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交流】 退休人員出国定居后 退休待遇應如何辧理 問:退休人員出国定居后的退休待遇應如何辧理? 答:根据1982年国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獲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 待遇問題的通知》規定,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国 内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其享受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及其他有關待遇, 由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發給(殘廢金由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向 本人原居住地的民政部門領取),或由受委托的国内親友代領,直至本人去世爲 止。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毎半年需提供一分由我駐外使領館或者当地公 證机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由公證机關出具的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居住在尚未和我建交的国家,須經駐該国并已與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領館認證), 方爲有效。支付單位,凭上述證明,按期支付退休、退職人員應得的款項。 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經批准又回国居住的,原支付退休費、退職生 活費的單位,應該按照退休、退職的規定,與本單位其他退休、退職人員同樣對 待,但對一次領取了5年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在国外居住不滿5年的退休、退 職人員,應从出国之月起計算,在滿5年之后由本人按規定提供生存證明,經原 辧理退休手續單位核實,方能享受以上待遇。 上述規定同樣適用于獲准到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和離開我国到外 国或港澳地区定居的外国籍退休、退職人員。 1983年国務院有關部門在《關于獲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支 付問題的答復》中規定:對已獲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支付退休、退職 待遇的單位根据其生存證明,可以毎次支付不超過3个月的退休、退職費用。如 有特殊需要,經本人申請,可以發給最多不超過6个月的退休、退職費用。此答 復,同樣適用于獲准在港澳地区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 (霍保平) □ 摘自《人民日報海外版》〔1997年7月11日〕 離退休人員因私出境后改辧定居 其離退休待遇如何辧理? (上接CM9708D) 二、問:離退休人員因私事短期出境后及因私出境后又改辧定居的其離退休 待遇如何辧理? 答:根据1983年国務院有關部門《關于職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資等 問題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在短期出境假期内,其離退休費及按規定享受的有關 補貼均照發。超過假期后,上述待遇在港澳的一律停發,回来后仍享受原待遇; 在国外的由所在單位保留一年。在此期限内回来的或獲准在国外定居的,全部補 發;超過此期限的,从回来后或獲准在国外定居后按月發給(離休干部的生活補 貼,則按年度發給),原保留的不補發。 1992年11月国務院有關部門發文對上述規定的有關内容做了調整:文 件規定,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因私事出境后,按照国家有關規定享受的離休、 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及各種補貼照發。其因私出境无時間限制。如出境時間在一 年以上的,从第十三个月起,毎年應向支付離休、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的單位提 供由我駐外使領館或当地公證机關出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書。由公證机關出具的證 明書,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居住在尚未和我国建交的国家,須經受委托駐該 国并已與我国建交的第三国使領館認證,方爲有效。支付單位凭上述證明,繼續 支付離休、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及各種補貼。 離退休人員因私事出境后,如獲得所在国(地区)准許定居的,其待遇仍按 国務院有關部門1982年關于《獲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 知》辧理。 根据上述規定,按照1983年国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停發了離休、退休、 退職費及各種補貼,現仍在境外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在本人按規定出具生 存證明后,其待遇从1992年11月下發文件之月起繼續發給。 根据對因私出境離退休費“照發”的規定精神,当国家規定提高離退休人員 待遇時,也應同樣提高。 □ 摘自《人民日報海外版》〔1997年7月18日,未完待續〕 【信息交流】 職工獲准出境探親期間可否辧理退休手續? 職工離職境外定居可否回国復職改辧退休? (上接cm9710c) 六、問:国家机關、事業單位職工獲准出境探親期間可否辧理退休手續? 答:按照1992年国務院有關部門《關于国家机關、事業單位職工獲准出 境探親期間可否辧理退休手續問題的復函》的規定,国家机關、事業單位職工經 批准出境探親,在假期内到達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条件的,其退休手續原則上應 在假期滿返回后由本人辧理。對于在假期内在境外取得所在地定居權或雖未取得 定居權、因重病本人確不能返回辧理的,可以出具本人定居或病歴證明,委托境 内親友向本人原工作單位申請辧理退休手續。其退休費按国家有關規定發放。 七、問:職工辧妥離職手續到境外定居后,是否可以回国復職改辧退休? 答:根据1987年国務院有關部門《關于定居境外的人員要求回国辧理復 職退休問題的報告的復函》規定,對出境時尚未到達退休年齡,已按1983年 国務院有關部門《關于職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資等問題的規定》領了一次性 離職金和作了自動離職處理的,不論其在外定居時間長短,在国家尚未頒布新的 規定前,一律不予辧理復職改辧退休的手續。〔国家人事部社会保險與離退休管 理司霍保平〕 □ 摘自《人民日報海外版》〔1997年8月15日、8月22日,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