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號餐-南山新康樂終身壽險 (20年期)


【繳費20年,保障終身】
本保單繳費20年,每年保費不變,提供終身保障。  
   
【保障增值,增值率高】
本保單之保障為基本保額另加上增值保額,增值部份每年以 複利5%增值外,另以單利10%增值,增值至第20保單年度止, 終身保障為基本保額4.653倍,增值率高。
   
【一張保單,多重保障】
本保單可彈性附加個人及家庭等各項附加險,保障可擴及全 家。
   
【生前給付,活出尊嚴】

本主契約可免費附加「南山生命末期提前給付附加條款」, 當被保險人瀕臨生命末期時,即可提前領取本主契約之部份 保險金,獲得充份的醫療照顧,活得更有尊嚴。

【附約延續有保障】
主契約被保險人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全殘,致主契約終止時,附加於主契約原健康險附約之其他被保險人,得依本附加條款規定延續原健康險附約效力。
   
【保單紅利,保戶分享】
本保單可享有保單紅利,其金額計算及給付方法,依財政部 核定之壽險業分配保單紅利計算公式及手續辦理。
   
【年繳保費】

男性30歲:748元(每萬元保額)

女性30歲:641元(每萬元保額)

3號餐-南山新年年春還本終身壽險(20年期)


【限期繳費,終身保障】
本主契約繳費年限為20年,繳費屆滿,不用再繳保費,繼續享有保障。 
   
【保額遞增,保費不變】
  保險金額自第一保單年度初起,逐年按基本保額的5%以單利方式遞增至繳費期間屆滿之保單年度止。逾繳費期間後之各保單年度保險金額,均與繳費期間屆滿當年度之保險金額相同。
   
【身故全殘,增額保障】
 

被保險人於本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全殘時,均可獲身故時或診斷確定全殘時保險金額之全額理賠。

   
【生存還本,年年春】

本主契約繳費期滿且仍有效時,每年還本一次,直至被保險人身故、全殘或「保險年齡」達99歲為止,每次給付生存還本金額為基本保額之10%,真正是「年年春」。

◎「保險年齡」係以其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滿期給付,壽比南山】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100歲且本主契約仍有效時,視同本契約滿期,按當時保險金額加基本保額10%領取「滿期保險金」。

◎「保險年齡」係以其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之,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意外殘廢,豁免保費】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造成第二或第三級殘廢時,本主契約保費不需再繳,繼續享有保障。
【生前給付,活出尊嚴】
  本主契約可免費附加生命末期提前給付附加條款,當被保險人生命經診斷不足六個月時,即可提前領取本主契約之部份保險金,獲得充份的醫療照顧,活得更有尊嚴。
【附約延續有保障】
主契約被保險人於主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全殘,致主契約終止時,附加於主契約原健康險附約之其他被保險人,得依本附加條款規定延續原健康險附約效力。
   
【一張保單,多重保障】
  本主契約可彈性附加個人及家庭等各項附加險,保障可擴及全家。
   
【保單紅利,年年分紅】
  本主契約可享有保單紅利,其金額計算及給付方式,依財政部核定之人壽保險應分配保單紅利計算公式及條款約定辦理。
   
【年繳費率】
  男30歲870元(每萬元保額)
女30歲872元(每萬元保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