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01年10月14日 |
對焦事奉 |
經文 : 路加福音 4:13-21 |
引言 : 怎樣建立合神心意的事奉態度 ? 那主耶穌的樣式便成為學效的榜樣. 本論 : 基督在此表達了衪的事奉心志 , 也是衪的事奉態度宣告. (一) 傳福音給貧窮人 (18 節) --- 這是福音對象的宣告 , 就是那些在人 看為毫無條件的群體卻成為神首要的對象. (二)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18 節) --- 這是福音權能的宣告 , 是神的大能 大力要實現在人間 , 使人脫離一切困擾 , 得享神所賜的平安. (三) 瞎眼的得看見 (18 節) --- 並且人心靈的需要都可一一得到滿足. (四) 叫受壓制的得自由 (18 節) --- 尋回生命的價值 , 享受神原初賜人 的福氣. (五)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19 節) --- 這就是神要拯救人的時候. 這是否我們事奉的心志 , 並且向人宣告的態度呢 ! ? 應用 : 有了正確的心志與態度 , 就讓我們看看如何配搭所領受的異象. (一) 牧師教導所領的異象 : (1) 注重 "家庭牧養" 和 "兒童事工" ; (2) 加強 "長者牧養" ; (3) 尋求 "在職人事" 福音事工的機會 ; (4) 開展 "學校青少年事工". (二) 對應之策要 : (1) 慣性的改變 : 確定神國度的主要位置 --- -- 這比任何的事更大更重要; -- 地方教會所要的就是建立神的國度. (2) 學主熱誠 , 終身愛主侍人 : 確定每一個靈魂都是我們的對象 , 要叫 人人得福音 , 得釋放 , 得看見 , 得自由 ... (3) 尋求屬天富足 : 就是多作主工 , 結屬天的果子. |
講員 : 姚樹根牧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