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的結構》左民安
(甲)主旨:
本文主要是說明「六書」的起源、名稱、次序及內容。
(乙)內容大要:
全文可以分四部分。
一、說明漢字的持點。
(一)漢字是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字義有密切的關係。
(二)如能對漢字的形體結構作出正確的分析,則有以下的好處:
(1)能夠了解及掌握漢字的本義及引申義。
(2)對於閱讀古籍有極大的幫助。
二、說明「六書」的由來:
(一)為前人對漢字的結構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
(二)漢字的產生並不是先有六書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
(四)用六書來分析漢字的結構,是漢代古文經學家發端的。
(五)六書這個名稱,最初見於《周禮.地官.保氏》。
(六)六書的細目,始見於西漢劉歆的《七略》。
三、介紹「六書」的名稱與次序。
(一)有三家的說法:
(1)班固《漢書.藝文志》:
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2)鄭眾《周禮.地官.保氏》:
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3)許慎《說文解字.敘》:
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二)比較通行的看法:
(1)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2)採用許慎名稱的原因:
1>因為許慎對六書的名稱有具體而詳細的解釋。
2>有分析研究漢字的第一部著作《說文解字》作說明。
(3)採用班固次序的原因:
1>因為漢字起源於圖畫,而象形、指事、會意都和圖畫有密切的關係,故順序排在前面。
2>有則標音成份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符合由表意到標音文字的發展規律,故形聲字排在後面;
3>假借則只有讀音上的聯繫,與字義無關,故排在最後。
(三)對班固「六書」的一點補充:
(1)作者不同意班固認為六書皆是「造字之本」的說法。
(2)作者認為:
1>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才是造字之法,而轉注及假借僅僅是用字之法。
2>原因:轉注及假借是不能產生新字的,與漢字的結構不發生聯繫。
四、「六書」的解說:
(一)象形:
(1)許慎:「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2)作者: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
(3)例子:1>日( )象一輪紅日。
2>月( )象一彎新月。
3>山( )象群嵐環抱之形。
4>州( )象山一塊陸地。
5>矢( )象箭之形。
(4)補充:1>作者不同意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點,原因是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個象形字必須首先通過語言讀出音來,才能表達概念。「因形知音」的主張,無疑是把語言和思維分割開了。
2>由於象形字要符合「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的要求,受到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在漢字發展過程之中,最後只有被標音成份的形聲字所代替。
(二)指事:
(1)許慎:「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2)作者:指事就是初看起來可以認識,再細觀察就了解它的意義。指事字可分為兩類:一、純符號的指事字。二、在象形字上加上指事符號的指事字。
(3)例子:純符號
1>上( )在橫線上加一個點,表示上面的意思。
2>下( )在橫線下加一個點,表示下面的意思。
象形字+指事符號
1>甘( )即口(口是象形字)中加一點(一點是指事符號),表
示舌頭上感到甜味的意思。
2>本( )在木(木是象形字)下部加一點(一點是指事符號),
表示樹的根部。
3>末( )在木梢部加一點,表示樹的頂部。
(4)補充:
指事字是六書中佔少數的,原因是大部份的文字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來表示。要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來表示;要說明抽象的概念,可以用會意來代替。
(三)會意:
(1)許慎:「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2)作者: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在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
(3)例子:1>涉( )由「水」及「步」(步是由兩個「止」字組合,止即是腳趾的意思)字組合。步象朝上的腳趾,一前一後的步行;若加上水,即意會到步過河流之意。「水」及「步」字,都是象形字。
2>陟( )將水改為「阜」(阜即山坡之意),即是步上山坡的意思。
3>降( )將步字倒轉來寫,腳趾向下,意思是從高處下來。
(四)形聲:
·
許慎:「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
作者:引用段玉裁之注解作說明,指出形聲字乃一合體字,半取義符,半取聲符,合成一字。如江、河兩字,皆以水為名,作為義符;取其聲為工、可,作為聲符,合為一字。
(3)例子:「鯉」、「鯽」、「鱔」、「鰻」等字,皆有形有聲,以「魚」作為義符,
表示魚的總類,再借用原有的字作為讀音(即聲符)來表示魚的總類。
(4)補充:1>形聲字的產生,是由於象形字及會意字有很大的局限性,世界上有很多事物及抽象的概念是很難用象形及會意來表示的。
2>形聲字的形符本來是象形符號,但由於漢字的不斷發展,不僅看不出象形的樣子,就連表屬的意義也有不少的改變,如「豹」是獸類,形符卻是「豸」(沒有腳的虫子)。「蝙蝠」是老鼠一類的動物,「蛟」是和龍同類,其形符也是用「虫」字作為偏旁。其原因可能是古人對認識大自然有一定的局限有關。
3>形聲字到了後期,數目越多,現在通行的文字,形聲字也佔絕對的多數。
(五)轉注:
(1)許慎:「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老、考是也。」
(2)作者:轉注字有三項條件:
1>部首相同。
2>同義。
3>讀音相近。
4 >互相解釋
(3)例子:「老」、「考」一對字,皆是「老」部首,即是建類一首;老、考兩字的
意義是相通的,即是同意相受。「績」、「緝」一對字,皆是「系」部首,
意義相近,讀音也相近。
(六)假借:
(1)許慎:「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2)作者: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口�堣w經有了這個詞,但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
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義、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假借全取聲音相同或相近,
與字義毫不相關。
(3)例子:1>「令」本義是命令、號令,假借為縣令之令。「長」本義為年長,假
借為縣長之長。
2>其他例子:
|
字 |
本義 |
假借義 |
|
汝 |
水名 |
你 |
|
亦 |
腋下 |
也 |
|
自 |
鼻子 |
自己 |
|
驕 |
六呎高的馬 |
驕傲 |
(4)補充:1>假借字出現的好處:
完全廢掉漢字的表意性,對後世用同音代替壓縮漢字的字數有很大的
啟示。
2>假借字出現的壞處:
a)假借在上古時代普遍使用,與當時字少有關。在甲骨文及金文中,
有很多是假借字,這對後人閱讀及理解造成一定的困難。
b)「本無其字」就能出現假借,但有時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
也出現假借字,於是造成文字使用上的混亂。
會考年份:1995
研究六書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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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深入了解和掌握漢字的本義和引申義
·
幫助我們閱讀古代文化典籍
六書的次序、名稱及其他
六書的說明
·
所謂「六書」,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
·
「六書」是古人根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而決不是古人依照這六種法則來創造文字的;
·
「六書」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
六書是「造字之本」?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因可產生新字。
轉注、假借是「用字之法」,因不能產生新字。
六書的名稱和次序
·
班固:《漢書.藝文志》
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
鄭眾:《周禮.地官.保氏》
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
許慎:《說文解字》
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名稱方面採用許慎的說法,原因:
·
許慎對六書的名稱有具體而詳細的解釋
·
許慎有研究漢字的第一部專書-《說文解字》
次序方面採用班固的說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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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起源圖畫,象形、指事、會意都和圖畫有密切的關係,所以次序較前;
·
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也符合由表意到標音的文字發展規律,所以形聲字在後;
·
假借只是有讀音上的聯繫,與字義無關,所以放在最後
綜合來說,六書的次序和名稱如下:
象形 > 指事 > 會意 > 形聲 > 轉注 > 假借
六書分析:
象形
許慎的說法: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隨體詰詘就是指隨著物體的自然形狀,彎彎曲曲地描繪出來。)
作者解說:
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即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
象形字例:
|
字例 |
說 明 |
|
日 |
像一輪紅日 |
|
月 |
一彎新月 |
|
山 |
當中一峰突起,周圍群嵐環抱 |
|
州 |
三條曲線,表示波濤洶湧的流水,其中間的小圓圈或小黑點,表示水中的一塊陸地 |
|
矢 |
上部為鋒利的箭鏃,中為箭桿,下為搭弦的尾翎 |
象形字的特點:
有人認為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點,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因為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個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於圖畫的象形字,也必須首先通過語言讀出來,才能表達概念。那種「因形知音」的主張,其實質就是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了。
象形字的優點:
一目了然,清楚表達具體事物的形貌
象形字的局限:
·
書寫麻煩(因為形體彎彎曲曲,難以刻在甲骨上)
·
形體往往不統一(觀察事物的角度不統一,如馬、鹿從側看,羊、牛從正面看;在戰國時「馬」字就有多種不同的寫法)
·
難以表達抽象的概念(如喜、怒、哀、樂很難畫成其物)
·
難以區分類別(形聲字的形符才可有此優點)
指事
許慎的說法:
「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初看起來可以認識,再細觀察就能了解意義。)
作者解說:
指事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
指事字例:
|
字例 |
說 明 |
|
甘 |
口中加一點,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 |
|
本 |
木(樹)字的下部加一個「點兒」,表示根部所在 |
|
末 |
木(樹)字的上部加一個「點兒」,表示樹梢(頂) |
|
上 |
先畫一橫線,再在線上加一個「點兒」,表示上面 |
|
下 |
先畫一橫線,再在線下加一個「點兒」,表示下面 |
指事字的優點:
·
造字方便:只須在象形基礎上加上「指事符號」,便可創造一個新字
·
相對於象形字,可以表示稍為抽象的概念
指事字的局限/指事字在六書中佔絕對少數:
·
要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來表示
·
要說明抽象的溉念,就可以用會意來代替
會意
許慎的說法:
「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作者解說:
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
會意字例:
|
字例 |
說 明 |
|
步 |
腳趾朝上的兩隻腳一前一後走路的形象(止+止) |
|
涉 |
把水加在兩腳之間,表示要從水中通過(水+步) |
|
陟 |
把阜(土坡)加在兩腳旁邊,表示兩腳登山的樣子(阜+步) |
|
降 |
把腳倒過來,再把阜加在兩腳旁邊,表示從高山下來(阜+步) |
會意字的優點:
·
相對於象形,可以表示較抽象的概念
會意字的局限:
·
會意字結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尚須通過合誼的一關,較之象形字,辨識尤難(例如「為」字,是役象以助勞的意思,從又從象,又,手也)
·
按:會意字有點「猜謎」的意味,「謎底」未必容易猜到
·
世界上許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難用會意來表示
形聲
許慎的說法:
「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作者解說:
·
先引段玉裁的注解:「『以事為名』,為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為『工』『可』,因取『工』『可』之聲而成其名。」
·
指事、象形獨體,形聲合體(按:單個形體是「獨體」;兩個或以上形體組成是「合體」)
·
按:所謂形聲字,就是先取一字表示類屬(形符),然後再取另一字表示讀音(聲符)
形聲字例:
|
字例 |
說 明 |
|
鯉 |
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加上「里」作為讀音(魚+里) |
|
鯽 |
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加上「即」作為讀音(魚+即) |
|
鱔 |
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加上「善」作為讀音(魚+善) |
|
鰻 |
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加上「曼」作為讀音(魚+曼) |
形聲字優點/佔絕對多數:
·
可以表示抽象的概念
·
造字方便,容易(只須「形」加「聲」即可)
·
可以產生大量新字(佔絕對多數,約90%)
·
可以表示類屬/區分類別(形符部分)
·
可以有標音作用(聲符部分)
形聲字的局限:
由於漢字不斷發展,形體不斷變化,形聲字的「形符」,不僅看不出象形的樣子,就連表示類屬的意義也有不少的改變
例:
·
「豹」是獸類,它與昆蟲沒有一點相似之處,但它的形符卻是「豸」(沒有腳的蟲子)
·
「蝙蝠」是老鼠一類的動物,但它的形符卻是「虫」
·
「蛟」和龍同類,但它的形符也是「虫」
轉注
許慎的說法:
「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作者解說:
·
所謂「建類一首」,就是指的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
·
例如「老」字和「考」字就是一對轉注字,它們都屬「老部」(所謂建類一首)
·
許慎對「老」字的解釋是「老,考也」,「考,老也」(所謂同意相受)
·
總的來說,轉注字有三個條件:
o
兩字同一部首
o
二字聲音相近
o
可以互相解釋
·
按:轉注字必須是一對或一組,絕不能是一個
轉注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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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例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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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績 |
兩字同屬「糸」部;讀音相近;可以互相解釋 |
假借
許慎的說法:
「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作者解說:
·
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托事),這就是「假借」。
假借字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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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例 |
說 明 |
|
令 |
本義是「命令」,因讀音「縣令」之「令」相同,所以假借為「縣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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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
本義是「年長」,因讀音與「縣長」之「長」相同,所以假借為「縣長」 |
|
汝 |
本義是「水名」,因讀音與第二人稱之「汝(你)」相同,所以假借為「汝(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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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 |
本義是「腋下」,因讀音與表示也的「也」相同,所以假借為「亦(也)」 |
|
自 |
本義是「鼻」,因讀音與「自己」之「己」相同,所以假借為「自己」 |
|
驕 |
本義是「高六尺的馬」,因讀音與「驕傲」之「驕」相同,所以假借為「驕傲」 |
此處有兩點要說明:
·
「令」「長」「汝」三字發展到後期,「本義」和「假借義」並存,變成一字多義。
·
「亦」「自」「驕」三字發展到後期,因「永借不還」,「本義」已失,只剩下「假借義」,於是出現了後起字:
「亦」的「本義」變成了「腋」字
「自」的「本義」變成了「鼻」字
假借字特點:
·
假借字在上古普遍使用,這與當時的字少,「本無其字」,只好假借來用,故使用較多。
·
對後世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因後人不知作者用「本義」還是「假借義」)
·
「本無其字」運用假借是自然的事,但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也任意亂借(實為寫別字),只會損害文字的健康,造成使用上的混亂。
《漢字的結構》左民安
我們知道,漢字是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字義有著密切的關係。倘若我們能對漢字的形體結構作出正確的分析,那麼對於我們了解和掌握漢字的本義和引申義,特別是對於我們閱讀古代文化典籍有著極大的幫助。
一提起漢字結構,總離不開「六書」之說。所謂「六書」,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六書」這個名稱,最初見於周禮地官保氏;「六書」的細目,始見於西漢劉歆的七略。用「六書」分析漢字的結構,是從漢代古文經學家發端的。
我國歷史上關於「六書」的說法很多,但就其名目和名目的次序而言,主要有三家。
第一家是東漢的班固。他在漢書藝文志�婸﹛G「古時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教國子,教之以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第二家是東漢的鄭眾。他在周禮地官保氏注中說:「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第三家是東漢的許慎。他在說文解字序�婸﹛G「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
過去的學者,通過對這三家說法的比較,大都採用了許慎的名稱,這不僅因為他對「六書」的名稱都有具體而詳細的解釋,同時他還有我國分析研究漢字的第一部專著說文解字。而在次序上呢?則大都採用班固的說法。因為漢字是起源於圖畫,象形、指事、會意都和圖畫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圖畫在前,而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也是符合由表意到標音的文字發展規律的,所以形聲字在後;假借則只是有讀音上的聯繫,與字義毫不相干,所以放在最後。可見,這種次序的排列是很有道理的,於是就很自然地形成了後世大家所公認的「六書」的名稱和次序: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應當說明,「六書」是古人根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而決不能認為我們的祖先是依照這六條法則來創造漢字的。班固在他的漢書藝文志中說,「六書」是「造字之本」。這種說法顯然是不嚴密的。實際上,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才是造字之法,而轉注和假借是不能產生新字的,它們僅是用字之法,和漢字的結構不發生聯繫。
下面對「六書」進行具體的分析:
(一)象形。顧名思義,「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得精湛:「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所謂「隨體詰詘」,也就是隨著物體的自然形狀,彎彎曲曲地描繪出來。如「日」、「月」就很像一輪紅日和一彎新月高懸太空。再看「山」的甲骨文字形,當中一峰突起,周圍群嵐環抱,頗有一點「遠近高低各不同」的意味。「州」字也很有意思:甲骨文和金文都是三條曲線,表示波濤洶湧的流水,其中間的小圓圈或小黑點,表示水中的一塊陸地。詩經的開卷第一首就是「關關睢鳩,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個「州」,就是「睢鳩」在河中棲息繁衍之地。再比如,我們常說,說話提意見都要「有的放矢」,那麼這個「矢」為什麼當「箭」講呢?請看甲骨文「矢」字的上部為鋒利的箭鏃,中為箭杆,下為搭弦的尾翎。可見「矢」就是「箭」的象形字。
從以上的字例看,象形的定義和例證是不難理解的。但這�媮棜n說明兩點:第一,有人認為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點,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我們知道,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個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於圖畫的象形字,也必須首先通過語言讀出音來,才能表達概念。那種「因形知音」的主張,其實質就是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了。第二,既然象形字要符合「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的要求,這種造字法就必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僅書寫麻煩,而且形體也往往不統一。所以,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象形造字法在各種造字法的比較下越來越趨於劣勢,最後只能被有標音成分的、產字最多的形聲法所代替。
(二)指事。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說:「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這就是說,初看起來可以認識,再細觀察就能了解意義,如「上」、「下」二字就是指事字。但是這個定義是相當含混的。清代的著名文字學家王筠說:「『視而可識』則近於象形,『察而見意』則近於會意。」(說文釋例)對「指事字」的理解歷來分歧很大,不過多數人認為,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
我們知道,牛馬之類都可以用象形體表現出來。可是「甜」的意思又怎樣象形呢?於是我們的祖先創造了一個「甘」字,在甲骨文�奡N寫成口中加一點,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甜字就是從這�媞t化而來的。
再比如,在上古要表示樹的根,就在「木」(樹)的下部加一個「點兒」,這個「點兒」就表明根部所在處成為「本」字。要表示樹的梢部,就在「木」的上部加一個「點兒」,這個「點兒」就表示樹梢所在處成為「末」字。可見「本」與「末」的含意正好相反,成語「本末倒置」也正由此而來。
綜上所述,「甘」、「本」、「末」等字都是在象形基礎上再加指事符號的指事字。另外還有純符號指事字,比如「上」、「下」在甲骨文中都先畫一橫線,再在線上或線下加一個點,橫線以上的「點兒」就表示這是上面,橫線以下的「點兒」就表示這是下面。
指事字在「六書」中是絕對少數。這是因為絕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來表示。要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來表示;要說明抽象的概念,就可以用會意來代替。
(三)會意。許慎給會意下了這樣的定義:「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意思就是把兩個或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像「武」、「信」二字就是會意字。再比如「步」字,在甲骨文中是腳趾朝上的兩隻腳一前一後走路的形象。假若兩腳要從水中通過則怎樣表現呢?那就再把「水」加在兩腳之間,這就是徒步過水的「涉」字。如果兩腳要登高呢?則又把「涉」字的水旁換成「阜」(左 ,即土坡),就成為兩腳登山的樣子,這又組成了新的會意字「陟」(zhi志)。如果兩腳要從高山上下來又怎麼辦呢?則又可以把「步」倒過來,腳趾朝下,甲骨文的「降」字就像右面的兩隻腳從左面的山坡上下來的樣子,這又組成一個新的會意字「降」。由此可見,步、涉、陟、降等都是與腳(止)有關的會意字。
(四)形聲。「形聲」又叫「諧聲」。說文解字是這樣下定義的:「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清朝著名文字學家段玉裁注解說:「『以事為名』,為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為『工』、『可』,因取『工』『可』之聲而成其名。其別於指事、象形獨體,形聲合體。」這段話,不僅準確地解釋了什麼是形聲字,而且還說明了形聲字和象形字、指事字在結構上的不同。
我們知道,象形法或者會意法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世界上許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難用象形或會意來表示的。比如,「魚」是整個魚類的總稱,但是魚的種類卻是成千上萬,顯然不能為每一種魚造一個字。再說各種魚的樣子又很相似,文字畢竟不是圖畫,就是用象形字來表示的話,也是難以從字形上一一加以區別的。於是,就出現了「形聲」法。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借用原有的字作為讀音來表示魚的種類,如「鯉」、「鯽」、「鱔」、「鰻」等。有「形」有「聲」,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形聲字。
形聲字的形符本來是象形符號,可是由於漢字的不斷發展,不僅看不出象形的樣子,就連表類屬的意義也有不少的改變。比如「豹」是獸類,它與昆蟲沒有一點相似之處,但它的形符卻是「豸」(zhi志,是沒有腳的蟲子)。「蝙蝠」是老鼠一類的動物,可是又寫成「虫」字旁。「蛟」和龍是同類,可是也加上了「虫」字邊。這是同古人對自然界的認識和理解受到一定局限分不開的。
形聲字越到後世發展越快,據統計,漢代的說文解字共收字個,其中形聲字個,約佔總數的%;宋代的通志六書略,共收字個,其中形聲字個,約佔總數的%;清代的康熙字典,共收字個,其中形聲字42300個,約佔總數的%。在現在通用的新簡化字中,形聲字也佔絕對多數。
(五)轉注。許慎在說文解字敘�婸﹛G「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這個定義不好理解,所以後人各有各的解釋。筆者的看法是:所謂「建類一首」,就是指的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
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比如在說文解字�堙A「老」與「考」就是一對轉注字,它們都屬八卷上的「老部」。這就是「建類一首」的意思。再從意義上看,許慎的訓釋是「老,考也」,「考,老也」。這種互相注解就叫同意相受」。再比如,「績」與「緝」屬於同一部首「糸」,讀音相近,意義也相通,可以互相解釋,所以這也是一對轉注字。
(六)假借。許慎給假借字下的定義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也就是說,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堣w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托事),這就是假借。比如「令」字的本義是「命令」、「號令」等,但因其讀音與「縣令」之「令」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命令」之「令」為「縣令」之「令」。而「長」字的本義是「年長」,但因其讀音與「縣長」之「長」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年長」之「長」為「縣長」之「長」。假借,全取聲音相同或相近,與字義毫不相干。以下略舉幾例:
比如「汝」字,在說文解字中說:「水出弘農盧氏,還歸山東入淮,從水,女聲。」可見「汝」字的本義是水名。可是後來這個「汝」字就被假借為第二人稱代詞用了,相當於現在的「你」字。如愚公移山云:「汝之不惠。」這個第二人稱代詞的「汝」與原來當水名講的「汝」在詞義上毫無聯繫,僅僅是讀音相同而已。所以,第二人稱代詞「汝」,就是個假借字。
「亦」字甲骨文的寫法是在「大」字中間的兩邊各加一個點,說文解字說人之臂『亦』也,從大,象肋腋之形。」從字形上看也很清楚,是站著的一個人,張開兩臂,兩臂下各有一個點,表示這�奡N是腋下,所以「亦」字的本義就是「腋」。但後來「亦」字因為讀音關係,被假借為副詞用了(當「也」講),所以只好另外造個「腋」字取代了「亦」字的本義。而當「也」講的「亦」也就永借不還了。
「自」字在甲骨文�媢陪蚖韝l,所以說文解字:「鼻也。象鼻形。」這話是對的。「自」字本義就是鼻子,後來被假借為「自己」的「自」。於是另造了一個從「自」聲「畀」的形聲字「鼻」。而「自」字以後再不當「鼻子」講了,也就只用其假借義了。
「驕」字是從「馬」聲「喬」的形聲字。在說文�婸﹛G「馬高六尺為驕。」這就是「驕」字的本義。後來因為讀音相同,就把「驕」字借過來,當「驕傲」的「驕」用了,所以現在就只用其假借義了。此後,也很少有人知道六尺高的馬才叫「騎」了。假借法的出現,完全廢掉了漢字的表意性,這對後世用同音以代替壓縮漢字的字數有很大的啟示。這�婸搨n再說明兩點:第一,假借字在上古時代普遍使用,這與當時的字少有關。在甲骨契文和鐘鼎銘文中很多都是假借字,這對後世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第二,「本無其字」就能出現假借,但有時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也出現假借。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古有假借現象,我們現在就去隨便假借。要知道文字有廣泛的社會性,如果我們任意亂借(實為寫別字),只能損害文字的健康,造成使用上的混亂。
通過以上對「六書」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六書」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
內容分析︰
一. 分析漢字的形體結構的作用:
漢字的字形和字義的關係至為密切,正確研究分析漢字的形體結構,有助於瞭解和掌握漢字的本義和引申義,更有利於閱讀古代文化典籍。
二. 漢字屬表意體系的文字的說法,以及漢字的起源:
1.
文字是紀錄語言的符號體系。它的發展經歷了表形(象形)、表意、表音
三個階段。現代世界上的文字雖是多種多樣,但總的來說只分表意和標
音兩大文字體系。所謂表意文字是用符號表示語義的文字。每個符號叫
做字,是書寫單位,又是音節單位,漢字屬於表意文字,因為漢字與語
言的語音方面不發生直接聯繫,每個字只是表示一個音節,不能明確表
示讀音,但一個字本身就能表示一個意義。例如方塊漢字「日」是畫一
個圓圈,中間加上一個圓點,很像一個太陽。古埃及也是用這個符號表
示太陽,但讀音和漢語完全不同。
2.
漢字起源於圖畫文字,是在圖畫文字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可由出土
的甲骨文和金文上的象形字來證明。但圖畫文字並不就是文字,從圖畫
文字到符號文字(具有文字性質)再到文字,是一個發展的過程,要經過
由圖畫文字、符號文字到象形文字的一些演變。
三. 六書的定義,以及關於六書名稱及次序的三家說法:
1.
六書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六書」一詞最早見
於周禮.地官.保氏。用六書分析漢字結構始於漢代古文經學家。
2. 六書的三家說法:
1/ 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2/ 東漢鄭眾周禮地官保氏注: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3/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敘: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四.
後世對六書名目、次序各種說法的取捨:
1. 六書的名稱採用許慎的說法:
1/ 因為他對六書的名稱都作了具體而詳細的解釋,有定義,有實例。
2/ 因為他著有中國分析研究漢字的第一部專著說文解字。
2. 六書的名目次序採用班固的說法:
因為他列的名目次序符合漢字起源、發展、演變的實際情況。漢字起源於圖畫,他把象形列在首位符合漢字起源的實際;指事、會意和圖畫有密切關係,所以列在象形後面。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是在象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列在象形、指事、會意後面,符合漢字由表意到標音的發展規律。假借只是有讀音上的聯繫,與字義毫不相干,放在最後最為合理。
3. 後世公認的「六書」的名稱和次序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五. 班固認為「六書」是「造字之本」的說法:
六書是古人跟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而不是六種造字的條例,所以,六書是「造字之本」的說法不周密。
如果說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書是造字之法;轉注、假借是用字之法,就比較周密了。
六. 「象形」的定義、字例:
1.
許慎給象形下的定義和舉的例是:「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
月是也。」
2.
本文作者對許慎下的定義作了如下解釋:「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也
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所謂「隨體詰詘」,也就是隨著
物體的自然形狀,彎彎曲曲地描繪出來。作者並補充了日、月、山、川、
矢等甲骨文象形字作說明。
七. 象形字為數不多的原因:
象形用簡單幾筆畫出物體的具體輪廓,創造了許多9象形字,這充分表現
了中華民族文化的悠久和我們祖先的智慧。漢字是以圖畫文字進入線條式
的筆劃,以象形為基礎,但象形是要詰詘地(屈曲地)畫成其物,困難較大,
不僅書寫麻煩,而且形體往往不統一,有很大的局限,所以用象形造字法
造的字為數不多,遠不如用形聲造字法造的字多。
八. 認為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點是一種誤解:
圖畫文字不等於文字,由圖畫文字發展為象形字,形體只是特徵化和簡單化,形體往往不統一,加上字的形體經過幾千年的演變,一些字早已不表示原來的意思。例如「萬」字原本是蝎子那樣的蟲子;「能」字原本是熊之類的野獸,現在想到它們是象形字的人很少了,很難「因形知義」。但少數字仍可「因形知義」,對識字有一定作用。
任何一個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圖畫的象形字,也必須通過語言讀出音來,才能表達概念,那種「因形知音」的主張,其實質是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了。
補充作者的解釋,還有以下兩點:
1/ 漢字在定型化以前,同一個象形字有多種寫法,從古漢字看,一些象形
字還有點像某一類事物的形狀,可以因形知義;但是隨著字體的演變,從
現在隸書和楷書看,已經很不像了,例如圓圓的日變成了方形,燕子的尾
巴變了四點;如例如「而」是鬍鬚,「驕」是「馬高六尺為驕」,現在很少
人知道它們的本義,所以說「因形知義」是誤解。
2/ 文字是紀錄語言的符號,漢字是記錄漢語的符號。字形和字音沒有必然
聯繫,一般是約定俗成,必須通過語言讀出音來,才能表達概念,「因形
知音」是不可能的。
九. 指事的定義、字例:
1.
許慎的解說:許慎給指事下的定義和舉的實例:「指事者,視而可識,
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2.
作者的補充:作者先作簡單解釋:「這就是說,初看起來可以認識,再
細觀察就能了解意義,如「上」、「下」二字就是指事字。」但作者認為
這個定義相當含混,因「視而可識」近於象形,「察而見意」近於會意,
容易產生理解上的分歧。
3. 作者指出指事字有兩種:
1/ 一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指事符號作標記的指事字,如「甘」、「本」、
「末」;
2/ 二是純符號指事字,如「上」、「下」。
4. 指事字絕少的原因:
因為絕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來表示,要說明客觀事物用象形,要說明抽象的概念用會意,所以指事字極少。
十. 會意的定義、字例及特點:
1. 許慎給會意下的定義是:「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比類」是說把意義上可能有關的幾個(一般是兩個)字拼合成一個字。「合誼」是說把它們的意義會合(也就是聯繫)起來。「指撝」是說所指向,也就是說所要表示的新的意思。因此,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拼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思。
2. 例如「尖」---大小為尖。「炎」---二火為炎。「品」---三口為品。
3. 它的特點:一是義符(純義符);二是合體;三是會合意義的手法。會意字比獨體的象形、指事字要多,因它發展為合體,會合意義。
十一.形聲字的定義、字例和特點:
1.
「形聲」又叫「諧聲」。許慎給它下的定義和舉的例是:「形聲者,以事
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以事為名」,為半義;「取譬相成」,謂
半聲。『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為『工』、『可』,因取『工』
『可』之聲而成其名。
2.
形聲字的特點:一是合體;二是半聲符半義符,即形聲字的組織有「形
符」(也叫義符,一般叫部首)和「聲符」兩個部分;三是用半標音手法。
3.
它和象形、指事不同的地方:象形、指事均為獨體,它為合體。象形、
指事均是非音符,它是半聲符、半意符。象形用具體事物的寫實方法---
象實物之形體;指事用象徵手法,而它為半標音手法。
十二.形聲字出現、為數眾多的原因,以及它的優點:
1.
因為世界上許多事物和抽象概念很難用象形或會意來表示,象形法或會
意法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魚」是整個魚類的總稱,而魚的種類很多,
不能為每種魚造一個字。同時各種魚的樣子很相似,就是用象形字來表
示,也是難以從字形上一一加以區別。於是就出現了形聲法。用魚字邊
表示魚的種類,再借用原有的字作為讀音來表示魚的種類,如鯉、鯽、
鱔等。有「形」有「聲」,所以就產生了大量形聲字。
2.
它的優點是合體,有半聲符和半義符,義符一般叫部首,部首是方塊字
的重要部分。有了部首就可以知道某一個字屬於某一類事物。如木部的
字,不是木名,而是有關於木的事物。有了表類屬意義的義符(部首)就
可孳生很多形聲字。它的種類很多。形聲字的發明證明象形、指事、會
意有局限,必須轉向聲的方向,這是漢語發展史的一個進步。
十三.轉注的意義、特點,轉注在形、音、義上的關係:
1.
許慎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謂「建類(立事物的體)一首」就是指同一部首,如說文解字中「考」與「老」都在同一部(老部��);所謂「同意相受」就是轉注字和本字同一意義,也就是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如說文解字中「老」當「考」講;又如刀部的「刑,剄也」,「剄,刑也」;頁部的「顛,頂也」,「頂,顛也」。
2.
轉注是六書中最不好解釋的一種。過去研究六書的學者對轉注的理解有偏字形的,有偏字音的,有偏字義的,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許慎解釋說「考」、「老」二字同一部首,音義相同,聲音是疊韻關係,是轉注字,據他的解釋看,轉注字和本字在形、音、義方面都有聯繫。
十四.假借的意義、特點、作用:
1. 據許慎解釋假借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意思是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堣w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托事),這就是假借。
2. 如「令」字,原來是「號令」的「令」,後來借為「縣令」的「令」。「長」字原來是「長久」的「長」,後來借為「縣長」的「長」。
3. 特點:假借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同聲代替,全取聲音相同或相近,與字義毫不相干。這可以說是用不造字的方法來增加新字。
4. 假借字和被假借字之間的聲音相同或相近,意義毫不相干。假借字的出現完全廢掉了漢字的表意性,這對後世用同音以代替壓縮漢字的字數有很大的啟示。
十五.六書的前四書是「造字之法」,後二書是「用字之法」:
六書的前四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能造新字,所以說是造字法。六書的後二書:轉注、假借只是利用已有的字說明用字的方法,不能造新字是用字法,和漢字的結構不發生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