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心言
2004.11.13
在现代通讯理论中有一个非常根本的信念 (1) (2),那就是,在任何通讯(communication)过程中都一定会有两个东西从发送端(sender)通过传输通路(transmission channel)发送向接收端(receiver)。这两个东西,一个被称之为“信息”(information),另一个被称之为该信息的“载体”(carrier)。对于信息的载体我们知道的很多,例如通过电缆传递的电信号,写在或印在纸上的字母和符号,为空气所介导的声波等等,但信息却是一个很神秘的东西,对其本质我们始终知之甚少(2)。我认为,信息这一概念,不论是对于一个通讯理论的逻辑完整还是对一个通讯系统的功能效力,并不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
1.设定:在任何通讯过程中,唯一从发送端通过传输通路发送向接收端的东西是信息的载体。在这里,信息载体这个名称已经不再恰当,而不妨称之为“讯号”(signal)。
2.信息的概念重新定义为:来自发送端的讯号和存在于接收端的记忆相互作用的产物。这一产物或存在于发送端或产生于接收端但无论如何不会存在或产生于传输通路中。
在此基础上整个通讯过程将起始位于发送者的心灵中的特定变化。该变化产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电形式的原始讯号。这一讯号首先沿神经系统传输至其运动器官并在那里转换为其它形式的讯号,如声音,书写文字,其它形式的电讯号等等,再通过相应的人体外的传输通路,一直发送至接受者。然后,讯号首先在接受者的感觉器官再次转换形式,通过神经系统传输而进入心灵,在心灵中与接受者的记忆(3) 相互作用,进而产生新的记忆或讯号。
可以看出,上述通讯过程是由三种不同变化共同组成。其中有“区位变化”,是讯号在任何生物或非生物传输通路中位置的变化;有“形式变化”,是讯号由一种生物形式变为另一种,或由一种非生物形式变为另一种,或不同生物和非生物形式之间的相互转变;还有“生命变化”(3),是消耗能量产生物质的变化或者消耗物质产生能量的变化。在人心灵中,讯号的生命变化发生于讯号和作为该心灵组成成分的记忆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在这一相互作用过程中,可以是讯号能量被消耗而产生新记忆物质或是记忆物质被消耗而产生新的讯号能量。这新产生的物质或能量才是讯号接受者所获得的信息。这就是为什么同样的讯号可以在具有不同记忆成分的不同接受者的心灵中产生不同信息的原因。这三种变化都不仅可以发生在人心灵内部而且也可以发生在人心灵以外。
Claude E. Shannon的公式 I = -log2 P 是很多现代通讯理论的基础,但实际上它并没有向我们揭示信息的本质是什么(4)。它也并不涉及通讯过程中的区位变化或通讯过程前后的生命变化,而仅仅只是涉及通讯过程中二进位数讯号和其他形式的讯号之间的数学关系,是讯号形式变化中的一种。
(1) M.J. Usher: Information Theory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ists, pp. 1-2, Macmillan Publishers Ltd, Hong Kong, 1984
(2) J.H. van Bemmel; M.A. Musen, edi.: Handbook of Medical Informatics, pp. 25-30, Springer-Verlag, Heidelberg, 1997
(3) Xinyan Zhang: 弄同, 光明网论文发表中心,
Duesseldorf, 2005
(4) Robert M. Losee, Jr.: The Science of Information, pp. 2-4, Academic Press, Inc., London,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