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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也痛苦,死也痛苦,生死之间也痛苦。爱也痛苦,恨也痛苦,爱恨之间也
痛崐苦。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为什么要回头?那么多人正在前赴后继往下跳呢。
游荡的自杀者的崐野鬼在寻找托生的机会,哪怕变成一条狗;为什么不呢?出家的
和尚依然还原世俗崐的险恶,天上的仙子依然降世苦难的人间。空虚的无助的灵魂
在寻求爱情的寄托,崐哪怕是绝望的冬日的葡萄架。为什么不呢?鱼虫鸟兽尚且追
求片时欢愉;昙花一现,崐毕竟辉煌。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因为生命真是偶
然的产物,所以我们要感谢崐父母;每一次爱情都是一个奇迹,因为爱情真是偶然
的产物,所以我们要感谢上帝。崐自由的狂野的西北的狼,一旦背上主人沉重的恩
惠的十字架,就会变成绝望的软弱崐的江南的狗。千篇一律的幸福和为所欲为的自
由是我们的追求?还是我们的崐恐惧?就在一转念,发现你的脸,已经陌生不再像
从前......

  你是谁呢?是我?


软弱的狼──人类宗教本能的社会生物学反思

                                                              by  Jiang Yongjin
( Haibei Station, Northwest Plateau Institute of Biology, 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
 



 
 

  我们正处于一个电子时代,我们生存的时空被电流和电磁波所充斥。它正影响
着人类的行为,塑造着现代的文明,连死亡标准都是电流──心电图和脑电图。我
们飞驰在信息高速公路上,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于是我们就真的相信世界变成了一
个村落。在一个原始村落里,男女青年可以在春夜里偷偷幽会,然而,网上情人却
无法体验男女皮肤接触的生物电活动。因特网是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
的世界。在虚拟的文明氛围中,人类还是需要一些本能的东西。
  事实上,文明正是人类本能开出的花朵。从表面上看来,文明的过程是压抑本
能,或给本能加上点缀和装饰的过程。装饰得过于精致,就看不出原本的样子,恰
如花冠本是由叶子特化而成,却完全没有了叶子的形态和叶子的功能。红花需要的
绿叶的陪衬才有生机,绿叶则需要红花的种子来延续生命。所以,文明正是本能的
延续与夸张,是为本能服务的。
  文明的发展就像一场梦,虽然醒来觉得不可思议,而身临其境时则是认真而严
肃的。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剥去梦的果皮,留下梦的种子──本能的恶毒的种子,就
是本书的起源。我曾不止一次地梦见我的父母和儿子──我最亲近的三个人(是否
是最亲爱的?)──不得好死,而我却为挤不出眼泪而尴尬。自己竟然堕落到这样
的程度,这是本能和文明合谋的产物。
  文明总是不能完全堙没本能,修炼成人的狐精依然会露出尾巴,受过高等教育
的泼妇依然是泼妇,高尚的妇女依然羡慕妓女,外交争端依然如“老妈子吵架”..
....

  人类,包括几乎所有低等的和高等的社会性动物,除了天真的马斯洛所关注的
社会精英,都有这样一种本能和行为倾向:把自己的身心归附于某个权威或某个群
体,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藐视、压抑和虐待自己,强迫自己接受权威或群体的价值观,
在群体中实现自身的价值。我把这种本能称为宗教本能,它是人类宗教得以进化和
发展的心理学基础。
  我不是哪个宗教的教徒,对任何宗教也没有深入的研究,只是想以行为学与心
理学原理为出发点阐发普遍意义上的宗教本能的起源、运作机制及其对人类行为与
心理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样,不可避免地,在牵涉到某一特定宗教问题时会遇到
麻烦,或断章取义,或肤浅浮薄,或望文生义,或混淆黑白。故而需要坦白,我对
许多宗教事物的了解也止于万万民众对太上老君或玉皇大帝的认识,仅知道其俗名,
不知其学名,更不晓得他们主管哪个部门,具体管什么事儿。可想而知,书中将要
涉及的宗教情节免不了像庸俗的电视连续剧一样,只是为了剧情服务,全然不管宗
教的教义。不管是丑化还是美化,都不应该大惊小怪。世俗的假丑恶、男盗女娼、
贪官污吏可以随意评判,宗教界也不享有什么特权,任人杜撰出一点丑事或笑料取
悦于民,也不是坏事。

  本书意欲追究人类宗教本能的行为学本质,并通过普遍的宗教现象揭示和证明
人类行为与心理的生物学原理。就像《孔雀》一样,对于生物学者,她是通向社会
学领域的虫洞(据说通过虫洞进入另一个宇宙不需要时间),如无兴趣,原路返回
就是了;对于社会学者,她或许是一点牙祭。高雅的文人习惯于择食清淡的蔬菜,
偶尔吃一点俗腻的红烧肉,也不无益处;对于除此而外的其他人,她则是晚餐后的
甜点,吃多了,文明而拥挤不堪的牙齿就容易生出世俗的虫洞。
  大雅,不易;太俗,不宜。雅俗共赏,正是本人的特长。如果其中的俗气多了
一些,不要怪我庸俗,那是人民的需要。看完了孔雀跳舞,我们还是离不开下蛋的
母鸡;因为鸡蛋是一个生殖细胞,所以极富营养,不光营养我们的肌骨,还营养我
们的大脑。

  自从几年前读了弗罗姆的《逃避自由》和《健全的社会》,我就一直想就此方
面写一本书,哪怕是一本很薄的小册子。那时我已经基本上写完了《丑陋的孔雀》
(以下简称为《孔雀》)的第一部分,在为自己的某些观点陶醉之余,常常感到因
为叙述的无力和题目的限制(《孔雀》至多能算是一本庸俗的行为生态学的课外读
物),其中有许多观点无法真正地表达出来,或者无法向真正的人类社会问题延伸。
读了弗罗姆的几本书之后,以上的感觉和由此产生的遗憾越来越强烈。然而,这个
命题涉及太多的问题,这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常常空做白日梦,一到下笔时就倍
觉为难:从哪里开始写呢?
  我面临的第二个困难是无法为这个命题列出一个写作提纲,甚至连一个整体的
思路都没有。一当我要写作此类问题时,便有千头万绪一齐涌上思维的表层:狗、
狼、鸡、孔雀、绵羊、骏马、儿子、父亲、教徒、上帝、性选择、广告、歇斯底里
......等等。于是,我最终决定,不列提纲,不限制自己的思路,用随想的方式把
所能想到的问题都写出来。这样,我猜想,读者若想从这本书中有所收获,就需要
读两遍。读第一遍,至多能记住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类比或皇帝不急太监急般无奈
的愤世嫉俗、恶意嘲讽或一些荒唐而反动的小结论。
  我在写《孔雀》第二部分时就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我觉得把《孔雀》中的讨论
局限在人类穿上裤子之后生出孩子之前这段时间内,也就是从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开
始而抛却直接的显意识的生殖利益,那么,广义的宗教本能也就被基本阐明了。广
义的宗教可被定义为对任何东西的迷信或盲目信任或被迫信任的状态或过程。从生
物学或行为生态学的角度看,宗教是性选择的一般表现,由于个体对性选择标准的
无知(表现在群体水平上即愚昧、无知)和个体在制订性选择标准(即价值判断)
是的恐惧(就如女子在择偶时的无知和恐惧)而被迫实行的价值拷贝,即,人爱故
我爱。
  弗罗姆的的基本思想恰恰表达了上述的矛盾心理:没有自由时追求自由,自由
了之后又恐惧、逃避自由,钻入宗教的保护伞下回避风险,寻找安全感。这个过程
几乎再现了妇女解放运动的窘境:包办婚姻时哭着闹着要“自己找婆家”,等有了
自由恋爱的权利后却又没有了主张,就出现了十万个妙龄少女同时爱上香港或台湾
的某个连简谱都不认识的歌星(这些追星族恰恰处于妇女解放前之及笄待嫁的年龄)
。这是一种文化现象?不错。是一个心理学问题?不错。是一种生物本能?似乎也
不错。
  弗罗姆是一位“新弗洛伊德主义者”,他没有过多地讨论本能问题,这是他的
不足之处,却也是他成功的原因之一。要是他坚定地高举弗洛伊德的本能论,他至
多也只是弗洛伊德的一个信徒。人们只会记住教主,怎会费心去关心众多的教徒呢?
当年的那些弗洛伊德的忠实信徒有几个能被后人称道呢?荣格要是不叛变,会那么
出名吗?
  然而,这个“新”字到底能新多少呢?在有些人看来,弗罗姆“新”得让人看
不出他跟弗洛伊德还有多少亲缘关系。而在我看来,除了对宗教本能的剖析,其“
新”的程度就像新达尔文主义之与达尔文主义,又如美丽的蝴蝶之与丑陋的蛹或华
丽的孔雀之与朴素的母鸡,虽然令人耳目一新,除了哗众取宠,还有多少本质的东
西呢?它们的“新”除了性的目的而外(蝴蝶或孔雀的外衣不过是吸引异性的武器)
,还有什么作用呢?所以,我虽然被弗罗姆的文字能力和辩术所感动,却并不认为
他比弗洛伊德高明多少。弗洛伊德后期对人格的划分(本我、自我和超我)其本质
还是个性选择问题(至少和性选择拥有平行的作用机理),那个约束本我为所欲为
的超我不就是上帝吗?不就是雄孔雀那令人(或令雌孔雀或令母鸡)向往的大尾巴
吗?

  在一个农家小院里,一条狗正在和一个两岁的小孩做游戏。小孩庄严地命令:
小狗,趴下!小狗真的趴下了。其实,小狗并不小,至少超过孩子两公斤。晚上,
孩子不肯入睡,奶奶说:再不睡,大灰狼就要来了。孩子真的害怕大灰狼,很快就
睡着了。
  这个故事并非虚构,那个小孩是我的儿子。
  我们对狼太熟悉了,以至于忽略了狼狗本一家这个事实。一万年的人狗情没有
融化人类对狼的误会和偏见,是因为人类的冥顽,还是狼狗的天壤之别?
  虽然某些地方仍然狼患成灾,朗朗乾坤毕竟已是人类的一统天下,我们几乎再
无机会与狼共舞,观察狼的社会。要客观地评价狼,就只能靠狗了。其实,这也符
合历史的规律,祖宗的是非曲直总要靠面目全非的后代来评判。
  狼虽令人痛恨,毕竟不像狗那样让人鄙薄。从分类学角度看,狗没有正式的地
位,血统不纯,出身低微,贡献再大,也只可充当狗尾续貂之类的替身。于是,决
定用狼作为本书的领衔主演。至于是否挂着狼头卖狗肉,那倒无所谓,味道本是一
样的。




Contents

软弱的狼 ── 无知与恐惧

【 狗和它的父亲 Go
【马的上进心 Go
【美丽的鸡形目 Go
【上帝和他的羊群 Go

夸张的艺术 ── 宗教的起源

【原罪 Go
【水性的力量 Go
【艺术的诞生 Go
【祖先崇拜 Go
【金钱传 Go

迷失的价值 ── 文明宗教万花筒

【皇帝的新装 Go
【现代宗教 Go
【科学与迷信 Go
【机器一样的人 Go
【逃避自由 Go
【价值拷贝 Go
【消费者与上帝 Go
【寻找价值 Go
【众里安居 Go
【流行 Go
【流行病 Go
【电脑病毒 Go
【外来语 Go
【股市里的羊群 Go
【泡沫经济 Go
【权威的诞生 Go
【看破红尘 Go
【巫与医 Go
【生殖与本能 Go
【救救孩子 Go


狗和它的父亲】

  要知道狼的软弱,只要看看狗就行了,因为狗是狼的后代。所以,本书的主题
就从狗开始。
  在远古时代,人类发达的智力和软弱的体力造成了人类对动物的恐惧,由恐惧
到敬畏与崇拜。中国古人崇拜爬行动物就是一例。龙不过是一种大蛇或其它的爬行
动物,或是一种能百步致命的毒蛇。由于对蛇的崇拜,后来的皇帝也就成了真龙天
子。因此,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原始宗教就是对蛇的崇拜,具有图腾意义的的华表
上就刻着蟠龙的形象。至于古人为什么选择了龙,是生殖崇拜的原因还是地域性的
嗜好,就出乎了本文的主题,无暇细述。
  按照动物图腾崇拜的基本原理,远古人类应该崇拜过狼,因为狼凶残、暴虐、
嗜血成性。他们把狼当做祖宗一样供奉起来,希望能接受狼的统治。然而,好景不
长,还没有供奉几代,狼就走下了祭坛,变成了摇尾乞怜唯命是从的狗,人类在大
失所望甚至惊恐万状之余(其惶恐的程度不亚于我们的祖宗突然下来给我们磕头请
安),突然发现了狗的价值:其一,职业帮凶;其二,心灵的满足。帮凶自不必说,
就是帮手的同义词,集狩猎、看家、保卫等功能于一身。至于心灵的满足,其中大
有学问。人类最初发现狗的奴性时的心情就如一个稚童骑在一向威严可畏的父亲身
上指挥着父亲满地爬行。祖宗变成了孙子,孙子变成了祖宗,人类敬畏的图腾之神
突然变成了人类的奴隶,怎能不让他喜出望外呢?
  人天生有这样的本能,对地位优于自己的人奴颜婢膝,对地位劣于己者则颐指
气使。对于前一种本能,人类已体验得足够:父亲、天灾、人祸、野兽等等都让人
恐惧。一群猴子中只有一个猴王,其它的猴子均处于被统治的地位。对于后一种本
能,多数人只能在自己的老婆孩子身上来发泄,这叫做转向(redirective)行为,
随便找个出气桶,也有益于身心健康。狗的出现填补了人类心灵所需的另一部分,
让人类得意扬扬地体验一下做教主的感觉之外,还能有实用的价值。于是,狗就成
了人类的“朋友”。看来朋友之间的确需要心灵的勾通,人和狗之间就是心有灵犀
啊。人与人之间哪里去寻这样的友情呢?父子争风吃醋,夫妻反目为仇,朋友分道
扬镳,兄弟同室操戈,唯有人与狗之间不会出现如此悲剧。是人不如狗,还是狗不
如人,这倒不好说了。人在高兴的时候,说狗忠贞不渝,比人类最伟大的爱情还要
令人感动;不高兴时则随便编几个成语,把狗贬得一无是处,比如狼心狗肺、鸡鸣
狗盗、蝇附狗偷、狗仗人势、桀犬吠尧,总之,与狗有关的词几乎没有一个好听的。
本书以狗为起点,在以后的章节中用词大概也不会好听,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基于上述的事实,就可以理解穷人养狗与富人养狗动机之迥异:富人养狗,是
把狗当做帮手;穷人养狗,则是为了心灵的满足。对于富人养狗,狗既然是帮手,
那就具有人的部分功能。所以,狗和人所处的地位有些类似,谁要胆敢打狗,那就
跟打我的孩子无异,打狗欺主嘛。穷人养狗则不同,残垣蓬荜一枕席,家里没什么
可看护的,也不需要人身警卫,只是把狗作为朋友。在家破人亡或妻离子散后仍可
体验一下“狗不嫌家贫”的亲情与温暖。如果别人打了狗,讲义气的主人会为朋友
两肋插刀,讨个公平、争个理由;一般的主人也就不会计较:不过是条狗嘛,自己
活得尚不如狗,何必再为一条狗争气呢?。由此可见,作为朋友的狗还不如作为奴
隶的狗。最恶毒的敌人莫过于最知心的朋友,人间亦有此先例。
  在与人类共同生活的动物中,狗和猫是最贴近人类生活和感情的。有证据表明,
猫不是人类驯化的结果,而是它主动投靠人类。所以,猫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中享
有高度的自由(比如选择配偶的自由),这使得它们没有像狗一样被改造得不成样
子(那丑陋的沙皮狗确实是人类残忍的例证),而是保持了相当的野性:自由、独
立和个性。而狗则不然,它们是被迫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狼一旦变成了狗,就
再也不愿离开主人,成为忠实的“走狗”。这就如旧时的女子,即使出嫁时十分的
不情愿,一旦嫁了,就嫁狗随狗。其中自然有被迫的成份,但也有本能的驱力。我
在《孔雀》曾证明女子的性臣服与狗对主人的臣服原理相似。
  由于狗的种种好处,它也就成了人类最普遍的宠物。在高度紧张充满压抑的社
会环境中,狗不只用来导盲,还被用于治疗心理疾病,这和穷人养狗有异曲同功之
嫌。至于狗为什么对主人如此忠情,其中的原委有如我们的祖先崇拜,是本书论据
的起点。
  在自然界,狼是群居的社会性动物,它们分工协作,有等级制度。这样的社会
制度决定狼群中有权威的存在。没有权威的统治,群体是无法合作的,就连最勤劳
的蜜蜂也需要有蜂王的统治,否则一个蜂群也会天下大乱。狼群的统治方式类似于
中国封建的大家族,由雄性长者(即父亲或父亲的父亲)一手遮天。也许正是这种
社会体制的相似性,决定了狼能够完全融入人类社会──变成狗。在从狼到狗的蜕
变过程中,人类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狗的父亲。
  哺乳动物的生殖特点决定母亲是一个确定的对象,而父亲在许多社会情境中只
是一个心理上的概念或一个社会性的角色。父本(paternity)的模糊就像精子之不
可捉摸。对于像狼这样的社会,尽管有首领的权威统治并企图垄断交配权,但对于
一个幼体,群体内所有的成年雄性都可能是它的父亲。同样对于狗来说,家里的所
有主人──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它心理上的父亲。在狗的眼里,主人家的成员是
很久以前莽莽草原上或森森树林里的一群狼。因为狗说狗话,人说人话,语言不能
相通,这个问题就只能由我来胡说。有一点可以肯定,语言不通而心灵相通,这不
能不说是人类外交史上的奇迹。
  敏感的读者可能会不高兴,怎能将人与狗等量齐观呢?那岂不是说主人与母狗
私通吗?狗这样怀疑自然有它的逻辑,我们却不应该这样幼稚。无论兽交是否存在,
均与本书的主题毫无瓜葛。狗并无识别人狼差异的能力,或者,它能识别出人与狼
体貌上的差异,却不知道这是根本不同的两个物种。再者,狗并无力识别人类的男
女老幼,更不明白女人的一张脸怎么会“倾城倾国”。在狗的眼里,人的面相与身
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它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时,只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妈妈─
─乳汁的供应者──和一群热情的或冷漠的动物──主人们。他们尽管身高参差不
齐,但都比小狗高大;本能告诉它,那就是它的父亲们。
  在常识和科普宣传中,我们常常对“本能”这个词产生误会。在亲代辨认这个
问题上,人们的误会更为普遍。在正常情况下动物皆能准确地辨别双亲(尤其是妈
妈),这是因为它们出生后首先看到的是父母的形象,并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把父
母的形象印记于记忆深处。所以,许多动物的双亲辨认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学
习的;但这种学习的本能与我们学唐诗不一样,是先天的。如果人类的儿童出生后
不久就与狼为伍,自然就把狼当成父母。同理,狗把它的主人当成父亲,也符合生
物学原理。
  由此看来,“狗眼看人低”确有其事,其中涵义有二:其一,狗真的视人为其
同类,否则怎么会相处得如此默契呢? 其二,狗把全人类分成两类,一类是它的
父亲,即主人们。对这类人,无论何时何地,狗都俯首听命,忠心耿耿;另一类是
除此之外的所有人,狗对这类人又有两种态度:在自己的领地范围内(主人家里),
狗比狼还要凶猛,大有誓死保卫家园的英雄气概;在此以外的地方,则漠然处之,
甚至还要“夹起尾巴做狗”。
  我们在形容人(坏人)失意落魄无依无靠时常用“惶惶如丧家之犬”,说明对
狗来说最大的恐惧不是饿死,而是丧家。对于狗来说,主人就是它的上帝,就如同
孩子总是认为父亲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父亲是精神的寄托,是安全的港湾,是生存
的保障,自然,失去父亲就像虔诚的教徒失去上帝或吝啬的守财奴失去金钱。
  从狗和儿童心理上的同态以及狗的种种行为表现,我们能初步推衍出狗和狼心
理上的关系:狗是一匹未成年的狼,即狗的行为与心理发育水平停留在狼的幼体阶
段,此现象称为幼态持续(neonety)。在高等动物中,幼体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
游戏。游戏的功能是学习和锻炼,积累生活的技能,为日后独立的生存和生殖做准
备。小女孩小心翼翼地哄着洋娃娃,长大后就真的做了贤妻良母;小男孩们拿着武
器冲上山头,长大了就真的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就像小孩子游戏是为了变成大人,
猴子的游戏是为了进化成人,狗的游戏是为了变成稳重的人或狼。然而,我们到死
都铭记自己是别人的儿子或女儿,猴子或狗的梦乡更是无法实现。
  在人类豢养的所有动物中,狗的幼态持续最为出色。有人认为犬吠也是幼态的
表现,侧耳闻之,那声嘶力竭的狗叫还真像稚童的嚎哭,一方面向父亲报告危险的
处境,一方面借此捍卫父亲的安全与尊严。其实,小孩子也有像狗一样的本能,出
门缩头缩尾,一回家就有恃无恐。有父亲的庇佑,何惧之有?!
  有父亲撑腰,狗的确无所畏惧,据说连狼也惧狗三分。为了保卫新的父亲(其
实只是继父而已),狗忘记了它的真正祖先。据说在某些人烟稀少的地方,养狗既
是为了防人,也是为了防狼。一万年的热米饭和冷骨头就培养了像狗这样的叛贼,
这是狼的悲剧,却是狗的幸运。狗从野蛮的狼变成了文明的动物,就如野猪之与文
明的家猪。狗仗人势之余,终于可以和人平起平坐,这是何等的荣耀!M国人因为
能和总统享有同等的权力,或者,最接近上帝的人们因为亲自聆听到上帝的教诲,
不也因此而骄傲和自豪吗?狗真的认为自己听懂了主人的教诲,而对主人来说,它
只不过是一条“狗奴才”。世间公平太少,只有“周瑜达黄盖”般的心理平衡与满
足,正如俗语所言,万事莫过于“愿意”。
  一万年的时间与狼群进化的百万年相比,不过是历史的一瞬间。在达尔文看来,
人类漫不经心地扔了一块吃剩的狼骨头,就把一群狼变成了一群狗。这个过程易如
反掌,就如同巫婆治病,只是一个心理暗示的过程。毋庸质疑,把与狼体貌相似的
狗折磨成奇形怪状的腊肠狗或法国斗牛狗,是不知多少代人不懈努力的成就。然而,
把狼点化成一条普通的的狗──譬如狼狗,可能真是人类无意间成就的杰作,因为
狗与狼的本质差别的确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就像和尚与色鬼的差异。和
尚因为受到慈悲的佛的教化,便会坐怀不乱,或对着一个自身难保的泥菩萨膜拜。
  一口就能咬死主人──尽管主人可能手无缚鸡之力──的狼狗甘心情愿地臣服
于主人,正说明狼和狗之间仅隔了一层窗户纸。失去了尾巴用双足站立起来的人的
尊严与高贵就是这层纸,疯狗能轻易地戳穿它。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发疯的动物
除了人就是狗,除了狗就是人,原因大概始于此。人容易发疯就如文明而拥挤的牙
病,是因为从猴子到人的蜕变太快留下的后遗症,狗容易发疯是因为从狼到狗根本
就没有本质的蜕变。
  狗为了捍卫主人而反对其狼祖先,从目的论者的眼光看,其中有无可质疑的功
利成份。世上哪一种活着的动物没有功利目的呢?甚至,我们选择活着或死亡本身
不也是功利目的的表现?对于狗来说,既然现在的父亲能给我温饱,能给我一个家,
哪还顾得上远古的祖宗的呢?即使父亲打我,那也是爱我;打是亲骂是爱嘛。这句
俗语其实不俗,它包涵了宗教的哲理,反射着宗教的光辉,因为受虐原欲是几乎所
有宗教生存的基础。我们对黄河的崇拜也是基于功利目的的受虐表现,因此黄河崇
拜几乎是一种宗教现象。黄河滋养了我们的血肉和灵魂,即使它偶发脾气溺死我们
几个兄弟姐妹,我们也不必耿耿于心,因为母亲溺婴往往说明她更爱别的孩子。如
果黄河从来不泛滥,不决口,不发脾气,今天的我们就不会如此崇拜它,也不会想
到它就喊“啊,母亲”。
  狗崇拜它的父亲,却不了解父亲的思想,就如同一般教徒无法同上帝对话,只
好终生抱着《圣经》,至于能看懂多少,只有天知地知。所以,即使主人想把它打
死吃狗肉,它仍认为主人更爱它了,这不由使我想起恋人间说“我想把你吃掉”的
寓意。曾听说有这样一条狗,主人真的馋狗肉了,就拿着铁锹打狗,直打得“狗急
跳墙”,逃之夭夭。到晚上那狗依然拖着伤体回家,最后被主人“关门打狗”,吃
了狗肉。这条狗其实是很幸福的,可谓死得其所,总比死乞白赖或苟且偷生或寿终
正寝要光荣许多。父亲是它的理想和信仰,为此而献身也算是忠孝两全了。
  狗的忠诚有时也能感动它的父亲──人,天上有颗星(Sirius)甚至被称为Dog
Star。生活在尼罗河流域冲积平原上的农民很早就认识到,每年洪水来临之前此星
总是准时出现。由于它能忠实预报洪水,正如狗的忠诚,故而得此美名。后来有人
把此星出现时的大热天称为“狗天气”,因为此时正是夏天。不知道西方人吃的“
热狗”是否与此有关,反正,狗与“热情”也总是有一些联系。
  在人的眼里,狗是驯顺、奴性、屈服的化身,尽管忠肠可嘉,却仍为人类所鄙
视。几千年来,中国的文人多以做官为理想,自然看不起当门卫的狗。其他没有学
问的人大多崇拜文人,于是就沆瀣一气,把狗骂得名誉扫地,即使为主人捉鼠除害,
也成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据我所知,善拿耗子的狗不在少数,技艺胜于猫
者,也不罕见。
  奴性表现得过度就是自虐,自虐的伴生物是自怜与自恋。狗是这方面的典范,
这样固然讨主人喜欢,也让人看着讨厌。狗的幼态持续的许多行为特点本身就是受
虐狂的表现,它的媚态如泼妇撒娇一样让人恶心,其稚童般的游戏犹如伪君子的幽
默。然而,正如漂亮的女人总有些小脾气,忠心耿耿的狗有些小孩子气,有什么不
可容忍呢?虔诚的教徒拿几张烂纸焚作祖宗的纸钱,不也同样让人觉得孩子气的幼
稚吗?
  人无完人,狗无完狗。狗既然是狼的本家,自然也就狼性难改。有道是“狼行
千里吃肉,狗改不了吃屎”,无非是要说明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把狼和狗选为顽
固本能的代表,也正说明其本能之根深蒂固。
  关于狗吃屎的生物学功能,我在《孔雀》的结语中已做过通俗的演绎。在此,
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据我所知,狗只吃人的大便,并且喜欢刚出肠的
热屎,俗语道“吃屎抢不上热的”,说的就是狗或猪狗不如的人。我猜想,狼大概
没有吃人便的嗜好,狗食人便是因为狗把人当成父亲或上帝(天上的父亲不就是我
们的上帝吗?)来崇拜的缘故;爱屋及乌嘛(在英语中的 Live me, love my dog
中,狗原本也不是好东西),本无可厚非。在我们的至孝至悌的故事中,就有“尝
粪验疾”的记录。这种事件检验的不是“疾”,而是“孝”的程度。人类的上帝不
食人间烟火,自然不生屎尿。要是上帝也排大便,恐怕也会被人类当做上等的保健
食品。其实,在我看来,那些不知什么配方的保健神水也不过是上帝──俗人心中
的上帝──的排泄物而已;谁能保证那些不讲职业道德的巫觋不以自己的尿为原料
呢制作包治百病的神水呢?
  主人的权威压抑了狗的狼性,压抑得越严重,爆发时也就越猛烈。基于这样简
单的机械原理,狗也就表现得如忠诚的蜜蜂,成为与蜜蜂同样大无畏的动物,在进
攻的时候会像“疯狗”一样置生死于度外。所谓狗胆包天,实指狗的狼性。它要保
卫的主人的家园,在它看来,也许就是一万年前它赖以生存的狼窝。
  在狗身上,闪耀着动物界攻击与服从两个极点的光芒,它把狼的暴虐与屈从向
两端无限延伸。因此,狗性就是狼性的延伸与夸张。夸张的孔雀瞧不起母鸡,狗鄙
视野蛮的狼,也就不足为怪。再说,一万年的文明化过程或许让狗忘记了祖先的尊
容,误以为人面才是远古的狼脸,此所谓人面兽心。其实,崇拜祖先的我们也忘记
了祖宗的模样,在文明宗教的蛊惑下也会有意无意地挖掘自己的祖坟。
  在哺乳动物中,人类的猿祖和狼实行社会分工协作,却选择了不同的进化方向:
人猿选择了智力,而狼选择了残忍。关于狼为什么不选择智力进化的方向,有好多
议论,涉及的因素很多,也有人认为当时稍不留神狼也会比人聪明的。然而,一旦
人猿“从此站起来了”,狼就永无出头之日了。其实,狼也是蛮聪明的,人也是蛮
残忍的,仅是各有侧重而已。这个世界并不是注定要由大脑来统治,只是历史的偶
然造化。
  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学家、新弗罗伊德主义者埃利希·弗罗姆在分析纳粹的攻击
与服从、施虐狂与受虐狂的关系时认为,攻击与服从、施虐意向与受虐意向之间并
不是根本对立的,只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可同时潜存于人的灵魂深处。单从行
为学机制来看,这样的分析也不无道理。狼是进行此类分析的最佳范例。
  狼的暴虐是尽人皆知的,在童话里则成了残暴与贪婪的化身。然而,我们常常
忽略了狼性的另一面:狼又是最善于服从,最忠诚的动物。我们得益于狗的温顺,
正应感谢狼的暴虐。狼和狗给我们的惊奇就如一个有学问的人突然意识到世上最勇
猛的鲨鱼竟然是一条软骨鱼,我曾为此事打过赌,结果令对方大吃一惊。
  狼是高度社会性的动物,一群狼中只有处于优势地位的一对成体享有优先的生
育权利,并统治着整个群体,以便合作捕猎、抚养后代。所以,一群狼本身就是由
统治和服从的两极构成。如果其中的哪个被统治者发展出了足够的体力和信心欲与
“家长”作对,即积累了足够的攻击潜能,那么它也必须同时深化其服从与受虐的
潜势,一旦抗争失败,它将把最易受伤的部位(腹部)暴露于“家长”的利齿之下,
表现出服从的窘态;不到时机成熟,再不敢奢望。难怪有人说把狼逼急了比狗还老
实,而狗还会“跳墙”呢。
  其实,在其它场合,在猴山上,在人类群体中,我们都能看到攻击与服从的二
重性。在许多暴力影片中(当然不一定真实),好像伦理、道德、良心、舆论等等
均不起作用,只剩下赤裸裸的暴虐与服从的驱力在维系着社群秩序。
  两种相反的行为倾向相互作用于同一个体,就容易产生焦虑不安和神经质。在
我们所能罗列出的所有行为类型中,这方面的突出典型除了人类的性行为,大多发
生在攻击性场合中。温柔的小鸟面对情敌,在进退两难之际突然故做潇洒地梳理飞
羽,显得滑稽而蹩足;美国最勇敢的NBA篮球明星攻守自如,纵横摆阖,也在不
停地嚼着口香糖,显得镇静自若。我不知道焦虑与口干舌躁是否有必然的联系,也
不知道“渴望”说的是因焦虑而口渴还是像口渴那样的焦虑,反正,被用做唾液分
泌器的“巴甫洛夫狗”,肯定是一条焦虑的狗,它让巴甫洛夫出尽了风头,也让狗
名声大振。巴甫洛夫选择了狗,或许是因为狗的敏感与神经质,用其它动物虽然可
以,效果未必好。由巴氏狗推衍到人,在我们生命早期的某个阶段,自己的名字也
只是和一定的食物(比如母乳)有联系。在这个阶段,别人喊我们的名字,除了流
口水,再没有别的反应。我们自己谁也记不住有这样的阶段,这是“有奶就是娘的”
的典型时期。
  关于条件反射,中学生都知道,但也只限于反射弧的路径,至于这条捷径怎样
打通,它与行为主义、达尔文主义及前苏联的社会生物学思潮的隶属关系,则没有
人教给他们。在以后的章节中,我可能还会提到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巴甫洛夫为
此得到的荣誉与他的贡献是不相称的。我倒无意让狗加入进来摊薄他的名利,客观
地讲,巴氏的贡献本身就不厚实,条件反射不过是一个神经生物学试验而已。据说
巴氏只所以那样荣耀,是因为他的生理学试验为当时苏联特色的进化论提供了证据,
同时也被斯大林看中:一碗狗食就能轻而易举地改变狗的精神,要改造人类的精神
也就有了理论根据;巴氏狗的唾液就是塑造人类精神的唯物主义例证。可见“以狗
之心度人之腹”已有先例,倒不是我的发明。
  一条狼狗不足以概括人类的全貌。人从动物中脱颖而出,凌架于群兽之上,虽
然会一时糊涂,做个衣冠禽兽,或干出禽兽不如的勾当,但他毕竟吸收了万物的精
华。人是上帝最后做出来的(这是否喻示了进化的顺序,不得而知),从《创世纪》
的记录推断,上帝没有镜子照顾自己,他肯定是利用前一天制作各类动物所积累的
经验来制作人的。可想而知,要在一个小小的泥坯里完全装入狼的暴虐与服从、猴
子的面貌与技俩、蛇的狡猾与无意识等等动物本能是多么困难,于是,上帝只好兼
收并蓄,随意取舍,把人做得不仑不类。这样,虽然人的狗性不如狗,狼性不如狼,
却也集中了其它一些优秀动物的部分特质,令狼狗望尘莫及。
  基本叙述了狼和狗的精神之后,再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动物略述一二。等你把
它们的精神搅拌在一起,注射进任何一具腐烂的社会性动物尸体,一团散发宗教气
息的人类灵魂就会冉冉升起,笼罩人类的文明与堕落。<Contents>
 

马的上进心】

  马是群居有蹄类的典型代表,它们的社会行为特点是容易激动、容易被周围个
体的情绪所感染并在短时间内采取一致的行动。当你在电视里看到蒙古草原上万马
奔腾的壮观场面,你不免会被它们的精神所感动。你只所以会被感动,是因为你不
知道它们在干什么,你或许认为它们有天生的争强好胜之精神,你或许会联想到万
人马拉松比赛的出发场面,或由此联想到惊天动地的非洲角马大迁移。
  关于马的精神,许多人被其假象所迷惑,而不知其本能深处所隐藏的恐惧与自
私。当我在新疆的野马繁育中心看到那身材矮小的野马时,我就大概理解了马的逃
跑主义是无可奈何之举。马的祖先不如现在的赛马那样高大,它们成群地游荡在草
原上,时时受到食肉动物的威胁。除了在紧要关头抡起后腿踢两脚之外,剩下的所
有本事就是逃跑了。还记得“黔之驴”中的“驴不胜怒,踢之”,野马和驴子的体
型大概差不多。黔驴技穷是因为被绳子系住,特长发挥不出来。许多专业的长跑运
动员其实还不如黔之驴,除了会跑,连“踢之”的本事也没有。
  如果我是一匹野马,猛然间发现马群中有一同伴突然奔跑起来,我会怎么想呢?
我的本能告诉我,这只有一种可能性,它发现了敌人,它在逃命。这样的判断肯定
是成立的,因为1)那时还没有赛马或马拉松比赛之类的重大赛事; 2)那时还没
有盛行的全民健身运动,没有哪个疯子会无缘无故地狂奔。那么,敌人在哪里呢?
我没看见,说不定就在我身后。显然,我不能再转回头去看个究竟,那无疑是找死。
我别无选择,它逃跑的方向肯定是安全的方向。我跟着它跑,那肯定没错。它跑得
越快,说明情况越紧急,我越要豁上命去追。此时,我已发现整个马群都朝这同一
个方向奔跑起来,有的甚至已超过了我。如果我落在最后,那么最先丧命的可能就
是我。我至少不能掉队,因为捕食者总是喜欢攻击掉队的老弱病残孕者。在力争跟
上队伍的同时,我还要争取第一,那几乎就意味着绝对的安全。
  我的安全并不决定于我的绝对速度,而是我的相对速度。如果我的速度能超过
马群的平均速度,那么我的性命就基本有了保障。自然,我要力争第一,那样我就
可以幸灾乐祸地观看我的同伴成为牺牲品的好戏了。能看到这个场面,也就意味着
敌人这次攻击行动的结束,我就可以专心地啃我的青草了。捕食者在追捕大型有蹄
类时往往是满足于初战告捷就忙于瓜分胜利果实,没有哪个傻瓜会继续扩大战果,
如若不成再回来啃冷骨头就划不来了。
  据说科学家们在青藏高原进行动物考察时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形:一群野驴(野
马的近亲)和科学家的车队赛跑,直到它们超过车队,就远远地站在车队前面回望。
显然,它们把车队当成了另一群野驴(上帝做野驴时,并没做出汽车,驴子们怎会
认出是巡洋舰还是北京吉普呢?),等它们远远甩开车队,就觉得安全了,所以就
要回头欣赏到底哪一条野驴(哪一辆车)成了狼群的牺牲品。
  考察野驴的科学家见了此文可能会不高兴,但我觉得,要理解野驴的上述行为,
这几乎是唯一的解释。当然,我不敢肯定野驴的心态,也许它们把汽车当成了其它
的食草动物(80年代我曾听说云南某地的人就曾拿青草喂汽车)。
  通过以上对马和驴逃跑主义本能的分析,我们可以做出以下的结论:在最需要
环境(敌情)判断时也是它们最恐惧之时,所以它们不敢做出自己的判断,就只好
拷贝其它个体的行动。这种本能有时会使它们上当,被后来的人类所利用。在群情
激昂的赛马场上,它们重演了其祖先在草原上演过的一幕,驮着主人狠命地往前跑。
当然,它和主人的心思截然不同:主人在想着他的百万美金,而马却是恐惧至极,
其它的马都在玩命地逃,屁股后面肯定有一群饿狼; 我若偷懒,那就没命啦!如果
能争上第一,主人的奖金保住了,它的性命也保住了,皆大欢喜。
  骏马行千里,驽马恋栈豆。我以为,那些为人称道的千里马肯定是一些提心吊
胆、过分恐惧的神经质者。它们只所以跑得飞快,是因为它们恐惧落后、恐惧死亡,
其结局会因身体过热或心力衰竭而死在滚滚红尘中。相反,那些贪恋栈豆的驽马则
会心安理得,虽无一世英名,却也会活到寿终正寝,无怨无悔。
  仔细对照马的行为,我们人类所谓的上进、争先、以及更高、更快、更强不也
是基于恐惧之驱力吗?在庆幸自己的胜利时,不也会美滋滋地欣赏失败者的痛苦吗?
  《阿甘正传》是一部极具讽刺意味的影片,其中的主角阿甘是一个弱智者,自
然常常受到捉弄和欺凌。于是,阿甘学会了逃跑,越跑越快,漫无目的地在公路上
狂奔。后来,一些不知情由的观者受到阿甘精神的鼓舞,成了阿甘的追随者,义无
反顾,追求着阿甘的追求,恐惧着阿甘的恐惧。这部片子是几年前看的,其中的细
节已经模糊,只有阿甘率领的长跑队伍,蔚为壮观,历历在目。
  这部片子含义深刻,无情地揭露了人类的恐惧心理。然而,对于众多的观众,
它似乎成了一部关于追求和理想的教育片,甚至成了心高志远的初面恋人间共勉的
榜样(刚看过一幕规格很高的电视情人派对,确有此事)。《阿甘正传》开了一个
国际玩笑,还真有不少人当真,他们自己也成了这个巨大玩笑的调料,也成了剧中
的主角。这样的结果可能是影片创作者恶意的圈套,也可能是他们始料未及的;这
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告诉我们,一场轰轰烈烈但莫名其妙的以追求或理想为名义
的群众运动很可能就起源于一个实实在在但风马牛不相及的微小刺激。<Contents>
 

美丽的鸡形目】

  鸡是一种善于创造奇迹的动物,它的奇迹不在于为人类提供了多少鸡蛋,而在
于它为世界创造了动物界雍容华贵的视觉成就。
  鸡形目是鸟类中之一族,雏鸟早成性,尾发达,腿脚强壮,善走不善飞。打开
儿童的动物画册,最让我惊奇的就是其中的鸡形目。鸡形目是一类令人惊奇的动物,
最高贵的凤凰、最朴素的母鸡、最华丽的孔雀、最粗卑的鹌鹑,都是鸡形目的成员。
与麒麟地位相当的凤凰,不栖杂树,不饮俗水,原本也不过一只鸡。虽然它是拼凑
出来的杂合体──鸡头,蛇颈,燕颔,龟背,鱼尾,毕竟生了一个鸡脑袋。在民间
的年画中,凤总是被画成一只夸张了的公鸡,也是有历史根据的。
  凤皇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凤凰实在只是一个审美沉思的产
物,是完美吉祥的化身。一旦人们感觉饥肠辘辘,就想到了母鸡。所谓“凤凰落地
不如鸡”虽有忘本之嫌,倒是一句实话,就如落第秀才,因世俗需要的是鸡蛋和红
薯,而不是华丽的颜色和文章,自然风光不起来。
  凤凰的起源本是很朴素的,凤凰和母鸡的关系让我想到华夏先民朴素的唯物主
义精神。从古人崇拜的四种动物身上,我们能发现从朴素到高尚的进化脉络。麒凤
龟龙,谓之四灵。麒麟不过是一头提供肉食的鹿,凤凰不过是一只提供鸡蛋的母鸡,
此为“食”。龙不过是一条象征性欲的蛇,它是弗洛伊德主义的无意识,引诱了亚
当和夏娃,此为“色”。至于龟,也不能小视,除了长寿的象征意义,更具有“平
平淡淡才是真”的明清淡泊和于世无争、缩头缩尾的中庸之道。可见,孔子的脑颅
也不过装了这几种动物。
  从朴素到高贵的进化其实只需要量的积累,从量变到质变。朴素的起源是为了
“食色”,等万民中有少数人吃够了鹿肉鸡蛋,娶过无数妻妾,出尽了风头,活够
了年岁,就想起这未免太庸俗了,要给自己的牺牲品(衣食父母)一点体面,于是
就制造出“凤毛麟角”的麒麟和凤凰。其实,鸡毛遍地,鹿茸满山,本来就是凤毛
麟角。
  鸡形目的生物进化过程也是由量变积累的过程才有从母鸡到孔雀的嬗变,而量
变的积累则靠母鸡的小气、斤斤计较和一丝不苟。其实,在人类社会,这也是常识。
许多斤斤计较的吝啬鬼处心积虑积累钱财,等到他们的后代,则成了令人敬仰的大
家富贵,一掷千金,撒漫使钱,全然忘记了祖宗的朴素与小气。
  鸟类以翱翔天空俯瞰大地为荣,地面活动者少。鸡形目善走不善飞,大多以地
面活动为主。正是由于在地面活动,限制了高远的目光,造就了它们的鼠目寸光、
“小肚鸡肠”,鸡成了小气、斤斤计较的模范,就有“鸡零狗碎”的鄙薄和“鸡虫
得失能多少”的慨叹。其实,它们斤斤计较的不只是小虫,连一团粘乎乎带病菌的
鼻涕它们也要争个高低,或独吞,或平分。其小气,其朴素,其庸俗,可谓登峰造
极。
  我至今仍不知道那肮脏的鼻涕与洁白的蛋青有什么关系,然而就如狗喜食主人
的粪便,肯定有它的道理。如果主人患了感冒或呼吸道疾病,干咳了一声,近处的
鸡听见了,就会跟过来,等着主人吐痰。听见了主人咳嗽的诸鸡不肯相让,本是人
之常情,见面分一半嘛。远处的鸡本来没听见主人咳嗽,却发现不少同伙朝一个方
向跑去并突然停下来争相啄食,它们不知道是鼻涕,还以为是一顿丰盛的晚餐呢。
于是,它们毫不犹豫飞奔而去,近前,一口浊痰已被幸运的先知抢啄一空,就又若
无其事地寻找小虫。为了这一点蝇头小利,能让满院子的鸡兴奋起来,这其中只有
少数先知获利,大批的追随者则空费精力与体力,连一点吐沫星子也沾不上。
  要是哪只鸡用勤劳的双爪刨出一只一口吞不下的大虫子并被邻者发现,那就更
不得了啦。发现者没有机会撕开并慢慢享受这只虫子,因为邻近的鸡很快就会追上
来决意分享。于是,发现者只好刁起虫子逃跑,恨不得入地升天,希望能找到一个
安静的地方独享。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众目暌暌之下哪有藏身之地?这样,发现
者希望独吞,追随者不肯放松,一场规模相当的马拉松竞赛就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农
院开始了,冠军的奖品就是那只虫子。许多中途入列的选手并不知道奖品是什么,
它们只知道,那么多伙伴争先恐后,必定大有好处。可见“鸡虫得失”也只是人类
旁观者清的主观臆断,作为当局者迷的群鸡并不知道争的是小虫还是鼻涕。
  十分钟过去了,可怜的虫子被几经易喙,已体液迸流,奄奄一息,众鸡们也已
精疲力竭,气喘吁吁。此时,跟在队尾的追随者其实已心不在焉,只是机械地跟在
后面跑罢了;至于为什么还要绝望地跟下去,它们或许根本就没想过,或许根本就
没见到那只虫子。这样的追随者已失去了“更高、更快、更强”的名利欲望,只剩
下可贵的“重在参与”精神。其实,这样的参与精神还是有原始的名利动机。在人
类社会,那些急功近利的蝇鹜小人本也有不高不低的理想,最后也到底不知道追求
的是什么。
  最后,或许是因虫子体液流尽而变得瘪塌,容易吞咽,或许是因为虫子的暂时
持有者对安静独享的绝望,就一边机械地跑,一边用尽食道肌肉的最后力量,抽搐
着痛苦的脖颈,把虫子勉强吞下去。冠军已经产生,比赛随即结束。那痛苦但还算
幸运的冠军可能只吞下一张虫子皮,营养已在竞争中流失,但它忍受的鲠噎往往让
它痛苦得挤眉弄眼,或许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跟在后面的众鸡并不知道自己的追求是只虫子,如果它们想象那可能是一件比
虫子更有价值的东西,那么它们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坐失良机,不如迎头赶上。
在自己无法做出价值判断时,盲目地追随往往是最佳选择,这也是人类社会中许多
毫无价值的东西能够流行的原因。对于许多追赶时髦的个体,独领风骚不敢想,至
少落得个“蟹子过河随大流”的安全。价值判断的无能为力以及由此引起的失落恐
惧是宗教本能重要的进化原动力,这种恐惧乍看起来和狗的恐惧大相径庭,在进化
原理中却如出一辙。狗是对主人无法做出客观的价值判断,鸡是无力判断食物的价
值;主人为狗提供食宿,看不见的追求是鸡的理想食物。由此可以理解人类为什么
常把鸡和狗联系起来,成了许多成语的佐料。
  对于个体而言没有价值的东西,一旦上升到群体的水平就身价倍增,这个让许
多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困惑不已的问题,就是生活的“意义”。在现今的独生子女社
会里,孩子吃饭是一个很让家长头疼的问题。许多家长们发现孩子有这样一个普遍
心理:别人的东西好吃,抢着吃才有味道。对于小孩,自家的山珍海味没有什么价
值,因为他们不知道其中的营养成份,不知道其价格,自然就没有味道。但如果看
见别的小孩吃红薯,他就会大叫“我也要”,因为别人吃得那么香,说明红薯富含
营养。这是个价值拷贝问题,通过别人的嘴推测食物的价值。小孩不会意识到这个
过程,因为它根本就是一个动物逻辑,比潜意识还要隐蔽。成人不至于这么幼稚,
但看见别人在牛崽裤的膝盖处挖两个洞,他也会在心里说:我也要。
  按照我们的标准,鸡也算是十足的小人。对于一只达到小康水平的鸡,虽然小
麦富含植物蛋白,营养价值不低,但它可能不屑一顾。如果把几只同等水平的鸡合
到一处,给它们撒一把玉米粒,它们就会不分青红皂白,只顾低头抢啄,直到塞满
嗉囊。对于一个养过鸡的农家妇女,这是基本的常识;而对于一个喜食街头烤红薯
的摩登女郎,这只是个人口味问题。
  鸡的俗气还不止于此。俗极而雅,如果把一口零食当成生活目标,也就可以理
解鸡的“记吃不记打”。要说鸡脑子记性不好,那也不对,它能记住哪里有吃的。
原始森林里的猞猁和狐狸不如人类善良,它们不会只拔几根鸡毛而是把鸡一口咬死,
所以没有让鸡留下痛苦的记忆;死亡的痛苦无法给后代讲述。由于祖先的失误,即
使经受过痛苦,也还是记不住,所以就好了伤疤忘了痛,依然恋恋不舍那点蝇头小
利。痛苦和对痛苦的记忆也是因为需要而进化出来,这实在让非生物学者纳罕。如
果能略微知道这个道理,就可理解鸡的恐惧主要是基于对失落的恐惧,而不对痛苦
的恐惧。
  鸡的恐惧在凤凰身上仍依稀可辨。在传说中,凤凰每五百年就要投入熊熊烈火,
锻炼和洗礼自己,获得永生。在商人看来,真金不怕火炼,凤凰肯定是投入烈火寻
找黄金。一大块金子足以买够五百年的食物,剩下的贴在身上,补偿烧伤的皮毛。
然而,在我看来,却完全一只鸡的故事。
  夏日的正午出奇的热,人在梧桐树下扇动蒲扇,鸡也在荫处敞开羽毛散热。此
时正是农家晒粮食的最佳时机,炎炎烈日能烤出粮食中憋闷的虫子和水分。那时的
鸡还没有专门的公寓,因为自由散养可以让鸡四处觅食,主人可以不用专门喂食却
坐收鸡蛋之利。于是,晒粮食时就要有专人看护,防止鸡来偷食。这可不是个轻松
差事,被打跑的鸡过一会儿又鬼鬼祟祟地回来,趁看护者不备狠命啄食。儿时经常
担当此任,拿一根细长的竹竿守在树下,一见窃贼就抡起竹竿没命地抽打,真希望
能打得众鸡不敢再犯。然而,鸡的勇敢令我失望,即使打得鸡毛落地喳喳乱叫,仍
不能奏效。可见,人们将“鸡鸣”和“狗盗”相提并论,这个“鸣”字不是牡鸡司
晨的报时声,实则母鸡盗窃而被打得哭爹叫娘;只有这样解释,“鸣”和“盗”才
能有平行的意义。
  在神话传说中,五百年只是一个短暂时间的象征,熊熊烈火实指炎炎夏日,在
烈火中的痛苦则来自主人的竹竿。那对后来变成凤凰的鸡一定是在一个炎炎夏日偷
了主人的小麦,遭主人一顿毒打而飞上了梧桐树,虽目光高远,变得高贵起来,却
仍念念不忘那金灿灿的小麦。或许,人为财死,鸡为食亡,那在烈火中婉转啼鸣的
凤凰就是被主人一棍子打死的鸡的灵魂。这个故事喻示了再高贵的人也免不了被世
俗的蝇头小利所诱惑,因为高贵的华丽起源于庸俗的夸张,再通过华众取宠回归庸
俗。
  凤凰的理想是梧桐树,只是因为梧桐树的清高养育了几条贪婪的大虫子。被主
人打飞的那只鸡原来并不知道差点儿噎死自己的大虫子来自梧桐树,一旦发现,自
然如获至宝,作为理想的栖息地。当然,因为本性之故,地面的诱惑依然挡不住,
偶尔下来偷几粒小麦,也是常情。据我所知,有一种浑身青绿色的巨大虫子只以梧
桐树叶为食,经常让鸡群耗尽体力的,正是这种虫子;只有枝疏叶大的梧桐,才能
经受住巨虫的啃食,这是生物学常识。
  至于梧桐树本身,生长迅猛,木材粗疏松软,并无多大价值,它只所以高贵,
只是沾染了凤凰的光荣。事实上,人们也只是在怀念凤凰时,才能想起梧桐树还有
点好处。除此之外,此树只会让人伤感。唐明皇听着《梧桐雨》,朱熹悔吟“未觉
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他们大概想到了凤凰?秋后的梧桐不再有巨虫,
只剩下饥饿凤凰的清高。
  从朴素的鸡到高贵的凤凰是个奇迹,然而,一旦了解了其中的进化过程,奇迹
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了胚胎学知识,一个受精卵分裂成能咬人耳朵的泰森,没有人
称奇。人类社会的许多奇迹亦复如此,长城不奇,金字塔也不奇。看不到中间过程
而只看结果,往往能迷惑人们的视觉。从一管鼻涕、一只虫子或一粒小麦来推测从
鸡到凤凰的过程似乎亵渎了我们的美丽传说,这比怀疑高贵的女皇曾经是个下贱的
妓女还要恶毒。为了能更好地了解中间过程,最好读一下我的《孔雀》。无缘惠顾
《孔雀》也不要紧,我再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据。
  俗语道,人多了乱,龙多了旱,母鸡多了不下蛋。对此许多人是有误会的,误
会之处在于对“多”的理解。一只母鸡,进食不香,入寝不安。吃饭已不必说,是
因为没有竞争机制,睡不安则是因为脱离群体的恐惧所致。一百只母鸡,虽然吃睡
不成问题,但内耗太大。为了一只可爱的大毛虫,争上半天,那些因绝望半途而废
的个体恢复了体力,又会加入进来,马拉松就成了循环接力赛,玉米粒无鸡问津,
又空费了体能,身体过热,未发育好的鸡蛋被燃烧,自然下不出来。十只母鸡,大
概相当于田竞或游泳的一个小组,则是高产的组合。在这样的群体中,竞争有序且
有限,竞争的利益大于内耗,生产力自然提高。由此我不禁想到“三个和尚没水吃”
的尴尬,那是怪领导者无方,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让内耗自然发生。如果在和尚中
间搞一个类似于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项目,不愁缸水泛滥成灾,因为和尚也是重视
名利的。
  在自由的小农经济时代,农户养鸡的数目大概在十只左右,看来是有科学根据
的。这既是个学术问题,也是个经济问题。如果哪个行为学者或生态学者感兴趣,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课题,说不定能获个什么级别的科技进步奖呢。如果这个课题没
有出成果,那可能是因为考虑欠周,说明还有别的因素在同时发挥作用。那么,可
以肯定,那个未知的因素就是在鸡群中间还存在着生殖竞争。
  母鸡是一种喜欢炫耀的动物,炫耀的资本不是别的,正是它们生的鸡蛋。因为
其它的本领已被主人剥夺,唯有产蛋是主人的鼓励项目。每生一蛋,都会昂首挺胸,
骄傲地喊“个个大”。根据马尔萨斯的理论,生殖竞争是最原始的竞争,外行人只
知道细菌和苍蝇,不知道母鸡甚至女人也是这样。长期同寝的女子月经同步,其实
意味着排卵的时间是一致的。
  鸡的生殖竞争更表现在对鸡蛋质量的注重,“个个大”只是营养成份的问题,
其内在的质量除了自身的因素,主要决定于它所爱的公鸡。鸡的朴素是主人压抑的
结果,而不是其本性。在从鸡到凤凰的进化过程中,母鸡心中的偶像始终是绚烂多
彩的凤。可见,心想事成原本不像我们所滥用的那样吉利,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鸡虽小气、计较、俗不可耐,却也善于竞争、攀比,小肚鸡肠并不意味着没有
理想。鸡为人类创造了奇迹──吃不完的鸡蛋 ,也为自己的种族创造了奇迹──
孔雀和凤凰。人类吃饱了鸡蛋,传说着凤凰,却忽视了鸡的精神。
  为鸡立传,谨为弘扬鸡的精神。曾有西哲问:人为何物。或曰:身上无毛,直
立行走。西哲曰:褪毛之鸡,不过如此。戏言虽不足道,精神确是可观。其精神虽
不尽如人意,却也出人意外。以鸡为鉴,虽有辱人格,却不妄人性。
  人类社会中的一些大事件也往往起源于鸡毛蒜皮,甚至,一些看来高尚的精神
和情操──比如宗教般虔诚的理想和信仰──已看不出其中有任何功利目的,原本
也不过由鸡虫得失进化而来。远大的事件暂且不论,许多街头恶斗都是有三毛五毛
的小利引发。当然,蝇头小利一旦上升到精神的水平,那就成了人活一张脸,树活
一张皮。那张干枯的树皮(bark)不过是因鸡鸣狗盗而被毒打的几声狗叫(bark),或
是主人吐痰前的几声干咳(bark)。因为几毛零钱而被打得鼻青脸肿肢残股折,比那
鸡虫得失还要夸张万分。如果这还算事出有因,总有小虫的诱惑,那么,因为一个
绝望的理想而命丧黄泉,就是精神的升华了。升华的水分就变成虚无的空气。

  鸡和凤凰的故事大概如此,其中细处,不言而喻。四灵之中,麒麟本在凤凰之
前,顺便一览,有益无害。二者同获殊荣,是因为它们对人类的贡献。其实,在精
神上,二者也颇多相似之处。
  凤凰的高贵在于其毛,麒麟的高贵在于其角。凤毛、麟角都不过是一种夸张的
仪式,于生存无益,于斗争无益。它们的高贵是因为鸡蛋和鹿肉,否则也就会像具
有夸张鬣毛的狮子,虽然威风凛凛,却只配充当人类的手中玩物(舞狮子)或看家
狗(门面两侧的石狮)。
  鹿是一类典型的群居动物,在血腥的世界上以逃跑见长。因为雄体间因争风吃
醋而好斗,在头上生出一对利角。后来,那对角越长越大,竟成了一种仪式。是仪
式就未免夸张,就像现今人类的各种剪彩仪式,剪刀越来越大,彩头也成了百米长
绢。礼仪太重,就成了负担。且不说几十斤重的巨角本身的地心引力有多大,它所
消耗的营养物质也是相当可观的。这个美丽的仪式被人类所利用,为人类提供了有
价值的鹿茸。至于鹿茸是否也变成了中医的门面,那是另外的问题。
  仪式是文明的起点,当牡鹿的角夸张到一定的规模,就成了一种象征,它象征
着个体的战斗能力。从此,文明的牡鹿们不再真刀真枪地用角来撕杀,只是把它作
为镇慑对方的核武器。人类的核武器只象征性地用过两次,但核军备竞赛给人类造
成的负担可是惊人的。
  文明给男人带来好处,却让女人失望。她们只能在梦中回忆欧洲骑士的生死决
斗,或等到半夜看一场三大拳击组织的重量级拳王争霸,但那毕竟太遥远,自己也
不是骑士或拳王的情人。推心置腹,可想牝鹿的失望与无奈。牝鹿们看不到生死决
斗,只好用角的大小作为择偶的指标。此时,牡鹿的角就像男人口袋里的钱,如果
是偷来的,也毕竟说明他有一技之长;即使是捡来的,把它传给儿子,毕竟也是财
富。
  文明让女人失去了价值观,如果哪个男人肯为她拼命或牺牲,委身于他也不妄
一生,也羡煞她的女伴。牝鹿们也这样想,那毕竟是原始的价值观。然而,能有幸
目睹实战者只在少数,如果别人看见了,我就不妨也相信。如果我看见一头牝鹿正
在和一头其貌不扬的牡鹿交配,那说不定是因为她目睹了一场决斗,要不然她怎肯
委身于他呢?于是,行为学家们观察到,一群牝鹿在排着队,等着和同一头牡鹿交
配。
  我们似乎觉得这样的逻辑有些荒唐,然而在我们的人类社会,此现象并不足为
怪。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一个潇洒的男人在一起,对周围的女人来说,这很正常,因
为那男子的外表一目了然。如果一个漂亮的女人爱上一个形象猥琐其貌不扬的男人,
另外的女人就会大费心思,思忖着这个男人肯定在某方面有突出的才能,就会发挥
女人直觉的想象,揣测他那对狡黠的小眼睛里藏了多少智慧,或他那凸出的硕大肚
皮下埋了多少财富,说不定就会立刻羡慕那女人或爱上那个男人。即使他没有真才
实学,管他是个酒色之徒还是市井无赖,酒量和胆量也是才能啊。根据这样的推论,
也就不难理解,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女人的世界中,越是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
越容易流行。其道理就在于,那样的东西无法让人理解。在理解万岁的口号下,人
们追求的正是不理解,显得越发幽默。越是不理解幽默的女人,越喜欢男人的幽默,
因为她把听不懂的话统统理解为幽默。
  为了利用女人的“奇怪”心理,有点才气的人,比如艺术家,总要把自己装扮
得奇怪一点。所以,并不是有才的人必然就显得奇怪,而是因为奇怪会显得更有才。
据此原理,平庸之人亦步亦趋,邯郸学步,虽如跳梁小丑,显得滑稽,毕竟有人喜
欢,特别是女人和儿童。不少女子表示,她们很喜欢动画片中怪诞的夸张。
  虚无缥缈的东西──比如上帝──最让人费解,就成了许多人的追求。上述的
心理是人类宗教本能的基础之一,由此也可推测女人的宗教本能强于男人。命运这
东西最不可捉摸,女人就容易相信命运,就是例证之一。
  人类社会中许多赶时髦凑热闹的行为其实都起源于原始的性选择,都可以用性
选择的理论加以阐释。白马王子和油面小生吃不开了,被一群稀奇古怪的滑稽小丑
代替,也正符合进化的规律。这不禁让我想起在股市里绩优的白马股无人问津,不
遗余力地在垃圾堆里寻找没头没脸的黑马,却大有人在。
  平庸的小鹿给了我们一点粗俗的启示,不妨把它装点一下。首先锯其茸,去其
皮,食其肉,然后给它安上独角,披上鳞甲,插上牛尾,再用吸过鹿血的嘴给它喷
上一点灵气。顷刻间,它的灵魂腾云驾雾,变成麒麟,载着祖先的理想,滚蛋。
<Contents>
 

上帝和他的羊群】

  羊是社会性动物,它温顺,但没有狗的媚态;它恐惧,但没有马的风头主义;
它无知,但没有鸡的俗气,所以,羊就成了缺乏个性的代表动物。上帝选择了羊作
为万民的标志动物,不仅是因为羊为六畜之首,羊肉满足了上帝的口味(鱼羊谓之
鲜,羊大谓之美),还因为羊群容易管理,随便雇几个临时工(牧师)代管,就可
坐收羊毛羊肉之利。
  我虽未实践过,但根据在牧区的观察,牧羊是一件很轻松的差事。除非偶发的
事件能累坏草原英雄小姐妹,在正常的天气下,羊群一般是温和宁静的,你不用担
心哪只羊会脱离群体自谋出路。一个羊群就像一个庞大的变形虫,随时都会伸出试
探性的触角,但它们始终都是一个整体,如果触角的方向不被整体确认,终究还是
要乖乖地缩回来。在英文里,羊(绵羊)没有复数,因为没有个性的羊不论只,而
论群。汉字里“一群乌合之众”的“群”字中就有一只“羊”,这并不是文化的巧
合,而是人类普遍的共识。

  我已经认真地讲述了狗、马和鸡的一些小故事,它们的精神代表群居动物的基
本精神。把它们的精神压缩成两个字,那就是,恐惧。狗的恐惧是对权威的恐惧,
它无法估量主人的力量,也无法估量自己独立生存的能力。马的恐惧是对未知的恐
惧,它不知道自己的屁股后面到底有什么危险。鸡的恐惧是对价值失落的恐惧,它
不知道众鸡追逐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羊实在是一种很完美的动物,完美得没有一点精神,让上帝挑不出一点毛病。
有损羊的形象的庸俗故事我也不想编撰,就让羊代表千千万万的社会性动物,代表
它们的恐惧和无奈,通过羊群温柔地表达出来,作为向上帝奉献的牺牲品。
<Contents>
 

原罪】

  对原罪的解释有很多种。按《圣经》的谕示,原罪是上帝对人类智慧的惩罚。
他要让女人饱受生孩子之苦,让男子饱受劳作之苦。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这两种苦
差都是人类智慧高度进化的必然结果。人类变聪明了,头颅自然要相应增大,这是
妇女难产的主要原因。除了人之外的动物,哪有这么多难产呢?
  农业生产也是人类智慧进化的结果(通常认为蚂蚁的真菌种植园是经DNA编
码的本能而已),头颅扁狭的北京猿人肯定培育不出什么丰收8号之类的品种。农
业文明使人口密度得以无限膨胀,这反过来又加剧了生存竞争。要想生存,男子们
就不能再去从事那极有兴致的捕猎了,就不得不在田间终日劳作。
  《圣经》给我们的启示还远不止这些。亚当和夏娃是因为突然变得聪明才有了
羞耻感,这说明人类的智慧和性欲是同步进化的。智慧不是在劳动中创造的,这是
我一贯的观点。热爱劳动的蜜蜂怎么就做不出计算机呢?怎么就世世代代造着同样
的房子而几乎没有任何改观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性欲(别忘了,工蜂只是一只发
育不完全或几乎永远没有青春期的准雌体),没有和性欲同步进化的智慧。我在另
外的场合已经谨慎而严格地推导过性欲与智力的进化关系。
  性欲和智慧合作的产物就是裤子(相当于亚当和夏娃的无花果叶裙)。那么,
裤子就意味着文明的真正开始,意味着罪恶的开始。裤子越精致,文明程度就越高,
所以,穿着名牌西裤的名人就觉得比别人文明许多。对现今的人类,要拥有一条名
牌裤子(比如皮尔·卡丹),他不需要棉花或化学纤维,他只需要有足够的钱就足
够了。金钱是现代文明的基础之一,其中细处,请看“金钱传”。

  上述的解释太过肤浅。其实,从原罪的字面就应该能看出一些眉目。对于任一
个体,原始的罪恶只能有两种:一是自己做过有损于别人之事,二是别人做过有益
于自己之事。通俗一点,就是损人利己和受人之惠。善良的亚当和夏娃没做伤天害
理之事,却受过上帝的恩惠,因为他们的生命都是上帝给的,他们的智慧也是上帝
派毒蛇教给他们的。这个道理很简单,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和智慧,就是我们的恩人,
养育之恩,粉身碎骨也报答不完,于是就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虐待儿童的泼妇面对外人的鄙视总会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他妈”,她以为,她
给了儿子生命,儿子就应该感激她,服从她。她辛勤工作挣来钱为儿子买玩具买零
食,儿子却不买帐,她就会觉得心里不平衡。如果儿子说“玩具是我的”,她就会
针锋相对说“连你都是我生的”。其实,从生物学角度看,她给了儿子生命,儿子
也在为她延续生命。不管是福音还是罪恶,这总是事实,双方至少该扯平了。然而,
很少有人会这样想,这是我们祖先崇拜的心理学基础之一。我们和祖先之间除了一
条呈几何级数迅速淡化的血脉,再没有别的关系。然而,这条血脉却成了恩惠的导
管,我们继承了祖先的基因,好象也继承了祖先的恩惠。这样的恩惠就如同永远无
法偿还的债务,自然就要委身于祖宗,成了祖宗的奴隶。这看来有些可笑,却也是
基督教徒感恩上帝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的生命、精神和智慧都是上帝给的。我们
的祖坟里埋了不知多少代祖宗,斗转星移,世代无限,竟然也不知道遗传的血脉始
于何人何地。虽说我们是炎黄子孙,而炎、黄却不是起点,他们还有父母。无论如
何,总不至于到峨嵋山抓只猴子作为原始的父亲,就只好把一代一代的父亲混合在
一起。基督徒没有如此无奈,他们原始的父亲很明确,就是上帝,于是就可以忽略
中间的父亲们。可见,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本是一回事,只是因为对物种的起源和
进化的理解不同。
  基督徒在为上帝延续生命,这对上帝也很重要。文明的土壤已被污染殆尽,上
帝再想做人,已经找不到纯净的原料了,所以现存的生命显得尤为宝贵。基督徒死
后,身体的原料将原数归还上帝,他们的精神将去陪伴上帝,而不是回归大地。所
以,虽然世上的文明越来越发达,而精神将越来越贫瘠。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对
上帝感恩戴德呢?
  上述的恩惠观很快就会在别的的宗教中得到证实。对于佛教教徒,他们的生命
也是佛祖给的。在他们还是俗人时,他们的肉体和精神是低级的,甚至是兽性的。
佛祖把他们的肉体分解成地、水、火、风四大要素,重新组装成一个虚无缥缈的躯
体,其精神也焕然一新。所以,佛祖是他们的再生父母,自然对佛祖感恩戴德。他
们也不会想到,正是他们的牺牲精神,才使得佛祖的精神得以发扬光大。
  狗对主人说,多谢栽培。身为别人的工具,还要对主人说“谢谢使用”。羊被
主人宰了吃肉,它的灵魂也会愉快地说“谢谢品尝”。
  其实,我们对金钱的崇拜亦复如此。金钱能给人以物欲、肉欲和精神的满足,
金钱是我们的救星,它改造了我们的思想,滋养了我们的血液。我们四体不勤、五
谷不分,却养得红光满面,神采飞扬,就是因为有钱呀。本是一种流通工具的金钱,
迫使我们成为它的工具,它的奴隶。我们每个人都是金钱流通与循环上的一个节点,
我们可以为金钱赴汤蹈火、粉身碎骨,这种精神和宗教的牺牲精神实在无异。虽然
我们偶尔听到有人因求之不得或取之不尽而大骂“钱是王八蛋”,我们终究无法憎
恨金钱,就像我们无法怨恨祖宗和上帝。忘恩负义是宗教之大忌。
  由此推演,科学给科学家以科学的生命,艺术给艺术家以艺术的生命,政治给
政治家以政治的生命,体育给运动员以体育的生命,等等,他们就应该感激科学、
艺术、政治或体育。他们把自己的专业作为事业、追求和理想,并为之奋斗,为之
奉献,甚至为之牺牲,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得到的太多、贡献的太少而感到有愧。我
们常听科学家说科学就是我的生命,艺术家说艺术就是我的生命,政治家说政治就
是我的生命,运动员说体育就是我的生命,等等。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推断和当
事人口头的誓言,到底是因为他们的专业养活了他们,还是他们离开自己的专业生
活不下去,还是真的把专业看得像生命一样宝贵,鬼才知道。
  既然我们因获得了各种各样的生命而背负了债务,那么,对债权人最好的报答
就是结束生命(例如宗教生命、世俗生命、艺术生命等)。然而,没有哪一个成功
的宗教会鼓励其教徒这样做。对于上帝,对于祖宗,对于父母,自戕、自杀肯定是
一种罪恶。祖先崇拜的规定就更明确,不孝之大,莫过于无后,意思很明白,有了
后代,你的死活也就无关紧要了。这正说明了恩惠的欺骗性,因为我们是上帝和祖
宗或其它事业的工具。破坏工具,报废工具,就损害了工具使用者的利益。奴隶自
杀,奴隶主就会心疼,心疼的不是奴隶的生命,而是因为损失了一件工具。家长对
待子女的自杀,似乎也有类似的心态。
  活着,受罪。自杀,也有罪。忘恩负义的自杀者在阴间受到严厉的惩罚,就告
诫活着的人:好死不如赖活着,等着吧,早晚会要你的命。<Contents>
 

祖先崇拜】

  面对恐惧,西方人向上帝祈祷,我们会到祖坟去烧纸(我们用来给祖宗换钱的
纸好像是些最破烂、最便宜的纸,这是否说明我们的诚意呢?)。我们的上帝是祖
宗,西方人的父亲是上帝。恐惧和无助是宗教起源的必要条件之一,假如我们无所
恐惧,还要宗教做什么呢?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儿子有天生的弑父娶母原欲,即俄狄浦斯情结。关于“
娶母”的行为学原理在《孔雀》中已有充分的阐释,现在有必要对“弑父”做一点
专论了。我不同意儿子“弑父”的恶毒,报复的心理倒是有的,不是因为“娶母”
之故,而是被父亲压抑的攻击性的变态释放。小孩从小害怕父亲,受父亲的管制,
所以长大后就要报复父亲。但他的攻击性早在童年时期就被父亲压进了冰山的深处,
就像主人压抑了狗的攻击性,他就只好用相反的方式表达出来。在他父亲老得可怜
而无助的时候,他就会尽量满足父亲的愿望。这就是孝心,是我们传颂了几千年的
美德。百善孝当先,而自古贫家出孝子。贫家的孩子从小受到父亲的压抑(至少他
的许多欲望 ─ 比如随便吃巧克力或喝碳酸饮料 ─ 得不到满足),长大后自然进
化出对父亲的报复欲望。由此可以断定,他们在尽孝的时刻会产生一丝无意识的报
复的快感。给儿子买巧克力吃犹如满足自己的食欲,是生理的快感;而给父亲买蜂
王浆则是满足别人的欲望,是心理上的快感。
  我们对祖宗的报复也同样隐蔽。儿子尽孝是在他最强壮的时候,同样,我们慰
问祖宗、给祖宗送温暖是在我们最高兴的时候。每逢盛大的传统节日,在花天酒地
醉生梦死之时,我们总不会忘记给教训我们压抑我们的祖宗扔几块冷猪肉或冷馒头。
你嫌冷?你不吃?过几天我拿来蒸了自己吃,可别怪我失礼。为什么平时想不到祖
宗呢?因为平时我们的处境比祖宗好不了多少,要为了生存苦苦挣扎。这和十年寒
窗有朝一日金榜题名衣锦还乡一样,口上说是光宗耀祖,实是在向祖宗说,你看,
我终于比你强啦,该死的!这样的报复心理还表现在对龙的崇拜中,在我们最高兴
到时候,总忘不了把恶毒的龙拿出来戏弄一番。
  由此联想到助人为乐,其心理学原理与尽孝类似,即,满足别人的愿望就是满
足自己的愿望。幼时的心理压抑与挫折往往能促进日后的助人为乐精神,这样我们
就能大概理解人心不古、世风浇漓实乃生活富足之故。其实,从深层心理机制来看,
恩将仇报和以德报怨没有什么两样,只是行为的结果相反。在童话里,一个精灵被
从瓶子里救出来,它首先要满足恩人的愿望,然后要杀死他。在这种天真的童话中,
报德与抱怨几乎同时完成。这并不是欺骗儿童的,那个天真直率的精灵就是人类的
丑陋的灵魂。由此推衍,助人为乐和幸灾乐祸本也是同一潜意识动机的不同行为表
现而已,乐于助人的热心人也喜欢围观街头殴斗或欣赏职业拳击比赛,这也没有什
么奇怪。
  对高尚的精神说三道四是不应该的,恶意诋毁更不是我的本意。只是需要注明,
好的行为不一定有好的动机,好的动机不一定有好的本源。
  父亲的欲望毕竟有限,容易满足,不像上帝那样贪婪。由此可以理解西方人在
宗教最为狂热的年代出了那么多精神病,因为他们满足上帝的欲望时体会不到心理
上的快感,他们被上帝压抑的原欲没有替代的发泄出口。上帝从不会因衰老而需要
人类的帮助,连我们供奉祖宗的冷猪肉他都不屑一顾,怎能不让人产生知恩不报的
愧疚呢?
  上帝给他的教徒们以无私的爱,并不是不要回报,他要求每一个教徒“爱人如
爱己”。这无疑太苛刻了,不像我们满足父亲和祖宗的愿望那样容易做到。在我们
提倡的孝道中,为了尽孝对别人做点坏事,甚至也是可以容忍的。这样的宗教信仰
对我们的民族精深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它使我们的传统美德大打折扣。
  父亲是祖宗的替身,祖宗是宗教的上帝,所以,“宗教”这个词真是绝妙极了。
国产的宗教有儒和道等,有的外国人说这不是宗教。根据他们的理解,宗教得有上
帝,至少应该有一个像父亲这样的角色。于是,根据宗教的定义,他们发现了中国
人的唯一宗教:祖先崇拜。
  在一个以祖宗为上帝的社会里,祖宗是不能有名字的,因为上帝就没有名字。
给上帝命名是宗教的罪恶,这是《圣经》的规定。在我们的传统文明中,谁又敢随
便给自己父亲取个诸如Tomy或Bobie之类的外号而称之呢?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最
流行的骂人方法之一就是直白地(甚至是不加任何修饰地)喊出对方父亲或父亲的
父亲的名字,这种有些可笑的骂法比“我X你妈”还要利害。我们的并不遥远的祖
先也不敢直呼父亲的名字,父亲就是父亲,除了“爹”或“爸爸”等普遍的称呼外
在没有别的称呼。依此看来,“我X你妈”这句千古国骂很有学问,它代表了国人
的宗教观:小孩在骂“我X你妈”时,并不是想和“你妈”发生性关系,而是在说
“我是你父亲” ─ 能和“你妈”发生性关系的人不就是“你父亲”吗?
  这样的分析很快就会被证实。中国人喜欢以别人的长辈自居,如果你对你的同
事说“我是你爹”,他无疑会认为你赚了他便宜。我不知道美国的小孩会不会对同
伴说“I am your father”。我想,如果有人这么说,可能会被看作是神经出了毛
病。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当了别人的父亲,就是当了别人的教主,或者
当了别人的上帝。这是否就是中国人的弑父原罪呢?

  根据本书开头讲述的狼和狗的传说,最勇猛的斗士往往是最虔诚的教徒。上帝
能轻易制服侠骨义胆的勇士,却奈何不得蝇营狗苟的小人。西方的骑士在公平决斗
的时候,我们却在提倡“心”头一把“刀”(忍)。心事不露,刀自然就藏在背后,
闲来偷偷磨几下,此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其实,“十年”还是一个很保
守的象征性时间,三十年五十年都不算长。即使仇人死了,那根本就无所谓,只要
他还有子孙。假若五十年以后能灭他九族,也落得个淋漓尽致。
  上述的报仇观正是我们的祖先崇拜的合理产物,因为祖先崇拜是以血脉为单位
的,所有宗族成员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从行为学观点来看,这是最彻底最恶毒的
报仇方式,类似于猴子或狮子的遗传大屠杀(genetic usurpation)。一群青年公猴
或青年雄狮征服一个部落之后,首要之务就是杀死其中的雄性成员,把雌体居为自
己的妻妾,让自己的种子开花结果。许多原始的人类部落──如著名的南美杨马人
──之间的战争也是以此为目的,把对方部落的所有男子(包括未成年的男孩)杀
掉,掠取女子为自己的生殖服务。
  由此可见,祖先崇拜是一种原始的宗教,各教派的界限是具有生物学基础的基
因频率。古代最严酷的株杀九族就极具生物学意义,九族之外的等位基因相同的概
率大概在5%左右。在生物统计学中,5%也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临界值。如果报
仇能达到这样的水平,也就跟种族大屠杀差不多了。其实,有的宗族纷争已远远超
过这个范围,由此可见祖先崇拜所蕴藏的阴险与残酷。如果说以种族为单位的宗教
具有深厚的生物学基础,因此蕴含着巨大的攻击性,那么,我们的祖先崇拜则更加
令人恐怖,其残酷性已渗透到人生与社会的各个角落。近来各个电视台正在竞相播
放一部武侠片,虽是成人的童话,其中的教派纷争却体现了由祖先崇拜延伸出来的
宗教恐怖。
  如果说在同一个上帝名义下的个体争斗可以标榜为替天行道,那么在两个上帝
指挥下的宗族械斗则是势不两立的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残酷我们记忆犹新,其巨
大的破坏性不在于一两个侠士的勇气,而是集体的力量的对抗与爆发。对于一个祖
先崇拜的民族,我们的攻击性凝聚在一条条血脉上,它们或分散或平行或交叉或迂
回或粘连,其根源已迷失在周口店的山洞里。我们善于仇恨,却又没有方向,让攻
击性和仇恨在杂乱中白白耗尽,谁也占不到好处。于是在主张“君子报仇”之余,
蓦然想到“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实在是一种无奈的顿悟。
  聪明的封建统治者不会眼看着这种攻击性资源全部空耗,于是,祖先崇拜被蒙
上神秘的面纱,几经推波助澜,无限发挥,就成了“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
以事长也”。在皇帝面前,大家彼此彼此,父子也不过是哥俩。出名的孝悌者常被
朝庭加官晋爵,因为受虐本能而平步青云,自然会服服贴贴效命朝庭。如果能有幸
接受皇帝的恩赐,获得皇家祖性,则荣幸至极,死心塌地。这样,皇帝就成了大家
共同的父亲,类似于西方的上帝。天地间的每一条血脉都是一个无形的牧师,皇帝
只需把几串鲜艳的血脉捏在自己手里,就会培养出几串世代忠良。所以,祖先崇拜
经过皇帝的调教,也会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无坚不摧,势不可挡。《杨家将》、
《岳飞传》之类的故事所要宣扬的,无非就是这样的精神。
  现在,这种精神没有了,祖先崇拜已成为个体行为或一种仪式,所以,西方人
对我们的担心实在是多余的。令人恐惧的不是个性化的老虎,也不是社会性的猴子,
而是真正社会性(eusociality)的蚂蚁。据说,美国亚利桑那州保卫严密的“生物
圈2号”已经受到来自旧大陆的蚂蚁的入侵,并因此而濒临破产。蚂蚁的社会对于
行为学和宗教学都是绝好的研究材料,对于这群曾让达尔文徨惑的小生灵及其创造
的惊人奇迹,我只好忍痛割爱,以免做出意外的结论。不过,有点误会倒可以顺便
纠正:螳臂挡车,那是不自量力;蚍蜉撼树,应该轻而易举。百万只蚂蚁要啃倒一
棵大树,总比北京猿人轻松些吧。要是它们的上帝──女王──颁一道圣旨,那景
观总是可以想象的。
  从祖先崇拜的有限恐怖可以推想,以遗传的一致性为基础的宗教常常成为狭隘
的种族主义的幌子。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战争的危险不在于核武器的能量,也不
在于那个国家突然强大起来。威协来自何处,不得而知。<Contents>

水性的力量】

  女人是水做的,大概是因为女人喜欢流眼泪。心理学家啊德勒将女人的眼泪称
为“水性的力量”,这实在是一个朴素的唯物主义名称,因为眼泪不过是一种含盐
的水溶液。眼泪的种类很多──譬如刘备的眼泪、黛玉的眼泪、鳄鱼的眼泪,其功
能也各不相同。啊德勒认为眼泪是自卑的人获得优越感并征服别人的一种武器,在
我看来,正好相反,它让自卑的人显得更加自卑。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把泪
水和着委曲与绝望咽下,通过汗腺或尿道排出,正是怕别人看出他的自卑与无能。
  盐是人类的日常必需品,在食品中,在感情上,它都是必要的调料。支撑着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工资,在英语里叫做salary,它来自古罗马文字salarium(盐),
说明古罗马人用盐作为劳动的报酬。好厨子,一把盐,说的食物中盐的重要性;缺
少盐分的爱情未免太平淡,指的是甜蜜爱情中苦涩的眼泪的调剂作用。至于食盐本
身是否只是人类文明的调料,而不是生理上的必需品,则不好下结论。要弄清这个
问题,还要从生物进化中寻找答案。
  在陆生的哺乳动物中,没有哪一种动物像人一样将盐作为日常必需品。因此,
可以定论,人类对食盐的依赖是在人类进化到某一程度后所出现的文化现象。对此,
或许日本的猕猴能给我们一点启示。在日本的一个岛屿上,生活着一群日本猕猴,
它们原本过着朴素原始的生活。后来,科学家对它们发生了兴趣,开始观察它们的
行为,为了了解其学习行为,就投喂不同类型的食物,其中就有红薯。猴子们开始
吃红薯就像小孩一样,或将红薯和皮上的泥土一起咀嚼,或首先粗鲁地用牙齿啃除
薯皮而后食其肉。这是一种原始的吃法,很不文明。后来,猴子们逐渐学会了跑到
海边,用海水洗掉红薯皮上的泥沙,然后怡然享用。通过洗红薯,猴子们发现,红
薯沾上海水的咸味后吃起来更有滋味,于是又养成了一个习惯,洗完红薯后不是回
到树上享受,而是每吃一口蘸一下海水。这个习惯已经接近我们人类了,这跟我们
吃大葱蘸面酱或吃手抓羊肉蘸椒盐差不多。
  由日本猕猴的行为可以推测人类食盐的历史,它可能起源于一个偶然的发现。
在食盐的初期,那只是一个文化现象。如果食盐本身能促进动物的生理功能,并因
此影响其生存和生殖,经过一定世代的选择,食盐就会成为一种生理必需品。
  在此略述食盐的历史只为追究眼泪的功能,因为眼泪中含有相当的盐分,具体
的百分比,我不清楚。毫无疑问,在人类学会食盐之前,就有了眼泪。在天天补充
盐分的今天,通过眼泪损失一点盐微不足道;但在此之前,出汗要损失盐分,排尿
要损失盐分,还要因撒娇或撒泼或悲恸或假惺惺地整夜号啕大哭,对于体内那点来
之不易的盐分,可谓雪上加霜。许多动物都不出汗或很少出汗,既为节约水分,也
为节约盐分。人在炎热的天气下常常张开嘴大口喘气,这样既不损失盐分,也能蒸
发一点水分带走一点热量;狗和鸡等动物都精通此道。聪明的泼妇和撒泼的孩子的
嚎哭常常是光打雷不下雨,实在是近乎吝啬的“节约闹革命”。
  对于鳄鱼的眼泪,我不敢做定论。在许多爬行动物中,眼泪主要用以排泄体内
多余的盐分。海龟本是陆生动物,为了躲避陆地凶险又回归海洋母亲的怀抱,这类
似于人类再回到母亲的子宫,自然消受不起海水的盐分。人类的眼泪不在于排泄盐
分,排盐只是原始功能的遗迹。根据普遍的常识,人的眼泪主要是为了冲刷世俗的
风尘和湮灭不文明的空气中偶然入眼的小飞虫。红尘滚滚,谁也会被尘土迷住双眼,
用略带咸味的泪水冲刷,说不定还有灭菌的作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是收集信息
的主要渠道,为此破费一点,损失一点盐分也是应该的。
  在进化过程中,一些专用的器官或功能往往被借用,譬如,我们脖子中用于传
输空气的管子就被用来发声,发出的尖叫或吼叫竟鼓起了一个悉尼歌剧院。同样,
女人的眼泪也被用于冲垮某个铜墙铁壁的城堡或某个不可一世的王朝。这就是水性
的力量,啊德勒在使用它时,可能没想到水性力量的延伸。在以下的段落中,我将
讨论水性力量的起源。
  从行为与心理学的角度看,在人类还没有将它作为一种武器以前,原始的眼泪
本身具有以下三方面的涵义:1) 异物入眼,说明它(“它”说明这时的人还不是
智人)遇到了困难,需要帮助;2) 由于流眼泪而看不清周围环境,需要别人的指
引;3) 因为眼泪损失盐分,对它的身体是一种损害。从上述的分析,个体的眼泪
具有这样的功能:向它的亲人(比如情人或父母)展示,我遇到了困难,我需要帮
助,流不尽的眼泪正在流失我体内有限的盐分,我自己的眼泪已经无力冲掉眼中的
砂粒或小虫,请过来,帮我吹走异物,帮我擦干眼泪。在今天,虽然眼泪的功能已
被人类漫长的文明所异化,但痛哭流涕者依然注重是谁帮自己擦干了眼泪。小孩子
一抡袄袖就轻易挥去满脸的泪痕,却仍然会一遍一遍地乞求“给我擦擦眼吧”,他
很看重是谁温柔地替他擦干眼泪,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啦,好啦,没事儿啦”。如
果他的文明而粗鲁的母亲随便用抹布敷衍一下或根本置之不理,就会令他绝望,并
由此仇视母亲,或将感情转向父亲。由此来看,替别人擦干眼泪,其意义不在于用
粗糙肮脏的手指抹掉别人脸上的几滴晶莹剔透或污浊不堪的水滴,而是一种功能明
确的原始的帮助。这种帮助看起来易如反掌,就像猴子们相互搜查对方肩胛部的虱
子,这举手之劳却是个体本身无法做到的,因而具有实质的生物学意义;我们今天
拍拍别人的肩膀──而不是肚皮或臀部──表示安慰,其缘由大概始于此。一位走
红的女歌手深情地唱着“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因为这个简单的暗
示象征着原始的恩惠。
  今天的眼泪依然具有原始的功能,然而对于生活在文明的空气中的现代人,眼
泪的原始功能已经退居二线,剩下的大多是原始功能的延伸、变态和象征意义。在
我们的常识中,眼泪的主要功能在于表达自卑、无助、痛苦和绝望等,至于喜悦的
眼泪,那可能是因为笑得过于认真引起肚子疼或其它部位疼痛所致,这也是乐极生
悲的生物学表现,终究也是因为痛苦的缘故。原始社会的一粒泥砂或小虫子变成了
今天莫名其妙的痛苦的象征,这是一种欺骗,一种夸张。可以想象,如果还没有将
眼泪作为武器的猿祖造访今天的文明家庭,他一定会认为那泪流满面的妻子或孩子
的眼中飞入了异物,如果他很善良,他可能会试图扒开哭者的眼睛替她吹一下,然
后替她擦干眼泪;或许,他会感到不可思议,名牌空调吹出的文明空气怎会如此肮
脏?是不是她自己把吃剩的面包屑故意揉进眼里?
  祖宗的怀疑是有道理的,因为我们欺骗了他。文明人至真至纯的眼泪原来也只
是一种骗人的把戏,我们的猿祖怎么也想象不到。如果猿祖的怀疑有道理,那么容
易受伤的女人的眼泪本身就是一种受虐原欲的象征,它象征着女人把砂子揉进自己
的眼睛。眼里容不得砂子的纯情少女竟然梦回远古,故意把砂子揉进眼睛,然后让
晶莹的泪珠夺眶而出,这其中的生物学涵义就像一句歌词所表达的那样深奥:你的
泪,晶莹剔透,从不轻易让人懂。眼泪是女人的核武器,怎能将工作原理和技术细
节随便公之于众呢?能读懂女人的眼泪,她的全部身心也就一览无余了。在我的印
象里,啼哭的儿童即使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也不会轻易告诉父母,他只是想通过
眼泪暗示:你看,我还很小,我还没有能力表达我的思想呢。虽然小孩的把戏很容
易被识破,但他潜意识里仍然不希望父母戳穿他,他只要父母“抱抱我”。女人是
否也这样呢?她自己知道,或许不知道。如果她的谜语被情人一一揭开,神秘的爱
情也就会显得平淡无味──加碘的精盐不过几毛钱一斤,几滴眼泪算什么呢?所以,
明智的男人不应该追问女人“你为什么哭”,只需要像母亲对待小孩一样:“别哭
了,我抱抱你”。爱情会让人变得愚蠢,是因为人类本来就愚蠢,原始的冲动让人
回归原始的愚蠢;装傻,那叫大智若愚,或自以为是。
  眼泪几乎是女人和儿童的专利,她们的眼泪在功能上也是一致的。我在《孔雀》
中已经证明,女人的进化处于人类的童态,她的心灵和儿童也是相通的。其实,把
女人和儿童并列,至圣先师孔夫子早有交代: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养者,相处
也)。乍看起来,这话有歧视妇女的嫌疑。细细品味,其中倒隐藏着心理学真理。
孩子是人类社会中的“小人”,其实,世俗意义的小人本来也等同于生物学意义的
“小人”(在有的方言中,儿童就被称为“小人”),他们都喜欢玩一些自以为高
明而实际上只是让人不忍心戳穿的小把戏,比如,把萍果藏在背后,说“你看,没
有啦”。同样,世俗意义上的君子就相当于生物学意义上的成人。如果你下班时碰
上邻居的小孩,随便买一点零食送给他。过几天,你又碰见他,他可能就期待着,
希望你能再给他买一点。如果猜透了他希冀的眼神,又给他买了一点,那么,如果
你第三次见到他,口袋没钱了,他就会耿耿于怀,甚至对你产生仇恨的情绪。世俗
的小人也是这样,沾了别人的便宜,就会对此产生依赖心理,一旦再沾不上,就会
恼怒,友谊就会破裂。此所谓“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我们提倡的君子之交淡如
水,并不是说彼此把对方及其交情看得像水一样淡,可有可无,而是要像水一样清
明,即使沾了便宜,也不要粘糊,当报则报,不报也可,记住就是。
  由于生存与生殖的需要,女子和儿童有类似的依赖心理。孔圣人的地位很高,
也很善良,和他交往的人一般不会搞他的阴谋诡计,但是他发现,有不少女子和小
人(可能也包括小孩?)一旦交往,就会对他产生依赖心理,这让他很苦恼,于是
就发出那样的感叹。
  可见,孔圣人的那句话其实反映了女子和小人的依赖心理。小孩容易产生依赖
心理,女子也是如此。她们的依赖心理导致了对失去依赖的恐惧,所以就需要时时
用不同的手段来证明这种恐惧是多余的。学过数学的人应该知道,证明题很难做,
要付出时间和精力,还恐怕自己清晰的思路不被老师理解。既然付出总有回报,她
们的付出就会变本加利,步步升高。然而,公道毕竟有限,过度繁赘的证明会让家
长讨厌,让情人疲惫,结果适得其反,未免显得愚蠢。泼妇们觉得自己毕竟也是女
人,也会不惜成本,在骄横跋扈之余,也会用眼泪证明自己的软弱,结果就像鳄鱼
的眼泪,显得荒唐、滑稽、恶毒。
  眼泪的功能首先被小孩发明,后来被女子借用,于是就有了性的含义,具有软
弱和依赖的象征意义。既然男人善于惜香怜玉,通过情人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或小
眼睛,他就仿佛看到了一串串晶莹剔透的泪珠。从这样的眼睛,男人能看出女人依
赖与期盼的热情。原始的眼泪能进化到这个程度,水性的神秘力量可见一斑。看来,
水性杨花的女人,其眼睛也一定是水汪汪的,原来也是由原始祖先几滴尚未流出的
眼泪演化而来。
  和女人相比,儿童除了眼泪,还有尿,这也是一种含盐的水溶液。初生的婴儿
没有控制尿道括约肌的能力,所以尿床是无意识的。大约到两岁,儿童就完全有能
力控制自己何时撒尿,应该可以不尿床了。然而,正因为尿床是初生婴儿的行为特
点,所以常被大一些的儿童无意识地利用,用来证明自己并未长大,仍需要父母无
微不至的关怀。特别是,如果家中突然添了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儿童的尿床就会
加剧,他以此来向父母证明:我还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大,你看,我还无力控制我
的尿道呢。根据我个人的见闻,家中的长子或长女一般会延长尿床的期限,因为他
们的优越地位被无情地剥夺,而产生恐惧与依赖。由此也可以理解,处于领导地位
的长子或长女往往没有出息,而家中的老二却常常出人头地。啊德勒观察到,长子
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类人,他们中间许多犯罪、神经症、酗酒、堕落等许多都可
回溯到儿时由于弟妹的出生引发的恐惧与困扰,因为自暴自弃是吸引别人注意的有
效手段。对于长女,新婴儿的的降生还可能加剧日后的恋父情结,因为母亲将注意
力集中于新生儿,她将从父亲那里找回失落感并产生过度依恋。
  尿床的儿童宁愿睡在冰冷的尿湿的被子里,以此来换取家长在其它方面的优惠,
因为他恐惧,害怕失去父母的注意力。这是儿童原始的受虐倾向,它基于恐惧而进
化。在感到害怕的场合,儿童常常会尿湿裤子,这可证明尿床本身是一种无意识的
行为。其实,成人也保留了这种原始痕迹,在极端恐惧的场合也会吓尿裤子,只不
过谁也不会想到它与婴儿的尿床有什么关系,然而,他在用猿祖的思维告诉对方:
你放过我吧,我还只不过是一个尿床的孩子呢。
  在功能上,女人的眼泪和小孩夜晚尿床时撒的尿液一样。这只是一个功能上的
类比,如果你看到情人的眼泪就想到婚后婴儿的尿布,就未免太庸俗。

  我只所以要花费笔墨来渲染水性的力量,只是觉得这个说法比较高雅,同时也
借此说明原始的恐惧与受虐原欲。这种恐惧与马和鸡的精神不同,它类似于狗的恐
惧,通过贬低自己使自己依赖于别人。狗为了能获得几块冷骨头而寄人篱下,说明
原始的受虐原欲具有实实在在的原始功能,后来经过欺骗与夸张,就变成了“狗不
嫌家贫”的忠贞。如果狗真的因此饿死,那就跟悲痛欲绝的人真的绝了气一样,把
一件来历不明的工具当成了理想,这就像肉体或精神的痛苦本来是生命的工具,却
又因此痛不欲生。
  受虐原欲作为生存和生殖的一种工具,也为人类的感情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
大的贡献,也是人类宗教情结的精神基础之一。
  以上对水性的解析大概沿用了《孔雀》中的脂肪和性情的温柔,这是水性的主
流。至于其它的理解,还可以列出一些,不过那都是水性的延伸,褒之贬之对主流
无甚影响。鲁迅在一篇杂文中曾指引香港的一幅对联,其上联写道:“母凭子贵,
妻籍夫荣,方今祝圣诚心,正宜尊懔三从,岂可开口自由,埋口自由,一味误会自
由,趋附潮流成水性。”且不论当时的政治意义,其中明白地写出了另一种水性,
即趋附潮流。这种水性是由女子的生殖风险和价值观所决定,联想到前面所述的鸡
虫得失,就不难理解妓女被称为鸡的真正原因。男人之与狗,女人之与鸡,不只是
因为生殖器官上的差异,更重要的,狗和鸡代表了两种恐惧:被压抑的攻击性和价
值判断的无所适从。<Contents>

艺术的诞生】

恐惧与安慰

  正在卧室写狗的恐惧,三岁的儿子独自在客厅里看电视。思考入神之际,儿子
突然跑过来说:“爸爸快看,一群男人在胡说呢。”我有点吃惊,急忙跑过去,却
是几个人在说山东快书。与儿子相视大笑之余,我说,他们的确是在胡说。
  如果说艺术是“审美方面有益的存在”或“审美沉思的对象”,那么山东快书
对小孩来说的确是胡说,而不是艺术。小孩子还不懂得什么是艺术,更不会欣赏艺
术。艺术的创作需要学习,欣赏艺术也需要学习。男人欣赏女人的身体,那是本能,
也就称不上艺术;如果他学着鉴赏用大理石雕成的女人,那才叫艺术。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就决心写一写艺术诞生的生物学问题,尽管我大脑中上
千亿的神经元中没有几个能传播艺术的信息。如果我能冒昧地说出一些关于艺术起
源的真谛,倒不是基于旁观者清的自信,而是因为我本身没有著名艺术家言不由衷
的无奈。真理往往被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外行不幸言中,此之使然也。名人往往以
说假话(我的电脑里竟然没有“假话”这个词组,倒是敲出个“佳话”)作为艺术,
他们知道真理在哪里,却不肯说出来。所以,真理被一些微不足道的外行说出来,
也就不足为怪了。然而,他们发现的真理犹如他们的身份一样,如渺小的蚂蚁或短
命的蜜蜂,昙花一现,或如飞蛾赴火,空有热情,自讨没趣。作为60亿芸芸众生中
的一只工蚁,即使本人肆意妄言,闹出蚍蜉撼树的笑话,那也只是一只蚂蚁的错误,
无伤大雅。
  人的艺术欣赏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加强,还不会看成人脸色的小孩子无
法体验艺术的魅力。对于成年的狗来说,主人的脸就是一件至上的艺术品,每一根
神经每一块肌肉的精微活动组合起来,构成了一部或让他兴奋或让它沮丧或让它安
慰或让它恐惧的交响乐,任何一个不和谐的音符都逃不过狗的感官。这种艺术鉴赏
能力需要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不知世间凶险的狗娃娃自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本世纪出现的一匹神马很是让人类丢面子,其敏锐的观察和感悟能力着实让心
理学家和行为学家们赧颜。这匹马名叫汉斯,其数学计算能力曾使它一度名声大震。
它四处表演,接受生性猜疑者的考验而屡试屡爽,从未马失前蹄。它不会说话,也
不会写字,却能回答出任何四则运算的结果:用前蹄敲打地面,结果等于多少就能
准确无误地敲多少次,只要考官有足够的耐心,多大的数字都不成问题。后来人们
才发现,它根本就不会做数学题,而是根据人的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来决定何时停
止敲打地面。如果蒙上它的眼睛,还不如一头低头拉磨的驴子呢。
  马是社会性动物,狗是,人也是。根据生物学常识,高等的社会性动物都是极
敏感而脆弱的。一方面,个体离不开社会,就像一只蜜蜂或蚂蚁,离开群体就意味
着绝对的死亡(如果说一只蚂蚁不叫蚂蚁,那么一个人也不是人);另一方面,社
会生活给个体带来无限的焦虑与恐惧。初生牛犊不怕虎,说明恐惧不是天生的,随
着年龄的增长,恐惧与日惧增。
  最原始的恐惧是害怕失去父母,希望得到父母的奖励,避免被父母惩罚。狗、
马、猴子、儿童都善于从细微处观察父母(主人)的喜怒哀乐,并据此调整自己的
行为策略。脱离父母之后,这种恐惧则发展成为对整个社会关系的恐惧。弗洛伊德
只注意到胎儿脱离子宫的恐惧与创伤,而不重视脱离父母的而带来的焦虑与精神创
伤。其实,后者甚于前者。人类的青春期正是最容易崇拜偶像的时期,也就是宗教
本能爆发的时候,以至于出现这样一族那样一族。在提倡“晚婚晚育”之前的漫长
的人类史中,这个年龄正是孩子离开父母走向社会之时,自己的父母靠不住了,就
寻找新的父母(宗教)的呵护,这也是人之常情啊。
  有一位睿智的行为学家曾说,艺术的审美诞生于焦虑与恐惧。虽然艺术不是人
类的专利,但人类高度发达的智慧使之对社会关系极为敏感,也就决定了人类的艺
术才能成为万物之首。艺术主要魅力在于,一方面,从不和谐的世界中寻求暂时的
和谐,以消除心理紧张;另一方面,从整体和谐中发现局部的不和谐,以达到心理
的平衡。至于其它方面的功能,则不好一一列举,就由想象来引导我们的思维吧。
  音乐以和谐悦人,据说连未出生的胎儿也喜欢听音乐,这说明音乐是人类最早
的艺术形式了。根据进化的重演律,胎儿会听胎教音乐的发育阶段大概相当于一只
猿猴,依此推断,人类的猿祖就已经初具欣赏音乐的能力;因为当时还没有音乐家,
它们只能欣赏自然界的和谐音。
  在人类的武器仅限于石块和木棍的年代,生活的恐怖是可想而知的。风声鹤唳,
草木皆兵应该是不过分的。此时,如果耳畔响起百鸟朝凤的音乐,无疑是极大的安
慰。鸟的恐惧不亚于人,因为任何食肉动物都可能攻击它们。处境如此悲惨的小鸟
都能如此安闲地唱歌,正说明世道太平,周围甚至连一条蛇或一只狐狸都没有。凤
凰虽雍容华贵,却是残疾(正如我在《孔雀》中对孔雀残疾的定论)。它行动迟缓,
矜持做作,不堪一击。如此岌岌可危的凤凰尚若无其事地接受小鸟们的赞歌,我们
的猿祖还有什么可恐惧的呢?由此可见,人类养鸟不是因为鸟有漂亮的羽衣,也不
是因为它的歌声,而是一种从猿祖遗传下来的寻求安慰的本能。人类在血淋淋的世
界中终于发现了处境还不如自己的小生灵,怎能不让人大发慈悲呢?同情弱者似乎
是人类的本能,而通过弱者体悟自身的价值、寻求自身的安慰才是其基本的心理成
因。
  按照一项基本的行为学法则,人和动物在攻击时会发出低沉浑厚的声音,在被
攻击而恐惧时则声音高而尖锐。且不论其中的生物学原理,这个法则在声乐艺术审
美中具有重要的涵义。我们在欣赏华丽的女高音时只会为其艺术的美而陶醉,肯定
听不到北京猿人凄厉的尖叫,这就好比我们无法沿着小鸟悦耳的歌声回到安详的原
始森林。这是艺术的幸运,否则艺术就不存在了。作为一个生物学者,我仅从生物
学原理出发,无意对崇高的艺术妄加评论。
  低沉的男低音能让人体验到令人振奋的攻击性,而尖锐的女高音则散发出悦耳
怡人的美感。原始凄厉的恐怖变成今日的幸福吉祥,任何节日的贺礼都少不了或通
俗或民族的女高音,正说明幸灾乐祸是全人类基本的本能之一。艺术的根源是卑鄙
的,这确实出乎我们的想象。当然,这只是个生物学问题,真正的艺术家不会为此
而耿耿于怀。
  在文学和其它艺术中,人们也相信和谐的喜剧的东西只是像小鸟的歌声,给人
一安慰和安全感,而艺术的真正魅力在于它的悲剧色彩。伟大的文艺作品几乎都是
悲剧,说明悲剧意识是艺术审美的最高境界。悲剧也正满足了人类幸灾乐祸的本能
需要,在替别人流眼泪的同时真正体验到自己的幸福,实现心理的平衡,有类似于
忆苦思甜的功能。特别是,如果悲剧作品的作者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人物,那就更好
啦,欣赏者会得到双重的满足。事实正是这样,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不幸的,倒不
是因为成了艺术家而不幸,是因为不幸才成为艺术家。富贵之人体验不到生活的焦
虑、痛苦与恐惧,没有必要通过艺术作品中的悲剧实现自慰与心理平衡。越是文明
的社会,或不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越是需要悲剧。著名作家张爱玲曾说过,“好
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原因很简单,坏人总要做坏事,
坏事就是悲剧。据心理学研究,灾难心理是人类的基本心理特征之一,电视里的灾
难镜头总是让人不忍离去。神户的大地震、洛杉矶的骚乱、挑战者号的爆炸以及常
见的洪水肆虐、火山喷发、空难事件、交通事故等等都会让人产生亢奋,血压升高,
心率加速。
  痛苦的时代过后,总会有“创痕文学”的繁荣。对于缺乏悲剧意识的民族,痛
苦和灾难也不完全是坏事。由于小农经济和祖先崇拜的历史因素,我们过于浮滑的
幸灾乐祸抑制了深刻的悲剧意识。有的故事本该是悲剧,却拖着一个不仑不类的喜
剧尾巴,让男女主角化成精灵或昆虫(比如蝴蝶)换一个地方交配。缺乏悲剧正是
文学的悲剧,在“三言”、“两刻”之类的通俗小说中,几乎没有象样的悲剧。
  生活穷困、饥寒交迫或神经过敏、四面楚歌的艺术家往往在作品中创造出比自
己更为悲惨的角色,这样才能满足幸灾乐祸的本能。从此来看,他们和后来的艺术
欣赏者有同样的原始动机。对于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他的作品不是为了取悦于观众,
而是为了取悦于自己。只为了博取观众一笑的艺术就像街头猴子的杂耍,虽也能在
换取几个铜板之后代代相传,毕竟不是高尚的。
  艺术的诞生是痛苦的,后来却成了一部分幸福之人的专利。艺术起源之时原本
是没有艺术家的,就像人类起源的过程中也没有人。当人体本身成为上帝的一件艺
术品时,艺术也就走向了专业化,因此,艺术家就像妓女一样,是最古老的职业之
一。职业化未免失去自然,产生欺骗与夸张。职业化也是工具的代名词,至于把工
具当成目的,那也是不可避免的。原始人用以自慰的手段,变成了今日多少人苦苦
追求的人生目标。痛苦实在没有了,就只好无病呻吟,在追求的痛苦过程中或许也
能产生几件象样的艺术作品。
  在众多的艺术形式中,绘画最能体现出艺术的原始价值。它简单明了,让观者
在瞬间就能体会出其中的和谐与冲突、欢快与悲哀。所以,世界名画成了最昂贵的
艺术品,可谓价值连城。根据艺术审美的原始功能,画人才是绘画的最高境界,因
为人的焦虑与恐惧主要来自周围的人的面部表情。就像神马汉斯眼中的主人,人的
脸面本身就是一件最令人琢磨不透的艺术品。所以,蒙娜丽莎的微笑在有些人看来
毫无魅力可言,却也让不少人大费感情的周折,其笑不露齿还真是让人迷惑,到底
是掉了门牙,还是口臭太重?
  根据已有的定论,人类的智力进化到如此的程度,并不是基于研算微积分或电
脑编程的需要,而是因为察颜观色的社会生存需要所致。中国有些地区的牧民仍不
认字,也搞不清1000只羊到底有多少,却也和我们这些文明人一样聪明或一样愚蠢,
这“一样”的地方就是察颜观色的原始本能。这就是绘画艺术存在的生物学基础。
“聪明”,顾名思义,耳聪目明也,可见聪明的本义。然而,几千年来的“聪明”
成了一目十行、过目成诵。科举制名为择才思与敏捷之贤,实为选择记忆力。等西
方人的数理化和电脑开始发挥作用,我们的记忆力也就吃不开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啊。几千年的时间所导致的文字游戏的繁荣和艺术鉴赏力的迟钝可能不只是文化表
现,生物学意义上的漂变是否存在呢?这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还是题归正传。
  对于优秀的画家,即使画物,也能体现出人的精神。八大山人的白眼与冷漠、
梵高的焦虑与热情甚至能通过鱼鸟以至向日葵表现出来,大有“感时花溅泪,恨别
鸟惊心”的水平。这虽是一种很高的境界,毕竟太迂回了。传统的中国山水画,大
多达不到这样的境界,除了表现通俗的孤傲与清高,就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
流”一样庸俗。长期以来文人墨客却对此乐之不疲,原因是多方面的。
  中国出过无数的大诗人,他们的作品被千古传诵,三岁的小孩也能咿咿呀呀随
着牛奶吞吐几句。然而,象样的画家却没有几个,即便有,大多也不为众人所知;
能道出姓名的几个也不过是以画山水或动植物为业。这实在是无奈的选择,以禁欲
为副业的儒教规定了他们画笔指向的范围。
  就像现代的电视连续剧离不开爱情这个永恒的主题,要画人体也离不开爱情。
然而,要在方圆不过几平方米的纸上或布上展开爱情的故事是不可能的,要画也只
能画爱情的生物学部分。然而,社会不允许他们把裸体摆出来丢人现眼,连私藏的
春宫画也不过是“仅供参考”的示意图。文人可以很隐晦,这对于画家来说毕竟太
难。少妇裸体的曲线、流盼的眼神以至一点两点的神秘都隐晦起来就只剩下文明的
轮廓了,还不如干脆去画轮廓更分明的山水风物。
  相比之下,诗人还是比较幸运的,所以才有“与世浮沉唯酒可,与人忧乐以诗
鸣”。据说酒精代谢后能产生一种类激素的物质,故酒与色总是不分家,“酒色之
徒”就是证人。酒还兼有麻醉的作用,理所当然就成了诗人的催产素。激素与麻醉
剂同流合污,把诗人搞得懵懵懂懂。在朦胧醉眼的笼罩下,人物不分,动静不分,
山川花木鱼虫鸟兽就都成了发泄原欲的对象。作者的诗意就如雄性激素带给人的生
理体验,外人无论如何体味不出原汁原味。所以,许多好诗一经别人的口腔咀嚼后
再吐出来,诗意就荡然无存,甚至如醉汉的呕吐污物,除了使人恶心,没有一点醇
香。我从电视观看什么唐诗宋词朗诵会,总觉得台上的艺术家是在假惺惺地娇柔做
作。分不清韭菜地还是小麦田的艺术家,吃完了生猛海鲜,再用文明的玉米窝头清
理一下腥味,就上台蹙眉啮齿,痛吟“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或“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再用功也不过如电视剧里干瘪的喷嚏,只是诗意的感冒而已;呼吸
道缺少米粒的堵塞,自然喷不出米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
  诗意的状态类似于昼梦,难怪许多绝句是在梦中酿造出来,此所谓“在梦里,
我们都是诗人”。所以,中国的山水诗画只能用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法来研究,将
外显的山水翻译成内隐的男女。其实高山与男人、水性与女人或兽性与男人、小鸟
与女人之对应关系已不需翻译,已是庸俗的常识。
  摄影(日语中称“写真”)取代不了绘画,因为画不在于逼真,而在于传神,
传达一种原始的、生物的精神。因此,越是文明人,越需要这种艺术。除了去郊外
沐浴一下人工的自然,或到动物园回味一下化石般凝固的野性,文明人仍不放弃对
绘画的偏好,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明智。
  山水画除了表达艺术的精神之外,其中蕴含了一种宗教情结。我们知道,在山
水画中,山常常是主角。只画山而不画水,可以;只画水而不见山,似乎就少了一
种气韵,就必须画上几尾蝌蚪或几只螃蟹,这样画的主角就成了动物,而不是水。
山凝聚了我们的宗教情结,对于一个崇拜祖先的民族,山就是我们高高矗立的祖坟。
我们跪在山前,仰望山巅,祖宗的面容依稀可见;我们三叩九拜,祖宗的教训缭绕
可闻。于是,山就被赋予特殊的涵义。天的博大,未免缥缈;海的精深,未免低下;
唯有山,巍巍端然,耸立于目前,挡住了我们的视线,压制了我们的思维,让我们
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和无能。谁敢藐视高山,谁就是“愚”公。连本领齐天的孙悟空
都能被山压住,泰山压顶,我们怎能不弯腰?因此,我们对于山,除了崇拜,只有
崇拜。
  贵为天子的皇帝也要拜山祭山封山,哪座山能被封个什么“岳”,也就万分荣
幸,几乎跟皇帝的丈人平辈。山的地位之高,由此可见一斑。其实,“山”本在我
们的祖“宗”,之上,我们能不“崇”而拜之吗?
  对山的崇拜压抑了我们对海的向往。在父亲和泰山的怀抱中,几千年的文明给
人的印象却是一代不如一代。心理学研究早就证明,杰出的父母往往压抑子女的上
进心,绝望的子女常常没有出息,让父母和社会大失所望。世界的历史告诉我们,
只有背离高山,面向大海,才有出路。
  从形式看,一条山脉联接了宗教和艺术。其实,二者的起源与生物学基础是相
同的。宗教和艺术相互勾结,让历史的火花照亮了许多黑洞洞的石窟和雾蒙蒙的山
峰,它们是宗教的圣地,也是艺术的宝库。艺术为宗教助威,宗教为艺术提供庇护。
许多古代文人和艺术家都或多或少与某一高僧或道长关系暧昧,或干脆做了某一教
派的传人,把自己归附于嵬嶷万丈的高山。
  和宗教同源的艺术一旦走到了头,也就回归宗教,可谓落叶归根。人类的哪一
项事业不是这样呢?
  普天之下,莫非宗教。

欺骗与夸张

  人们常说,这个世界越来越小。然而,这只是个时空问题。事实上,人们心理
间的距离越来越大。飞机、卫星、电波、电流从时空上缩小了地球,而专业化程度
的加深使得“隔行如隔山”,以至整天一起上下班的人相互间不知道对方在干什么,
即使凤毛麟角知道一些,也像听上帝的呓语,除了盲目的鄙视,就是盲目的崇拜。
在今天的世界上,博物学家从此遁迹,替而代之的是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艺术家,
因为他们经营的事业都是艺术:领导的艺术、公关的艺术、种地的艺术、焊接的艺
术、厚黑的艺术、吹牛的艺术、爱的艺术、性交的艺术...几乎任何事业都可以被
称为艺术。为了讨论的方便,以下的焦点仍聚集在我们普遍理解的艺术事业上。
  原始的本能被艺术材料所装潢,男女之爱也是需要学习的艺术。譬如,写情书
就是一门艺术,名人的情书常被当成文艺作品展览,或成为千万民众学习的模板和
下角料。同样,读情书也是一门艺术,写情书用的书法也是一门艺术。更现代一些,
网上冲浪,漫游世界,或许电流就是媒婆。情人间隔山隔海,却也能海誓山盟。中
间的介质成了高技术,然而,技术与艺术本是同义词,只是后来人为功利色彩的划
分才使它们分开。
  艺术起源于本能,通过专业化的道路脱离本能,返回来为本能服务。这个过程
就如生命进化中的性选择,是必然的。没有这个过程,也就没有真正的艺术。艺术
的进化充满了欺骗与夸张,是一个从工具升华为目的的过程。
  关于艺术的欺骗与夸张,看过《孔雀》的读者会有一些觉悟,因为作为最高艺
术美的人体是沿着欺骗与夸张的道路进化而来的。在此,谨从《孔雀》中摘下一片,
以为过时的补丁。

  我们史前的远祖在采集—狩猎时期发明了舞蹈,那时的舞蹈主要限于男子。从
从现存的土著人那里我们知道,他们的舞蹈能真正体现出他们狩猎的技能(苏格拉
底也说, 优秀的舞蹈者也会是优秀的战士),所以当时的女性以男人的舞蹈表演来
判断他们的生活和生存能力,并以此指标来选择新郎。后来,一些投机取巧的男子
虽然是蹩脚的狩猎者,却暗地里练就了跳舞的真功夫,照样可以博得女子的青睐,
因为她们不知道中间过程,只知道她们选择的对象舞跳得棒,肯定是打猎能手。这
时,依我们现在的判断, 舞蹈从初始的实用指标转变为欺骗阶段。最后,便会有少
数男子根本不练狩猎本领,专攻舞蹈,在女性眼里,更成了白马王子。从这一简单
得不能再简单的描述,我们知道人类祖先的审美观念起源于实用,通过欺骗而发展,
通过夸张而固化。当你看现代的芭蕾舞表演时, 你没感觉到其中的欺骗与夸张吗?!
从孔雀的大尾巴到人类的审美,直到各种艺术的审美价值判断,都走过类似的道路。

  在上述的例子中,舞蹈从一种原始的技能升格而为一种专业的艺术。这样的例
子不胜枚举,我们甚至也受着同样的欺骗。原始的山歌常常是男女择偶的手段,它
表达的是个体的才思与智慧。当它堂而皇之登上现代的艺术舞台,我们仍然认为那
些庄重或滑稽的演员是一群高智商者。许多现代艺术就像原始龌龊的遮羞布飘摇在
现代高贵的T形台上,既挡住了我们原始的目光,也欺骗了我们的原始思维。
  关于艺术的功能,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艺术是纯粹无用的东西,
另一种认为艺术是行为的手段。其实,这两种观点合二为一,也并不矛盾。走过了
欺骗与夸张而专业化了的艺术实在是没有物质意义上的功能,这是结果;在最初的
阶段,它的确是一种手段,作为个体生存和生殖能力的招牌;招牌也就是幌子,幌
子大了,就成为吃饭的手段。这个结论适用于审美和宗教的许多场合:孔雀的尾巴,
女人的时装,古墓的陶片,以至父亲的教诲,上帝的福音,也都不过如此。
  在进化的初期,欺骗与专业化相辅相成,夸张由此而生。由于众所周知的拉马
克遗传的欺骗性,性选择的对象是先天的特质,而不是后天炼就的技能。女人宁可
选择先天强壮的男子,而不会垂盼因天天打铁而筋骨强健的黑脸Smith。由此可知,
在艺术专业化的初期,它只是一种指标与手段,而不是发财致富的门路,人们看重
的是他的天赋,而不是他的奋斗历程。对于此时的艺术家,中间的痛苦过程就像女
人分娩,是秘不示人的。一旦专业化的夸张得以普遍接受,原始的欺骗就变得明目
张胆,艺术家就如专业产蛋的母鸡,对难产的过程也就无羞窘之感,反而成了炫耀
的资本。
  原始的欺骗已展露无遗,而新的专业欺骗却很隐蔽。有了专业艺术家,也就有
了外行。外行不懂专业,就可任由专家欺骗,盲目崇拜。这是由“隔行如隔山”推
导出的“隔山隔水永相望”,也是距离与美的证明。以科学界为例,如果某个知名
的科学家说他从恐龙蛋里扯出了一段DNA,同行们可能会出于不同的目的或怀疑或
否定,而公众则会认为这是胡“扯”的最高境界,就会相信不久石头蛋里会孵出小
恐龙。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艺术需要内行的批评,更需要众多看热闹的外行,
这才是养活艺术的衣食父母,是艺术家的上帝。同样,外行人也把艺术家们奉为偶
像,奉为上帝,他们毕竟是一群杰出的佼佼者,是人类灵魂的脊梁。
  歌唱家一曲高歌,台下掌声雷动。歌唱家谦恭地说“同喜,同喜”。是窃喜,
还是狂喜?

残疾的艺术家

  旧的艺术还在继续,还在被发扬光大,新的艺术正在酝酿,正在诞生。功底深
厚的人仍然用画笔做画,仍然受人尊重。另一些人则在创新,他们扔掉画笔──或
许他们根本就没学过怎样握笔,用鼠标、火柴头、筷子、竹片、指甲、拖巴、扫帚、
嘴巴以及其它日用或新奇的家什做画。他们常常能出奇制胜,令人瞠目。在观众无
限好奇心的驱动下,这方面的潜力也是无穷的。单就人的身体而言,许多器官和组
织还有待开发,譬如,可以把颜料含在口中直接喷出一幅画,或灌在鼻腔里和着鼻
涕擤出一幅画,当然,还可以用其它器官及其排泄物。就现在的文明程度,不宜一
一列举。相信总会有一天,所有的器官都可作为艺术创新的工具。这样设想是有道
理的,原来包裹严密的某些器官,现在已裸露大半。现在谁要是能在自己的肚皮上
弹出两个八度,准会成为一夜明星。将来会用什么,那要看文明的进展。在文明的
招牌下回归古朴与原始,已不是什么秘密。一泡狗尿划定的原始国界,通过遥感图
像处理,可不就是一幅图画,一件艺术品?
  观众之所以对此乐之不疲,除了好奇的追求,还有一种原始的心理动机在作祟,
那就是同情弱者和幸灾乐祸的本能。多数人只会承认好奇,而对后一种心理则矢口
否认。他们会反驳:那些演员都是明星,怎么是弱者呢?这样的反驳显得很愚蠢,
因为被同情的弱者常常通过欺骗强者而成为真正的强者,乞丐也可能成为百万富翁。
对于观众隐藏的心理动机,我会慢慢来证明。
  上述的艺术品种让我想起儿时的一种偏见:艺术就是杂技,是残疾人的专利。
当时除了偶尔能看几场电影之外,最常见的艺术形式就是盲人说唱团和来自穷乡僻
壤的杂技团。在儿童的心中,电影不是艺术,那是真实的故事。如果后来某个死了
的演员又出现在下一部电影中,他会感觉受到欺骗,就会慢慢体会到原来电影也会
骗人。如果有人告诉他电影不过是一种艺术形式,他就会把欺骗与艺术混合起来。
其实,成人也有这样的心态,这也是许多著名演员的处女作最能打动人心的原因。
一个因装痴卖傻而出名的小丑突然成为某电连续视剧的窈窕淑女,怎么也让人无法
接受。为什么呢?如果你做个观众调查,有人会说不仑不类,有人会说装腔作势,
总之,他们要表达的意思是自己受到了欺骗。
  为什么受到欺骗呢?观众肯定要说:她本来是那个样子嘛,现在她演的角色让
人一看就觉得不像。这样回答已经接近事实了,再追问就要陷入死循环,剩下的心
理分析我来完成。观众要表达的是一种失望和被愚弄后的愤怒:我本来以为她是个
傻子,谁知她其实并不傻?要是早知道她这样,我当初才不会喜欢和同情她呢。如
果你曾同情并施舍一个装傻的乞丐,后来却发现他是一个精明的富翁,你的心情不
过如此。这就是问题的实质。观众把她想象成只会演小品的丑角,也就是说,她是
一个专业残疾,除此之外她别无能耐,甚至无法生存,这样的人自然让人产生近似
慈悲的同情。一旦她在其它方面表现出一定的才能,特别是表现的才能超过其原始
行当,就跟欺骗消费者同罪了。由此看来,专业的艺术家随便卖弄自己的多才多艺,
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帕瓦罗蒂不识乐谱,人们会更爱他;如果他突然照着敦隍古谱
弹起琵琶,那才叫人失望呢。
  原始的艺术主要通过民间流传。主要由一些残疾人流传。<Contents>
 

金钱传】

  钱是一块大布料,人人都要在智慧和性欲的驱动下努力扯下一块(哪怕是一丁
点儿),为自己做条裤子(哪怕是条短裤)。钱也是一块大木料,人人都需要以追
求和理想的名义从中锯下属于自己的一块,为自己准备一口棺材。
  那么,钱的力量又从哪里来呢?要说是政府强制行为的结果,那是不错,但这
不是全部的原因。黄金在古代就被广泛推崇,那是谁强制的呢?用宗教的眼光看,
它主要是基于普遍的承认。如果大家都不承认,它还有什么价值呢(那时黄金还不
可能作为工业催化剂使用)?100美元的纸币在一个偏远的山村有什么价值呢?
不就是废纸一张吗?美国人泰德·克罗福德所著的《金钱传》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十九世纪,雅普岛(太平洋中卡罗莱群岛中的一个岛)上的居民们用开采出
来的石头当钱。这种石头的直经从一英尺到十二英尺不等,每块石头的中心都钻了
一个洞,可以用木棒从这个洞穿过去来搬运这些非常重的石头。
  “这种石头钱叫做斐,是从雅普岛以南四百英里的一个岛上开采出来的。这种
石头必须是洁白的、斑纹细密的石灰石。如果石头的质地符合要求,那么石头的大
小就是决定其价值的最重要的因素。在经过海上的航运把这种石头钱运到雅普岛以
后,许多石头钱都太大了,不能方便地在岛上运送,这就导致了斐钱的独特交易。
当钱的所有权已转移时,真正的那块石头仍呆在原地,钱的上一个所有人只是发表
一个口头声明,说钱已经易主了。新的所有人甚至不在石头上做任何形式的记号。
这块石头也许仍呆在上一个所有人那儿,但每一个人都知道它已经被易手了。
  “如果只是一个简单的声明,一个头脑中彼此的承认,就能完成对斐钱所有权
的交换,那还有什么必要把它从一个岛上运到另一个岛上?如果大家都一致认为某
个人拥有某块石头,那么这块石头具体在哪儿就无关紧要。一个关于一块奇大无比
石头的传奇故事证实了这种猜想。
  “这块石头赋予雅普岛上的一个家族以极大的财富。而好几代人以来,从未有
人见过这块石头。大家都认为这个家族真的很富有,但这块石头在从它的开采地运
往岛上的长途跋涉中,掉到了海里。在剧烈的风暴中,托着这块石头的木筏被从前
面的拖船上切断了绳索,大石头猾进了海洋深处,当然不可能再把它找到了。然而,
当那些死里逃生者向人们讲起那块石头的巨大无比及美丽绝伦,并认为它的所有者
不应该因为它的丢失而受到挑剔时,大家都同意不应该因为它现在躺在海底而影响
了它的价值。几代人时光过去了,这块富有传奇色彩的石头,其价值仍然丝毫无损。
既然在活着的男人们和女人们的心目中,它的价值永不消减,那么不管它是在这个
家庭的前院中,还是丢失在大海里,都是一样的。”
  你会认为上述的故事滑稽可笑,就像小孩子的游戏。然而,它的确反映了货币
起源的基本原理:普遍的承认与崇拜。那么大的石头有什么用呢?这个问题就如一
个懵懂的孩子问大人: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呢?我只要一块钱买泡泡糖。
  其实,这个故事中的金钱交易与当今的金融运作方式没什么两样。某甲支付给
某乙一百万,不就是转换几张纸条吗?如果你有一千万美元,你能扛着几麻袋纸币
云游四方吗?当然,你有信用卡,一卡在手可走遍世界。那么,世界各地都承认你,
是因为你有一千万的纸币吗?你只所以能被普遍承认,不过是因为你的财富被一股
电流传到了另外的地点。你的这一千万跟掉在大海里的石头、孔雀尾巴的斑点或虚
无飘渺的上帝有什么两样呢?别人承认,你就有;不承认,你就一无所有。当然,
形式上的差异是很明显的:雅普岛人凭良心和信誉,现代人用信用卡。金钱让现代
人失去了信誉,取而代之用信用卡来保证自己金钱的信誉;信用卡是人类丢失的信
誉的补偿,就如同书籍是人类记忆力的补偿。
  在伊索寓言中有这样一篇,一个守财奴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变卖后换成一块大金
子,藏在地洞中。后来金子被他的帮工偷走了,守财奴非常伤心,痛哭不已。邻居
知道后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找块大石头放在原处,只当是块金子就行了。反正
你今生不打算动用这块金子,石头和金子对你来说不是一样吗?
  这可谓是点石成金的诀窍和哲学原理。石头和金子都是自然界中的无机物,对
于一只猴子或一只甲虫,它们根本就没有什么两样。金子的价值其实只是人类精神
活动的产物,这个世界上总会有精神正常的人,金子也就得以保持它的价值。偶尔
也会出现几个精神失常者,金子的价值也便像他们的精神,随之暴涨。
  《金钱传》中有这样这样一句话:“金钱本身从来没有建起过一幢大楼,制造
过一件产品,抢救过一次生命,或提出过精明的投资建议。”
  在人类还没有发明金钱以前(这时的人还能叫做人吗?我总觉得不知钱为何物
的北京猿人不过是一群猴子),人类无法聚积财富。采的野果太多,干了也就食之
无味;捕获的猎物太多吃不了,也就成了腐肉。在这样的时代,人类除了天灾人祸,
就是天伦之乐,男人的财富是女人,女人的财富是孩子,再没有别的理想或追求。
这毕竟是猴子的故事,这也是猴子永远无法超越人类的原因之一。金钱是人类社会
发展的动力,如果猴子们也发明了自己的通用货币,那情景可想而知。
  在人类还没有银行和纸币而用多少两银子来计算财富的时代,个人能聚积的财
富毕竟是有限的,几百万两银子需要找个好地方来保存,让主人提心吊胆,寤寐不
安。而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几千万的存款只不过是电脑中多用几个字节罢了,你不
必为保存它而担心,没有签名和密码,谁也取不走。你可以一心一意地去攫取财富。
世界各地的贪官污吏们就放心大胆,涂面丧心,不就是存折上多了几个零吗?
  孔子说人性不过是吃饭和性交,可见那时太原始,大概处于母鸡或猴子的年代。
后来进化了,蛊惑人类的就成了“财色”二字,即银子和女人。此时,母鸡变成了
孔雀,猴子变成了人。生活水平提高了,饭也吃饱了,钱就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了;
而“性”却一成不变,仍保留到现在。于是,根据上述的事实,本人得出以下两个
结论:第一,金钱的进化是人类有了剩余食物之后才开始的。其实,这也是从小学
习的“政治经济学”中的常识。用常识来作为学术研究的结论,这也是司空见惯的,
不足为怪。从生物进化史来看,母鸡变成孔雀发生在热带;猴子变成人,也发生在
热带,因为那里食物丰裕,吃的问题解决了,就要发展文明。就人类的古文明发源
来说,也基本符合这个原理。温饱解决之后,公鸡再拿着一条蚯蚓就无法打动母鸡,
就要送彩礼。同样,公猴拿着一个萍果也无法勾引母猴,就需要智慧和金钱。所以,
孔雀和银子就成了同样的文明标志。
  第二,色欲是金钱发展的动力。就如同色欲是智慧发展的动力,这也是常识。
常识还需我多嘴?诸位有所不知,本人把这常识归结为以下三方面,却是空前的。
1)女人是消费的动物,男人是创造性的动物。花钱能让女人产生快感,这是性选择
的一种手段:如果把男人给的钱存起来,从容地受用一生,岂不是让他再去养别的
女人?所以,消费是女人的本能,是一种近似于男人破坏性的本能,而不是什么基
于“排尿”的生理紧张或吃零食的“口腔刺激”的需要。2)男子向女子求爱的过程
也重演了前述的从“食”到“财”的进化。男女谈恋爱的初期往往从“吃饭”开始,
如果女子肯赏脸吃男的一顿饭(现今情调高的人士已喜欢喝咖啡了,总之仍与吃有
关),就表示说你可以继续追求我。下一个阶段就是送戒指或其它首饰,这就到了
“财”的阶段,也就离床笫不远了。在其它动物中动物,只有第一个阶段。3)女人
拿了男人的钱去买化妆品和装饰品,把自己打扮得千姿百媚来吸引男人,正是“财”
与“色”的因果循环。在古今中外的许多地方,钱本身正是女人的装饰品(如金子
和银子),这就省去了跑商店的麻烦,直接贴在脸上就得了。为什么直接把金子贴
在脸上就能吸引男人?这里面有个简单的进化逻辑:别的男子肯为我如此破费,不
正说明我有魅力吗?不正说明我有万种风情让他魂飞天外吗?我现在勾引你,你能
不动心吗?所以,女人贵重首饰的功能真是妙不可言,它能体现出脸面以外被文明
的服装遮住的部分,正有“大腿联想”的功能。因此,如果说妻子戴首饰是为了吸
引丈夫,那是误会。丈夫对妻子已明察秋毫,还有必要通过首饰来“联想”吗?当
然,如果妻子通过首饰勾引其他男人,引起丈夫的醋意,反而增加了夫妻感情,这
也是女人实施“曲线救国”的明智了。至于吃醋为什么能促进感情,其原理也很简
单:那么多男子向我的妻子暗送秋波,不正说明她的魅力吗?有的丈夫通过妻子的
情人认识到妻子的价值,正说明本能也是有逻辑的。连这样最基本的本能都需要如
此迂回的价值判断,人类还有什么价值观呢?
  看来,用金钱作为人类唯一可靠的价值标准实在是人类无能与无奈的选择。这
样的选择让我猛然意识到,在金钱的起源之际,它本来应该是一种极可靠的价值标
准,因为任何一种看来虚空的价值标准都有其实质性的起源动力。这个思维逻辑无
疑是受《孔雀》的影响,因为孔雀虚夸的尾饰本来是其生存能力的象征。根据此逻
辑,回顾前面的两点结论,我常常怀疑金钱的起源──用于物物交换。有一天漫不
经心地从电视上看到一个原始民族的舞蹈,一群男人佩带累赘的装饰摇头摆尾,一
个让我惊喜的念头倏忽闪现:那些装饰就是最早的钱!当时,那种“蓦然回首”的
惊喜之光蒙笼住我的双眼,一群绚烂开屏的雄孔雀在向一只看不见的雌体求爱,华
丽的大尾巴上五彩斑阑的斑点就是一枚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金钱的起源本身就是性选择的产物之一,难怪后来文明的“财色”也总是一对
姐妹。金钱起源的功能不在于物品交换的媒介或手段,而是男人取得交配权的门票。
其实,金钱的这种功能一直沿用至今,毫厘无差。男人们纵横商海,其潜意识的欲
望并不是物欲的追求,而是性欲的诱惑。这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弗洛伊德主义观念,
而是真正的行为生态学结论。
  女人的资本是子宫和乳房,它们是后代赖以生活的宫殿和厨房。男人的主要任
务就是为厨房提供食物资源,而不是为宫殿提供不值钱的精子。所以,女人不仅需
要眼前的一口野猪肉,更需要长期稳定的食物供应,即钱钟书戏称之“长期饭票”。
所以,聪明的男人没必要送给心中的女人一整口野猪,而是让她看到“长期饭票”
的暗示──把自己猎获的野猪獠牙挂在身上。男人胸前的野猪獠牙代表了他的勇气
与能力,是“长期饭票”的保证,是最原始的金钱。这样,原来对金钱干巴枯燥的
定义显得毫无意义,它唯一的特质就是代表性或象征性。
  原始的金钱只是一种象征,并不用于交换。当然,此时的野猪獠牙还不是严格
意义上的金钱,因为女人并不需要这些獠牙。在此阶段,金钱只是男人的装饰品,
能体现男人的魅力,是经验与素质的象征。在金钱还没有被普遍交换的原始时期,
女人不需要装饰,而最先化妆自己的是男人,其化妆品就是原始的金钱。在许多原
始的部落,在动物界,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在文明的衣服还不能完全遮挡全身之
前,女人的美或丑一目了然,根本就无需装饰。在许多华丽的动物中,其华丽的装
饰也大多局限于雄性,就是此论的例证。
  在生物界,一旦有价值的指标被发现和普遍认可,欺骗性也就随之而来。金钱
的加速进化正是受到欺骗性的催化,是欺骗造就了真正的可用于交换的金钱。这里,
只需要一个简单而合理的想象。如果具有象征意义的野猪獠牙能换取交配的机会,
那么男人中就分化出如下的三类。
  第一类男人很忠实,靠自己的能力猎获野猪,并积累自己的本钱。这类男人往
往是具有实力的,是金钱起源的基础。然而只靠这一类男人,金钱也只能永远停留
在象征阶段。
  第二类男人或无能力或无勇气征服野猪,但很勤劳,可以捕获数量可观的野兔
或野鸡。这些猎物虽然自食过剩,可送给女人,但女人不愿为这些小把戏而动情。
于是,这类男人可能用十只野兔从第一类男人那里换取一颗獠牙。日积月累,他们
靠勤劳也能致富,身上挂满獠牙,博得女人的欢心。对于第一类男人,用一颗獠牙
换取几天的丰盛晚餐,也不冤枉,可谓两相情愿。这样,金钱的原始交换悄然开始,
但仅限于男人之间,女人并无察觉,她们不知道其中的欺骗。在最文明的社会里,
女人其实也并不注重男人金钱的来源,这样的价值判断并不是没有意义,而是太难。
第二类男人是用勤劳换取天才的典型,看来,勤劳本来也是不忠实的。在艺术的起
源中,在人类生活的许多方面,勤勤恳恳的欺骗已是一种美德。
  第三类男人既不勇敢,也不勤劳,却很聪明。他们想得到獠牙,却不想出力,
就千方百计寻找自然死亡的野猪,取其獠牙。如果能找到一个野猪墓地,就大发横
财,不仅能换取交配的权力,还可从第二类男人手中换取丰富的动物食品。这样的
职业投机者看来很卑鄙,他们没有创造物质财富,却享受幸福的生活。他们加剧了
金钱进化的欺骗性,制造了通货膨胀。按照严格的定义,他们的獠牙相当于假币。
如果当时的男人和女人都无法识别其真伪,那么这第三类男人在客观上增加了货币
供应量,促进了流通,在金钱的进化过程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欺骗的阴谋最终被女人发觉,于是她们就无可奈何地参与金钱的交换与流通。
她们接受男人精子的条件不再只是看看那象征性的獠牙,而是要收取一定数目居为
己有。她们可用獠牙换取第二类男人的野兔或野鸡,同时增加了自己的魅力。她们
拥有的獠牙越多,说明自己越有魅力,因为它们来自男人。此时,严格意义上的金
钱诞生了,男人和女人都把它当成装饰品。对于男人,这种装饰品是财富的象征;
对于女人,它是魅力的体现。同样,今天的男人为富有而化妆,女人为漂亮而化妆。
  由于原始的欺骗已被女人识破,金钱作为男人的能力与勇气的象征意义已经减
弱。随着时间的推移,金钱变得只是一种能换取食物和交配权的工具,对于男人已
不再具有装饰品的意义,而成为女人专用的装饰品。后来,当人民币或美元无法直
接当做装饰品,女人就把它们换成金银或宝石贴在皮肤上,而男人这样做就没有意
义了,他的魅力则通过女人的装饰品体现出来。一个男人挽着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
他就会成为其他女人瞩目焦点。这也是女人喜欢有妇之夫的原因之一。
  有人到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收集工艺品,回来后恍然道,那里的人民是理
想的唯美主义者,他们的爱美之心远远超越功利色彩的实用观念,因为他们中间的
女人把几乎所有的金银珠宝都披挂在身上。依我看,在这样的民族,其金钱的进化
还主要停留在女性化妆品的阶段,即性吸引的手段,此时金钱还不是万能的。
  只有用性选择的原理解释金钱的进化,才能圆满地说明金钱与性的关系,才能
揭示金钱作为装饰品在两性间的转换。通过对原始民族和文明民族的比较,基本上
能证明上述的推断。事实上,我们今天往往误认为女人因为男人的钱而心动,对他
产生性的欲望。她的确会通过男人的钱想到汽车、洋房和山珍海味,但这不是让她
产生情欲的原始动力。这应该是常识,汽车、洋房和山珍海味本身不会让女人产生
性欲,而是这个男人本身,因为他的金钱是他的生存竞争能力与经验的原始象征。
  
  任何东西只要得到普遍的承认,便具有了宗教般无上的价值,人们对它就会产
生宗教般的狂热。我从收音机里听到,四川某地区曾风行养一种皮毛肉都无甚价值
的老鼠(忘记了它的种名),雄体只值几块钱,而一只雌体却要几百几千(甚至几
万?)。既然是名贵鼠种,雄体怎么就那么不值钱呢?没有人顾忌这些,当地的人
们只是一味儿地想致富。这项准宗教活动后来被政府废止,有不少人的确装满了钱
袋,也有不少人因此而倾家荡产。当年荷兰的郁金香、中国的君子兰,它们本身有
什么价值呢?充其量不过是一盆花嘛。类似的东西还真不少,它们构成了现代文明
的脊柱:股票、邮票、火花、名模的脸蛋儿、总统的名字、慈禧太后的马桶、拿破
仑的一缕头发、阴极射线组成的图像、原始人在石头上刻的女阴、秦始皇用过的陶
片,北京猿人用过的石器,等等等等,不都因其无法估量的价值而让人如痴如醉吗?
  人类在制造着文明,文明也在塑造着人。人类印制了钞票,钞票也在制约着人。
金钱崇拜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宗教之一,花花绿绿的美元也就成了50亿人的上帝。
值钱的活动或事业总是有人趋之若鹜,那些存折或帐户上有6个零或8个零的人就
是最接近上帝的人,他们就是教主,或相当于家庭中的爷爷或父亲(不是说有钱就
是爷吗?)。上帝给人的只是一些无法兑现的许诺(当然,给大主教或高级牧师的
许诺是可能兑现的),而金钱的许诺可以随时兑现:尊重、名誉、地位、花天酒地、
女人,等等。
  宗教能统一人的灵魂,金钱能统一人的行为。在这双重宗教的压迫下,人类正
像机器一样,步调一致迈向明天。
  金钱是全人类的上帝,而我们又掌管着金钱。一笔不大不小的金钱就是一大块
面包,就是从上帝的臀大肌割下的一块肉,就能养活一片不大不小的土地上饥馑难
耐的灾民。记得在一首为非洲难民募捐而专创的义演歌曲中,一群世界著名的歌星
声嘶力竭,一遍又一遍地表白:We are the world,we are the children。
  我们就是世界。我们就是孩子。是谁的孩子呢?<Contents>

皇帝的新装】

  童话不单是给儿童写的,成人也需要童话。成人从童话中得到的感悟要多于儿
童,只是因为朽木不可雕,成人才不会为童话所感动。
  我不爱读童话。至今仍能清晰记忆的童话不多,“皇帝的新装”算是其中之一。
如果回忆有误,请别见笑。
  裸体的皇帝在大街上游行,甚是可笑,可笑得让人笑不出来。
  满街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人类没有自信,这也是人类精神病高发率的
主因。视神经是第二对脑神经,直接受大脑的控制,这就决定人类的视力不是简单
的反射,而受理性的控制。没有了理性,也就没有了视力。即使他(或)她看见了,
因为大脑CPU故障,从口腔终端输出的仍是“没看见”。这叫盲视。
  皇帝的臣民们有的可能知道皇帝没穿衣服,但因别人都认为他穿了,如果我偏
没穿,这不显得我比众人愚蠢吗?这不显得我有眼无珠吗?这就如一个理性的基督
徒(宗教的教徒有理性的吗?),如果别的教徒都相信上帝,单我不信,这不显得
我可笑吗?
  裤子是人类的文明。连裤子都看不见,人类还能相信他们的文明吗?
  也可能,在众口一词的对皇帝的赞美声中,人们的确看见了皇帝的衣服。这叫
催眠,人们进入了一种类似宗教的催眠状态。
  一个气功师在练一种不知什么名堂的气功,他静心入定,你把一锭大便端至他
的面前,他却闻到了令人神荡的花香。对于懂得气功的国人来说,这并不可笑,这
才是真正的气功。那么,皇帝的臣民真的看到了金光四射的新装,这又有什么可笑
呢?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能看到宗教的起源:骗子是上帝,皇帝是大主教,臣民是
教徒。可怜的皇帝也是被愚弄者,他也需要宗教,因为他也有父亲。
  宗教的骗局总会被识破。皇帝新装的骗局被一个小孩识破。可以想象,那皇帝
肯定老羞成怒,或者杀了那个有眼无珠的孩子。

  弗洛伊德的导师迈内特教授极力贬低弗洛伊德关于男性癔症的研究。歇斯底里
在当时被看成是女人的专利,男人怎么会有子宫呢(hysteron为子宫之意)?迈内特
在垂死的时候,坦诚地对弗洛伊德说,我只所以极力反对你,是因为我是一个男性
癔病患者。请记住,越是极力反对你的人,越是相信你的观点!
  这个故事对我触动很大。在我们的现实中,这样的故事实在不少。那些贪赃枉
法的贪官不也极力否认腐败问题的普遍性吗?那些生活糜烂的昏官不也在大叫精神
文明吗?所以,我相信,如果我的观点遭到虔诚的教徒的反对,那么,我是正确的。
要是人们对此不屑一顾,则表明我在胡说。
  如果我的观点正确(或至少其中有一点点是正确的),我也并不希望依此来改
变知识发达的现代人的行为或思想。事实证明,只靠一只十元钱的钢笔就想教诲别
人应该怎么做,是极其愚蠢的;要想教导别人应该如何思考,则显得更愚蠢。我的
花言巧语能促使你花一点小费买下这本书,但它能改变你的思想吗?
  如果我对正在做祈祷的基督徒说上帝只不过是能把陨石熔化的大气层或者只不
过是一只死鼠分解后的碳原子,如果我对正处于癫狂状态的球迷说足球运动只不过
是一群人在使出吃奶的劲儿争一只皮球,那我肯定会被认为是一个白痴或疯子。
  如果我对一只狗说你的主人就是二十万年前那个被你的狼祖宗差一点咬死的北
京猿人的第1997代孙,它会相信吗?它会替它的祖宗咬死它现在的主人吗?肯定不
会。它依然会咬我──这个告诉它事实真相的人。<Contents>

现代宗教】

  狭义的宗教是某种特定的信仰体系的集成块,而广义的宗教则广义得无边。宗
教过程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必须有一个能使众人臣服的父亲或父亲的替身。摩西代
表上帝说话,父亲代表爷爷说话,释迦传播着天机,孔子宣扬道德,国际足联运输
着热情,主人充当狗的父亲......等等。许多人相信把污浊的河水放入矿泉壶就能
变出包治百病的神水,或者相信头发喝了维生素原B5就能乌黑闪亮,这不是迷信
吗?迷信几乎就是宗教热情的同义词。20个人在一块绿色的草皮上追逐着一只皮
球,朝两个门洞里踢,这个场面能感动几亿人,没有宗教的狂热,这怎么解释呢?
如果别人都在充满着性欲般亢奋的激情中享受这美妙的时刻,而我却表示出毫无兴
趣,这不说明我无知又无情调吗?这同当众承认自己阳痿一样让人难为情。在一盛
满黑鸦鸦人头的音乐厅里,听完了瓦格纳的哪一幕歌剧,人们开始狂热地鼓掌。如
果此时只我自己无动于衷,这不说明我欣赏水平低下吗?当然,即使真的听不懂,
也可以陶冶情操。至于陶冶出的情操有多少水分,则没必要像严肃的生态学家,烘
干了青草再去称一称。
  宗教过程的结果是少数人赚便宜,绝大多数人吃亏,而吃亏的人却觉得自己得
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为了上帝而甘愿献身的少女觉得无上的光荣,而躺在肮脏床
单上的神父却是在痛苦地替上帝履行义务。那些倾家荡产用半生的积蓄买到一张门
票的球迷在如痴如醉的气氛中精神得以升华,而场上一脚千金的球员却在拼命地为
足球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
  基督徒养活了上帝,球迷养活了球员。听罢此言,立即有一球迷站起来表示异
议,争辩说自己虽为一球迷,却从不花冤枉钱到球场看球;到现场看球的专业球迷
其实本不为看球,只为制造和渲染一种癫狂的热情。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简明。
如果哪个饮料公司出了大价钱赞助这场比赛,并为每个球员提供高额报酬,这个公
司的广告必然出现在电视屏幕的显要位置。假设此球迷在通过电视津津有味地欣赏
比赛,他五岁的儿子也在看电视,却只对球场休息时的“XX可乐”感兴趣,就哭
着闹着要喝一瓶。吵得心烦,影响情绪,随手给儿子五块钱,让他自己到楼下的小
卖部买上两瓶,皆大欢喜。如果儿子喝的饮料实用价值为两元,那么剩下的三元则
基本上被球员、足协和饮料公司瓜分。
  在《辞海》的“宗教”词目下有这样一段话:“最初的宗教形式,称为自然宗
教,如原始的拜物教、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阶级社会出现以后,阶级压迫给人
们带来较自然灾害更加深重的痛苦恐惧和绝望,便产生祸福命运由神操纵的观念和
追求来世的想法。宗教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演进:由拜物教而多神教,而一神教;由
氏族图腾崇拜到民族神和民族宗教,最后又出现了世界性的宗教。”
  人类具有天生的宗教情结。名副其实的世界性宗教没有多少,而狂热的教徒却
有50亿:他们信仰足球、信仰科学、信仰民主......等等。
  政治不能代替宗教,科学无法消灭迷信。政治本身就是宗教,科学也在制造迷
信。<Contents>

科学与迷信】

  科学家是现今世上最大的教主。任何新颖的、流行的、陈旧的、或荒唐的说法
只要加上“科学研究证明”或“科学家认为”,那就成了绝对的真理。大熊猫死光
了将是人类无法承受的巨大损失(最严重的说法是人类要给它陪葬),公众就能理
解我们为什么不顾非洲的难民而去拯救绝望的大熊猫。科学家有了课题,工资有了
保障,可以专心致志地投入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与理想了。全球的公民放心了,我
也放心了,我更羡慕那吃够了肉又去用翠竹清胃的大熊猫。
  千万个细菌在向我们攻击,我们就像一个被精子包围的卵子。于是,一旦我们
的体温升高了0.59℃,就要马上去医院注射抗菌素。我们吃的食物至少有100种能
致癌或导致心血管病,于是,我们就要小心翼翼地选择,恐怕多吃那么0.01毫克。
我们再也不能只为满足自己的嗅觉或味觉刺激或为了满足肠胃的食欲而吃饭了,我
们必须注意的是多少千卡的热量或多少毫克的维生素。
  我们连喝茶的自由都没有了。科学家说,睡前喝茶不好,醒后即喝也不好,饭
前喝茶不好,饭后喝茶也不好,所以就只能在上班的黄金时刻坐在办公室里喝了。
对于事业单位的职员来说,这正好符合他们的习惯。
  科学家还说,臭氧层在变薄、人类的四肢会退化、电脑将控制世界......人类
的原罪未脱,新罪还在产生,我们生活在宗教恐怖的氛围之中。
  我们曾认为宗教是科学的敌人,现在,我们不得不承认,科学在扮演着宗教的
角色,宗教在披着科学的外衣。<Contents>

机器一样的人】

  在美国的几位所谓的“新弗洛伊德主义者”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弗罗姆,因为
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正在制造着像人一样的机器,也在制造着像机器一样的人。
  机器的基本特征是机械、单调、重复、被动、具有特定的功能、预先设置的程
序、个体间的一致性,等等。人作为宗教活动中的机器,你可能会同意,而对于生
活在民主和个人主义时代的人,要说他们像机器一样,似是有些过于贬低人类的自
主性和个人意志。
  和以前相比(当然是有限的以前,比如,我们就不能跟古老非洲的南方古猿相
比),我们的确在享受着巨大的自由:政治的自由、经济的自由、文化的自由、家
庭生活的自由、吃米饭还是吃馒头的自由、喜欢苗条或胖女人的自由、相信科学或
迷信的自由、看电视剧还是看广告的自由、有奖竞猜或参加选举的自由。然而,有
多少人真正想过,这些自由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意志呢?如果大家都认为肯德
鸡比较高雅(这可能是自认为中上层人士的爱好),你却偏说“我就喜欢烤红薯”,
这不说明你档次低吗?如果你要请几个有头有脸的朋友吃饭,你能请他们吃烤红薯
吗?同样,对于普通的烟民,无论他自认为两元钱一包的“哈德门”真的比几十元
一包的“中华”烟口感要好,他还是要说中华好。如果在万众捧“中华”的气氛中
他还坚持“哈德门”好抽,那与吃不上葡萄说葡萄酸又有何两样呢?只有那些腰缠
万贯的款爷才有那么说的自由,即使他们说蓟菜叶晒干了卷起来比“中华”味好或
者说粪金龟子(此时他们不会说是屎壳螂)爆炒了比蟮鱼还好吃,也不会有人笑话
他们。同样,普通人要说科学家真伟大,哲学家真聪明,只有当了教授的人才会随
随便便地说我们也不只不过在混饭吃(事业不也是职业的工具吗?);只有当了著
名的哲学的人才有资格说哲学只不过是自做聪明的人搞的智力游戏,在把读者弄得
云里雾里之后再摆出一副救世主的姿态引导他们顺着迷宫走回原地。
  再看看年年都搞的各类“十佳”万众评选活动吧(就以体育“十佳”为例)。
假定,某个著名的运动员在本年度的一项极重要的赛事中夺取了第一块金牌(他或
她的著名可能就因这一块金牌),那么,官方、新闻记者、宣传媒体都会大张旗鼓
地渲染他或她及其功绩,歌颂他或她的伟大和光荣。再假定①你手里拿着一张“十
佳”选票,要参与这次活动;②你想通过评选而获奖(不为了获奖谁会去费这门心
思呢?),而获头奖的要求是你罗列的名字顺序要与“十佳”当选者的得票多少相
一致;③你很不喜欢那位获得第一块金牌的运动员或不喜欢他或她从事的那个项目。
那末,你的选票上的第一位会是谁呢?不需我多说。可能的结果是,你全都选对了
(是你选的还是官方、新闻记者或宣传媒体选的?),你中了头等奖,你会对朋友
或同事们夸耀:看,我多有眼光!我的体育欣赏水平多高!
  然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如果是一位射击运动员得票第一,这能说明全国的
体育迷十有八九喜欢射击吗?或者,这能说明他们都喜欢这位运动员吗?并不见得。
在旁观者看来,那千百万的选民的大脑就像一台台兼容机,在执行同一类事先约定
的IF...THEN...逻辑判断。
  由此联想到各种唱法的电视歌手大奖赛的现场评委们,他们的打分能体现出他
们真正的内心感受或评判吗?当主持人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时,哪个评委不是心情紧张,生怕自己的打分被“去掉”呢?如果他或她不喜欢内
蒙民歌或西藏民歌(无理的假设,与民族主义不沾边),或者不喜欢其中夸张的鼻
音或表演,他或她能随心所欲地标出7.77分或8.88分吗?如果别的评委都打9.99分,
那不正说明他或她的欣赏水平低吗?
  一段基于8086/8088处理器的指令代码在IBM及其兼容机上运行会得到相同或极
相近的结果。可以说,从最投入的体育选民到最高级的评委,都在充当一台兼容机
的角色,在处理兼容的可执行代码时都会努力地让自己的大脑运行出一致的结果。
  在我们看来,他们有充分的自由,他们完全可以选出一个连铜牌都没得的三流
选手或者给一个最著名的歌唱家打出6.66分。
  然而,哪个傻瓜愿意这样做呢?真正面对自由时会让人感到恐惧,恐惧得无所
适从,他要想方设法寻求自由的庇护所。这就叫做逃避自由。<Contents>

逃避自由】

  这个标题是弗罗姆的一本畅销书的名字。此书是几年前在北京中关村的跳蚤市
场上花几毛钱买的,我却把它当成极品珍藏着。我曾向别人(还是比较有学问的人)
推荐过它,却没有人能耐着性子把它读完。这本书不光题目涵义深刻(原书的题目
是《恐惧自由》──Fear of Free),其中的思辩也极透骨,把现代人的现代病剖
析得淋漓尽致。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
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何兆武译)。从正反两
方面来看,这样的陈述都是无可挑剔的。也许是我误解了卢梭的意思(他是要说人
应该是生而自由的,而非具有自由的本性?),用《逃避自由》一书的思路来看待
上述的困境,毫无疑问,人常常被迫放弃自由,在面对生存和生殖等基本问题时,
奢谈自由是不现实的。连饭都不能保证的人怎能随心所欲地品尝精致的进口雪茄呢?
纳粹集中营里的劳工怎能有兴趣关心劳动法的哪一条不合理呢?然而,在人类文明
的许多时间、许多地方、许多情形中,人的确是主动地放弃自由,主动地选择受制
于别人(笃信上帝的子民一心为了使上帝高兴,这是被迫的吗?)。别人的评判就
是我的价值,别人的赞扬就是我的荣誉,人爱故我爱,人信故我信,这不是显而易
见的大众心理吗?如果我们被迫地从事异化的劳动,那么,我们的消费就是真正的
自由吗?我们坐的不是汽车,而是奔驰;我们骑的不是摩托,而是雅马哈;我们穿
的不是衣服,而是皮儿·卡丹;我们喝的不是酒,而是人头马;我们抽的不是香烟,
而是大中华......我们的嗅觉神经、视觉神经、动眼神经、以至迷走神经每天都为
铺天盖地的广告所刺激,消费观念被严重扭曲,我们失去了鉴别商品质量的能力,
商品的质量就是电视画面上色彩斑阑的图像。我们失去了价值判断的能力,我们像
机器一样,成了电视画面的复印机,成了宣传媒体的一个终端。
  这些都是被迫的吗?好像不是。有谁逼迫我们相信喝蒸溜水会比喝自来水长寿?
没有。那么,我们是心甘情愿的吗?不知道。我们这么做的理由是:大家都这样。
这是人类本能的价值标准,甚至,在人类还没有主体意识的远古时代,这种标准就
已固化在人类的大脑皮层之下。要解释这种本能,就须探究其进化逻辑──价值拷
贝。<Contents>

价值拷贝】

  有这样一个庸俗的笑话:某君骑自行车路过某街道,见前面有不少人在排队,
便锁好车子跟着排了上去。要排队才能得到的东西自然是好东西,自然也就耐心地
等,何须多问呢?等到跟前才发现原来排队的人们在等着用公厕,此时自己也确有
便意,却发现兜里没有零钱,就只好忍便而去。
  别人都要的东西自然就是好东西,这就是价值拷贝。小鸡啄食不也是这样吗?
女人择偶不也是这样吗?行为学上这叫“社会促进作用”。价值拷贝确有省时、省
力、安全(即使大家一起同归于尽,不也是安全感吗?)等优点,在进化着的动物
界,在进化着的人类文明社会,个体往往无力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拷贝别人的价
值观也就成了适应环境、适应社会的优良性状。
  价值拷贝虽然是盲目的,但却有着根深蒂固的进化逻辑,这种逻辑几乎是动物
性的(等着与同一牡鹿交配的牝鹿们肯定不懂逻辑学),人类甚至完全察觉不到它
的推导过程。酒客们听说某酒厂肯花几千万人民币在中央电视台做365×5秒的广告,
就会本能地认为其酒必然是香醪佳酿。这其中的逻辑是这样的:酒厂能如此挥金如
土,自然是收益丰厚; 它能赚那么多钱,自然是靠卖酒; 它的酒这么好卖,自然是
因为有许多人喜欢喝; 那么多人喝它的酒,那酒自然是好酒。照此说来,酒客们不
是在看广告,而是在(无意识地)拷贝别人(假想的其它酒客),其工作原理和原
始的托儿一样,只不过那些假惺惺的托儿变成了大把大把的假钞。如果这个酒厂是
瘦驴拉硬屎,靠贷款来做广告(纯粹是假设),那么它就是在欺骗消费者。当然,
消费者协会不会理会如此荒唐的逻辑。
  愈演愈烈的标王大战似乎正在说明上述逻辑。这种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竞标给我
的感觉是厂家似乎不是在争夺365×5秒的广告时间,而是为了让消费者知道它毫不
心痛地扔掉如此巨资。如果这5秒钟是免费的(比如为了拯救亏损企业),说不定
还不会有如此的竞争呢。98年的VCD标王大战揭晓后,一位知名的社会学家说,
其实能当上标王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广告,能产生一种轰动效应。
  既然这样,我推想,少数精明而不想拉硬屎的业主可能会利用这样的新闻炒作
不伤毫毛却从中受益无穷。策略之一:刺探别人的消息,探准之后故意比势在必得
者少报2.22元; 策略之二:故意泄漏自己的标底,让其他势在必得者上当,如果谁
肯多出2.22元,就让他得意去吧!
  消费者看得惊心动魄,谁知道其中是否有诈呢?<Contents>

消费者与上帝】

  荣幸地做了上帝的消费者被无微不至的广告给弄懵了。防盗门的门缝里、自行
车的后座上、公共汽车的风挡玻璃上、地铁的把手上、大街的上空、文明的厕所里,
哪里没有精致得不能再精致的广告呢?这些广告都是给上帝看的,无所不知无所不
晓的上帝难道是因为没有判断力才需要这些善意的提示?上帝这么无知还能被称作
上帝吗?显然,消费者不是上帝,而那些能使半老徐娘恢复婴儿嫩皮儿的化妆品、
那些能包治百病的口服液或那些能使太监做爱的壮阳药才是真正的上帝,因为它们
(至少在某类功能上)是万能的。虔诚的消费者都是地地道道的教徒,等着他们的
上帝实现他们的信仰或理想(比如面若桃花或百病不生或夜御十女)。
  商家真的把消费者拜作上帝了吗?显然是商家居心叵测的奉承,也是消费者的
幻觉。商家与上帝同谋,骗取消费者的热情、信任和奉献。他们至多能算是牧师或
教父,在消费者为上帝奉献的过程中谋到应有的好处。
  上帝是总羊倌,教徒是羊群,牧师替上帝放羊,只为混口冷饭吃。消费者就如
一群不知东西南北的羊,被海枯石烂的承诺和花花绿绿的广告驱赶着把辛辛苦苦赚
来的一点钱掏出来,花在不知该不该花的地方(譬如是糊在脸上还是贴在墙上)。
他们会被一点点的激动情绪所感染,并在整个群体中迅速传播,采取一致的行动。
  上帝正是看中了羊的无能、无知与恐惧,就有恃无恐,在享受着羊毛的稳定收
益之余也时不时地屠杀几只。于是,年年都要发生几件让人触目惊心的事件,等到
“3.15”暴光。一年一度的“3.15”给人的感觉是,消费者已经反串为上帝,只要
手头有一点针头线脑的理由,甚至可以像泼妇骂街,讨回额外的公道。然而,这毕
竟是假象。电视台在无休止的广告之后不放好节目,我们是否能控告它欺骗消费者
呢?<Contents>

寻找价值】

  决定消费者价值观的所有12对脑神经都被广告麻醉了,他们失去了价值判断的
能力(或许,他们本来就没有这种能力?)。
  “你买的油菜多少钱一斤?”
  “五毛。”
  “呀!我买的咋五毛五,亏了!”
  这就是常规的价值判断方法。
  一斤油菜含有多少千焦耳的热量?多少毫克的维生素C?消费者不知道。即使
知道,又会怎样?每千焦耳的热量值多少钱?每毫克的维生素C又值多少钱?商品
的价值应该等于融入其中的必要社会劳动,那么,生产一斤油菜需要多少社会劳动?
需要多少大便或尿素?不会有人这样费心去评估一斤油菜的价值,况且这样做也不
会有什么结果。在绝对的价值判断成为不可能之时,相对的方法也就实属无奈了。
由此,我想起了在偏远的牧区仍在使用的价值标准:羊单位。一个家庭的财产用其
拥有的羊的数目来折算,其它的家畜(如牛和马)也折合成相当数量的羊。这样的
价值标准具有绝对的意义:多少亩草地能养活一只羊,多少只羊能养活一个人都是
有卡码的。然而,对于走在小康路上的都市人,这样的价值标准就不存在了。
  20年前,哪个俊俏的姑娘或少妇穿上一条十几元的针织裤子,老人们就会惊叹:
啊呀,腚上挂了180斤玉米!那时十几元钱能换180斤玉米,这足够一个壮劳力吃三
个月。当时的农民能天天吃上香喷喷的玉米饼子或窝头,无疑就是实现共产主义了,
用多少斤玉米来判断商品的价值具有现实意义。如果今天谁用8000元买一件意大利
皮货,谁还会把它换算成面粉或大米呢?
  找不到价值标准的现代人就只好在比较中发现价值,他们和同学、同事、亲戚、
朋友、邻居,甚至和陌生人比较。如果别人买的油菜五毛一斤,我花五毛五,那么
我就亏了五分钱; 如果我花四毛五,我就白赚五分。那么,这五分钱是赚谁的呢?
好象是从同事那儿赚的。这么说不是没道理:人在失去绝对价值判断能力时,就只
能在竞争中体现自己实现价值的能力。消费者不是在和厂家或商家竞争(与上帝竞
争是不自量力的),而是在和其他的消费者竞争。商家在出血甩卖商品(比如一条
很普通的裤子)时会在门口醒目地标出“原价280,现价250”等字样以招徕消费者。
某君受此优惠价的诱惑买了一条(他可能有很多裤子,只为贪便宜),如果他事后
确认这条裤子确实卖过380元(当然,其成本可能只有10元钱),他就会洋洋自得,
认为自己赚了便宜; 如果他事后确知这条裤子以前只卖25元,他就会大叫上当,或
去消协投诉。
  现代人无力关心商品的真正价值,所以,别人的眼球就是自己的镜子,别人的
嘴巴就是自己的判断。在我的印象中,消费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想一想将要在瞬
息之间消耗掉半年甚至半生的积蓄,实在让人激动,这是人类被压抑的破坏欲的表
现。同时,这也是一件让人恐怖的事,一旦我比别人多花了10元或1000元,将是令
人沮丧的。<Contents>

众里安居】

  上述的比较方法不是人类的理智行为,而是一种低级的生物本能。在凶险莫测
的自然界,个人总是处于恐惧之中,犹如一只整日提心吊胆的野兔,风声鹤唳,草
木皆兵。所不同的是,野兔选择了速度,人类选择了聚群。唯有在群体中与别人同
流合污,人才有安全感。俗话说,这叫蟹子过河随大流。即使在面对死亡之时,如
果有人做伴,也会大大地令人心安。从这个意义上讲,新近成立的抗癌俱乐部的确
有坚实的心理学基础。一个癌症患者独处于一群健康人之中,他会觉得自己是多么
不幸,和别人相比,自己显然是吃亏了(这和前面的油菜价格一个逻辑)。如果身
边的人都是癌症患者,即使要死,大家一起死,有何惧哉?依此逻辑,同病相怜也
就有了新的涵义:病人在健康人中间会觉得别人赚了他的便宜; 面对同样的病人,
谁也没有赚谁的便宜,大家扯平了。所以,同病相怜并不是出于人类的同情心,否
则,健康人更有资格同情病人才是,怎还用得着病人之间相互怜悯呢?相怜还须同
病者,如果我得的是癌症,你患的是良性子宫瘤,我怎么会怜悯你的,你分明是赚
了我的便宜。
  对于病人来说,健康人真的赚了他的便宜吗?答案是肯定的。现在做一个简单
的假设:在一群原始人中有一个病人,除却普遍的同类相残(不禁让人想起达尔文
的RED IN TOOTH AND CLAW),他们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有一群恶狼要攻击他们,
那么被吃掉的肯定是那个病人,因为他跑不动。狼群在成功地捕获了这个病人后便
开始内争,停止了进一步的攻击。那么,我们可以说,那个病人救了整个人群。他
救了谁呢?显然,大家都沾了一点便宜。再假设,如果周围的人们都患了同样的病,
即使狼来了,也不会把大家都吃掉(听说狼的贪婪远不如人,因为它们没有冷库和
银行),那么我活下来的可能性就大得多了。
  这是人类进化史上经常发生的现象,在别的动物中(如羊、鸡、马等)也发生
过。在此过程中,竞争的双方好象是人和狼。这是我们常识的错觉。竞争最激烈而
又最隐蔽的事件总是发生在同类之间。即使没有狼的攻击,人类也不可能无限繁殖。
一百多年前达尔文就发现,越是关系亲近的个体,其选择竞争越残酷。
  个体加入群体只是为了从中获得好处,而不是为了把自己贡献给某个群体,就
如同基督徒不是为了让自己的行为给上帝增光,而是为了得到上帝的保护。
  当你要从鸡群中抓一只鸡时,你会发现所有的鸡都企图钻到群体的中心,它们
即使被逼到一个墙角,也会拼命往一起挤,这反而使你很容易得手。它们的逻辑很
简单:反正我们无力反抗,只要我钻到群体的中心,那么我就相对安全了。要抓到
我,除非边上的鸡都被抓光了。鸡的本能不是在人类几千年的喂养中进化出来的,
而是在面对狐狸或黄鼠狼的偷袭事件中进化出来的,它们的这种策略肯定是有效的,
因为狐狸不会像鸡的主人那样非要吃掉那只二斤重的黄腿小公鸡,而是随便抓走一
只拖走享用。
  行为学者对这种现象很熟悉,称之为众里安居(safe in number),很多动物都
有这样的心态,也有不少有趣的实验。这种本能常常让人误解,把用别人的痛苦换
取自己的幸福或用别人的死亡换取自己的生存的心态误解上上进、奉献、或集体主
义等美德。在这方面,马的行为能给我们更多的启示。<Contents>

流行】

  在现代的人类社会,能流行的东西很多:喇叭裤、高跟鞋、烫发、染发、拔眉
毛、涂口红、呼拉圈、保龄球、健美裤、性解放,等等。人们只所以追求流行与时
髦,还是源于自信的不足和价值判断的无力。既然把口唇涂得如刚喝过生鹿血是那
样的流行,肯定是因为这样好看,肯定是因为男人喜欢这样的女人(有多少男人真
正喜欢和猩红的嘴唇接吻呢?如果自然红润的嘴唇是性欲和活力的象征,那么涂口
红不就是性选择过程中的欺骗行为吗?)。既然别人都涂,那我也要涂,否则谁还
会给我小费呢?别人都穿健美裤,这肯定说明健美裤能使人漂亮,所以,那些身长
腿短、臀肥股弯的女士们也穿上健美裤(因为天然自信缺陷,她们之中乐于此道者
甚至会更多?我怀疑这是身段苗条的女子设的圈套,诱惑另外的女人钻进去亵渎女
性美)。其效果怎样呢?可想而知。既然割双眼皮那么流行,那肯定是因为割了才
好看,所以,那些眼睛本似绿豆的小眼女士也去割双眼皮,结果就制造出让人百看
不厌的活体笑话。
  女人和孩子的东西最容易流行。儿童用品(特别是食品)的流行也有女人的功
劳,因为给孩子买东西最多的是女人。女人和孩子的价值判断能力比较弱(专业的
资产评估师有多少女人?),就更容易喜欢拷贝别人价值判断的成果,这是流行的
必要和充分条件。小孩子的味觉发育还不完善,看见电视上的小朋友喝某种著名的
果奶,就会跟着喊“我要,我要!”如果你用一个同样的空瓶装上一点白糖水,他
也会喝得津津有味。我就做过这样的实验。女人和孩子对吃的东西更有兴趣,所以
她们的食品极容易流行,连卖酿皮或麻辣烫的小摊点也会成为当地的名牌呢。
  眼下高层次的流行莫过于电脑的升级换代了,各个单位、各个机关、各办公室
及个人电脑用户都努力想踏上CPU升级的步伐,从80386SX一口气升到奔腾MMX
300。486一流行,好像386就成了废物;586一问世,486好像又不成
了;多能奔腾一上市,就立即流行开来(其实多能奔腾的配套软件极少,现时的多
数软件并未利用MMX的新指令,就连真正的64位软件都不多见)。电脑用户们
一见面,首先关心的各自的电脑机型,是品牌机还是兼容机,是MMX300还是486DX-
Ⅱ。如果你对同行们说我用的是一台386SX兼容机,那无疑就像开着手扶拖拉机过
长安街一样丢人。
  电脑升级热还会继续,中关村的火爆将愈演愈烈(是否已超过了著名的硅谷),
因为这发烧的背后隐藏着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消除的热源:对电脑的无知与恐惧。
这里说的无知不是指电脑操作员的无知,而是有关领导的无知。他们不知道电脑是
怎样工作的,不知道电脑到底有什么用(据我所知,大多数的个人机只相当于一部
打字机或一台游戏机或一个小计算器或一个小终端),他们可能认为有的汉字用
486打不出来而586就能打出来,或者认为用386计算10×25会得出249而用多能奔腾
才能准确地算出250,或者认为做一个10×10阶的矩阵乘法运算用486需要半个小时
而用586就只需1/100秒。总而言之,有不少单位的领导是受了手下电脑管理员(他
们之中有不少是真正的内行)的怂恿或欺骗,就像一对文盲夫妇常会受到上小学的
儿子的欺骗。一个看不懂学生论文的教授只好夸奖论文如何优秀,对电脑一窍不通
的领导也只好同意让电脑不断地升级(甚至还会夸赞电脑管理员跟得紧?)。他们
恐惧自己的无知,无法做出自己的判断,电脑的升级消除了他们惟恐落后的虚荣,
他们会得意地对外人说:你看,我们的电脑是最先进的。<Contents>

流行病】

  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能广泛流行的东西大概只有像流行性感冒或流行性
疟疾之类的病,此时唱主角的不是人,而是病原体(细菌、病毒或疟原虫)。流行
病发生的条件是病原体在短时间内大量繁殖,而此间的调控机制可能类似于人类中
无知和恐惧之与常见流行风的关系。
  读过刘易斯·托马斯的《细胞生命的礼赞》(李绍明译)后很受启发,也为其
中的批判精神所折服(是否因为此书是流行而时髦的书呢?)。在此书的“细菌”
标题下有这样一段话:“有些细菌只是在产生外毒素时才是对人类有害的,而从某
种意义上说,它们只是在自身生病时才产生外毒素。...它们能引起疾病或死亡,
这对他们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对大多数细菌来说,引起疾病也许是它们的祸事,
它们要冒生命的危险,比我们的危险更可怕。”
  既然引起人类的病死对它们没有什么好处,它们为什么还要产生外毒素呢?为
什么还要搞一些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或突发性的大量繁殖呢?我猜想,实际的过
程应该是这样的:它们之中的某些或极个别的个体由于异常的或错误的反应(常常
是对危险信号的反应),通过释放外毒素而自卫,同时考虑到自身的安全和目前的
险恶环境(当然这可能是误会),也需要繁殖一些后代以确保种质的延续(它们在
必要的时候有极强的繁殖能力)。如果这只是个别的误会或一小撮神经紧张者的过
分的反应而不影响到整个菌落或更大的群体的正常生活,这可能是无害的。然而,
如果此时周围的同种个体发觉了前者的异常行动(比如通过对同类个体的外毒素的
感知),但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件,无力做出自己的判断,就只好拷贝前
者的反应,或想当然地认为既然有的个体有这样强烈的反应,那肯定是大敌当前了。
于是,周围的所有个体都不分青红皂白,在短时间内激动起来,产生大量的外毒素,
并大量的繁殖。通过倍增效应,这个过程会很快传遍某个广大的地域,它们可能通
过空气或空气中的水蒸气等介质传递恐怖信号,于是,日月无光,人仰马翻,一场
共同的灾难开始了。而这场灾难的起因可能仅仅是某一个细菌或菌落感觉到几个未
知的某种化合物的分子。
  上面的一段话虽有些拟人化(人类的行为又怎样“拟”呢?要写人的奴性就要
“拟狗”吗?),却也应是生物进化史上的必然逻辑。即使真的是一场误会,根本
就没有任何真正的危险,“人行故我行”对于个体也是有好处的(谁又会真正关心
群体的利益呢?即时因此误会大家同归于尽,那也比独独让我自己灭亡要好):别
的细菌都大量繁殖,而我却孤家寡人,那我岂不要在与同类的竞争中被消灭掉(进
化论告诉我们,最激烈的竞争往往发生在最亲近的个体──如亲兄弟──之间)?
所以,实际上个体在感觉到周围的紧张气氛时根本就不需要做任何判断,只要跟着
做出一致的动作就足矣,这样才能在生存竞争中立足。在人类社会中,股市或汇率
的狂跌(97东南亚金融危机仍记忆犹新)、抢购风的骤起、甚至群情激昂的全民
备战,不也常起因于一个未经证实的或根本没有人相信的小道消息吗?
  在当今的现代化社会,原始的流行病少了,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流行病。电脑
病毒超过了生物病毒(能致病的生物病毒有8000种吗?),抗菌素的流行超过
了细菌的流行。对常见病的无知导致了对抗菌素的依赖,不少孩子在青霉素中泡大
(跟泡在甜水里一个滋味儿?)。免疫系统是需要学习和巩固的,孩子损失的课程
要养老保险给他们补?<Contents>

电脑病毒】

  现在人们(至少是电脑用户)对电脑病毒的恐惧甚至超过了对流感病毒的恐惧,
我曾听说过有人担心电脑病毒会传染给人体!
  电脑病毒真有这么可怕吗?显然是大惊小怪。由于公众对此方面的无知,某些
宣传媒体就可以大肆地小题大做,或者报道说哪个国家的军事系统由于感染了病毒
差一点毫无理由地发射核弹头,或者报道说某个部门的财务系统由于病毒发作差一
点将十年的财务数据毁于一旦。难道说电脑专家真的如做茧自缚临终丝尽的春蚕,
做出了程序就要受它的束缚或听任程序的指挥?难道说要害部门的数据就没有备份
吗?
  应该承认,某些恶性病毒的发作的确会给为数不多的机要部门带来相当的损失。
但是,绝大多数电脑病毒是友好而善良的,它们有的会表演(如小球病毒),有的
会唱歌(如浏阳河病毒)。正如在上一节所指出的,无限恶意的破坏对病毒本身又
有什么好处呢?极端恶劣的病毒(比如每感染一个文件就把它删除)而根本无法生
存和传播的。臭名昭著的“黑色星期五”不也就是在某一天发作吗?事实证明,最
成功的病毒还是那些温和而善良的病毒(无微不致无孔不入的大肠杆菌不也是很温
和吗?),它们只是以可执行文件为寄主,并不对寄主造成任何损失,只是通过寄
主繁殖和传播自己。大多数的电脑病毒默默无闻,不做任何表现。我自己也曾发现
过一种很不出名的电脑病毒,在最流行的杀毒软件中都没有它的名字。其特征代码
是“在祖母的坟边”,我猜想,其制作者可能是由祖母从小带大;他的祖母不幸病
逝,他很悲伤,想用电脑写一段文字来纪念她。他在电脑前坐了好长时间,一个字
也写不出来,于是就决定做一个温和而善良的病毒,让它带上对祖母的思念,踏上
信息高速公路。
  它潜伏在我的电脑中,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繁殖自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
中我发现了它。那时我写了一段短小的汇编语言程序,在用DEBUG跟踪执行结果时,
我惊奇地发现了它的真面目。它本来就躲在编译器中,就不失时机地趁编译之机让
自己的后代钻入了我的那段代码之中。
  说实在话,我并不讨厌电脑病毒,它们只是一些耐心的电脑爱好者智力游戏的
结果(当然有的是恶作剧),我们可以从对病毒的解剖中学习到很有用的编程技巧。
自从发现了那个病毒,我就开始精心研究病毒的制作和解译,我自己制作了一个极
简单又极善良的小病毒:只感染当前目录下的小型*.COM文件,且只感染一次;只
有在用户敲击键盘2000次后它才会在屏幕的一角暗示自己的存在,并在此半小
时后在屏幕上闪动出表达自己对旧日情人的愧疚之辞。我把它放在一个加了密的目
录下做繁殖实验,体验着沉迷于此的满足(制作和传播电脑病毒应该是违法的,我
自然不敢向外传播)。
  电脑病毒只是一段二进制的程序代码,只有在附着于寄主(如可执行文件和引
导扇区)后才能存活,才能复制自己。在某些方面,它和生物病毒很相似,具有高
效传播和寄居于不同寄主的能力。有人曾怀疑生物病毒可能是从某些细胞里飞出的
DNA片断,而电脑病毒却不会自动产生。我曾听一位电脑管理员说病毒是随机产生
的,因为大多数游戏都要使用随机数,所以玩游戏会使电脑感染病毒。这样的说法
有些可笑,犹如相信随机落下的陨石会产生出运载火箭一样可笑。然而,这样的笑
话至今仍有人相信。
  对电脑病毒的迷信与恐惧源于对电脑的无知,这样的无知就直接导致病毒恐惧
症的流行要甚于病毒本身的繁殖和流行。所以,有的领导就告诉电脑管理员,自带
软盘者要一律谢绝,不准玩游戏,不准使用新的软件。这样的条款对于极少数的部
门是必要的,而对于一台只用作打字的个人机,除了恐惧与无知,我看不出任何理
智的理由──这和封建迷信有何异呢?
  对电脑病毒无知的另一个表现是对杀毒软件的迷信,其迷信程度已超过了无知
的幼童对皇家警察的迷信。从理论上讲,如果警察的破案率为100%,除去感情
用事的粗人和本身就不想活的人会作案之外,就不应该有任何刑事犯罪。同样,如
果杀毒软件能识破并杀死任何病毒,就不会有任何流行的病毒。然而,即使很有学
问的教授也会置此逻辑于不顾,用一个著名的杀毒软件一检查,就会自信地宣布:
我的电脑绝对没有病毒;不信?我杀给你看!
  警察破案首先要发现案情,同样,杀毒软件产生的前提是发现了病毒并弄清了
病毒的特征代码和感染机理。现在每年都会出现成千上万种进口和国产病毒,那么
几个杀毒软件怎么对付得了呢?从理论上推测,一种新病毒的出现到相应的克星的
开发和商品化,至少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说不定你的电脑正在被
这种病毒侵害着!<Contents>

外来语】

  有一位在他那针尖一样宽阔的专业里也还算有一些名气的教授──为了方便就
称之为刘教授,如有巧合,纯属误会──让他的学生翻译一篇英文文献。学生受命
后有一天拿了一个单词来问我,那单词拼做PARDOX,他说这个单词查不着。我说,
这肯定是拼错了,应该是PARADOX(似是而非)。学生回答说,我这样对刘教授解
释了,他说那绝对不可能,美国人的原版书不可能出错。于是,那位学生虔诚地跑
到图书馆,继续去追查这个单词。后来的结果我不知道,刘教授是否火冒三丈我也
无兴趣,倒是对外来语崇拜生出了兴趣,于是就有了这篇“外来语”。

  语言对人类的进化起过相当大的推动作用,是人类智力进化的催化剂。有人甚
至认为复杂的语言(符号化的语言)系统是高智力进化的前提(另外一些聪明的灵
长类动物至少具有复杂的身体语言)。在特定的社会中,如果人的语言能力可直接
或间接地影响其生存和生殖,那么,可以肯定地说,其社会成员的平均智力应该较
高。语言的学习需要印记,有效的印记常常发生在生命早期的某个阶段,错过这个
阶段,人就会永远丧失正常的语言能力。这样的残酷实验在鸟类中做过一些,其结
论大概如此。在人类中,传说的狼孩就因错过了印记有效期而学不会正常的语言和
语法。印记能力本身就需要以一定的智力水平为前提,这就是语言决定论者的理论
基础(也是有限意义上的事实)。鸟类的语言表达方式是唱歌,歌声越复杂的鸟类,
其智力水平越高,这是事实。聪明的鸟大多是鸣禽,便是此方面的证据。
  在此我无意讨论语言的起源和进化,这还需要另外的知识。就进化到目前这个
水平的人类来说,在许多情况下语言也能反映个体的智力和自信。把老子所谓的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稍加推导,就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聪明的人总是善于表达
自己(关于生物学意义上的“聪明”我在《丑陋的孔雀》中已有表述:不善之人定
是聪明人)。
  一般人的语言障碍常常发生在恐惧和不自信的场合,一个操者山东土话的人不
能口若悬河地和京油子辩论,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语言本身就没有信心。如果他因此
而学习北京人说话的腔调,那么,北京话就是他的外来语。可以说,恐惧(不自信
也只是恐惧的委婉说法)是外来语得以昌盛的基本前提。
  外来语(见《辞海》)就是一种语言拷贝另一种语言,常见的形式是发音拷贝
(如沙发)、混合拷贝(如卡片)和完全拷贝(如中文直接抄用日语的“手续”)。
语言的流动总是不平等的,多是弱方向强方学习,奴隶向主人学习,乡下人向城里
人学习。即使在没有外力强加之时,这样的学习也会自动进行,其基本动力就是恐
惧与崇拜。鹦鹉学习主人说“他妈的”,而人不会向鹦鹉学习:即使主人回骂一句
“你妈的”,也是闹着玩,而鹦鹉则是很认真的(它或许可能因学会“他妈的”而
很自豪?); 山东人会向北京人学习,而北京人学山东话顶多是取笑(那些操着变
了味的或夸张的陕西话或山东话演小品的人不就是为了博得众人一笑吗?)。在战
后的日本,外来语大爆炸,从美国进口了大批时髦而生硬的日式英语,当属此例。
  我们在“自力更生”的闭关自守和妄自尊大的年代之前,拒绝了外来语的入侵,
独立制造了“收音机”和“录音机”等具有中国特色又不失本义的词(要不然我们
也要像日本人那样称收音机为拉基奥?)。国门大开之后,洋词也就随着美元和日
元一起融入了我们的生活,飞机场成了空港、收款柜台成了收银台、见面开始说
HELLO!、开晚会成了开PARTY、厕所成了洗手间、停车成了帕车。这些都很正常,
能恰当而自然地运用,也不无好处。吃饭时问小姐问BATHROOM在哪儿总比问TOILET
好,尽管我们的厕所内并不能洗澡。
  然而,任何事件一旦超越了实用阶段,类似于性选择作用的夸张和类似于宗教
作用的崇拜也就不可避免。许多商品包装上没有了汉字,电器的开关和按钮上全是
英文标识,连中学生都知道有病的DON'T THROW SOMETHING OUT OF THE WINDOW在
千里铁路线上流行,单个的形容词成了著名大公司的名字(NICE和DELICIOUS不就是
美国人见了面说“今天是个好天气”或“午饭味道不错”时常用的形容词吗?)。
如此的范例在大街上、公共汽车上、收音机里、电视画面上几乎到处可见,普遍得
几乎不再有人怀疑它们的合理性。文化部门非要让“帝王酒家”改成“幸福餐厅”,
怎么就没想到让“NICE公司”改为“良好公司”或让“DELICIOUS集团”改成“美
味集团”呢?
  经济的落后是民众自卑和崇外(还有恐惧?是恐惧不懂外语被人笑话?)的原
因,而上述的命名则是利用了民众对外语的无知(一般民众不知道把DELICIOUS用
中文念出来是什么意思)和由经济原因所致的崇洋心理。我认为,这样的名牌也只
能占领国内市场,美国人可能会认为火腿肠上写的DELICIOUS只是一个普通的形容
词而已,怎会再拿放大镜去找旁边的R(注册标记)呢?
  日本人虽然进口了大批的外来语,但他们的世界性名牌大多是用地道的日语发
音拼出来的:TOYOTA(丰田)、NISSAN(日产)、SUZIKI(铃木)、FUJI(富士)、
MITSUBISHI(三菱)、TOSHIBA(东芝)等等不都是地道的日语发音?如果丰田的
名字改成FAST或POWERFUL,它能跑遍全球的山前之路吗?我在开始听日本广播公司
的节目时,曾嘲笑过他们咋就不懂西文,咋就不会把其简写搞成JBC,而使用那日
语假名拼出来的NHK(大概应是“日本放送协会”的发音缩写)。现在看,上述的
行为代表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和经济自信,代表了民族的整体自信。而我们的名牌产
品哪一家肯用汉语拼音作为产品的对外名称呢?四通用STONE而不肯使用SITONG,
联想用LEGEND而不肯使用LIANXIANG。我倒无意对这两个名称挑毛病,其中文名称
无疑是成功的,是叫得响的名牌,其西文名字也不错,至少比NICE或DELICIOUS要
好得多。除此而外,还有为数不多的公司肯用汉语拼音,但哪一家不是用四不象的
拼音呢,把刚学完拼音的小学生生莫名其妙?
  我们对外语的无知和由此引发的崇外情结不只是因为我们不知道TERRIFIC大概
相当于“好极了”,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们不知道外语到底能说明什么。两亿美国人
会说流利的英语,能说明什么呢?两亿日本人会说流利的日语,又能说明什么呢?
他们的经济文明是因为他们使用的语言吗?难道说VERY GOOD就能比“善哉,善哉”
高明多少?一位留德博士生归国后在总结材料的恰当位置上写明德国导师对其论文
的评价为“SEHR GUT”,他或许认为SEHR GUT(德语意为很好)比VERY GOOD还要
高级?在许多单位,在许多人心目中,“外语好”几乎成了评价一个人的标准。外
语只是一种工具,我们不能否认英文的广泛用途,大量优秀的文献是英文的,最优
秀的电脑语言也都是以英语语法为基础。即使我们承认英语作为工具的优越性,就
能说明有了金钢钻人人可做瓷器活儿吗?
  日本人从我们的祖宗那里把汉字借了过去,是因为他们崇拜中国文化。他们的
后代把汉字改造得不成样子,甚至音和义都走了调、变了味,而同样因为崇拜,我
们今天再把它们请回来,就如获至宝。于是,名扬四海的川菜就成了四川料理,鲁
菜也就成了山东料理。小学生或中学生在看电视时会问“日本怎么有个大藏省”,
如果你告诉他“大概相当于我们的财政部”,他又会问“咋不翻译成财政部?”
  我怎么知道呢?也许,按照日本的行政区划,“大藏省”只是相当于我们的青
海省或山东省?果真如此,大藏省的头目怎么不叫“省长”呢?
  按照我们目前的心态,如果二十年后我的儿子拿着我给他写的信──也就是所
谓的万金家书──对同学说“这是我爸的手纸”,我不会感到任何惊奇,因为在日
语里“手纸”就是书信的意思。
  也许,到那个时候,文明的书信和手纸都已成古董,也就没有外来语了。
<Contents>

股市里的羊群】

  恐惧与贪婪共振,这是股民的普遍心态。在机会和风险并存的股市里,中、小
机构和中、小、散户无力兴风作浪,更无力控制局面,只有在政策面、消息面、技
术面的起伏中随波逐流,还要提心吊胆提防空头陷阱或多头陷阱的诱惑。进入股市
是为了投资(有多少人是真正抱着投资心态呢?),既然想投资,就应具备起码的
价值判断能力。难道他们就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吗?
  答案是肯定的。他们的价值判断就是判断别人的价值判断,这比直接的价值拷
贝还要困难,因为他们事先不知道别人(比如大机构)的价值判断,就只好等股价
涨了20%后才跟着买进。如果这只股票继续看涨,那么就算判断正确; 如果第二天
就跳水或开始阴跌不止,那就只好等着解套了。股市的交易原则是“三公”:公平、
公正、公开。进入股市的任何人都有充分的自由:想买哪支就买哪支,想啥时卖掉
就啥时卖,想追涨就追涨,想杀跌就杀跌,想介入高价股就介入高价股,想炒垃圾
股就炒垃圾股。然而,谁又能充分享受“三公”之下的自由呢?在许多情况下,过
分的自信就等于家破人亡或灭顶之灾。这样的自由不让人感到恐怖吗?
  股票本身的价值就是其净资产值加上其赢利能力,而其市场价格虽然大概以此
为根据,但从形式上讲却完全决定于供求关系。买的人多,报价高,其价格自然就
会被炒上去; 反之,就会跌下来。一只每股净资产1.5元,赢利能力几乎为0的股票
被炒至15元,这很正常,股民不会感到惊奇,瞪大了眼睛发呆还不如脱了鞋子追上
去。既然大家都这么追涨,那肯定是有好消息(譬如资产重组或股权转让); 有大
庄家入驻本身不就是好消息吗?
  消息有时也是圈套。庄家可以借利空消息打压建仓,也可以利用好消息拉高出
货。对此,中、小、散户无可奈何。利好可能是他们的陷阱,利空也会让他们坐失
良机。在股市中,公平不等于平等,公正不等于合理,公开也不等于没有内幕。对
“三公”的理解因人因事而异,赔了钱的人大叫上当。这个套子又是谁做的呢?是
自己愿意往里钻吗?
  在许多情况下,公开的消息就已经算不得消息了,此时看看令人心跳的显示屏,
该红的红了,该绿的绿了。不理会?心里痒痒。追涨或杀跌?恐惧。于是,许多人
想到要骑黑马。然而,黑马毕竟是少数,都成了黑马,少数的白马也就物以稀为贵
了。骑黑马需要时间和耐心,更需要勇气,谁敢肯定自己的黑马不是一颗地雷呢?
一想到热乎乎的屁股可能正坐在一颗冰凉的地雷上,谁不恐惧呢?于是,风声鹤唳,
草木皆兵,咝咝的引爆声似乎依稀可辨。赶快溜掉?说不定养了半年的黑马真的从
屁股底下腾空而起,再追可就难啦!
  那末,股民们就真的没救了?还有一些无可奈何的笨法子。破罐子破摔,死猪
不怕开水烫,反正已跌掉了底儿,就下决心养着,不管三年五年,不养成肥猪决不
出手。细想起来,这样的人已算不得真正的股民了,就像一个绝望的俗人,遁入空
门,做了和尚,撞钟喝稀,一有机会,还要还俗。一辈子没有机会,就干脆坐化在
庙中了事,省去不少烦恼。这样的笨法子有时是有效的,而一旦成功,就可再次还
俗,再去盯着屏幕,做他的暴富梦。
  另一类笨法子就是听股评,这是最笨和最虔诚的法子了。有人说股评家是职业
杀手,似乎也不过分。都喊着要反弹,却阴跌不止; 都叫着要调整,却日益见涨。
有的股评者嘟噜了半天,让人云里雾里,大意不过就是不涨则跌,不跌则涨; 有的
做出十条让人不知深浅的假设,在此些假设之上架起一座空中楼阁,让听者信不得,
不信又不甘心,只好仰望楼阁出神; 有的则干脆说今后的走势要看周一周二周三怎
么走,一周只有五天,走上三天不就明白了吗?有的不作结论,只是说政策面和基
本面向好,就是技术图形不怎么美观,如果技术面能得以修复,还是有希望; 第二
天,又跳出一个,说,技术图形不是走出来的吗(这让人想起鲁讯先生的“其实地
上本没有路”,不得不佩服)?君请看,今天的一根大阳线把所有的技术图形都修
好了,就等着一轮新的行情吧!第三天,全盘跳水,又出来个马后炮,似乎很肯定
地说,我本来就认为技术图形很脆弱,今天的调整也就实属必然...这让我想起“
君请看,曲苑杂谈”中的群口相声或评书,凭的不是是非曲直,只是一张张随意开
阖的嘴。在今天日益规范的市场中,我愿意相信,上述的股评家本无恶意,谁不愿
意当一个料事如神的诸葛孔明呢?他们吃这碗饭,也不容易,如果每次预测的都与
事实相反,谁还愿意请他们胡说呢?
  仔细分析股评者的心态,他们也陷入了自由与恐惧的恶性循环。别的股评者都
看涨,只有我说要跳水; 如果真的涨了,那不显得我水平低吗(实际情况是,众口
喊涨,还就真可能涨,因为股民们还是愿意相信权威)?如果我也跟着喊涨,即使
跌了,大家也彼此彼此。所以,我能理解为什么许多股评家总是含糊其辞,答非所
问,因为股市本身的规律就如两个国家间的爱情,除了人为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之外,其本身再也没有什么规律。
  股评者的研判依据不是基于必然的因果关系,而是基于一些普遍的假设或共识
(就类似于社会上的流行风,比如,喇叭裤一流行,公众的普遍假设就是喇叭裤好
看才有那么多人穿)。除去成分权数的原因,深发展为什么能带动大盘?四川长虹
为什么能激励人气?30日均线就真的如厚厚的大气层,在其下就必受压抑,一旦超
越就万丈光芒?板块效应就真的如电和磁之不可分?东北药和东北电就真的如地理
位置一样亲密?资产重组就真的意味着卵子的受精?97岁末的基金暴跌是价值回归,
连年亏损的垃圾股怎么就没回归?上百倍的市盈率就真的是市场预期?新股的发行
就真的意味着流通市值的不足?高比例的送配就真的如一胎10仔的母老鼠(股民对
高送配题材的热情和对现金红利的冷淡不禁让人想起公老鼠一钱不值而母老鼠身价
百倍的一例)?投资理念就是疯炒绩优股的代名词?
  对此类问题不是没有人考虑,考虑了又有什么用呢(上述的某些关联是否是股
评者蛊惑人心的成果?)?想要赚钱,就要踏准市场的节拍。股评家不也常常这样
教导股的吗?某支股票一启动,股评家就会及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板块,于是,
相关板块就真的跟着动了起来。如果联动效应没有发生,这又是重个股,轻板块的
理智了。
  股市中人又有多少有理智呢?都有理智,那还要股评家干什么呢?都有理智,
那还叫股市吗?那跟企业债券有什么区别呢(其实,97债市的火爆也让人吃惊)?
  入了市的股民就等于加入了一个多神教,政策、消息、行业景气、股评家、庄
家、大户、等等,都是不敬不行的神,它们时而共谋,时而分居,怎么能顾得过来
呢?要使众神都满意,真比登天还难。再瞪大了眼睛仔细瞧,交易大厅里黑鸦鸦的
人头就是主动脉壁上的千佛像!它们吞噬着每个红细胞上的氧分子,让股民缺氧窒
息,做出糊涂的选择。
  股票市场就是Stock Market,有人认为它象征了一个买卖畜牲的地方。在我看
来,股票交易所里的人群就是一群Stock,就是一群羊,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他们
激动不已。他们被一个无形的牧师驱赶着,牧师不经意的一声咳嗽或一个冷屁,都
是一条生死攸关的信息:暴风雨就要来啦!<Contents>

泡沫经济】

  我是个经济盲,对金融运作及规律一窍不通。我只所以对泡沫经济发生了兴趣,
是因为我突然想起,泡沫经济就是一只羽饰华丽的孔雀,一旦剥去羽毛,还不如一
只实实在在的母鸡。过了交配和生殖的季节,孔雀总要换毛,总免不了要在必要到
时候露出其丑态;同样,泡沫经济也总要破裂。泡沫经济也如漂亮女人的脸,一旦
过了婚恋生育的黄金季节,其价值必然暴跌,也必然随似水年华而显出原形。
  看了不多的经济节目,我就直觉到,经济发展中不可能没有泡沫,也就是说泡
沫经济是自由经济的必然产物,就像股市里不可能避免投机,又如鸡形目动物必然
会进化出像孔雀这类夸张的动物。
  人对母鸡的评价是它吃多少饲料,生出多少鸡蛋,这是一个很实在的经济指标。
对孔雀的评价就不同了,主要是看它的大尾巴上有多少漂亮的眼斑。这里面本身就
有欺骗性:眼斑有啥用?它能代表什么?制造一个尾斑需要多少营养?正因为雌孔
雀选择了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指标,才导致了雄孔雀的无限夸张。对于一个国家的
经济指标,它不可能太实际,没有哪个国家把居民食谱的热值或蛋白含量当做关键
的经济指标。其它的一些指标如生产、消费、物价、失业率、股市、货币汇率等等
就不好说了,其欺骗性及人为因素是不可避免的。泰国的经济随着泰铢的升值而发
展,又随着泰铢的贬值而爆炸,不正说明其中的欺骗性吗?不起眼的泰铢能连累整
个东南亚,也说明了同样的问题。泰铢贬值60%,就能说明泰国人就要少吃60%的
猪肉吗?提这样的问题会让经济学家笑话,因为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理论和解释。我
认为,要是经济学家们能懂得一些行为学知识,或许会更客观一些。
  人在吹肥皂泡时,虽会有些想象,却也知道它终会破灭。然而,人们在吹经济
气泡时,似乎就回复到宗教般的疯狂和痴醉状态,就想不到有一天它也会破灭。这
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万众齐吹的宗教场面的诱惑。此时,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激励
着他们,种种力量就像万能的上帝,使人无所畏惧,失去理智和价值判断的能力,
即使行走在脆弱的气泡上,也会有脚踏实地之感。于是,无形和有形资产价值骤增
(这新增的价值来自何处?就来自花花绿绿的美元?),地价飞涨,股市狂飙,珍
贵的艺术品更是身价百倍(岂止是百倍?)。这都不足以使人恐惧,反而让人更加
狂热:能增值百倍,怎就不能再增百倍?于是,当年荷兰人疯炒郁金香的悲剧又发
生在八十年代的日本:日本人通过银行贷款或担保,花巨资大量抢购西方的油画和
雕塑,等着一夜暴富。到头来,艺术品躺在银行的保险库里昏睡,以至个人跳楼、
企业倒闭、银行关门。
  上中学学习政治经济学时就知道,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看来,这确是必然的。经济的运行与发展就如同上帝在玩吹肥皂泡的游戏,每隔几
年吹破一个,于是,经济危机就爆发了。气泡吹得越大,危机就越严重。上帝的孩
子也在玩同样的游戏,他们分别控制着股市的涨跌或汇率的升降。这些事件也如经
济危机,有同样的规律,也有许多人的理想随着气泡的扩张是膨胀,也有许多人的
梦想随着气泡的破灭而夭折。
  人生也是上帝吹出肥皂泡,委委琐琐或轰轰烈烈的一生也必将随之破灭,从一
个实实在在的受精卵开始新生。是泡沫经济重演了人生的枯荣?还是人类的自身决
定了经济危机?<Contents>

权威的诞生】

  伟人只所以能够成为伟人,是因为他的周围有一群人把他包装成伟人,就如同
对歌手的包装一样; 所不同的是,音乐人包装歌手是为了把歌手当成摇钱树,而对
伟人的包装是基于人类贬低自己、需要权威的受虐本能。
  我们不能否认,伟人在某些方面可能有某些特长,比如演说才能、军事才能、
计算能力,等等。但是,在本质上,他们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的直肠里也有大便,
他们的皮下也有脂肪和血管,他们也需要臭豆腐或红烧肉的营养,他们见了女人(
或男人)也会动心,说不定他们也有生理或心理缺陷,他们也会在不适当的场合放
屁或打喷嚏,或在适当的场合说出不适当的话。
  回过头来看历史,我们会怀疑其貌不扬、有些变态的希特勒怎会有那么大的能
耐而让全世界的人感到恐怖?难道说一个杀人越货的希特勒自己就能建起那么多集
中营或焚尸炉?几百万犹太人惨遭屠戮是希特勒干的?是德国纳粹干的?纳粹出自
何处?同样,南京大屠杀或珍珠港事件就是几个战犯干的?他们为什么有那么大的
能量?
  权威一旦制造出来,就成了众人尊奉的神。所以,“毛主席万岁”并不是奇迹,
“文化大革命”也不是奇迹。回想当年,有多少人在喊“毛主席万岁”时想到过毛
泽东只是个人?直到90年代,还有受过最高等教育的博士生崇拜毛泽东,一提毛
主席他老人家,那简直就是神灵转世。
  权威崇拜的直接起因是恐惧与无知,这种情形在科研界也是普遍存在的。追求
科学精神至少应坚持无崇拜、无权威、无顶峰的信条,当然,科学家也是人,而只
要是人,权威崇拜就不可避免。在一位知名学者的生日座谈会上,我曾这样说过,
结果使领导很不高兴。我发现,越是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的学生,越会崇拜导师。有
的博士生在谈到其导师时,就会表现出佩服得五体投地之态,就会用“博大精深”
之类的过誉之辞。如果这个学生的专业是生态学,我敢肯定,他对生态学原理只知
皮毛而已,而不管其学位是硕士还是博士。现代的学科划分如毛细血管一样精细,
各个专业的领域如显微镜的视野般窄小,怎还会出来个“博大精深”的学术权威?
在一个人就可读遍天下书的古代,老子尚认为“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呢。
  前几天和同事讨论猴子的权威时,同事认为,猴子的权威是纯粹靠体力决定的,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能当上众猴之王者肯定是最强劲的个体。我说,不见得。猴
王很可能并非是最强劲的,却是一只不要命的拼命三郎。俗话说,横的怕不要命的,
黑社会的头目往往不一定是最有智谋或最强健者,而是一个敢玩命的心狠手辣者。
然而,在一猴群中猴王一旦确立,不但和它同辈的强壮个体尊重它、惧怕它,日益
茁壮的后生们(尽管体力已超过猴王)也会本能地敬畏它,迷信其权威,听从它的
管制(如不许随便和母猴们调情)。如果这个猴王有足够的权威,它的王位可能会
一直保持到体力衰竭之时(或许一直延续到死?)。
  从进化逻辑上讲,猴子们崇拜猴王应该是敬畏它的体力,那些没有亲眼看过争
霸战的猴子会认为,它能当上猴王,自然是因为它打败了所有的对手; 那么,它肯
定是最强劲的个体了。由此看来,如果猴王是因体力之外的手段得到王位(据本人
所知,这种情形确实有),那么,可以说,它成功地欺骗了它的崇拜者或臣民。由
此推演到人类,某个学科的学术权威不一定是(这个学科中)最有学问的人; 某一
战场上的最高统帅不一定是最好的指挥者; 某个国家的总统不一定是最会治国者。
  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就此做出结论说权威崇拜是由于权威的崇拜者的欺骗。
归根到底,权威崇拜起因于人类本能中的受虐原欲(有多少人理解“打是亲、骂是
爱”的生物学涵义?)和无知、恐惧、不知所措的无能为力。小孩子崇拜父母,是
因为父母会教他怎么做人; 科学家崇拜权威,是因为权威能为他指明学科的发展方
向; 基督徒崇拜上帝,是因为上帝会领着他走向天堂。所以,也可以说,权威崇拜
也是个体生存的必要手段; 那么,说它是人类的基本本能也就可以理解了。

  权威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而其本身只是一个普通人加上某方面的些微特长。把
它这样原封不动地摆出来展示给众人,这无论如何也不能服众,也不能成为权威。
那么,制造权威需要哪些步骤呢?根据最基本的常识和普遍真理,它应由两个相互
对立又相辅相成的过程组成:抬高一方和(或)贬低另一方。
  从电视会面上,我不只一次看到过教堂。由于镜头的限制,我看不到其全貌,
所以也就没有什么特殊的印象,只知道那是宗教活动的场所,是很庄严很神圣的地
方。97年10月,当我第一次走进悉尼的一座大教堂时,就立即被震慑住了。它会使
人产生恐惧、自卑、无助之感,几十米高的巨大空间让人不由自主地觉到自己的渺
小。上帝没有肖像,也没有雕塑,他的力量就弥散在教堂那巨大而又阴森森的空间
之中。走出教堂后我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把教堂造得那样高大,为什么不多设几层
来增加其容量。没有教堂(或庙宇寺院等)就没有宗教。忙于创造财富的现代人踏
着一致的步调拥挤在一起,可能会生出无限的成就感和充实与满足,他们更需要教
堂,只有进入教堂,他们才能感到自己的渺小、无助与恐惧,他们才能感到上帝的
存在,他们才需要上帝的帮助。
  与外国人的教堂相比,我们的神庙或寺院相形见绌,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绝招。
在一座破陋不堪拥挤昏暗的神庙里,一尊神像金光闪闪、顶天立地,它的尺寸被严
重夸张,它的手掌可能比你的屁股还要大,它的指甲可能大于你的脸庞。站在它的
的面前,你会感到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压制着你,这股力量就来自它的的巨大身躯。
它的的身体里可能被稻草填充,它的骨架可能是泥塑的,然而,善男信女们不会想
到这些,他们只会因其高大的体型而油然起敬(这如我们想不到伟人的大便一样)。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如果人们无力区辨真假老虎,那么,纸老虎也同
样可怕。自身难保的泥菩萨都能普渡众生,纸老虎就不能咬人吗?
  再看看中国人最普遍的宗教活动──祖先崇拜。我们面对高高在上的祖宗牌位,
三拜九跪,叩首做揖,不正是贬低自己、抬高祖宗的表现吗?这和严格意义上的宗
教活动毫无二致。在上述活动中,没有教堂的庄严和宏大场面,也没有神庙中巨大
的塑像,我们无法通过对比来贬低自己,就只好主动降低自己的身高,跪在想象中
的列祖列宗面前不愿起来。在我看来,这与女人或儿童的撒娇没有什么区别,它体
现了人类服从与受虐的基本需要。
  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这可能吗?)几十年之后,修建祖坟之风在某些地区
死灰复燃,这其中除了脸面上的需要,是否还有上述的心理动机?如果没有政府的
限制,我们的祖坟是否会最终高过西方人的教堂?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那么,我们
的宗教就名正言顺地成为世上第一大宗教了。
  空间和视觉上的装修还不过瘾,我们还需要在无形的时间上大做文章(这是否
补偿了上帝的空间上的无形与无限?)。我们不光崇拜自己的父亲或祖父,我们还
要有据或无据地向前推演,姓孔的如果能推出自己是孔圣人的第75代孙,那不也是
极大的荣耀吗(据我所知确有此事)?前几年有一群西方人用线粒体DNA技术
(mtDNA遵循严格的母系遗传)推导的结论是,现存的全人类都来自于几十万年前同
一个非洲祖母。如果这项技术能实现廉价、简便和可靠性,这对于我们寻找共同的
祖先将助益无穷。如果我能和封神斩将的姜太公染上关系,那我就要无体投地磕响
头啦!想一想不可思议的五千年前我的祖宗就有这般本领,怎能不叫人崇拜呢?
  在得意忘形和无限崇敬之余,我仍是一名行为学者。那么,5000年又意味着什
么呢?与生命进化几十亿年的历程相比,5000年不过是历史的一瞬,人的智力或生
化指标可能没变多少; 从生殖和种质传递角度看,不过是繁衍了250代或300代,大
概只相当于老鼠生活了80年或100年(假设每年3代); 如果我真的是姜子牙的后
裔,我的等位基因会有万分之一与他相同?说不准。
  制造权威的过程也就是权威的欺骗性滋生的过程,从最低等的动物本能(也就
是兽性)到最高级的联合国会议都不例外。张飞的胡子、雄狮的长鬣、法官高高的
礼帽、老师的讲台,等等,不都是制造权威的必需品吗?电话会议不可能取代传统
的会议方式,为什么呢?因为从电话里(即使是可视电话)与会者无法体验那高高
的主席台的权威意义。即使世界在时间和空间意义上无限缩短,哪个国家也不会把
最重要的会议放在显示器上举行,除非全世界的教堂都被理智拆除了。
  关于权威的诞生,读了李宗吾的“我对圣人之怀疑”,我就不敢再有议论了。
“三代以上有圣人,三代以下无圣人”,为何出此事?读过之后,深感李宗吾的答
案比我有先见:无知、恐惧、崇拜、物以少见珍、文化遗传的巨大突变及以诈传诈
的倍增效应。一根胡须能决定一个部落的命运,一颗铁钉能倾覆一个国家,弗罗里
达的一只蝴蝶扇动翅膀,能在太平洋上掀起一场风暴,怎能不令人恐惧呢?
  任何宗教在贬低其教徒方面几乎都使用了同样的手段──心理压抑。首先要让
他们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是有罪的。中国的佛、道、儒也莫非如此,这是同域分
布的不同宗教能实现二合一、三合一甚至N合一的基础。既然有罪,就要赎罪,就
要受苦,就要以苦为乐。这种心理调教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修心、养身、治世
才能归于一统。修心是根本,所谓“以心为法,以神为符”,神只不过是实现修心
的一个慑人的符号而已。和尚或道士手中的斩妖剑,也仅是一个心理暗示的符号。
  人是一只心理不健全的猿猴,因为他受了上帝的恩惠;狗是一条心理不健全的
狼,因为它吃了主人的白食。俗语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自古贪官都是
有钱人的奴隶,也符合宗教原理。
  佛教的出家制度,特别是托钵乞食制,从表面看有助于让教徒完全脱离俗世,
其实,行乞的饭碗正是勾通两界的容器。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制度,如果每个教徒都
能自食其力,就容易滋养他们的个性。谁都知道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前提,而独
立的人格正是宗教的大忌。
  对于出家的和尚,给他们食物、零钱或其它小恩小惠的人就是他们的施主,在
施主面前自然会觉得惭愧和有罪。惭愧和有罪本来是同义词,在英文里两者根本就
是一个词(guilty)。有一次要对一美国人表示自己虚饰的惭愧之意,竟一时选不出
一个合适的词。当我不得已随便找了一个相当于尴尬和困窘的词敷衍之后,立刻意
识到我们的惭愧和西方人的惭愧竟然不一样。这是个文化问题,却也具有宗教意义。
他们的祖先受了毒蛇的诱惑,就认为毒蛇可恶,而自己有罪;我们的祖先受了毒蛇
的教化,却把毒蛇供奉成神,认为自己惭愧。原罪本是一样,只是由于心理特质不
同理解不同。毒蛇让我们穿上裤子,竟也是我们的施主,我们的上帝。
  衣食父母就是上帝,所以每个施主都是他们的上帝。施主多了,也就无法逐个
记清其嘴脸,所以只好见了谁都叫施主,俗世之人也就都成了他们的上帝。这样的
上帝不是弥漫在空气中,而是在地上行尸走肉的活物。在我看来,这比基督教要高
明许多。
  压抑自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忘我以至无我的境界,这几乎是所有著名宗教所追
求的最高境界。“我”都不是什么东西了,还有什么东西会让我害怕呢?这种大无
畏的精神是成功的宗教中蕴藏的令人恐怖的力量,一旦释放出来,它无坚不摧,战
无不胜。其实,这种苦苦修炼出来的境界虽是“真理的觉悟”,不过是一种彻底的
绝望。人生的许多真理往往被一些绝望的人一语道破,并非偶然。
  在蚂蚁和蜜蜂的社会里,个体被压抑得发育不良,连性欲和生殖本能都被女王
镇压下去,所以它们会赴汤蹈火,视死如归。
  狗是一条未成年的狼,也是一条绝望的狼。狗为主人壮烈牺牲,我们自做多情。
或许,那不过是绝望的自杀。
  在父亲面前,我们永远是孩子。也是绝望的孩子?<Contents>

看破红尘】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可见红尘扑面,茫然者多,清明者少。只
就这一个清明者,倘若能先觉日后之惨死,还能因为几个荔枝笑羞了百花?千里迢
迢的清香挡不住一路风尘的干涩,枯荣之消长、生死之轮回塑造了多少个此起彼落
悲欢离合,湮没了多少荣华富贵尸抛荒野!选择万物“洁齐而清明”之日去荒野悼
念亡人,将大好的时节与死人一起度过,是谓清明。
  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有多少人能够看破红尘呢?自称看破红尘者,可能
正是一些被人间污尘迷住双目之人。这是一种自我陶醉状态,也可能是一种欺世盗
名的手段。世间人皆虚伪(不虚伪还能叫人吗?),世间人皆自私(不自私还能叫
人吗?),有一人大胆地对同事说,你说人皆虚伪,也不尽然,我本人就可坦诚相
告,我很自私。你看,我这叫虚伪吗?同事诺诺:是也,敢于承认一己之自私,可
谓诚矣。
  这般欺骗小儿的骗术会有人相信。其实,越是这样的人,内心越虚伪。他想表
白自己无私(谁愿意被看做自私之人?),却不直说,这不正说明其不诚实吗?这
种表现比直说自己是无私的更有欺骗性,有时也真能让人上当。
  内心想什么,别人不知道,说出来的东西未必可信,做出的事情也未必能说明
问题。出家人追求六根清净,四大皆空,吃青菜,守清规,念经,撞钟,脱了世俗,
皈依佛门,可谓看破红尘了。殊不知,他们生活的寺庙正是滚滚尘路上的客栈或庇
护所,前来避难者有不少是在别处活不下去了,比如杀人越货、做奸犯科者,比如
生路无门穷困潦倒者,等等。那些主动投靠者也多是尘世中欲望极强而无法满足,
或贪得无厌而失去太多,或儿女情长而今世无缘者,等等,其俗愿应远远超越芸芸
众生。或许这些人念了两天经就会反过来教育世人,这岂不可笑?
  看破红尘之人应与名利无争,怎还会为了一个相当于科级或处级的住持或其它
什么头衔而明争暗斗呢?俗世中最要紧的两件事是生存和生殖,看破红尘者不光应
对生儿育女之事毫无兴趣,对自己的生命也应抱可有可无之态度。谁能做到这一点
呢?不想活了何须出家当和尚?一头撞死不更方便?人很难摆脱对死亡的恐惧,许
多宗教正是利用了人的这一弱点,通过对死亡后的承诺(或上天或入地)来拉拢人
心。
  出家人戒除了色欲,没有妻小,看来是越过了生殖的俗关。是他们情愿如此,
还是一种迷惑俗人的假象?看一看只下蛋不孵卵的母鸡,此问题就有些眉目了。母
鸡的生殖本能使它忙于下蛋,忙于下蛋又使它忘记了孵卵,这是人类文明促成的恶
性循环。对于母鸡,你能说它没有生殖欲吗?没有生殖欲还下蛋做甚?只为了给主
人提供松花蛋的原料吗?同样,对于出家的和尚,他们只所以没有表现出生殖的欲
望,是人类文明的被动结果,是玄妙的经文和高大的神像暂时压抑了他们的欲望。
说他们是被文明手段欺骗了的母鸡,也不能算是过分吧。
  我们有一万条理由相信,任何一个出家的和尚并非自愿放弃世俗的权利。要是
自愿,还要经书的麻醉?还需要法器的喧嚣?还要神像的震慑?还要清规戒律的约
束?还要住持的领导?还会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窘境?还会有“大凡和尚都
和尼姑私通”的恶意嘲讽?还需要“天机不可泄露”的故弄玄虚?诵经的木鱼做成
女阴状,是私下自慰的法器,还是见怪不怪的麻木?升仙而成“正果”的高僧为什
么要撒下一些无稽之谈来欺世盗名?有多少人见过火烧不化的舍利子?
  把看破红尘的意义再降一级,也许有人对人间男盗女娼世态炎凉横竖看不惯,
也许会成为于世无争、澹泊名利者,找一方世外桃园修身养性。历史上这样的人不
在少数,其名声也不在帝王将相之下。仔细想来,他们为什么这样出名?只是后人
善意的大肆宣染?也不尽然。我想,正是这些所谓性情高雅的隐君子们的自我宣传,
才会有如此的效果。如果他们真的澹泊名利,能这样留名百世吗?这又应验了一句
话,说出来的未必可信。刘备三请诸葛亮,后者故做忸怩而不出,并不是他真的看
破红尘,而是一种策略。现代文坛上有一对以清高享誉四方的高雅夫妻,也在公开
的场合鼓吹自己如何清高而不近权势,某大使馆要员三顾茅芦而不出架。这种说出
来的清高就不叫清高了,反而说明他们异于常人的高明策略:以清高换取名利。这
是古今文人惯用的伎俩。
  同样,那些说出或故意表现出“看破红尘”状之人不也正是以此作为欺世盗名
的工具吗?如果这还不灵,就干脆自杀,这总会引起世人的注意吧?!有多少看破
红尘的自杀行为不是基于此种心理?这样的自杀者总希望会有人救活自己,就像堵
气离家出走的孩子希望父母追上来对他说:我求求你,回家吧,我的孩子!这样的
花招就如喜欢尿床的孩子,不过是希望找点麻烦引起母亲的注意。按照行为学原理,
女人和孩子惯用此技俩。所以,那些孤傲的标榜其实是一种妇孺受虐原欲的表现。
  余秋雨在论“大隐隐于市”时说,“山林间的隐蔽还保留和标榜着一种孤傲,
而孤傲的隐蔽终究是不诚恳的...反正在我的心目中,小桥流水人家,莼鲈之思,
都是一种宗教性的人生哲学的生态意象”。
  人生犹如洗不尽看不穿的尘土,有时沸沸扬扬,却终究摆脱不了大地的引力。
表面的东西未免虚夸,人毕竟是一种有性的、有机的、社会性的动物。
  高贵的牡丹花原本是一种植物的生殖器官,傲雪的梅花也需要阳光的温暖。出
污泥而不染的莲花,不过是一种假象,其根原也离不开污泥啊。

  出家人以慈悲为怀,以普渡众生为业,甚至落脚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
且不说他们严遵杀戒是否可能,也暂且不计较他们煮粥要烫死多少细菌或变形虫(
他们大多没学过微生物学,这样的要求未免过于苛刻),只来讨论这“慈悲”里面
含有多少恶意的仇恨。他们参透人生,看破红尘,决意脱离生命进化的齿链或生死
轮回,让自己的基因和基因控制的肉躯和精神永远超越苦难,回归无机,偶或听到
自己俗世的妻儿因暴病或雷击而亡,他们或置若惘闻或无动于衷或如重释怀或仰天
畅笑。如果这样可以让我们庸俗之人理解,那么救人于垂死扶人于败伤就反而令人
费解了。既然人类的生息繁衍是苍茫苦海的根源,为什么不趁其不备而一棍子打死
他呢?把他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不是为了让他和他的子孙再遭受新的危难吗?这跟
故意置人于水深火热不是一样的罪恶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德性他们大概
知道,把自己瞧不起的东西强加于别人,把别人投入无边的苦海自己坐在岸上消闲
观望,却落得一个大慈大悲的美誉,何乐而不为呢?由此我又想起我们对父亲和祖
宗的报复,这里面肯定也有恶意的报复心理,滚滚红尘把他们逼得走投无路,终于
在佛山发现一块清泠宝地,怎能就如此罢休?当然,高处不胜寒,再动员几个上来
一块欣赏,也是可以理解的;千古知音最难觅嘛,小孩子看猕猴争食,也还要拉着
妈妈一起看才有意思,你要是不表示兴趣,他就要恼羞成怒啦。
  在生命界,凡事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人类如此巨大的痛苦不可能是进化的废
物,它原本是生命的需要。如果我们没有肉体的痛苦,像螃蟹一样,丢了胳脖再生
出来,或像海参一样,抛了肠子再长出来,那我们也就永远停留在那个水平。器官
的再生是原始的简单生命自我修复的重要方式,它们的身体信息简单,容易再生,
有没有痛苦就无所谓。对于复杂的高级生命,器官和组织的再生能力差,痛苦和对
痛苦的记忆也就成为生存的必要武器。单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最高级的人类,也
是最痛苦的动物,他的心灵的痛苦也是因为生存和生殖的需要。根据丰富的心理学
证据,人类肉体的痛苦和精神的痛苦可以相互抵消,也可以相互强化而倍增。焦虑
的癔症患者可以用精神生出肉体的痛苦,正常人在突发的应激场合也可以暂时忘却
肉体的痛苦。痛苦是生存希望的产物,由此可以理解,绝望的人不再有痛苦,没有
痛苦的人也不会有世俗的希望。苦苦的追求,是为了甜甜的享受。许多以高尚的名
义而视死如归之人,其实是因为绝望,这种力量是人类的身心所能释放出来的最大
力量。
  哺乳动物的痛觉是因为体内产生一类特殊的神经递质,如果用药物或毒品阻止
其作用,就会进入仙境。但这也意味着灾难,没有痛苦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在人
群中存在着极小的概率,有的人天生没有疼痛感,这样的人一般活不长,自己的口
条随着猪肉被嚼烂吞下都浑然不觉,满嘴的血腥,其恐怖可想而知。当然,他自己
不觉痛痒,也是一种境界;观者不忍,不过自做多情而已。对于精神的痛苦,人们
往往错误地认为一旦解除,幸福就会降临。自己沉浸在痛苦中,朋友心焦火燎。等
到目标实现,却并无快乐可言,反而导致绝望,因为那种刻意修饰的痛苦是他生存
的价值。助人如害人,最亲近的人成了谋杀的刺客,那也是善良的误会。至于有多
少谋杀是善良的,只有刺客清楚;无论如何,那都是助人为乐;为什么乐,那又是
一个问题。
  人折了一根手指,会痛不欲生;蚂蚱丢了一条大腿,却若无其事。谁能像蚂蚱
那样,无疑就是盖世英雄。可见,人类的许多追求不过是原始动物的一技之长──
比如长臂猿的体操、海豚的花样游泳或棕熊的冬眠。再原始下去,就是对无机状态
的追求,对回归自然的向往。这种生死大循环或许只需稍等片刻,或许需要几十亿
年。
  众多的吸毒者给我们警示,也给我们启示。人生的悲与喜只是一个生物平衡作
用的动态反映,一点白面就能打破这种绝妙的平衡,产生出无法收拾的大悲与与大
喜。在这方面,人们总是有误会,以为吸毒者肝胆崩裂的悲怆是毒品产生的。其实,
毒品的作用就像一把刀子,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鲜红的血液并不是刀子产生的,
刀子的作用只不过释放了体内已有的东西。
  痛苦既然是生命的武器,自然有利用的价值。个体的痛苦可以被自己利用,也
可以被别人利用。两者不谋而合,就会产生一种完美的宗教。<Contents>

巫与医】

  神话是科学的起源,郎中与巫婆同谋,自古巫医不分。瞎子会算命,白痴会预
测未来,心诚则灵,总是有人信。你不信?一种出名或不出名的口服液,关节炎患
者喝了,说好多了; 痔疮患者喝了,说不痛了; 骨质增生的人喝了,说舒展了; 口
腔溃疡者喝了,说半年没犯; 失眠者喝了,说昨晚睡了个好觉; 阳痿的男人喝了,
说有性欲了; 月经不调的女人喝了,说正常了......好象是全体公民的每个细胞都
在渴望着这种口服液。厂家宣传的功能都灵验了,这还不算,还有许多人正在发现
着它的新功能,比如,秃子的头顶生了稀毛,晚期的胃癌不治自愈,绩差的学生考
上了清华,不育的寡妇有了胎气,等等。
  现今充斥市场的非处方用药在多大程度上在发挥着生理生化上的功能,谁也说
不准。说它毫无作用是不公正的,谁肯白花那么多钱去买一瓶不知配方的神水呢?
我的一位亲戚就喝过一种著名的口服液,据说特别灵验,以至每个月都要喝两瓶,
一旦不喝就真的会出毛病,周身不舒服。那么,这种依赖是心理依赖还是生理依赖
呢?也说不清(作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不应该这样区分的,哪种心理依赖不是生
理的呢?在此暂依传统的分法叙述)。当然,对此应有测定的方法,只是谁也不会
这么做。若把色、味、包装可以乱真的赝品提供给某种口服液的依赖者,却依然有
同等的功效,那就肯定是心理依赖。问题是,喝了水货的患者却蒙在鼓里,依然在
依赖它。谁敢保证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呢?
  出家行善的和尚充当过驱鬼的法师,回归自然的道士扮演过救人的菩萨。能说
他们没有用吗?不能。他们的确救过不少人,做过数不清的好事(当然他们也收费,
这叫劳动致富嘛)。现在看来,这叫迷信,但不能叫愚弄老百姓,因为老百姓需要
他们,需要被愚弄(我们能说宗教是愚弄人民的工具吗?以前我们这样说过,但现
在不敢了)。不管是在八荒四野虎啸狼嚎的野蛮时代还是在五洲四海世界大同的信
息高速公路上,个人的力量都显得如此渺小,人们都需要一种存在或不存在、有望
实现或无望实现的精神寄托,都需要一种被夸张了的或被拟人化了的图腾的统治或
控制。佛家追求的不就是一种无机状态吗?中国的皇帝不就是一条毒蛇吗?
<Contents>

生殖与本能】

  一位地地道道的生态学家在事后纳罕:真奇怪,孩子一病,我和妻子就都不饿
了(没有食欲)。能对这类天经地义之事感到莫名其妙,不能不说他是有学问的人。
  上述的疑问原于对进化论的无知(不懂进化论能算是个生态学家吗?)。玉米
长了棒生了粒,它的身体就不再长了,就把营养物质源源不断地输送到玉米粒上;
对它来说,玉米粒就是它的后代(至于玉米粒变成猪肉还是人的大便,这不是它的
问题)。燕雀孵化出小鸟,就会食欲大减,把捉到的小虫子送给嗷嗷待哺的孩子们。
为什么?读者会说,本能呗。按照我们的常识(或许院士们也会这样认为?),既
然是本能,就不必再问为什么了。比如,人为什么有四季如春的性欲?答曰:这是
本能。
  人类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超越了本能,或者说,他学会了压抑某种本能而夸张另
一中本能(人类的行为是否就是把一种本能转换成另一种本能?这就是弗洛伊德所
谓的升华?)。然而,不管怎么压抑,总有无法还原的基本本能:贞节带上不也有
一个小孔吗?垂死的人不也注重自己的名声吗(我曾听说在飞机失事前的遗嘱中就
有人为自己的通奸而辩解,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啊)?
  在众多的本能中,生殖本能便是其中的根本,其压抑、扭曲与夸张也就不足为
怪。在现代的文明人当中,有两类极反的典型,一类是压抑,一类是夸张。生殖压
抑者认为自己超越了本能:为什么非要个孩子呢?没有孩子不照样活得好好的吗?
如果这类人因此而出家修道或干脆自杀,我们可以谨慎地说他们真的超越了本能。
然而,这样的建议除了残酷之外也显得天真。他们并未超越本能,只是把生殖本能
转化成了别的本能,比如对事业的追求。从行为生态学或社会生物学角度看,生殖
本能的转化物(比如事业)只是生殖本能的前奏而已,也是广义的生殖本能的一部
分。人们觉察不到这一点,就如猴子在追求霸业(当猴王)时想不到它会因此而子
孙满堂。公猴在如火如荼的争霸战中也许会暂时忘记母猴们红肿的屁股(母猴们展
示红肿的屁股就等于女人对男人说“我爱你”),但这这暂时忘却的东西正是它为
之奋斗的目标(事实证明,暂时忘却对它是有好处的,三心二意怎能成就大业?)。
  上述的情形在人类中也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人类过度发达的智力(智力就等于
理智?)致使他把事业当成理想或把手段当成了目的。他会为此而骄傲(这不也是
生殖本能转化而来的吗?):你看,这才叫真正的现代人!殊不知,他的行为正好
说明,生殖本能造成了生殖的压抑,或者说,他用生殖本能换来了事业的成功。
  为主人生了一辈子松花蛋的母鸡虽然没有孵化出一只小鸡,如果它创造了产卵
量的吉尼斯世界记录,不也是一种荣耀吗?它是否会有事业上的成就感?年逾花甲
的导师突然娶了女学生或保姆,是事业成功之后的回归自然吗?
  如果说上述的生殖压抑是生殖本能压抑性夸张的结果,那么,下述的情形将被
理解成生殖本能的扭曲性夸张。
  生殖本能的最基本特点是一切以后代的利益为出发点,生活的哲学是为了后代,
为了未来。只要未来是百花齐放,整天踩在牛粪上也能感觉到绿草的清香。
  我们的上一代处于新旧社会的交替带,他们尝过吃不饱穿不暖的酸苦,他们大
多没受过高等教育,没有文化,至今生活还较为贫困。但他们无怨,因为他们是为
了我们这一代,他们是在为社会尽义务。到了我们这一代,条件好多了,受教育的
机会多了,生活也比以前丰富了,但我们还必须谨慎而机械地工作,我们要省吃俭
用,要存钱,要整天忙于孩子的事情:入托、上学、就业、婚姻等问题要耗去我们
多半的精力。对此,我们依然习惯地说:为了下一代,为了未来。到了我们的下一
代,情形依然会如此,他们需要为了他们的下一代。
  这好象就是愚公精神,为了那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好愿望,让子子孙孙无穷尽
地受苦。对于佛家的出世观来说,这是一种恶性的生物循环,每一代只是巨大的进
化机器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齿轮,被动地沿着预定的程序而转动。然而,自古至今,
除非被逼无奈,谁也不愿意主动离开尘世、离开进化机器的统治。
  传统的“多子多福”成了“只生一个好”,为了这“一个”,我们仍要耗尽一
生,用两条命的痛苦换取不知天高地厚的子女的幸福。半生的积蓄换来了一架孩子
厌恶的钢琴,半生的愿望换来了孩子成绩单上的85或95分。这唯一的孩子成了我们
的事业与理想,也成了我们的宗教信仰(我们不是管孩子叫“小祖宗”吗?)。祖
宗的教训不敢忘,“小祖宗”的无理要求也不敢违背。虽然生活在无线电波之中,
我们的处境比几千年前的古人能强多少?
  父亲与丈夫、母亲与妻子、儿子与情人、事业与理想,我们有限的精力能顾及
多少?这就是我们的本能吗?<Contents>

救救孩子】

  关于人脑的容量,至今还没有一个准数。它不像电脑的硬盘,是500M还是2.1G,
不管多大,总有存满的时候。至今还没听说哪个人大脑满载而存不下任何信息。
  上述的事实为我们的教育体制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既然大脑资源用之不竭,
就像地下的煤或石油(人类曾经认为这是无限的资源),何不尽情地开发利用呢?
于是,家长与老师合谋,共同投资开发孩子的智力,以期从中得到回报。老师付出
的是劳动和热情,通过出卖孩子的考分而获得他们认为应该得到的东西:名誉、地
位、奖金,等等; 家长付出的是血汗(钱)和期望,通过孩子的考分而获得尊重、
满足、虚荣、以至孩子的前途或出人头地。在这场高投入高产出的经营活动中,孩
子是受益者,也是受害者。
  冬日的早晨,天刚蒙蒙亮,许多成人还沉浸在黎明觉甜蜜的沉闷中,三三两两
或独来独往的小学生就背着大书包,步履匆匆地赶往学校。他们比成人还要辛苦,
大清早的想象力还来不及舒展,就要奔赴学校,让刚刚萌发的想象力接受科学知识
的无情洗礼。我也不常早起,但每当我看到这样的情境,都禁不住心酸地想:这就
是我们的后代,我们的未来。他们可能会在各个学科的奥林匹克竞赛中频频获奖,
却做不出一部象样的想象力丰富的动画片。我们制作动画片也有几十年了,到了今
天,制作的水平还不如几十年前的几部国画片子。当然,做不做动画片无所谓,问
题是,一群英年早逝的人造天才是否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呢?
  幼小的孩子戴上厚厚的镜片,背起重重的书包,在这本该是游戏的年龄,就开
始工作了。对于许多学生,学习过程与异化的劳动有何区别呢?在老师和家长的双
重压迫下,他们不学习能行吗?除了他们自己的荣誉感、成就感和恐惧感而外,有
多少家庭作业是他们主动完成的?还不懂事的孩子就要被迫学习将来要用于楼房设
计或火箭发射所需的知识,这跟雇佣童工有什么区别?传统所认为的雇佣童工是指
让儿童做力所不及的体力活,人人都知道,这是违法的,因为这会损害儿童的身心
健康。那末,让儿童做占用他们游戏时间的多余作业就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戴
上近视镜就是身心健康的表现?让他们背着重重的书包奔波于老师和家长之间不也
是侵害他们的自由吗?如果上述问题被社会所承认,那是否就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允
许雇佣童工或虐待儿童?
  儿童的权益不能依靠他们自己来保障,他们不是老师家长的对手。西方的动物
权益主义运动不是由动物发起的,任人宰割的实验大白鼠不知道它们有什么权利,
它们的合法权益只有靠善良的人们来保障。我们提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已有
几十年了,我们做得怎样了?妇女权益保护得确实不错,因为她们是成年人,她们
会主动积极地实现这一目标。在我的印象中,为所欲为骄横跋扈的泼妇甚至会为挨
不上丈夫的拳脚而苦恼,便是这一事实的写照。儿童的权益保护得怎样呢?我的看
法是,那些为保护妇女权益而奋斗的女人们也加入了迫害儿童的队伍中。她们不是
也和老师(自然也包括女老师)站在一边吗?如果你对此提出质疑,她们肯定会众
口一词:别人都这样,我不这样行吗?别的孩子都上大学,我的孩子不上大学行吗?
对此现实问题暂且不论,那么,逼着孩子学钢琴、学跳舞、学绘画、学书法、学围
棋也是迫不得已吗?如果你对此提出质疑,她们也会异口同声:望子成龙嘛,人之
常情。为了谁呢?不还是为了孩子的前途吗?
  我同情这样的传统思想(或是本能?),在无知与恐惧之中,家长们只有这样
做。一对半文盲夫妻(半文盲真是太普遍了──只认识汉字、会做四则运算不就是
半文盲吗?)可能会设想他们的儿子将来成为生态学家或哲学家,是因为他们对生
态学或哲学的无知。而一个著名的生态学家或哲学家可能不希望他的儿子将来从事
生态学或哲学研究,他或许觉得没意思,或是害怕他的儿子将来戳穿他的鬼把戏;
他可能会希望儿子将来成为音乐家或电脑专家,这是因为他对音乐或电脑的无知。
  我真的无法说明望子成龙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父母的私心或无私(世上真有无
私之人?)。从社会生物学的观点来看,孩子是父母实现自身欲望的工具,欲望一
旦实现,工具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比如,如果他们想要个孙子(重男轻女不就是
因为儿子能生孙子吗?),又真的有了孙子,那么儿子就显得无足轻重了(这就是
隔辈亲?)。所以,亲代行为是人类行为中最有欺骗性的行为之一,表现为最无私
的父母实际上可能就是最自私的,以至打死了孩子还会有人同情:唉──,可怜天
下父母心!
  孩子的心情谁来可怜呢?
  显然,要解放儿童,父母是靠不住的。要解放奴隶,能靠奴隶主吗?未免太天
真了。靠老师行吗?靠学校行吗?也不行。学生是老师的工具,学生的考分就如同
农民的玉米产量,越高越好。我们已经习惯于赞美某种职业的高尚,同时又极力表
白没有低贱的职业。没有低贱哪来高尚?赞美教师这种职业的高尚,这和公开贬低
其它职业(比如种地)不是一回事吗?这是一个很严肃的笑话,自然没有人敢笑出
声来;这种逻辑上很显然的自相矛盾竟然被我们当做普遍的共识或常识。
  以研究自卑情结著名的啊德勒认为,有的人因为天生的自卑情结而希望以教师
为业,通过高高的讲台和学生的服从得到补偿。我也观察到天生濡弱的人常常将为
人师表作为理想,在大学毕业时慷慨陈辞,面对名利的诱惑毅然奔赴中学教室。有
人则坦露一些,宣称自己就想当个孩子王;孩子王也毕竟是一个袖珍国王。我不忍
心对其心理动机吹毛求疵,因为他们自己也全然不觉。对于高尚的名义下所隐藏的
东西,也不应该耿耿于心。高贵的熊猫皮上即使有几个烂洞,毕竟也是难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同样,老师爱分数,也应取之有道。如果老师授课水平
高,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善于利用规定的教学时间完成传道授业解惑的基本任务,
这样的老师无疑是好老师,他(或她)不需要牺牲学生额外的课外时间就能让学生
考出高分; 这样的老师就是“君子”。有的老师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想让学生考高
分,他(或她)就只好违反职业道德(各行各业都在讲职业道德,对老师有什么要
求?),加重学生的家庭作业,甚至让家长也参与进来,共同压迫学生。如果学生
真的因此考出高分,这不是对社会的欺骗吗?其对社会效益的损害(儿童身心健康
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看来,要摘除孩子的眼睛、缩小以至扔掉孩子的书包,就只有靠法律了。我本
人建议的条款是:1)每周的授课时间不超过20小时; 2)不得以任何理由、任
何形式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
  如果老师因拖堂10分钟或因布置了一道课外数学题而被学生起诉,你能接受吗?
我们的社会有勇气面对这样会被祖宗笑话的现实吗?那不就等于承认儿子扇父亲耳
光的合法性吗?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整个民族对一个普通的职业者如此敬仰,实
在是祖先崇拜的延伸。我们能批评封建的愚忠盲孝,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就应该有个
社会的规范和评价。
  如果我们能接受那两个条款,二十年后我们的高科技领域就会后继无人?如果
真的这么严重,我还是愿意收回那两条建议。

  关于孩子的处境,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过分地责怪家长或老师是不应该的。
在这已成事实的社会风气中,个人的力量不足以扭扭转乾坤,就只能顺应。这让我
又一次想起孔雀的故事:在“尾饰越长越好”的社会风气中,顺之则昌,逆之则衰。
你们夸张就夸张去吧,我就是要坚持朴素与务实。这样不是很好吗?对于雌孔雀,
你们追求夸张去吧,我就是要找一个朴素无华的郎君。这样的轻松与自由会有什么
结果呢?答案是断子绝孙。对于孔雀(也包括人?)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悲剧。
  孔雀不会做这种傻事,老师和家长们也不会。老师若不管学生的分数而注重其
身心健康或素质的提高,老师就会失去饭碗。家长放纵孩子,则会断送孩子的前程
(孩子的前程不也是家长的前程吗?)。于是,孩子的负担就像雄孔雀的尾巴,越
来越沉重,其夸张的程度和速度远远超过了孔雀。
  那么,孩子的负担是不是会无限地夸张下去呢?从进化论的角度看,学生的负
担会有一个平衡点,称为进化稳定状态。如果大部分学生的负担沉重到这样的程度,
他们把童年的所有精力都用在功课上,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极差,以至于贪玩调
皮、不学无术的孩子将来更能适应社会或处于社会的领导地位,那么,一些明智的
家长就会调整教育策略,孩子的负担就会超着减轻的方向发展。等“读书无用论”
蔓延到整个社会,多数的孩子都不用功读书,那么那些肯用功的孩子就会在未来的
社会中处于有利地位。
  其实,用进化稳定对策的原理用来预测人类社会的某一规律,早就大有人在。
“厚黑教”教主李宗吾在《厚黑学》的序中有这样一段话:“物以少见珍,最初民
风浑朴,不厚不黑,忽有一人又黑又厚,众人必为所制,而独占优势。众人见了,
争相效仿,大家都是又厚又黑,你不能制我,我不能制你,独有一人,不厚不黑,
则此人必为众人所信仰,而独占优势。”
  以上只是一个假想的自然进化情境,在现实世界中多是不存在的。不过,十年
文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近似的例证。在文革之前认真读书之人在那轰轰烈烈的大
革命中反不如那些市井无赖,成为被革命的对象。同时,在提倡黄帅反潮流张铁生
交白卷的年代里能埋头读书的人在文革后青黄不接的时代又派上了用场,成为一代
栋梁。虽然这只是人为的恶作剧,却能说明上述假想的可操作性。当然,我们的社
会不会傻到这种地步,要温和地做这项试验至少需要500年的时间,需要以民族的
枯荣为赌注。
  办法总会有的。譬如,除了动用法律,可以成立一个“中华全国教师联合会”,
它类似于行业协会或中东的OPEC,可在各地设立分会,让学生和老师共同参与,负
责监督教师间的不正当竞争。这样,既救了老师,也救了孩子。对社会也是一件好
事。
  我的孩子也快到上学的年龄了,否则也不会瞎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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