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龍將軍:【最後的革命----中國僭主政治的終結者】


第五章

僭主政體的解體


四,僭主集團的無法無天

   中國的僭主統治缺乏法律基礎,既不是建立在君權神授的理論上,也不是建立在人民授權的普選或是任何憲政基礎上的;而是建立在槍桿子和筆桿子聯手作戰的強盜邏輯上,因此除了槍桿子暴力機器的強迫,共產黨還擅長筆桿子進行宣傳、洗腦,其法寶,就是馬克思所謂的"社會發展五階段論"。

   社會發展五階段論以十九世紀盛行的歐洲中心論為前提,規定所有人類社會都要經過"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最後達到"社會主義社會",而經過列寧--斯大林主義的修正後,為達到社會主義社會還必須經過"無產階級專政"即無限制反人性的僭主獨裁(號稱"無產階級專政");又經過毛澤東"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繼續革命"的第二修正,僭主獨裁被延伸為漫長到無止境的甚至要長達一萬年的"全面專政"("一萬年以後還有左中右")。這種假定,為共產黨政權殘暴的極權統治提供了某種理論說明,就像"人民主權論"為法治國家的存在,提供了合法性似的。按照此說,整個人類文明史,是階級鬥爭創造的並且持續推動的,其言下之意,一旦階級鬥爭停止(如階級差別的消亡而自行中止),人類文明必失去動力。所謂"不鬥則退"、"不鬥則垮"這類口號,確是點破了馬克思主義社會發展五階段論的血腥本質。而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就是共產黨武裝奪取政權,如馬克思主義者所組成的僭主集團通過奪取政權和實行專政,來建立所謂"社會主義社會"。這種理論賦予中共的胡作非為以"犯罪的合法性"。這種合法性是和任何一種可以長治久安的社會合法性,是格格不入的,不是建立任何可以預測的基礎上。

   在毛時代,中共的社會就是這樣以階級鬥爭為綱,中共的政治成為一切社會生活的統帥,階級鬥爭一抓就靈,武裝鬥爭被看作是推動社會發展、國家進步的主要方式,戰時共產主義體制被看作是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最佳方式,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所包含的理解力,就是如此簡單明了,和石器時代差不多了。它把社會生產等同於戰時動員,把人命等同於生產工具,結果在中國恢復了秦朝以前和蠻族入侵年代(五胡、沙坨、遼金元清)的人身依附關系的農奴制,把工廠的工人也變作工奴,全國人民都像蒙古時代一樣,被迫充當共產黨的"兵"("八億人民八億兵") ,一種毫無人格尊嚴的"螺絲釘"、圍繞這種戰時共產主義建立起來的社會組織系統,僅僅具有社會發展五階段論的意義、無產階級專政的意義。從當代世界流行的人民主權論的法治社會的觀點看,這種先鋒隊實行獨裁的僭主專政,由於拒不普選,其合法性是不能成立的。

   如果我們"超越意識形態分歧"、"超越制度分歧",屈尊同意馬克思所創立的社會發展五階段論的分析與判斷,承認強化階級鬥爭、武裝奪權並進而建立強制性的僭主專政的政治結構,用戰時共產主義的方式強化社會積累--因其人為地"推動歷史前進",也就一時聲名大噪,甚至"階級鬥爭為綱"的政治模式和依附這種模式的生活方式("艱苦奮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草菅人命的虐待狂做法),也是以社會發展五階段論的"超前性展望"為依據的,因此雖然不切實際但畢竟因"現存的就是合理的"而獲得了某種合法性……但是且慢,鄧小平的"改革"卻無異宣判了中共的合法性已經盪然無存,因為中共建立在五階段論之上的全部理論與實踐,已經逐漸退出"現存的舞台"。實用主義原則,就是沒有原則;通過改革開放而日益暴露其左右失據的非法性質。

   當然,中國現代史上有過民主運動,但還沒有形成民主制度。民主社會的文化對中國來說,更是可望不可即的奢侈。但這種現狀並不能反過來証明中共政權依然合法。正因為中國的民主運動還沒有成功,從而造就民主的制度和民主的文化;所以中國社會的全面現代化也就始終隻能停留在藍圖裡。所以更需要指出起源於共產國際的中共已經完全喪失了中國意義的合法性;不僅遠離人民主權論的合法性,甚至不合無產階級專政的僭主獨裁的合法性。我們知道,經濟現代化的社會前提是法律現代化,而不經歷一場社會民主革命並建成一個法治的憲政國家,中國的經濟增長隻能導致信用瓦解、貪污盛行、治安惡化、道德淪喪,任何方面的現代化,都沒有成功的指望。而和平的民主變革在今日中國所遭遇的日益增大的困難卻表明,改革的進程正日益逼近其核心障礙:共產黨是否放棄僭主專政。

   在中國要推進和平的民主變革,就須以民族利益為先,超越黨派意識形態情結,但在中國,意識形態情結說到底不單是意識形態問題,而關系到社會權力建構的合法依據。而在共產黨僭主專政國家實行政治改革,必定意味對共產黨意識形態的社會整合力進行修改甚至讓渡。

   民主進程和自由表達意見是互為表裡的,但在一個缺乏法治的僭主專政的社會裡,這卻是"不合法"的,要遭到嚴酷鎮壓的,而在共產黨的語匯裡,"鎮壓"往往是和"處決"、"槍斃"、"開膛取腎"同義的,而沒有民主進程甚至民主運動的支持,任何民主制度都無從形成。

   從總體看,民主制度所認可的大眾參與,也是民主進程和民主運動最重要的特征與遺產。所以,如果大眾不是積極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則民主政治的合法性,無從確立,並缺乏支持。但在中國,不論是推進民主運動,還是建立民主制度,面臨的難題卻是"爭取民主是非法的"這一壁壘,因為中共社會的權力結構是建立在專政理論上的。盡管為了經濟改革救亡,共產黨賭咒發誓要使文革式的鬥爭永不再現,要在中國建設民主政法治,但"六四大屠殺"卻表明,這終究是是一派謊言。由於採取頭疼醫頭、腳疼醫腳,黑貓白貓抓住老鼠是好貓的土財主做法,鄧小平這個自封為設計師的四川土地主完全不懂宏觀設計,摸著石頭過河幾年下來,才發現他的"改革"本身已經遭遇沒頂之災,遭遇到合法性危機。

   如果我們承認建立在五階段論、階級鬥爭學說之上的共產黨政權是合法的,那麼,鄧小平改革就完全沒有合法性;反過來,如果確認人民主權論的憲政原則的合法性,則建立在階級鬥爭創造歷史之上的共產黨政權,從一開始就錯了,等於是沒有合法性的強盜運動。顯而易見,一個政權不可能擁有兩套互相抵觸的合法性;"天無二日、民無二主"的現代理解是,兩套合法性無法在一個社會內部和平共處,一國兩制完全是鄧小平式的混淆黑白的瞎貓謊言。

   目前中國社會面臨的一系列困難,就是由於妾身未明、兩種合法性的交戰,而造成的。

  

*解龍將軍*

最後的革命:

中國僭主政治的終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