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十二月廿二日的「全國新聞」版大標題是: 《囚犯可以外出奔喪探親 費用由全國納稅人負擔》 文中提及,這種「昇華的」人道主義受到改革黨司法評論員漢格的批評。例如: 一名囚犯被安排到斐濟奔喪,共化去一萬多元。 另一囚犯由卡加利到滿地可,再包一架飛機到巴芬島參加喪禮,也用了一萬餘元。 由於必須由監獄督導員陪同,化費自然更大。漢格說:「這是一場鬧劇,是濫用, 是督導員度假的機會」。 懲教署發言人證實,安排囚犯前往探望家人及好友是「非常普遍」的事。而且支付 旅費、膳食、酒店住宿、押送服務等費用都沒有限制。 究竟這種「人道主義」應否用於囚犯身上?又或怎樣才不會受到濫用,變為公費旅 行,仍然是需要商榷的問題。 (資料來源:明報《監獄文明》胡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