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一九六七年三月廿一日,再由咬坡各商翁,社團,學校及熱心教育人士,聯合簽名,函請中華商會出面主 持召開代表大會,選出籌辦華文中學籌備委員會,藉以肩負籌辦中學重任。隨即於同月五日,假育英學校禮堂, 召開各社團,學校及各山芭區代表暨商翁及熱心人士代表大會。到會人數極為踴躍,均謂根地咬因地理環境關 係,小學之學童逐年遽增,大家必須同心合力,不論如何艱辛困難,負起教育神聖任務,以栽培後學,討論達四小 時,卒獲決議通過,選出籌辦根華中學籌備委員會李新、周顯宗、馮天良、潘貴益、方錫南、謝耀良、馮潮光 、馮培植、曾仕珍等十餘人,隨即討論決議案邀求政府津貼,初辦初一,初二班,並用「根華中學」為 校名.
同年六月間,得教育當局囑首先要辦理申請校址。旋於七月四日﹐第二次籌委會議﹐通過授權李新﹐ 馮培植二人﹐即向有關方面申請校址﹐同時推出周顯宗、馮培植、李新三人﹐作為校產信託人。至八月九日 中央副教育部長李孝友先生﹐蒞臨訪問﹐籌委會委託李新先生往亞庇晉見李部長﹐將根地咬申請開辦華文中 學所經過之交涉來去文件副本,呈李部長鋻閱﹐經李部長詢及本州教育司﹐告謂﹕「根地咬申請為政府津貼 之華文中學﹐非私立中學﹐必需由中央教育部撥出預算款項﹐方能批准·」最後由教育司及代首長 拿督丘錫洲面諭李新﹐囑返咬召開籌委會議﹐並將咬應辦華文中學之理由﹐學子往外地升學之困難、及地理 環境關係,一切詳細情形﹐用公函呈代理首長丘﹐及教育司,以轉呈中央教育部。並囑今後來往公文﹐附簽 李新名字﹐因籌辦中學自始至今﹐以其為發起人。隨於八月底呈公函正本代首長丘﹐副本教育司﹐請代轉呈 中央教育部。申請領取校址﹐亦於同月間得政府批准十二畝,開始測量繪圖.至十一月十四日教育司蒞咬訪問 ﹐籌委會諸公聯同晉見,提出請求協助使根華中學能迅速開辦﹐於明指開始招生開學。教育司坦白說明﹕ 「根華中學﹐因受政府津貼﹐批准之權力﹐操在中央﹐惟因時間短促﹐可用折衷辦法﹐由育英校董會代請 二名中學教員﹐以備明春暫時開辦﹐俟中央正式批准津貼﹐然後正式成立。」隨於是月十八日接教育部發給 籌辦中學校董會負責人註冊紙九張,囑即填妥送呈教育部核准。十二月二日﹐籌委會假育英學校召開全體 代表聯席會議﹐以提名附議方式票選九人,並即選出各山芭區代表協助辦理﹐隨於三日舉行復選成立根華中學 第一屆新校董會,以李新當主席,周顯宗副之,財政潘貴益,中文書馮潮光,英文書謝耀良,稽核梁玉麟﹐ 監學馮天良,交際馮培植﹐總務曾仕珍·即於四日填具註冊表格呈教育部·
十二月八日穫教育司來函諭謂根華中學已穫政府正式註冊為津貼華文中學﹒廿日召開第一次新董事會議﹐
決議於一九六八年一月八日開學·並得教育部介紹聘請鄭佑安先生出掌校長﹐同時亦議決暫借育英校址﹐先
建臨時課室二座上課﹐由李新商得熱心教育人士﹕西海岸四邑公會首先慷解義囊樂捐臨時建校費一仟元,復得
巴華總會各領袖﹐樂意捐助本校開辦費﹕共三仟佘元·根華中學在李新先生等熱心華教人士﹐歷經數載,克除
萬難後終於在一九六八年一月八日如期開學。
摘自﹕根華校刊第一期····周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