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中派位性別歧視事件之我見

作者:BluesMax

日期: April 27,2000


平等機會委員會打算控告教育署在升中派位時歧視女生. 事緣一名小學女生的校內成績比數名報讀同一中學男生的成績高得多, 但卻不能像他們一樣被派到第一志願中學, 她不但感到失望, 連自信心也下降不少, 故想透過法律行動, 改變不公機制. 因而向平機會尋求幫助.

按平機會分析, 現時升中派位機制有三個構成性別歧視的關卡: 1) 同一學校男女生按性別分開處理, 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 2)在編定派位組別(Banding)時, 按性別分開評核, 導致男女生所受待遇有差別. 3)男女校採取固定的男女生比例, 導致成績較好的女生因配額已滿, 而無法獲派理想中學, 反而成績較遜的男學生可以取得預留的男生學額, 入讀好校.

平機會所指這三個構成性別歧視的關卡歧視女生, 但我卻無法認同:

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

教署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的理據是基於男女青春期發展的差異; 兒童在踏入青春期後身體和心智都在急促發展. 青春期中的青少年, 其認知(cognitive), 分析能力等對學習有關鍵作用的能力都比在兒童時期時優勝. 由於普遍女性的青春期由10~12歲開始, 而普遍男性的青春期在13~14歲才開始. 同樣是12歲的學童, 由於女生的心智能力的發展比男生早, 面對考試測驗時女生自然比男生有更大的能耐去應付, 因而取得較好的成績, 使女生在學業上有較大的優勢. 教署會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就是試圖消除男女青春期發展上的時間差距, 並不是在於偏袒男生. 男女在青春期的差異一向都有教育理論支持, 有事實根據. 平機會主席胡紅玉不認同男女在青春期發展上有差別而須要調整男生分數, 實在有脫離現實之嫌. 如果取消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的話, 相信不少家長都會安排兒子遲一兩年才入學, 以消除男女在青春期發展上男女的時間差. 故此取消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的社會後果是難以估計的,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將打亂不少家長送兒子入學的時間安排, 實在是擾民的做法.

編定派位組別(Banding)時按性別分開評核-

按性別分開評核派位組別(Banding), 實際上是保障女生的做法. 按性別分開評核成績的話, 女生的平均成績就不會受男生的平均成績影響. 換句話說, 萬一校內男生的成績異常低劣的話, 女生的成績不會被拖累而影響派位組別(Banding). 假如取消按性別分開評核成績, 女生的平均成績很有可能被心智未完全發展因而成績不及女生的男生拖累而影響派位組別. 尤其是在比例上男多女少的學校中, 女生所受的影響會最大.

男女校採取固定的男女生比例-

現在男女校收生時都會按照特定的男女生比例, 以容納所屬校區內所有學生. 取消固定比例的話, 因普遍女生的成績較好, 加上沒有使用性別曲線調整校內積分的話, 絕大部份自然能順利進入資源較好, [第一志願]的男女校. 但別忘記如某區男女校男生的學額少了的話, 該區的男生學額便會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 使一些男生被迫入讀另一校區的學校. 除非增加男校的數目, 否則情況嚴重的話可能要實施女校男生的做法才能安置這些找不到學校的男生.

除了學額的問題外, 取消固定比例亦會削減男性入讀資源較好的中學的機會. 就前文所言, 取消固定比例的話, 自然會有較多女生入讀資源較好的男女校, 而男生自然要入讀資源比較遜色的學校. 男生在心智發展上追上了女生後, 可能因為學校資源不足而限制了自身潛能的發展. 因為男性心智發展比較遲, 評估成績時因為智能未完全發展, 成績不及女生, 那就要整個中學階段都在資源比較遜色的學校中渡過. 這樣便是平等機會嗎? 不, 這只是利用男女心智發展上的時間差距去欺壓男生, 剝削男生的發展機會.

派不到第一志願, 原因是?

回看受害女生的情況, 她派不到第一志願並不能完全歸究於[性別歧視].

在這情況下派不到想入讀的中學覺得不高興是正常的, 我亦替事主難過. 但派不到第一志願責任並不完全在於[性別歧視], 其他因素如校區內男女校數目的多寡, 男女生的比例, 同校女生的成績等都對派位結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根本不能單單歸究於處理男女派位方法的差異. 派不到第一志願便把所有責任歸究於[性別歧視], 實在是狹隘的想法.在獲派的中學中以優異的成績轉讀自己所喜歡的中學, 才是積極的做法.

如果平機會只為照顧少數不幸女生的需要而莫視男女根本上的差異, 容許男生在不平等的情況下與女生進行比較, 犧牲千萬男生的發展機會而控告教育署的話, 本人將對平等機會委員異常失望. 因為這不單浪費金錢和時間, 亦顯示平機會脫離現實, 只為了少數女性的利益不旨犧牲整體男性的發展機會. 希望平機會三思.

假如平機會真的如在派位事件上般相信人與人的差別的只有個別差異 (individual differences) 而沒有性別差異 (sex differences) , 否定男女有別的話, 那本人懇請代平機會替男性討回公道, 控告香港警務處性別歧視: 在招攬警員時, 香港警務處對男性的要求比女性嚴格: 男性身高最少1.63米及體重50公斤. 女性則只須1.52米及體重42公斤,. 這實在是為難男性申請者, 歧視男性, 請平機會代為處理.

 

平機會回應:

日期:May 8,2000

本檔案號: L/M (260) to EOC/CR/ENQ/SDO

電話號碼: 2106 2197

圖文傳真: 2511 8142

Dear Max,

回覆:升中派位性別歧視事件之我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謝謝你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廿八日給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的電郵,就委員會調查教育署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一事發表意見。此外,你亦要求委員會控告警務處在招募警員時出現性別歧視。

就處理教育署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一事,委員會明白亦尊重社會人士就這事宜持有不同的意見。不過,委員會並不接納教育署指稱因為男女生的固有發展不同而需要給予遷就,並以這點作為他們以「特別措施」為抗辯理據的基礎。事實上,現行的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不單對女性不利,部分學校網內的男生亦受到同樣不利的對待。根據教育署提供的1998年學生資料顯示,在18個校網中,有11個學校網的女生要取得較高的「中學學位分配調整分」才能躋身第一派位組別,而在餘下的7個學校網中男生需要取得比女生高的分數才能躋身第一派位組別。委員會對於教育署在過去20多年不會採取措施來消除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內的歧視性,深表失望,而委員會亦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此外,你要求委員會控告警務處在招募警員時出現性別歧視一事,委員會同意有關要求的確存在歧視。不過,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62條及附表5內部份條文,警務處在招募警員時對男女性體格要求的差別(包括身高及體重)已被定為例外情況,因此並不屬於違法行為。縱使如此,委員會認為這類存在性別歧視的要求並不合理,所以已把廢除這些例外情況的修改法例建議提交政府考慮,而有關建議需得到政府同意及立法會通過才能實施。委員會會繼續跟進這事宜,務求能儘早廢除有關條文。

若你想就此事作出投訴,必須向委員會提交投訴信和明確的受屈人士(即被歧視的人士)的資料。請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廿三日或之前將你的意願以書面方式告知下署人。

如果你欲索取更多資料,請與委員會聯絡: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一號

會展廣場辦公大樓20樓2002室
平等機會委員會

電話: 2511 8211

網頁: http://www.eoc.org.hk

又或者通知下署人你的聯絡地址,以便將有關資料郵寄給你。委員會很樂意為你提供更多資料及協助的。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陳家樂 代行)

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

BluesMax回應:

對於[女生以發育時間差在考試上佔優勢], 取消男女校男女比例帶出的問題等完全都沒有回應呢. 平機會只會[打官腔]嗎?

為何在訂立《性別歧視條例》時又要把男女性體格要求的差別(包括身高及體重)已被定為例外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