醫院,一個住院中的婦女陷入興奮狀態大喊「把我殺了吧!」於是被送進保護室。四十分鐘後的五時二十五分,爬上用好幾條被子疊上的窗格後用毛巾上吊了。發現時呼吸、心臟都已停止,被救了下來進行了人工呼吸,用了強心劑,五分鐘以後出現了自發性呼吸和微弱的脈搏。
儘管如此,整整兩天沒有知覺,第三天好不容易對刺激有了反應。第四天起恢復了知覺,一周後能進食流汁,第二周起進行了「恢復自我訓練」,再過兩周後能和其他病患一起過集體生活了。但記憶力卻減退,喪失了從前的積極性,總是躲在人後,對看護者的依賴也多了。
這個婦女在她二十六歲後,在這個醫院裡住了十三年,在此以前還在其他精神病醫院住過三次。一九七九年出院後到附近的綜合醫院工作,因與單位的男員工產生摩擦而放棄了工作,並與另外的男子同居,不久開始不吃東西,大喊「殺死我吧!」,過了兩年又住院了。上吊是在半年以後的事,這是第三次的自殺未遂。
她的經歷是,中學畢業在毛巾工廠工作六年,二十三歲結婚,第二年離婚,生了個男孩但不久小孩死去。
還有,她姊妹五人中包括她在內的四個人都分別有自殺未遂、企圖自殺的行為。


[ 檢驗本例 ]

就像護士們所說的:「是少數因發現的同時醫療人員迅速處置,起死回生的稀有例子」;也是雖然心臟一度停止,但未到死亡的極少見例子。從空白的四十分鐘中,減掉堆放被子的時間,大概是上吊十五分鐘後,心臟剛剛停止的時候被發現。
雖然有四十分鐘和足夠的高度但未能致死,這和森恆夫的例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醫院或牢房因有監視所以及時被發現,自殺是困難的,尤其是醫院因急救設施齊全,更加困難了。
從這些未遂例來看,或許會想上吊也並非是那麼簡單的。但是,畢竟這些都是極稀有的例子。從每年有一萬多人死於上吊,而且既遂率幾乎是百分之百的效果來看,上吊仍舊是榮登自殺手段的寶座。
可是,這個人的後半生究竟是什麼呢?它已遠遠超越了不幸或倒霉。從旁看來這才是「活地獄」。從留下的後遺症來看,或許不去救她還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