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僭主政体的退化 五,社会组织的解体 当前,中国的官场智慧,已公然把贪污视为"养廉",它的意思是说,只有适当的贪污,才能使官吏们比较廉洁。由此可见,贪污腐败不仅是中国社会的劣习,而且已是僭主制度的有机部分。刁钻、劣习、制度的有机部分,造就了中国官僚的特殊传统。 在中国这"官本位社会",官场的习性最后也造就了民族的习性--贪污已不再是一种罪恶,而成了一种美德,一种特权,一种使人获得优越感的标志! 当今世界上,还有哪一个民族象这些自称为"先锋队"的钱串子如此精通这门艺术的?要想在他们身上成就一点事情,不练就一身"含蓄"、"韬晦"的工夫是不行的,所以"捞"也就成了一套艺术,成了一套够不上贪污但却无孔不入的贪污。"官场的贪污民间的捞"--这才是正直者的敌对势力,到处都是略微乔装的腐败。 当今中国,已不是"难题成堆",那倒不难"一举铲除" ,而是"恶疾成环"--它像当代的三角债一样恶疾缠身、恶性循环。"捞世界"的风潮,对"自甘清白"的人们,不止是剥夺与诱惑,而且是揶揄与侮辱,等于指控你的无能。你若拒绝贪赃枉法,先锋队就会陷住你的脖子。你不施展投机的潜能,亲属会反对你,友人会背弃你,社会舆论蔑视你,经济的规律制裁你--先锋队会把你当作疯子,关入精神病院。 先锋队是以"合群的动物"著称于世,他们以"法不治众"的蝇头,拒绝相信有一种剧毒,可以消灭自甘堕落的组织。许多党徒本非贪污之徒,但由于贪风横行,盘踞庙堂,若不及早"捞一把",不啻"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不正应了老僭主毛泽东的预言"--这里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不想屈辱饿死,就得违法犯罪,天理于此昭然。 --毛泽东教导黔驴们"造反有理",原来底牌是在这里:贪污,已经和"增加工资"同等,成为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有效手段。它之不同明火执仗的抢劫,仅仅戴上了"党的领导"之面具,从而受到特权的掩护。发国难财的人们,打着改革旗号,干尽力所不能及的坏事。行贿受贿,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群众运动,把中国投入一场新的翻身恶梦。当今中国,有谁是完全干净的? 这个独立于古今中外的一切道德规范之外的社会,现在没有信仰,连信念都没有,甚至没有最低的社会信誉。商品、政治、人格。全部如此。十三亿中国人,沦入一座庞大的黑市,仿佛行将沉没的大西洲。这黑市的拍卖,是拿脑袋、名誉和身家性命作为筹码和通货的。 所有人"被迫"做出亏心事。民免而无耻,只要不被人看破,就是"一只洁白的波斯猫"……然而,这是一只跳进黄阿里也洗不清的波斯猫。你没有"主动害人"?那么,你在"被迫自卫"中,干了多少亏心事?--"你真纯洁,可是人们怀疑你怎么能够活到今天?"于是,你从此沦为全体先锋队的攻击目标。 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社会组织的解体,无法逆转。当今海内外论中国大势者,多以“和平演变”一语况之,然而,照我们前述的探讨,此极不准确。盖和平演变,当指一种社会模型向另种社会模型的演化,但今日中国所发生的,并不是公有制向私有制的演变,也不是人治向法治的演变,更不是社会主义旧社会向资本主义新社会的演变;而只是公有制的解体、人治的解体、社会主义社会的解体。因此可以预见的是,私有制、法治、资本主义社会这些东西,并不会从当前僭主政体的解构过程中直接演变出来,因此不存在和平演变。 中国社会正在发生下述解体过程: 1,社会经济制度的解体: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制度已经失灵,但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无法建立,因为这牵涉到全面的法律问题和复杂的政治问题。 2,社会信誉和控制系统的解体:原先的社会控制系统是建立在人治(如单位、街道、人民公社所构成的僭主政体的人身依附关系)基础上的,随着经济上的“搞活”,僭主人治的控制机制已经严重削弱,而法治控制的机制(如立法和司法的独立)又无法建立,所以社会控制日益诉诸直接的武力。而武力的控制在控制系统的意义上显然已是社会已经解体到一定深度才会发生的现象。 3,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解体:随着改革的深入,旧的、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趋于瓦解,但新的、资木主义的敬业精神并没有抬头,社会陷入沉渣泛起、巧取豪夺、假货充斥、骗子横行的无规范状态。 4,社会工程的解体:教育体系、医疗体系、水利体系的日益失修和日益废弛,在在表明所发生的是社会解体,而不是社会转型。如果说中国社会的变革必须通过解体才能实现转型,那么,用“和平演变”一语来描述这个过程,显然不正确。支配当前中国僭主政体下社会解体进程的一个口号是“搞活”,这个口号极富象征意义:在社会系统的意义上,局部的“搞活”,也就是整体的解构。
最后的革命: 中国僭主政治的终结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