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從戎 間接路線戰略

第十章 二十五個世紀以來的結論



    以上所簡要評述的,一共有30次戰爭。其中:對古代歐洲歷史的發展有著決定性影響的,是12次戰爭;對1914年以前的歐洲歷史有過決定性意義的,是18次大戰。關於反對拿破侖的鬥爭,只是當作一個戰爭來看待,因為這些鬥爭是此起彼伏的,無法把它們分開。這30次大的衝突,包括著280多次個別戰役和會戰。其中,只有6次戰役是預期采取直接路線戰略來對付敵軍主力而取得決定性勝利的。這6次戰役是:伊蘇斯戰役,高加米拉戰役,弗裡德蘭戰役,瓦格拉姆戰役,薩多瓦戰役和色當戰役。在這6次戰役的頭兩次當中,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因為采取了間接路線的大戰略,已經嚴重地削弱了波斯帝國,大大動搖了其附庸國家對於帝國實力的信心,因而早已為他的直接進攻作好了準備。此外,亞歷山大之所以能在每次會戰中奪得勝利,還有一個重要原因:他實際上掌握著一套比較完善的工具––總是采取戰術性的間接路線。

    在其次的兩個戰役當中,拿破侖每次開始作戰的時候,本來都是企圖采取間接路線的,但是很快就改取了直接進攻的方法。這是因為什麼呢?一方面,他缺乏忍耐性;另一方面,他對其軍隊的優勢力量具有信心。拿破侖的這種優勢的基礎,就是大量集中使用炮兵,用以對付敵人的要害地點。他在弗裡德蘭和瓦格拉姆戰役中所以能夠取勝,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這種新的戰術方式。然而,這兩次勝利都是付出了高昂代價的,而且就其對於拿破侖本身命運的最終影響來說,即令能夠產生一時的戰術性優勢,但終究還是不采用這類直接路線的方式為好。

    至於說到1866年和1870年的兩次戰役,我們已在上一章中看到,盡管這兩次戰役被人們認為是直接路線的代表,可是事實上,偶然的行動卻具有意想不到的間接性效用,而且,兩次戰役又因為普軍在戰術方面的優勢而增大了勝利。普軍的戰術優勢,在1866年是因為采用後裝槍而獲得的,在1870年是因為使用較完善的炮兵而取得的。

    通過上述6次戰役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在這些戰役中采取直接路線的方法,實在是缺乏理論上的根據。然而,在整個歷史的漫長歲月中,直接路線似乎是一種正常的現像,而預期的間接路線,卻完全是例外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統帥只有在極端艱困的條件下纔來采取間接路線,而且並不認為這是他們的基本路線。可是,這種間接路線又總是使他們在采取直接路線遭到失敗之後而獲得勝利。此時,他們多半是已經居於劣勢,因而只好采取間接路線了。對於這種在不利條件下所取得的決定性勝利,是很值得予以重視的。

    通過前面幾章的簡要論述,我們還可以看到,在大多數的戰役中,間接路線對於勝利的取得實在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其中,值得特別提出來的,有以下這些戰役。屬於上古時代的是:公元前405年,賴桑德爾在愛琴海上進行的戰役;公元前362年,埃帕米農達所在伯羅奔尼撒半島進行的戰役;公元前338年,菲力浦在貝奧提亞進行的戰役;公元前302年,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在赫塔斯佩斯河進行的戰役;同一年內,卡桑德爾和奈西馬丘在近東地區進行的戰役;漢尼撥在埃圖裡亞境內特朗西梅諾湖地區進行的戰役;西庇阿在非洲的烏蒂卡和撒瑪進行的戰役;凱撒在西班牙的伊勒爾達(現為萊裡達)進行的戰役。屬於近代史時期的是:克倫威爾進行的普雷斯頓戰役、鄧巴戰役和伍斯特戰役;杜倫尼在1674年至1675年進行的阿爾薩斯戰役;尤金親王在1701年進行的意大利戰役;馬爾波羅於1708年在弗郎德勒進行的戰役;維拉爾斯在1712年進行的弗郎德勒戰役;1794年,沃爾夫進行的魁北克戰役,約爾丹進行的摩澤爾河-馬斯河戰役;1796年,卡爾大公進行的萊茵河-多瑙河戰役;拿破侖在1796年、1797年和1800年進行的三次意大利戰役;拿破侖在1805年進行的烏爾姆戰役和奧斯特裡茨戰役;格蘭特進行的維克斯堡戰役和薛爾曼進行的亞特蘭大戰役。此外,也還簡單地評述了其他許多戰役,其中的間接路線及其所產生的效果,比較起來不如上述戰役那樣顯著。

    從歷史上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大量戰役中,我們看到,采取直接路線獲勝的例證是如此的少,采取間接路線獲勝的例證又是這樣的多,因此,很自然地要得出一個結論:間接路線和直接路線比較起來,前者實在是最合理和最有效的戰略形式。

    我們通過歷史例證的分析,是否可以作出更為肯定的結論呢?當然,是可以的。歷史上所有知名的統帥,大概只有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可以除外,當他們看到敵人占著有利的自然地形時,或者處在堅固的築壘陣地上時,未必會作出直接強攻敵人的決定。有時,他們迫於形勢的壓力,不得不進行直接強攻的冒險,但通常總是以失敗而告終。此外,歷史證明,一位真正有名的統帥,總是寧願采取最困難,甚至是最冒險的間接路線,而不願意采取直接的路線。在必要的時候,他還寧願只用一部分兵力,去翻越山地,穿過沙漠或沼澤,甚至於脫離開自己的交通線。他寧肯面對各種不利的條件,而不願接受直接路線通常所蘊育著的失敗的危險。

    天然的障礙,不管它們如何險峻,其危險性事實上總要少些,因為它們總是比較具體的,還比不上一次真正戰鬥的危險。任何的自然條件都可以估計,任何的障礙物都可以超越過去,只有人的抵抗並不那麼容易對付。只要制定出周密而合理的計劃,對部隊進行相應的訓練,作好適當的準備,那麼,任何的天然障礙都是可以克服的。舉例來說。1800年,拿破侖盡管“按照計劃”越過了阿爾卑斯山,可是,一個小小的巴爾德要塞,卻居然嚴重地阻礙了他的大軍繼續前進,竟使他的整個計劃面臨著破產的威脅。

    現在我們再從另一個側面加以觀察,那麼就可看到,在歷史上所有取得決定性戰果的戰役和會戰中,幾乎所有的勝利者,都是早在衝突發生之前,先使他的敵人在心理上處於不利的地位。關於這一點的例證,可以列舉在以下城塞和地區所進行的戰役或會戰:馬拉松,薩拉米,埃戈斯波塔美,曼提涅亞,喀羅尼亞,高加米拉(由於大戰略的作用),赫塔斯佩斯河,伊普蘇斯,特朗西梅諾湖,坎訥,梅塔弗爾河,撒瑪,提卡梅爾,塔吉納,黑斯廷斯,普雷斯頓,鄧巴,伍斯特,布倫海姆,奧登拉爾德,德南,魁北克,弗勒柳斯,利佛裡,奧斯特裡茨,耶拿,維克斯堡,科尼格內茲和色當。

    如果把戰略和戰術結合起來加以研究,我們還可看到,上述所引的大部分戰役或會戰的例證,可以分別歸並到兩種類型中的一種。第一種類型,其特點是采取從容不迫的防御戰略,先作有計劃的撤退,而後轉入戰術上的進攻。第二種類型,其特點是實行戰略性的進攻,以便使自己處於控制敵人的有利態勢,而後在威脅敵人後方的情況下轉入戰術上的防御。這兩種戰略戰術相結合的方式,都是一種間接路線,它在心理方面的根據可以用下面這句話來表達:“引誘敵人落入陷阱。”

    事實上,這也和克勞塞維茨所曾設想的觀念一樣,認為防御是一種較強而且比較經濟的戰略形式。不過這裡所說的,在意義上還要深廣一些。因為這裡所說的第二種類型,從表面上和軍隊調動的特點上來看,是帶有進攻的性質,但其潛在的目的卻是迫使敵人提前轉入進攻。間接路線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要迫使敵人采取錯誤的行動,進行不正確的調動,這正和“柔道”的原理一樣,要設法讓對方用自己的力量來打擊他自己。

    在攻勢戰略中,間接路線的表現形式,通常都是把部隊開去進攻敵人的經濟性目標,也就是說,用去進攻對方國家的或軍隊的補給源泉基地。然而,有的時候,這種行動也可能純粹是追求心理上的目的。貝利撒留所進行的某些戰役就是例證。不管在什麼時機,也不管采取什麼形式,這種軍事行動都不應該有損一個目的,那就是瓦解敵軍的士氣和破壞敵軍的作戰部署。這一點,正是判斷任何間接路線的唯一標準。

    根據我們的研究,還可以得出另外一個結論。當然,對於這一點,可能不是完全沒有爭論,但我們認為這是頗有興味的。這個結論是:在一次戰爭中,對方如果是幾個國家或幾支軍隊,那麼,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集中兵力打擊對方最弱的一個伙伴,而不要首先企圖去殲滅對方最強大的那個敵人,不要以為最強大的那個敵人失敗以後其餘較弱的伙伴會隨之而自行崩潰。

    在古代史中,有兩次最出色的戰爭,即馬其頓王亞歷山大征服波斯和西庇阿消滅迦太基的戰爭,其勝利就是采取摧毀敵人實力基礎的辦法來取得的。由於采取了這種間接路線的大戰略,馬其頓王國和羅馬帝國纔得以興建起來。它們的最大繼承者––不列顛帝國,也是采取這種戰略建立起來的。拿破侖•波拿巴的崛起和他的國家實力的獲得,同樣是以這種戰略作為基礎。再往後說,美利堅合眾國的宏偉大廈,也是建築在同樣的地基之上。

    要想掌握運用間接路線的藝術,了解它的真正意義,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對整個戰史進行不斷的研究和分析。把歷史上的經驗教訓加以總結,我們至少可以得出兩條簡單的原理:一條是消極的,另一條是積極的。第一條,歷史上絕大多數的戰例表明,任何一位統帥,對於已經據有堅強陣地的敵人,決不可以進行直接的正面攻擊。第二條,必須首先壓倒敵人的抵抗意志,而後纔能對他實施進攻。

    對於這個基本的真理,列寧是頗有認識的。他曾經說過,在戰爭中最合理的戰略,就是要一直等到敵人在精神上已經渙散之後再開始作戰,這樣予以致命的一擊,纔能比較輕松地獲得勝利和達到最大的效果。這當然不一定總是可能的。不過,如能對他這個思想略加修正,似乎是將會更有實用價值。這就是:“在任何戰役中,最合理的戰略,就是一定要等到敵人在精神上已經發生動搖之後纔開始進行會戰;而最合理的戰術,就是一定要等到敵人在精神上發生動搖之後纔開始發起攻擊;只有這樣纔能創造有利條件,以便實行具有決定意義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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