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性公民防衛(CBD)對台灣安全的衝擊與啟示

張洋培  台灣綜合研究院第四所

一、CBD歷史回顧

群眾性公民防衛(civilian based defense,以下簡稱 “CBD”)的概念與理論,雖遲至一九六○年代中期,方由吉恩•夏普(Gene Sharp)、亞當•羅勃斯(Adam Roberts)、迪奧多•愛勃特(Theodore Ebert)等政治及軍事學者,藉由一次在英國牛津大學的國際會議,打入學術研究圈之內,形成政治學中的一個研究新方向[1];但是,此一理論形成之前,歐亞各國的歷史事件及政治理論之中,早已存在了許多以CBD對抗強權侵略或維護公民利益的史實及觀點。吉恩•夏普等人,便是綜合這些歷史上的史實及觀點,提出「公民防衛」(civilian defense)的政治學新名詞。他們結合了十九世紀美國文學家大衛•梭羅(David Thoreau)、帝俄時代文學家托爾斯泰(Leo Nikolayevich Tolstoy)、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以及美國報人華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等人的非暴力抗爭(nonviolent resistance)觀點,以及印度聖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的不合作、不服從抗爭理論及作風,而將「公民防衛」(civilian defense)定位為民間型的群眾防衛,主張以非軍事防衛措施,經由人民之團結,從內部展現抗拒政府政策之力量,並結合大眾傳播媒體之影響力,以及外國之支持,達到左右國內政策,或排拒外敵侵略效果。

 

展現人民力量(people power)的方法,包括在國內舉行示威、抗議、罷工、罷市、不合作、不服從等平和的「負面活動」(negative campaign),以迫使執政當局改弦更張,扭轉乾坤,接受民意。一九二三年,德國人曾經引用此一方法,抗拒法國及比利時之佔領魯爾區,成功達成「魯爾之奮鬥」(Ruhrkampf),迫使法比兩國知難而退[2]。

 

非暴力的抗爭行動,事實上,可以逼退不受歡迎的政權或外敵,達到古代中國人所謂的「不戰而屈人之兵」、「柔弱勝剛強」及「無為而無所不為」的結果。華特•李普曼曾於一九二八年的文章中指出,這類非暴利的政治行動,可以促成近乎戰爭所追求的目標。理查•葛瑞格(Richard Gregg)在一九三四年的《非暴力的力量》(The Power of Nonviolence)一書中亦認為,這種力量可以「代替戰爭」(substitute for war)[3]。可惜,這些戰間期(inter-war-period)的歐美和平思潮,雖然甚囂塵上,卻未能匯為主流,未能阻止一九三九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

 

一九四五年戰爭結束後,許多反抗殖民主義的革命英雄,開始援用這類非暴力抵抗之思想,對付英美等國的帝國主義,其中印度聖雄甘地的表現,最為成功。實則,甘地早在一九三○年代,便提倡和平抵抗的思想,他甚至向瑞士、捷克、英國等歐洲國家,推廣這類和平運動的思想,他當然也向印度國大黨(Congress Party)推銷此一思想及策略,可惜,國大黨直到戰後才接受甘地的建議。果然,甘地的非暴力反抗英國的行動,引起國內外的支持及討論,並為印度及巴基斯坦脫離英國統治,添增了不容忽視之助力。

 

一九五○年代,英國海軍世家出身的史帝夫•金侯(Stephen King-Hall),在一九五八年出版《核子時代之防衛》(Defense in the Nuclear Age)一書,他以軍事權威之身分,肯定群眾性公民防衛之觀點,主張廢除核子武器,削減傳統軍力,而以「公民防衛」為替代性軍事力量。他的觀點,扭轉先前以道德勸說為主的理論,改以戰略及軍事眼光看待並討論公民防衛之可行性。

 

一九六四年吉恩•夏普等人在牛津大學召開之公民防衛國際學術研討會,則係結合當時熱心此一觀點之學者專家,共同交換研究心得,而於一九六七年出版《公民防衛之戰略》(The Strategy of Civilian Defense)一書,並將群眾性公民防衛,推展到學術研究領域之中。公民防衛一詞,逐漸被接受,「裁軍」(disarmament)一詞之觀點,也改用「變形軍力」(transarmament)一詞為替換,主張一個國家不能沒有國防,而是要建立各形各式的國防力量,其中,結合公民和平抗爭之力量及外國支援等等之變形國防形式,不可偏廢[4]。

 

發展至此,「公民防衛」已逐漸和「全民國防」(all-out defense)的觀點相結合,兩者相輔相成。就國內層次而言,公民防衛,指的是以負面行動抗拒暴政或嚇阻入侵之外敵。形式上雖為被動(passive),但能藉由破壞性行為,引發正面的攻擊效果,達到制敵克敵的目的。全民國防則近乎「總體國防」(total defense),係以「正面活動」(positive campaign),配合國家、政府之軍事力量,全民共同積極參與,而在經濟防禦戰、社會防禦戰、心理防禦戰等建設性層面,保護國防,阻絕侵略[5]。可見,兩者的手段雖有正面、負面及建設性、破壞性之別,但保衛國家生存安全,維護國家全民利益的目的,則完全一致。

 

就國際外交層次而言,兩者的手段與目的則可以說是幾乎重疊,公民防衛及全民國防均主張以民間的力量,發展國民外交,爭取外國之認同、支持與合作,以維護國家之安全之地位及經貿管道之暢通。

 

就防衛之目標及對象而言,傳統的「全民國防」主要在於防衛國家之安全,維護現有政府之正常運作,保衛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康樂利,不受侵略或破壞。CBD則在於保衛或建立一個價值觀(如美國黑人之護衛民權及民主價值觀,促成一九六四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 Act之通過),在於維護或改進一個制度(如一九八六年,菲律賓人展現人民力量,擁護柯拉蓉總統,推翻馬可仕,保護菲律賓民主制度),在於爭取建立或重建一個新國家或新政府(如甘地及國大黨之印度建國運動),乃至於維護一個社會或社區的利益(如一九廿三年德國人之「魯爾奮鬥」,維護採礦權及地方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CBD的防衛理論論及方式,雖受重視,但這個新潮流的防衛理想,仍然無法有效抵擋外敵入侵。一九六八年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ia)人民在杜塞克(Alexander Dubček)的領導下,雖然為「社會主義帶來人道面貌」(socialism with a human face),展現了民主化的「布拉格之春」(the Spring of Prague)。但是,蘇聯第一書記布里茲涅夫(Leonid Brezhnev)仍以華沙公約(Warsaw Pact)的軍隊及坦克,硬生生地壓扁那個只有八個月壽命的自由春天。杜塞克下台入獄,被送往莫斯科。捷克頭子胡塞克(Gustav Husak)上台主政,春天結束[6]。

 

由此看來,CBD的防衛力量只是國家安全防衛中的輔助力量,無法取代軍事防衛之主體。然而CBD展現的力量,也在一九六○年代後期,引起北歐國家的重視,挪威、瑞典、丹麥、德國等國家智庫及學術團體,紛紛引介CBD,並將之視為「和平政治」(the Politics of Peace)之重要策略。官方的挪威防衛研究所(The Norwegian Defence Research Establishment),將之列入全民國防之研究推展項目之中,視之為「非軍事防衛」(non-military defense)。丹麥政府則要求哥本哈根之「和平與衝突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Peace and Conflict Research)進行CBD研究,而於一九七四年出版薄實甫(Anders Boserup)及馬克(Andrew Mack)兩人合著之《沒有武器的戰爭》(War without Weapons)一書問世。瑞典國防部亦支持雅布莎拉大學(University of Uppsala)進行CBD研究計畫。一九七○年代,歐洲國家紛紛舉行大型學術研討會,繼續討論CBD。芬蘭於一九七○年十月在Tampere舉辦,瑞典於一九七二年由雅布莎拉大學主辦,比利時則於一九七六年在布魯塞爾舉辦,挪威亦於一九七八年在奧斯路舉辦。顯然,CBD之理論及觀點終於受到重視。此外,吉恩•夏普所著《非暴力行動之政治學》(The Politic of Nonviolent Action, 1973)及《社會力量與政治自由》(Social Power and Political Freedom, 1980)二書,則係總結前人之研究,而將CBD之研究發展,推向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研究領域[7]。

 

群眾性全民防衛之最具體成就,當推一九八九至一九九○年之間,在東歐及前蘇聯所引發的蘇聯和平解體、東歐民主化運動,以及柏林圍牆之倒塌與東西德之統一。在這一連串的政治變動中,固然出現小型的流血事件,但基本上均以和平收場。這一連串的變動與發展,正與CBD之思想,不謀而合。波羅地海三小國之能順利脫離前蘇聯之控制,多少因為他們的政治家能善用CBD手法,所以能降低衝突,減少流血。

 

根據立陶宛國會議員巴德凱維薩斯(Audrius Butkevicius)於一九九七年二月在台中演講之說法:「群眾性防衛的運用往往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他指出:「一九九一年元月,立陶宛在抗拒入侵的蘇聯坦克時,雖死了十四個人,但這次殺戮造成參與的蘇聯士兵之罪惡感,成為其繼續使用武力的障礙。而在一九九一年八月,莫斯科軍事政變之未能成功,多少係因軍人怯於向市民開槍,政變因此失敗[8]。」這多少是CBD發揮了效果。

 

台灣對於CBD之研究,起步較晚,其中國防部及軍事院校、台灣國家和平安全研究協會、台灣安保協會、台灣和平基金會等,對此一問題,戮力較多。台灣國家和平安全研究協會曾經企畫再版王康陸所著《非暴力的方法與實例》(前衛,二○○一年出版),並出版江蓋世所著的《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前衛,二○○一年出版)。這兩本書,於一九九一年曾經以《展現民力——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的合集方式問世。江蓋世的書為合集上篇,王康陸則為下篇[9]。此外,林哲夫譯介了伊格利提斯(Olgerts Egltis)所著的《拉脫維亞的非暴力抗爭》(Nonviolent Action in the Liberation of Latvia)(前衛,一九九七年出版)。李方則譯了吉恩•夏普的《群眾性防衛——一種超軍事的武器系統》(Civilian-Based Defense: A Post-Military Weapons System)[10]。王江兩人的論著內容以破壞行為之罷工、罷市等干擾活動為主,缺乏建設性主張,近似都市和平游擊戰手冊,容易遭到誤解或抹黑。林哲夫與李方的譯著則較平實。

 

二、台灣之安全與CBD

台灣地處東方霸權之中日兩國邊緣,又居西方海權帝國前往中日兩國之海峽要衝,因此有史以來備受東西強權之侵擾。直至一九八八年,李登輝接任蔣經國總統職位之前,台灣人很少有機會在中央政府之中,直接參與國家安全事務之政策擬定與運作。台灣人大多站在邊緣地帶,透過CBD的手段,間接影響主流政策。

 

一八九五年日人併吞台灣之前的荷蘭、西班牙統治時期、明鄭時期、清朝統治時期,台灣幾乎是以流血抗爭的方式,對待外來政權,是故漢人曾認為台灣不平靖,每每「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即使日人據台,早期的台灣總督也以日本軍人為主,如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西典等皆為日軍將領,其統治手段仍為粗糙低劣的流血鎮壓,台人亦以游擊戰反制。直到大正時期,日人施行「大正民主」,台灣才出現和平的抗爭行為。

 

大正時代之民主,始於一九一二年左右(時為大正元年,亦即民國元年),約略終於大正天皇駕崩之一九廿六年(大正十五年、昭和元年,亦為民國十五年)。在這十多年之間,以台中阿罩霧林家花園三少爺林獻堂為主的仕紳團結,曾經開展「台灣同化會」,試圖向日本執政當局爭取公民平等待遇,組織「台灣文化協會」,希望藉由和平的文化活動,喚起民心士氣,爭取國民待遇;林獻堂更曾經進行台灣議會期成運動,爭取公民參政權,甚至前往東京進行和平示威抗議,要求設立「台灣議會」。此外,楊肇嘉等人亦倡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要求自治及普選。另外,庶民階級之蔗農、稻農亦曾進行多次「農民運動」。這些運動,均係台灣CBD活動的先聲。

 

可惜,台灣文化協會在昭和二年(一九二七年)左右分裂。蔣渭水領導的「台灣民眾黨」在同一年成立,但旋遭解散。昭和時期,日本雖然在台灣進行局部民主及自治,但逐漸偏離大正民主的構想,改以軍國主義治台。一九三○年之原住民反日行動「霧社事件」,演成暴力流血,日人出動陸軍與大砲鎮壓;其次年,日本軍部大舉以武力進行大規模肅清和平的CBD運動,台灣人民之安全瀕受威脅,和平抗爭行動走入階段性尾聲。

 

其後,日人大舉侵華,「九一八事變」(一九三一年)、「一二八上海事變」(一九三二年)、「蘆溝橋事變」(一九三七年)逐一爆發,台灣雖孤處海島,本與這些事變無關,但因具有「華裔貴冑」的原罪,日人不敢鬆手,軍事壓制蓋過「民主容忍」,和平的CBD行動,因此逐漸暫時退潮。

 

一九四一年,原本屬於日華戰爭的區域衝突的「蘆溝橋事變」/「支那事變」,因美國參戰及日本進軍東南亞而擴大為「太平洋戰爭」(或稱「大東亞戰爭」),並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匯流,結果台灣人被迫加入陸軍(一九四二年)及海軍(一九四三年),和平作風遂無法浮現。

 

一九四五年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向盟軍投降,中國軍隊在陳儀將軍率領之下,進佔台灣。台灣人本以為與「祖國」統一之後,將出現和平遠景,但一九四七年的台灣人和平CBD行動,卻也變成流血的「二二八事件」,中國軍隊增援鎮壓力量,並在台灣進行「清鄉運動」的綏靖戰略,許多主張和平的台灣知識份子慘遭殺害[11],和平的CBD活動群龍無首,無以為繼。中國人這一次的打壓台灣人防衛行動,嚴重地傷害台灣人與中國人的感情,台灣意識從此生根。

 

一九四九年,蔣介石率領敗兵殘將撤退台灣,對台灣加強軍事統治,中國「國共內戰」的餘毒也隨著蔣介石流入台灣。當年五月十九日,陳誠將軍以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台灣省警備總司身份,宣布「特自五月廿日零時起,宣告全省戒嚴」[12],施行宵禁,「嚴禁群眾集會罷工罷課及遊行請願等行動」[13],「嚴禁散佈謠言」[14],「居民無論家居外出,皆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以備檢查,否則一律拘捕」[15]。台灣居民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等之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完全遭到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剝奪。台灣人和平進行CBD行為的活動空間遭到嚴重壓縮。

 

這個台灣CBD的壓縮期,一直要到一九八七年七月蔣經國總統宣布解除戒嚴[16],開放黨禁與報禁,並經繼任的李登輝總統明令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才得到舒解,台灣人民才又得到合法的CBD空間。

 

然而,歷史上的CBD行動,大多在政府杯葛及國際敵視的環境下進行的,即使民主化的英國、美國、法國、日本,亦難免出現遭到宣布為「非法」的CBD活動。

 

台灣戒嚴時期,仍有不少CBD活動。一九五七年反美的「劉自然事件」,在於爭取公平的審判權,要求在台犯案的美軍需經台灣法庭審理。一九七七年的「中壢事件」及包圍警局行動,則為爭取公平及公正的選舉。一九七九年的「高雄事件」,在爭取國際人權及國內組黨權。此一事件,後來演變成台灣民主化的分水嶺。贊成並推動「本土化」的蔣經國,經過此一事件後,積極將政府導向民主正途,並在他生前解除戒嚴令,改行「國安法」,自稱「台灣人」,為他個人留下令名令譽。可見,非法的、負面的,乃至被動的CBD活動,亦有催生正面民主的功力。

 

解嚴之後,為推動「第一屆資深民意代表退職條例」,台灣各地的大學生,於一九九○年三月在中正紀念堂進行「三月學運」,要求解散國民大會,廢除臨時條款。他們解讀了「山中傳奇」的奧秘,間接協助李登輝順利當選總統。

 

李登輝則是一位深明群眾防衛力量的台灣政治家,他在一九九五年於美國康乃爾大學所發表的「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演講,明顯展示他對群眾性公民防衛的思想。台灣之初步民主化,以及CBD之合法化,大多在他的總統任期內完成。一九九六年初,台灣人民首度舉行總統直接選舉之際,台灣人不畏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飛彈威脅,曾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選票,將李登輝送進總統府。

 

在這一系列的台灣CBD行動中,台灣的民主化,逐漸成熟了,久據政權的國民黨因此分裂了,並打破華裔社區難以施行民主制度的迷思。

 

群眾性全民防衛的活動場域,其實不只侷限於國內,爭取國外支援及支持,亦係重要方向,利用國外壓力迫使國內政府改易政策,亦係手段之一。戒嚴時期,旅美人士組織的「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FAPA)及「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orth America Taiwanese Professors’ Association, NATPA),以及世界各地台灣僑民組成的各國「台灣同鄉會」與「世界台灣同鄉會」(簡稱「世台會」),則透過國際場合,維護台灣國際地位,支持台灣民主化,抗拒中國「一個中國」的併吞台灣伎倆。他們舉行的夏令營、同鄉聚會及國際遊說活動,雖曾遭到國民黨政府詆毀,以及中國政府的杯葛,但是路遙知馬力,他們和平的行動,曾經對台灣國內帶來巨大的衝擊助力,並為台灣民主帶來正面的啟示。

 

三、中國對台之CBD攻擊

群眾性公民防衛,固然以和平防衛為主,但亦可轉換為攻擊工具分化敵人。值得注意的是,蔣介石之統治台灣,也將「國共內戰」的餘毒及爭議帶入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宣佈成立之後,中國一直在國際外交上主張台灣係中國領土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企圖孤立台灣,併吞台灣,傷害台灣政府。一九五八年的金馬危機、一九六○年起的聯合國席位保衛戰,皆係正面之軍事或外交衝突。同時,北京亦利用台共或左翼人士,混亂台灣民心。二二八事件中的謝雪紅是一左翼台灣人士回歸的早期例子。中期亦出現張克輝。這些手法雖不成功,但他們企圖借用人民力量,利用CBD手法,分化台灣的策略則明顯可見。畢竟中共係以「人民戰爭」聞名於世,CBD之理論亦與「人民戰爭」之思想,頗有重疊之處。有幸,終毛澤東之時期,中共只在外交上取得勝利,孤立了台灣,未在CBD戰略上得逞。

 

一九七八年起,鄧小平開始幕後掌政,中共全力發展經濟、工業及貿易,對台之統戰只達到口惠的宣傳階段。這時,台灣已列位亞洲經濟四小龍,中共因此無法在這幾方面與台灣抗衡。一九九○年代,台灣已經解嚴,言論思想自由,而且台海兩岸開放探親觀光,經貿互有往來。這時,中國經濟逐漸起飛,經濟成長率年年高達百分之八以上,台灣漸漸感覺到壓力。一九九七年之後,台灣陷入亞洲經濟危機浪潮,經濟實力停滯不前。於是,中國政府利用台商、親中人士,開始讓「新住民」及「台商」腐蝕台灣民心。中國「以民逼官,以商圍政」的CBD手法,逐漸在台灣出現。台灣雖提出「戒急用忍」政策以對抗之,但親中人士及部分台商對此一李登輝所提政策,大加撻伐。台灣長期以來所堅持的民主政局,雖提供了言論、出版、結社的自由環境,但也給中國提供一個分化台灣民心士氣的環境。

 

於是乎,親中言論在報章、雜誌及電視等傳播媒體公開發表。這些人士為了保護自己的親中國立場及在中國的私人商業利益,公開以CBD手法,反對台灣政府。李登輝及陳水扁兩位總統均受到這些壓力的制肘。原本支持民進黨黨綱的陳水扁,甚至在二○○一年經發會的壓力下,受到擠壓,同意改變對中國之「戒急用忍」政策,改採「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明顯對中國傾斜。卸任的李登輝只好退而不休,公開出面支持具有台灣意識的「北社」及「台灣團結聯盟」,希望穩住局面。

 

更有甚者,部分親中黨派人士,在北京贏得二○○八年奧運主辦權之際,公開慶祝,宛如「國恩家慶」,渾然不以中國對台併吞野心為念。可見,北京利用新住民及親中人士之CBD手法,已經極為成功。

 

部分缺乏台灣意識及敵情意識的親中立法委員、軍中退休將領或幹部,甚至遊走台灣海峽兩岸,高聲倡導極具CBD意涵之「為何而戰?為誰而戰?」企圖瓦解台灣人民之士氣及防衛力量。二○○一年八月底,陳水扁宴請退休將領時,少數將領竟然也拉出「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布條,儼然已將國宴場所變成CBD的作戰場域。

 

此外,據Bonnie Glaser在美國華府戰略國際研究中心(CSIS)刊登的研究文章指出,台灣部分在野黨人士甚至出現「拉共打扁」、「聯共攻台」的「吳三桂」現象。該中心太平洋論壇(Pacific Forum)主任柯羅夫(Ralph Cossa),則直接指明,這些在野黨人士屬於國民黨及新黨[17]。中國運用台灣政府之政黨輪替、國民黨分裂及台灣經濟衰退之良機,開始分化台灣,進行CBD攻勢。柯羅夫語重心長地敬告台灣在野黨,應把國家安全放在第一順位,萬勿讓黨爭破壞國家安全[18]。顯然,外人已經看出台灣受到中國式CBD攻擊,台灣內部之傾軋及裂縫,已經傷及民心士氣。如果各黨各派無法忠誠謀國,形成跨黨派愛國共識,那麼中國會在CBD的戰略上贏得對台的勝利。

 

在國際上,中國對台灣之非軍事攻擊策略,除了外交戰場之外,二○○一年九月間,更延展到台灣的經濟及外貿事務上。這一年三月,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公司(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在香港召開會議,邀請台灣財政部長顏慶章發表專題演講,其後更協助台灣在歐洲五國舉辦招商活動。九月間,中國因此將瑞士信貸列入黑名單,取消這家銀行在中國承攬的大筆生意,指責瑞士信貸之行為是「政治性失當」(political misconduct)。美商高盛(Goldman Sachs)與美林證券(Merrill Lynch)見狀,立即放棄協助台灣在美國招商之計畫。瑞士信貸香港負責人,可能因此受到調職或免職。此事經紐約時報於二○○一年九月初報導,美國駐北京大使藍德(Clark T. Randt Jr.)為此向北京表達不滿,拒絕參加中國的召商晚宴,抗議中國對瑞士信貸之不公平待遇。美國白宮發言人包潤石亦公開指責北京不應以政治干涉經濟;尤其中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WTO),更不應該違反世貿組織之互利互惠原則[19]。台灣財政部長顏慶章及陸委會副主委林中斌因此抗議中國行為不當。雖然,美國官員為台灣抱不平,國際新聞媒體亦指責中國之錯誤,但中國「以商圍政」,甚至逼迫外商不得協助台灣的作風,已經明顯展露其「非軍事攻擊戰略」之圍攻台灣經濟真面目。此際,台灣竟然仍對中國頻頻表示善意,主張海峽之三通應走向「積極開放」。二○○一年九月,台灣的表現,似乎有如「到持太阿,授人以柄」的失敗者,處處對中國忍讓,不知如何自立自強。台灣如不好好「有效管理」兩岸政策,那麼台灣經濟之困境,將難有解決之道,中國對台之CBD,在此又可記下一筆成就。

 

四、結論

群眾性全民防衛,係一隱含左派色彩之戰略。此一防衛戰略,既可用以抵制國內暴政,爭取國外奧援,又可利用敵方之弱點,打擊其士氣民心,並挑撥敵方引起內部之CBD抗爭,變成「非軍事攻擊武器」。台灣曾引用這種防衛策略,向日本政府爭取民權及民主,並曾以之對付外來的國民黨政權,卓然有成。

 

時至廿一世紀,台灣已經民主化,CBD活動也已合法化。可惜,台灣之最重要敵人——中國,正利用CBD手段破壞台灣之民主和諧及經貿外交之發展。假如台灣各大政黨未能調和鼎鼐,只有一味政爭,在野黨不能分清敵我,暫時失掉政權的政客不能以忠誠之心等待東山再起的時機,那麼,中國正可利用台灣此一亂局,執行「非軍事攻擊」之CBD,不費一兵一卒,便可能併吞台灣,統一中國。台灣在心理戰、士氣戰及非軍事作戰之CBD之上,不可不慎。一九三八年三月,希特勒(Adolf Hitler)轄下之德國的併吞奧國行動,史稱Anschluss,當時即因奧國部分親德人士過份相信德奧「同文同種」之迷思,誤入希特勒在奧國進行之CBD圈套,結果德國順利併吞奧國[20]。史實昭著,殷鑑不遠,假如台灣人民仍想生活在民主制度之下,那麼,深入瞭解CBD,瞭解敵人可能在身邊進行的CBD,隨時防患中國併吞台灣之野心,恐怕是當務之急。

 

 

 

 

 

 

 

 

 

 

 

 

 

 

 

 

 

 

 

 

 

 

論文評論人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所長 林正義:

 

很高興林理事長的邀請,很多年前我就在網路上看到他對CBD的提倡,這應算是他的單一議題,讓以後的民眾想起林委員時,一定會想到群眾性的公民防衛。

 

群眾性的公民防衛的確非常重要,我也同意張洋培教授在他的論文所提到的關於中共對台灣的威脅,這些威脅不單單是軍事的,也在經濟、心理上造成威脅。在座的許競任教官寫了一本關於孫子兵法的書,在相當程度我們可用孫子兵法裡的一句話,來反應出張洋培教授他在這裡頭所提到的中共對台灣的威脅-攻心為上,孫子兵法裡面有提到:「上兵伐謀, 其次伐交, 其次伐兵, 其下攻城」所以攻城是最下最下之策,「善用兵者驅人之兵,而非佔有」,不是靠著直接暴力流血的戰爭,「兵者之軌道也」,最重要的可以反應到中共目前對台灣的是「利而誘之」,台灣有幾百億美金在中國大陸投資,台商做為台灣內部的壓力團體,「亂而起之」,台灣內部執政黨、在野黨亂而起之,「輕而離之」,美國與台灣是友好的關係,如何破壞台美的關係,讓台灣孤立無依,「攻其不備,出其不意」,「善用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使得台灣的前後不相及,「眾寡之相斥」,眾者跟少的不會彼此援助,「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上層跟下層的,「執離而不及」,軍隊跟部隊沒辦法結合在一起,「兵責而不齊」,即使這個部隊是合在一起,但還是不能很整齊的作戰。台灣所面臨到的威脅的確是應朝這方向去思考,而不是一天到晚想中共會用何方案三棲的登陸,它是有那可能性,但在平時很多都要靠群眾性的公民防衛。

 

群眾性的公民防衛是全民國防的一部份,我現在比較憂慮的是群眾性公民防衛跟全民國防和全民防衛,尤其是跟全民防衛非常容易混淆,群眾性的公民防衛是做為全民國防不可或缺的部份,若我們看成一個圓形,這個圓形是全民國防,群眾性的公民防衛只不過是這個圓形裡的一個半圓或四分之一圓的扇形而已,我們應該了解群眾性公民防衛應是輔助性的,它的定義應該是嚴謹的,有它不可或缺的地位,它也不能成為一個反戰、非戰,反對國防預算等類似的代名詞。我所提到的輔導與配合性主要是配合全民國防,全民國防應是比較廣的。去年的國防法明定,中華民國國防法是全民國防,他是一個全方位,包括軍事、非軍事,民指的是以民眾為基礎,國,應該有整套國家緊急動員的機制,防是指防禦性的,並不是指攻擊中國大陸,不過不排除台灣在遭受武力威脅或攻擊時採取必要、合理、自衛性的報復措施,我們可以看到不合作抵制,如何去宣傳、混淆、進行情報的搜集。

 

群眾性的公民防衛應該跳脫比較消極、被動,張教授在其論文有提到,他把全民國防與群眾性公民防衛區分,一個是比較積極,一個比較消極;一個比較主動,一個比較被動,台灣不能等待中國大陸已經進入台灣進行群眾性的公民防衛,群眾性的公民防衛應該是在中共不能進入台灣的前提下去思考,這才是比較積極性的。若此,我們可以看到群眾性的公民防衛必需與全民防衛結合在一起。很高興我們今天的研討會比較大的架構,群眾性防衛與國防安全,一定要在全民國防之下進行思考,假如只有討論群眾性的公民防衛,我們可以看到它是一個非武裝、非暴力、不合作、政治抗議的。等到中國大陸進入登陸以後,它是對台灣最後的一道防線,事實上是太遲了,所以群眾性的公民防衛必需讓群眾不是烏合之眾,一定要有相當的組織,而且是以群眾為基礎。所以儘管它是非官方,但是必需與官方有相當大的配合。

 

張洋培教授在他的論文中有提到中共對台灣的CBD,提到台灣內部在過去民主化的過程中所進行的群眾性公民防衛,我認為我們應該把整個方向導正到第一、台灣本身如何去因應中共的威脅,所產生出來的群眾性的公民防衛,心防如何建立,群眾性的公民防衛如何與民防結合。雖然他的論文題目是對台灣的衝擊與啟示,如果他的論文能把第二部份與第三部份對調,先談到中共對台灣的威脅,再談台灣因應中共的文攻武嚇,在全民國防,尤其是群眾性公民防衛有哪些因應之道,整個論文的架構會更加完整。張洋培教授在歐洲受的訓練與歷史學背景,所以他的論文不僅有歷史的色彩,其文學上的筆調的確是非常好的一篇文章,不過這個題目若是要我們推廣全民國防教育,要讓我們的軍訓教育裡有群眾性公民防衛,則在相當程度要去訴求我們的軍訓教育裡,不僅包含國際關係且是民眾性自發的。我們可看到在911後,有相當多的美國人為了等捐血等了好幾個小時,平均都要三個小時以上,這些都與全民防衛有相當大的關係。全民防衛在921地震裡有出現基礎的雛形,不過要更進一步,不要讓它變成一個口號,若不要讓它變成一個口號,則群眾性公民防衛試著推廣是一個非常積極的步驟,我的報告到此,謝謝。



[1] See Phil Bogdonaff, “Civilian-Based Defense: A Short History”, http://www.blancmange.net/tmh/articles/cbdhist.html, pp. 1-3.

[2] See Wolfgang Sternstein, “The Ruhrkampf of 1923: Economic problems of Civilian Defence”, in Adam Roberts, ed., Civilian Resistance as a National Defence: Non-violent Action against Aggression, Harrisbury: Stackpole, 1968, pp. 106-135.

[3] 李普曼及格瑞格兩人之觀點,參考op.cit., Phil Bogdonoff, p. 1.

[4] See ibid., p. 2.

[5] 關於「全民國防」,請參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元月廿九日公佈之「國防法」第一章第三條,及第五章「全民防衛」第廿四至第廿九條。亦可參考民國八十九年《國防報告書》,台北,國防部編印,pp. 60-63, p. 66, pp. 69-74.此外,亦請參考林文程〈我國在落實全民國防上的挑戰與突破〉,《全民國防與全民防衛動員機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中:台中師管區司令部,2001年7月出版,pp. 1-21.

[6] See James Wilkinson and H. Stuart Hughes, Contemporary Europe, 9th Edition,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1998, pp. 533-536.

[7] See Bogdonoff, op.cit., p. 3.

[8] 參閱李崇禧摘譯之巴德凱維薩斯演講「論小國的防衛策略」下篇,〈台灣教會公報〉第2352期,1997年3月30日出版,頁21。

[9] 參閱江蓋世,《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台北:前衛,2001年,頁iv。

[10] 本書編入前衛出版社之學術叢書2,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初版,一九九八年再版。

[11] 慘遭殺害的知識份子之中,台大文學院院長林茂生博士便是一例。

[12] 參見「台灣省政府台灣省警備總司令佈告」,嚴字第一號(以下簡稱「戒嚴令」),民國卅八年五月十九日發佈,第一條。

[13] 參見戒嚴令第三條第五款。

[14] 參見戒嚴令第三條第六款。

[15] 參見戒嚴令第三條第八款。

[16] 參見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四日「總統令」:「准立法院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八日(76)台院議字第1641號咨宣告台灣地區自七十六年七月十五零時起解嚴。」

[17] See Monigue Chu, “Cossa Says Put National Security First”, on Taipei Time, 31 August, 31, 2001, The author was also beside Monigue Chu, when Ralph Cossa was interviewed.

[18] See ibid.

[19] See Craig S. Smith, “U. S. Diplomat Said to Protest Action on First Boston”, The News York Times, 5 Sep., 2001, and Joe Leahy, “Invest Banks Wander into Taiwan Minefield, on Financial Times, 4 Sep., 2001, also Richard McGregor and Joe Leahy, ‘China Warns Investment Banks on Taiwan Dealing” and “Front Page: Beijing in Threat to Banks that Aid Taiwan”, on the same newspaper.

[20] See Wilkinson and Hughes, op. cit., pp. 30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