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爲nin2服務】
外国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国收養子女實施辧法
第一条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收養法》(以下簡称收養法)制定本實施辧法。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簡称在華)收養中国公民的子女適用本辧
法。
收養人夫妻一方爲外国人的,在華收養中国公民的子女,也應当依照本辧法辧理。

第三条外国人在華收養子女,應当符合收養法的規定,并不得違背收養人經常居住地
国的法律。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第四条外国人在華收養子女,須由該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養組織向中国政府委托的
收養組織轉交收養申請并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况報告和證明。

前款規定的收養人的申請、家庭情况報告和證明,是指經其經常居住地国公證机構或
者公證人公證,并經其經常居住地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机構及我国駐該国使館
或者領館認證的下列文件:
(一)收養申請書;
(二)出生證明;
(三)婚姻状况證明;
(四)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産状况證明;
(五)身体健康檢査證明;
(六)有无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七)收養人經常居住地国主管机關同意其收養子女的證明;
(八)家庭情况報告,包括收養申請人身分、收養的合格性和適当性、家庭状况和病
史、收養動机以及適合于照顧儿童的特点。

在華工作或者学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華收養子女,除應当提交前款規定的
申請書、家庭情况報告和證明(第五項除外)外,并應当提交在華所在單位出具的婚
姻状况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産状况證明,有无受過刑事處罰證明以及中国縣
級以上医療單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證明。

第五条中国收養組織接到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養組織提交的申請、報告和有關證
明后,認爲符合收養法規定的,可以協助收養人尋找收養對象。

第六条送養子女的送養人除應当向中国收養組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分證、戸口簿(社
会福利机構作送養人的,應当提交其負責人的身分證件)、被收養人的情况證明外,
并應当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被收養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經離婚的)爲送養人的,應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
送養的書面意見;

(二)被收養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喪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單方送養的,應当提交
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證明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優先撫養權
的声明;

(三)被收養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由被收養人的監護人作送養人的
,應当提交本人有監護權的證明和被收養人的父母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并對被
收養人有嚴重危害的證明;

(四)被收養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養人的監護人作送養人的,應当提交其生父
母的死亡證明、本人有監護權的證明,以及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
;

(五)由社会福利机構作送養人的,應当提交社会福利机構出具的弃嬰、弃儿被遺弃
和發現的情况證明以及査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情况證明;被收養人是孤儿的,應
当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證明,以及有撫養孤儿義務的其他人同意送養的
書面意見;

(六)送養殘疾儿童的,應当提交縣級以上医院出具的殘疾證明。(未完待續)
(1)收養法作出修改
11月4日下午閉会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議通過全国人大常委会關于修改
收養法的决定,對收養法作出修改,收養条件適当放寛,收養程序進一歩完善。

爲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被收養儿童的權益,這次修訂收養法在以下兩个方面放寛了收養
条件:

一是放寛社会福利机構撫養的査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条件。法律規定:收養孤儿、殘
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構撫養的査不到生父母的弃嬰和儿童,可以不受收養人无子女
和收養1名的限制;

二是降低收養人的年齡下限,將收養人必須年滿35周歳降低到30周歳。

這次修訂的ling4一个原則是進一歩完善收養程序,主要包括:

一是收養關系統一由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法律規定:收養應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
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二是増加規定,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部門應当依照国家有關規定爲被收養人辧理戸
口登記。

三是外国人在我国收養子女,應当經其所在国主管机關依照該国法律審査同意,并應
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權机構出具的有關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産、健康、有
无受刑事處罰等状况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應当經其所在国外交机關或者外交机關
授權的机構認證,并經我国駐該国使領館認證。

這次修改還増加規定了有關法律責任,主要包括:

−−−−−−借收養名義拐賣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遺弃嬰儿的,由公安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賣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没收非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外国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国收養子女實施辧法(接上期)
第七条中国收養組織認爲送養人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應当將送養人和被送養人的家庭
情况報告送交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養組織,并告知收養人可以来華收養子女。

第八条外国收養人確定收養對象后,應当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書面協議訂立后,
收養關系当事人應当親自到被收養人戸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辧
理收養登記。夫妻共同收養的,一方因故不能来華辧理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ling4一方
。委托書應当公證和認證。

第九条辧理收養登記時,收養人和送養人應当分別提供有關材料。
收養人應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国收養組織簽發的收養人可以来華收養子女的通知書;
(二)本人的身分證件和照片;
(三)收養人與送養人達成的書面協議。

送養人應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分證、戸口簿、被收養人的照片;
(二)中国收養組織同意送養人送養子女的文件。
第十条收養登記机關經過審核,對符合本辧法第九務規定的,應当自收到收養登記申
請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書。

第十一条辧理收養登記后,收養關系当事人應当親自到收養登記机關所在地的公證机
關辧理收養公證。

第十二条辧理收養公證時,收養人與送養人應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收養登記證書;
(二)本辧法第九条規定的材料。

第十三条公證處對符合本辧法第十二条規定的,應当自收到收養公證申請之日起三日
内予以公證,并通知中国收養組織。

第十四条被收養人出境前,收養人應当凭收養登記證書和公證書到被收養人戸籍所在
地的公安机關爲被收養人辧理出境手續。

第十五条中国收養組織應当妥善保管收養關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

第十六条中国收養組織受国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七条外国收養人在華收養子女,應当向登記机關、公證机關分別交納登記費、公
證費。登記費、公證費的收費標准和管理辧法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門和財政部的規定
執行。

中国收養組織可以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的收費標准由国家物价管理部門、財政部規定
。

收養人可以與送養人協商支付被收養人的撫育費。收養人向社会福利部門支付的撫育
費,只能用于改善福利院設施,不得nuo2作它用。

第十七条本辧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注:《外国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国收養子女實施辧法》于1993年11月3日經国務
院批准,并于1993年11月10日發布施行。

         收養法作出修改:收養条件適当放寛程序進一歩完善

  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劉思揚、王雷鳴)許多有撫養能力又愿意收
養儿童的人今后可以如愿以償。今天下午閉会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議
通過全国人大常委会關于修改收養法的决定,對收養法作出修改,收養条件適当
放寛,收養程序進一歩完善。

  国家主席江澤民今天簽署第十号主席令,公布這个决定。這一决定自199
9年4月1日起施行。

  爲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被收養儿童的權益,這次修訂收養法在以下兩个方面放
寛了收養条件:一是放寛社会福利机構撫養的査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条件。法律
規定:收養孤儿、殘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構撫養的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嬰和儿
童,可以不受收養人无子女和收養1名的限制;二是降低收養人的年齡下限,將
收養人必須年滿35周歳降低到30周歳。

  這次修訂的ling4一个原則是進一歩完善收養程序,主要包括:

  一是收養關系統一由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法律規定:收養應当向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二是増加規定,收養關系成
立后,公安部門應当依照国家有關規定爲被收養人辧理戸口登記。三是外国人在
我国收養子女,應当經其所在国主管机關依照該国法律審査同意,并應当提供由
其所在国有權机構出具的有關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産、健康、有无受
過刑事處罰等状况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應当經其所在国外交机關或者外交机
關授權的机構認證,并經我国駐該国使領館認證。

  這次修改還増加規定了有關法律責任,主要包括:

  借收養名義拐賣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遺弃嬰儿的,由公安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賣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没收非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責任。

  收養法共6章34条,包括總則、收養關系的成立、收養的效力、收養關系
的解除、法律責任、附則等。

□ 摘自《人民日報海外版》〔199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