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的政治化與百年中國的追求 

作者:潘惠祥

2002126

2002年11月25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登了特約記者蔡瑋的一篇<中國、民主、臺灣>,其中提到在1995-96年之前,臺灣的民主發展確曾對中國大陸的民衆和學者産生相當程度的衝擊與憧憬,但是,當他們後來發現臺灣有些人是以民主做爲追求獨立的幌子時,這些垂範作用失之殆盡,實在相當可惜。

現在,特區政府對有關基本法第23條的制定,也將使香港喪失作為中國民主化的典範作用。

香港是一個國際性的城市,它在經濟方面的成功經驗,無疑是值得中國借鏡的。但是,它在經濟方面的成功,卻埋藏著一個隱性的理念,這就是法治。不論是中國政府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取「經濟」而捨「法治」,法治這個課題始終是中國現代化中必須面對的一大的瓶頸。

如果說香港有民主的話,很多人未必認同,但是,「法治」的觀念卻深入人心。香港今天的成功是離不開獨立完善的司法制度,但是,特區政府卻不惜將之政治化。香港的「法治」經驗對中國民主化的作用是淺而易見的。因為「法治」不但是民主化過程中的一個臨界點,也是民主化發生最低限度的必要條件之一。雖然,「法治」並不代表「民主」,但是只有政府或立法者遵守法律,民主化才有可能發生。

筆者是讀歷史的,所以比較強調用歷史眼光看問題。中國民主化的道路之所以如此的崎嶇,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對國家與政府的不分。我們知道,國家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沒有人會討厭或憎恨它的,相反,政府卻是實實在在的存在,我們可以愛,也可以恨。

而中國的政治文化的核心,如果用二字概括的話,就是「忠誠」 (loyalty)。辛亥革命後,對朝代的忠誠被取代為對國家的忠誠,而對國家的忠誠被取代為對政府的忠誠,對政府的忠誠被取代為黨的忠誠。香港政府與社會對基本法第23條所討論的分歧,就是國家與政府的不分;而特區政府將國家等同政府,社會人士則將國家與政府分開處理。

從宏觀的歷史角度看,特區政府現在所爭的,是一日之長短,只顧目前,不看將來,是短視行為。為了表示短暫的、目前的「忠誠」,可以將長遠的一切目標和利益摧毀。筆者在這裡提出一個問題:若果特區政府不依照法律的程序或濫用政府的權力,我們可以怎樣?在缺乏「法治」的社會,只有兩個途徑,一是革命;二是公民抗命,以「非法」對抗「非法」。但是,香港社會能承受這樣的社會動盪嗎?

百年以來,國人追求的是民主與富強,但是似乎總是事與願違。近現代、以至當代中國的民主進程仍是困難重重。相反,懸於海外的兩個明珠,台灣跟香港,卻因緣際會,分別建立了民主與法治制度,這無疑值得當代中國借鏡。但是,台灣跟香港的典範不是沒有問題的。相反,是有缺陷存在的,這就是:台灣有民主而沒法治,香港是有法治而沒民主。所以,如果借鏡台灣跟香港的民主與法治經驗,這對中國民主現代化是有莫大的裨益的。

        百年的硝煙過去了,是否表示我們可以忘了自五四以來,百年中國所追求的是什麼?百年法治的根基摧毀容易,建立困難,但願不要等到我們處於動盪之中,才發現民主與法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