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中國的關稅制度及進出口條例:

 

香港的關稅制度及進出口條例

     香港是一個奉行自由貿易的城市,對入口貨物沒有徵收關稅以及只有很少的入口限制。香港有很少的入口許可限制,只有數種產品需要乎合國際貿易協定條例或符合健康、安全、環境及保安的標準便可;但香港出口貨物就有不同限制。貿易署負責管理和履行香港貿易政策,工作包括:分配配額,簽發出入口許可證及香港生產地證書。所有入口貨物的申報都會記錄在貿易署的關稅及消費稅部門,該部門會按入口貨物的價值而徵收很少費用。貿易署根據國際貿易協定條款,符合對健康、安全、環境或保安控制的項目及按消費稅條款而簽發入口許可證。香港政府不須要預先檢查運入港的貨物,但對個別貨品例外。一般貨物入口時需要有商業上的單據和運貨單,但不需要進口稅單或領事的發票。不同種類的產品需要不同的文件,香港在貨物進口時是無公認的慣常文件需要提交。

     政府只對幾種產品有出口限制,一般的出口貨是跟據許可證出口。出口的限制是根據該出口國家或地區要求不同的國際協定及對保安、公眾健康和安全而有所規定。出口商要提交所有出口或再輸出口貨品的申報給關稅及消費稅部門,而該部門亦會按貨品的價值徵收很少的費用。只有在香港註冊的公司才有資格獲得政府發出的文件。由於很多地方需要入口貨物的來源地證明,如果貨物不是由香港已註冊的公司生產,而是由外地入口就先要有該產品的生產地來源證明及要確定供應商的資格。這些生產來源地證明書的標準應跟據出口地的要求。

 

 

中國的關稅制度及進出口條例

     中國的關稅和法例相對於香港就比較煩複,所有貨物進出口中國都要徵收關稅,徵收出入口關稅是由國家進出口條例及海關法例部門負責。中國的關稅不斷的減少,加工食品業的平均關稅由1996年的23%下降至1997年的22.1%1 海關對管理和控制出入口分四個階段,分別是申報、檢查、徵稅和出港證。入口稅有兩種分別是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普通稅率是中國和該貨品出口國家或地區無簽定一個有關相互優惠的關稅協定,而優惠稅率即中國與該出口國家或地區有簽定這協定。除了這兩種外,還有一些特別的關稅是用於貨品進出口中國,稱為歧視性關稅。

     海關徵收入口貨品的關稅就是根據運費、保險費在內之條件的價格。這價格包括成本、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服務費在內。如果在海關檢查貨物後仍未能確定價格,海關便會自行作出評估。出口稅則根據船上交貨價格去徵收,它和入口貨品一樣如未能在海關檢查貨物後確定出口價格,海關便會自行作出評估而徵收稅項。

     如果任何出口貨品因一些原因而要運回中國,該貨物的代理人要向海關提出申報以及提交原有的文件。該批貨物可能不會被海關徵收入口稅,但已經繳交的出口稅是不會退回。同出口貨物一樣,如果入口貨物因一些原因要運回原本的地方,該貨物代理人須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海關有可能不會徵收出口稅,但已繳付的入口稅將不會退回。基於有優惠待遇的協定,貨物如運往指定地區是可獲得減低或減免關稅。除此之外,一些中外合資的公司和一些外商投資的公司亦可得到關稅減免優惠。

     進出口貨物的代理人要準時提交進出口貨物的申報,貨物單據包括價格、運費、保險費、有關的支出,包裝名單、出口許可證及有關文件給海關檢查及批准。所有單據和文件一定要有代理人的簽名及蓋印證明是真確無誤的。如果有需要,海關會進行調查有關買賣雙方的合約、帳單、帳目和有關文件。海關亦有權對已繳交關稅的貨品作出上述的文件檢查。

     貨物的代理人要在稅單上的日期七日內去指定的銀行繳交關稅,如果遲交便要由第八日起每日按該稅款額罰一個有分比直至宎全繳交為止。

     中國海關的權力對於與投資者及貿易者要建立良好關係是有幫,但亦同時是一個妨礙物。因為所有進出口貨物都一定要經由海關,而手續亦相當煩複,加上法律及稅率不穩定,經常作出修改,使營商者難以適應和跟隨。如要得到長時間的成功,便要非常清楚了解和適應中國海關的系統及時常留意條例的改變和關稅的轉變。

     中國亦對生產、批發及零售徵收增值稅。增值稅是採用一個基本比率和一個最低比率而形成,現在的基本比率是17%, 最低比率是13%1 但中國對入口貨是可獲得括免增值稅。中國為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國務院最新決定出口加工區的區內企業從境內一些區域購進貨物直接出口或加工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收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和消費稅,這項新政策可減低出口加工食品的成本從而增強競爭力。

     入口許可証是由對外貿易部及經濟合作社是負責簽發,該合作社不是從事直接的對外貿易處理事議,而是由對外貿易自治體負責。

     中國是執行一個好複雜的非關稅關卡系統,包括對個別的入口貨進行配額管制,例如穀物、機器等;對小量數目的貨品給與自動或非自動許可證;以及提出一些配額或非配額制的管制。此外,中國對對外貿易公司定立了350條條款,以及對一些重要產品和農產品作出非透明的行政控制或限制。1

     當中國實行大量非關稅關卡的同時入口許可證仍繼續對個別種類的貨品進行限制,再加上對385種產品實行酤額制,使中國的入口量在1992年時急劇下跌。1 但中國近年進行經濟改放政策,放寬了很多條例,減少對入口的阻礙,包括修改一些法例,減低關稅和放寬利率等。中國亦逐步放寬對入口配額和許可證的數目。在19964月消除了超過170種產品旳入口配額,許可證及一些限制。1 中國亦引入了出口配質投標制度。使入口不斷的上升,而且中國的關稅亦較以前為低,有利貨品入口。

     雖然中國對貿易限制逐步減少,但在19974月便首次公佈反傾銷及反補貼條例。2 如果中國發現一些進口貨的銷售價格低於該貨物原本的價格,中國可以對該貨品徵收反傾銷稅,  這些條例是為了保障本地生產貨品怎競爭能力。

     中國近年雖發展迅速,但在法律、經濟和關稅系統仍未完善,而且經常作出修改使商人難以適應,再加上在出入口時有很多煩複的條款需要跟從,使很多外商都望而卻步。香港就有這方面的優勢,因為本港的法律和經濟系統已經很成熟,亦沒有煩複的出入口條例,更奉行自由貿易,可以吸引很外商投資,利用香港對中國的熟識而作為中間人去進出口中國,所以香港成為一個世界知名的轉口港。

在中國加入WTO後﹐將會加強邊境管理及受進口損害救濟及救助措施﹐包括﹕-

 

一.      WTO規範  ﹐管理關稅配額﹙TRQ﹚產品之秩序進口﹐並採取維護人體及動植物安全之進口檢疫與檢驗﹙SPS﹚措施o

二.      加入WTO後﹐如因開放市場或降低關稅而進口量大幅增加﹐而導玫本地農民受到損害時﹐可依WTO規範﹐採取防衛措施或特別防衛措施﹐提高進口關稅﹐減少產業繼續受到不利之衝擊o

.   設置「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對於加入WTO有受進口損害之虞的農產品﹐辦理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以提升農產業競爭力﹔致於因實制進口增加而受損害之農產品﹐則依其需要辦理各項補助、直接給付或其他符合WTO規範之救助措施o

 

大陸實施徹底退稅有利外企

 

      出口退稅政策﹐即先徵企業的流通增值稅﹐出口時再酌情退回o 其目的是支持鼓勵本國企業多些出口o 過去幾年﹐為平衡國家財政收入與企業﹐例如﹐化工、橡膠及塑料類產品出口﹐實行「徵十七、退十一」﹔紡織、鐘錶、制鞋、建材產品的出口﹐實行徵十七、退十三」﹔機械、電子、儀表類產品﹐則已實施「徵十七、退十七」﹐即實行退稅額等於零的徹底退稅政策o 由於各行業產品退稅額不一﹐且變化頻繁和無規律﹐令企業難以調整自已的出口產品結構o 再加上今年一月一日起﹐新的三資企業﹙即九四年一月一日後成立的三資企業﹚將執行「免、抵、退」政策﹐令三資企業仍普遍受到退稅問題的困擾o 為徹底解決這問題﹐據悉﹐國家外經貿部正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準備對所有的出口企業全面實施「徵多少﹐退多少」的徹底退稅政策﹐以幫助三資企業及國內各有關出口企業渡過現時的出口低迷期o徹底退稅政策全面實施後﹐對那些較多在國內採購原料的三資企業最為有利o 因為國內原料格價較低﹐企業以國內原料生產的產品如大量出口﹐便能獲得百分之百的退稅後﹐有利於這些企業降低出口價格﹐有利競爭o

 

     對外資企業來說﹐現時最大的苦惱是內地的各項稅費負擔太重﹐以及內地的稅制複雜且漏洞多o 減免稅費、減輕經營成本便成為投資者的迫切需求o實施徹底退稅政策﹐實際是中國政府徹底改革稅制的開始﹐其對外資企業來說﹐確有一定的幫助o 一般相信﹐隨著中國稅制環境的漸趨寬鬆﹐外商企業的經營效益將會有所改善o 這項政策的出台及順利實施﹐也表明中國的監管機制正不斷地增強﹐投資環境得到逐步完善o從表面上看﹐國家實施徹底退稅後﹐財政收入有所減少﹐但對穩定外商企業發展﹐促進外來投資增加所產生的影響﹐卻會發揮極為重要的作用o

 

執行加工貿易企業評分制

 

      備受業界關注的加工貿易新政策﹙即中央三十五號文﹚﹐將於今年十月一日執行o 其中的企業分類管理原則﹐對中國的出口加工界影響甚大o 由於企業分級直接影響關係到今後海關的監管程度﹐更涉及到需否繳交保証金而進行「實運轉」﹐故分級的依據事關重大o 加工貿易企業評分制度(類似國內汽車駕駛的懲罰評分)﹐根據走私、逃稅、遲報、欠核銷等違規行為﹐制定不同的評分標準o當企業達到一定的扣分數量後﹐就必須更換級數o 為防止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評級申訴機制﹐以便於加強對企業評級準確性、科學性的監督o 因此﹐由中國海關、外經貿委、縣區政府﹐及外商投資協會的代表組成的「加工貿易企業評級諮詢委員會」﹐專門接受和轉達企業對評級的申訢﹐使評級工作更具公平性和透明度o

 

      由於國內稅制的簡化﹐稅率的下降及企業評分制的執行﹐中國的營商環境將會獲得莫大的改善﹐吸引外商直接注資o長期來說﹐香港的「中間人」角色﹐亦會逐漸淡化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