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jpg (6906 bytes) 奢摩他 徵心辨妄 3

 

佛說迷悟二種根本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屬惑道),業種(屬業道)自然(屬苦道),如惡叉聚(註一)。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


無始生死根本;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第六意識),為自性者。


無始菩提涅槃(註二),元清淨體(註三)
則汝今者,識精元明
(註四) ,能生諸緣(註五),緣所遺者(註六)

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注釋

(註一)惡叉聚

西域果名,一蒂三果,同聚而生,與惑、業、苦三道相似。

 

(註二) 無始菩提涅槃

真妄二本,俱稱無始者,如金與礦,二俱無始,不可分誰先誰後。菩提(譯云覺道)有三:

1. 真性菩提
此以理為道也。即眾生本覺,法身之理,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乃是妙真如性,故曰真性。

2. 實智菩提
此以智慧為道也。即眾生始覺,根本之智,照徹心源,無明皆盡,所得真實之智,故曰實智。

3.方便菩提
此以透機施教為道也。即自覺已圓,然後覺他,以後得智,觀機施教,廣開方便之門,故曰方便。

涅槃(譯不生滅)亦三:

1. 性淨涅槃:自性清淨,一塵不染,故曰性淨。

2. 圓淨涅槃 :真無不圓,妄無不淨,故曰圓淨。

3. 方便淨涅槃:隨緣方便,示現生滅,故曰方便淨。

此三菩提、三涅槃,前一皆屬因,是性具;後二皆屬果,是修成。此真本,取眾生本具覺性,如如理,與如如智,應屬真性菩提,與性淨涅槃耳;菩提屬智,涅槃屬理。

 

(註三)元清淨體

清淨有二:曰自性清淨,與離垢清淨。
此屬自性本元清淨之體,並非澄之使清,本來離煩惱濁故,即顯為真性菩提;亦非治之使淨,本來離生死染故,即顯為性淨涅槃。此體一切眾生,本來元具,不假造作,不待修成,故曰元(本來也)清淨體。

 

(註四)識精元明

a “識精”指第八識精明之體(即阿賴耶識),此體雖帶少分之妄,究竟全體是真。如捏目所見第二月,全體是真月,但多一捏之妄,放手全真。

b “識精”即根中所具,圓湛不生不滅之性,元(本來)是妙明之心,故曰“元 明”。

c “識精”即根中之見精、聞精、嗅精、嚐精、覺精、知精。“識精”為總,六 精為別,六精本是一精。

d 在眼能見名見精,在耳能聞名聞精,在鼻能嗅名嗅精,在舌能嚐名嚐精,在 身能覺名覺精,在意能知名知精。雖分六和合,元是一精明,此為真本,修 行當取為因地心者。

e 在眾生現前身中,捨此識精則無真可顯,故阿難求索真心後,如來十番顯見, 首顯見精,即顯此真本也;請修之後,所指入門,亦指此也!文殊獨選耳根 者,即用真本也。

f 即後十番顯見,“顯見無還”中所指之第二月--見精明元是也。

須知此經宗要,即是捨識用根。

 

(註五)能生諸緣

“能生”指第八識精明之體--識精之體,即如來藏,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

“諸緣”指能緣、所緣,有二種:

a 見分和相分:第八識能生見分(第二細)和相分(第三細),見分為能緣,相 分為所緣。見分乃無明轉本有之智光,為能見之見分,要緣八識本體自證分 (第一細--無明業相),八識由無明力,晦昧真空,而成頑空,本無可見,見分定欲見之,於是空晦暗中,結暗境而成四大之色,帶起相分,為見分所緣之境;而本生識海,還是緣不到,故曰“緣所遺者”。

b 七轉識和萬法:由第八識,相分境界(第三細)而生。《起信論》云:“境界為緣長六粗。”長即生義。 前四粗--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 即是七轉 識,各有能緣功用(而第六識能緣之力最勝),所緣即一切萬法,皆從識生,而為所緣之境,故曰“諸緣”。

 

(註六) 緣所遺者

“緣”有二種解釋:

a 以七轉識能遍“緣”一切,而不能反緣本生識海。既不能緣本識,則菩提涅 槃,元清淨體,非失似失,故曰“緣所遺者”。

b “由”也。由諸眾生,迷此識精元明之體,迷則雖有不知,非遺失等於遺失, 故曰“緣所遺者”。

問:“第七識能緣第八見分,豈不能反緣耶?”

答:“七識雖然能緣第八見分,因執之為我,故落於非量,必遺元明之體,正是緣所遺者,非同如如智,緣如如理,現量昭然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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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講義是由 吉隆坡 雙威學院 佛學會 Kuala Lumpur SUNWAY COLLEGE Buddhist Society 師生共同努力所完成,歡迎廣為流傳,但請尊重智慧財產權,若有借用,請載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