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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歐之都2054 - 序章(溫哥華短篇)之六:校園暴力、魔法與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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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世寶。」

「我知道,不要說了。」

坦白說,像個白痴般把車子卡在兩條線道之間,看來真的很蠢。但誰知道這位平時頗為和順的愛德華王子(註一)會突然鬧起脾氣來,臉上狂閃著無秩序的紅綠色,讓一堆私家車像無頭蒼蠅般的亂竄?

原本我還有機會倒車閃人的,偏偏後面又突然湧來一群笨蛋。看著每小時移動不到五公尺的車陣,我不禁唉聲嘆氣了起來。

我和布萊恩已滿臉陰霾,雨晴卻仍相當高興。她輕哼著天籟,帶著笑容,好整以暇的欣賞著車窗外每一棵常綠樹。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什麼她的心情會這麼的好。但說真的,如果不計較汽油價錢的話,與雨晴困在車陣中其實也不算什麼壞事。

這陣子,我們三人已彼此混得相當熟,簡直和老朋友沒兩樣。雨晴與布萊恩間是無所不談,也常常無預警的拉住我的手臂或撲到我懷裡,絲毫不顧我可能會被她那98H的傲人雙峰給搞到窒息的可能性。雖然我總覺得她爸有對她的胸圍大小灌水,但沒關係。

反正她可愛嘛。

前方的車輛終於開始移動,看來有交通警察跑來指揮了吧?我重新發動油門,在十分鐘內回到了學校。好好一個禮拜五下午竟然要上課,原本可是令我感到十分洩氣。不過雨晴既然答應陪我上一節課,那就變成了地獄後的天堂啊!

無聊的課程一下子就結束了,我很懷疑老師說十句我有沒有聽進半句,不過雨晴倒是挺聚精會神的。微積分應該和她的專業無關吧?為什麼她還能對這枯燥的東西這麼感興趣呢?

話說回來,微積分又和我喜歡的專業有關嗎?

其實我理工科的成績不算太差,雖然和台大前段的天才們沒得比,但稍微努力一下,應該也不至於混不到國立大學才對。偏偏我就是不愛唸書、不想唸書,考試前一天晚上還在畫圖與寫小說。自作孽不可活,隔天聯考成績一出,鴉鴉烏。老媽收到成績單時的臉色變化,比川劇還要精采。這張單子嚇得她連忙籌錢把我送出國外,丟到氣候宜人華人多的溫哥華,看看能不能撈個洋學位回台灣,找到像樣點的工作。不過即使到了溫哥華,我依舊是讀著自己不想唸的科目,每學期也都在二一與三一之前掙扎。不爭氣的我,現在已經二十歲半了,卻連學店提供的第一年大學轉學用學分都還沒修完。

我的人生,就將這樣繼續下去嗎?

我想畫CG!我想寫小說!我想將自己的小說編成劇本,再自行拍攝成電影!我很清楚我想要做什麼,但我卻做不到。在這號稱加拿大好萊塢,電影學院林立的溫哥華,我卻始終無法靠近自己想要的專業一步。去他的生化科技,去他的電腦管理,去他的MBA!那些都不是我要的啊!

可惜,我的父母不懂這一點。這就讓我想起我的另一位舊友。他比我早來到溫哥華,有著開明的母親,現在正在芝加哥學習喜歡的電影編劇相關技術。他的暱稱,很巧的,也叫EL。不過我已很久沒看到他了,就連在MSN上也沒有…

下課的鐘聲把我帶回現實之中,雨晴桌上攤開的筆記本中,記滿了密密麻麻的資料與圖樣。她微笑著將筆記本交給了我…那是微積分的筆記。即使她沒有上這門課,她竟仍抄了筆記!翻開筆記一瞧,重點列的整整齊齊,還外加可愛且簡單易懂的圖形,比教授製作的講義還精美十萬倍!

「這…為什麼妳要做這個東西?」

可能是我驚愕的表情嚇到她了吧,雨晴微微別過頭,有點怯生生的回答。

「雨晴只是希望能幫忙EL而已…」

她似乎以為我生氣了,連忙又補上一句:

「對不起,雨晴是不是給EL帶來困擾了呢?」




我哭了。

在雨晴面前,我根本就是個無價值的廢物。與雨晴的心地比起來,我簡直骯髒污穢到極點。她的德行已經超越了女性的範疇,甚至女神。全天下已經沒有一個正面性的詞語可以用來形容她的高潔。而能受到她這樣的對待,我覺得就算我現在就死掉,也不虛此生,甚至接下來過八輩子苦日子都不可惜了。

「雨晴,謝謝…」

接下來的發展更出乎我意料之外。雨晴見我哭了起來,竟拿出隨身帶的手帕要來替拭淚!看她難過的樣子,大概以為自己一時興起抄的筆記,真的造成了我極大的困擾吧?身為男人,是不應該拒絕女孩子的體貼的,但我覺得這種狀況下應該先將我的想法解釋清楚。正當我準備開口之時…

砰砰碰碰,巨大的腳步聲從教室外的走廊一路衝向後門,坐在座位上聽著iPod的布萊恩也掀開窗簾,觀察外面發生了些什麼變故。我轉頭望向教室門口,正好瞥見史蒂芬王和提姆林快步衝過。

發生什麼事了?

「X!」布萊恩狠罵了一句台灣國罵,便衝出教室外。一連串的兵荒馬亂讓雨晴更加緊張,我立刻用手輕撫她的頭,嘗試讓她平靜。

「別擔心,我去看看情況,很快就回來。」

「EL…」擔憂的眼神,幾乎要將我的雙腳給釘在原地。

「我一定會小心的,不會受傷。」

說完我也衝出了教室外,雨晴接著似乎還說了些什麼,但我根本就沒聽見。強烈的不祥預感與經驗告訴我,一定是有人來找碴了。看布萊恩會緊張成那個樣子就知道,對方可能有不少人。雖然我清楚現在該做的是報警與躲在室內,盡量不要與對方衝突,但我腳下卻絲毫不停歇的奔向學校後方的停車場。

該不會是因為想保護雨晴,讓我那無聊無謂的虛偽英雄感浮現身中了吧?

我,還是報警了,只花了三分鐘。接著,在警方到來前,我踏出學校的後門,走入紛亂無情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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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車場內的高級車全部被砸了。板金凹了好幾塊,烤漆上充滿刮痕,窗玻璃與車燈則早已碎裂成躺在地上的小破片。照損傷看來,每一台車大概幾千塊加幣的修理費跑不掉。

布萊恩等人的怒火正處於最熾盛的狀態,與對方十幾位頭髮染得花花綠綠,一看就知道非善類的傢伙對峙著。我在那群人當中認出了數天前在日本料理店汙辱雨晴的傢伙,我記得他叫瑞克陳。這種爛人竟然與我同姓,看來陳氏列祖列宗要哭喊子孫不孝了。令我氣憤的是,這個俗辣竟然還是對方的領頭!一個打架只能和肉腳到不行的我打平手的傢伙,現在竟然大搖大擺的率領一群人來砸車?!這還有天理嗎?!

「喂。」我拍了拍布萊恩的肩,詢問情況。「現在是怎樣?」

「那些混帳一衝進來就砸車,我們還來不及阻止,車就變這樣了。」布萊恩回答後才發現是我拍他的肩,語氣變得嚴峻,對我發出警告。「你小心一點,瑞克那王八蛋好像還對前幾天的事耿耿於懷,對方也有幾個人指名要找你算帳。你還是回教室裡面比較好。還有,你報警了沒?」

聽到布萊恩這樣說,我背脊微抖了一下。但在我能反應過來之前,雙方已經一陣叫罵完,掏出傢伙開打了。我被困在亂局之中,四周是棍棒小刀齊飛,只能舉起手臂自保。幸好加拿大對槍隻刀械管制很嚴,應該是不用擔心見到大傢伙或噴子。但就算是普通的木棒,打到頭也不是開玩笑的。趁著空擋,我掏出了隨身攜帶的瑞士刀,對空氣胡亂比劃。

論人數,雙方相同。論武功,我方學過莫名其妙武術或圈圈叉叉道的人比較多。但在有武器的場合,玩票性質的肉搏技術似乎沒什麼效用,這樣一來雙方的戰力就是均等的。

混戰沒過兩分鐘,敵我雙方都已經有人掛彩。我原本想邊打邊往門邊退,採取撤退戰術,卻被兩個人阻住了。他們見我手上有刀,並不敢輕易靠近,但我也無法移動半分,就這麼僵持著。後來是提姆林一拳打掛了右邊那個瘦子,才幫我解了圍。

正當我鬆了一口氣時,一縷粉紅色的髮絲略過我的頰邊,我驚訝的發現雨晴竟從教室中跑了出來,站在我的斜後方,臉上滿是擔憂的神色。不管怎麼樣,我都不能讓她遭遇危險…

「傑世寶小心!」

我轉身想保護雨晴,瑞克卻冷不防從我的左側殺來,而他的手中有刀子!布萊恩的警告來的太遲,我已來不及回身了!我一定會被戳中腎臟!

就在這時,我見到了奇妙的景象。

雨晴的手中出現了一些藍色亮點,瑞克的速度也在此時慢了下來。千鈞一髮之際,我剛好來的及轉身,將我這一生中所能使出的最大力量送往瑞克的人中。也就在幾乎同時,布萊恩的鐵拳也狠狠的埋進瑞克的後心。

鮮血從瑞克的鼻孔中噴出。對我而言,這比米蘭任何一座廣場上的噴泉還要美。

警笛聲由遠而近傳來,警察們終於趕到了。結果是敵我雙方所有人,連同雨晴和現場的目擊者,全被帶去警局做筆錄。在釐清事情經過後,由對方賠錢了事,外加數星期的拘禁與勞動服務。我方打得太過火的幾人也送進看守所了,幸好我與雨晴,還有布萊恩都沒事。

坦白說,被送進警局,這還是我生下來頭一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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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警局出來時已是晚上九點,我與雨晴兩人雙手都發著抖,幾乎什麼事也做不了。在回學校的一路上,雨晴哭了好幾次,我除了安慰她與向她道歉外,也沒有別的話好說。

回到停車場,我的爛車仍停在那。由於這部車實在太舊,在剛剛的砸車行動中倖免於難了。布萊恩跳上駕駛座,提姆林佔據了前座,我和雨晴則與史蒂芬王一起擠在後座。

「哎,真是倒楣到極點。」史蒂芬王一上車就抱怨起來,狹小的車內空間對高頭大馬的他而言太委屈了。

「不過傑世寶啊,你到底是怎麼惹到他們的,為什麼他們都要找你算帳?」提姆林語氣中略帶不滿。他的車也被砸了,我能理解他的心情。

「我想,是因為上次在西村的事的關係。」我嘆口氣,無奈的回答。「就是星期四那天,布萊恩不是有邀請你去西村嗎?結果你沒去。」

「詳細情形是怎麼樣啊?」

「還不是瑞克那混蛋?」布萊恩氣憤的說道。「吃飯吃的好好的,沒事找事做,偏偏要對傑世寶的女朋友不禮貌。本來我看在曾和他朋友一場,事後勸了他幾句而已,想不到今天會來找我們算帳。」

「我就說那傢伙不可信嘛!」史蒂芬王搭腔了。「他原本是西勤幫的,明明就是個小雜碎卻自以為了不起,整天就是烙人打架,煩都快被他煩死了。後來他就被幫派踢出去啦!誰知道又結起了自己的勢力…」

「對了,傑世寶,雨晴沒事吧?還在害怕嗎?」

不必布萊恩提醒,我已隨時在注意雨晴的狀況。她身體仍微微抖著,眼角帶著一滴淚。在戰鬥當時她並不害怕,是事後才感到恐懼吧?所以她緊緊的抓著我的雙手,死都不肯放…

「雨晴…對不起…我…」若與她的目光相對,我會羞愧的抬不起頭來吧?我側過頭,避開與她眼神相交的機會。

「EL…不用道歉的…這種事…是對方不對啊…」

雨晴勉力露出笑容,用乍聽之下十分平靜的語調安慰著我。但見到她硬撐的樣子,我只有更自責而已。我好恨,我好恨我自己。明明答應對方父親要保護好她的,卻讓她受到這樣的驚嚇。

我真是,世上最糟糕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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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便利商店買了宵夜,驅車前往史丹利公園的最高點,邊眺望北溫哥華的燈火,邊洗滌紛亂的心情。布萊恩等三人身靠欄杆,手上一罐酒,無言的交錯飲著。酒果然具有奇效,除了我之外,就連雨晴也喝了一些。雖然喝下去後心情沒有變好,但雙手至少不會再抖動了。

「人類…這麼討厭我們希歐嗎?」

雨晴突然語出驚人,我差點沒把手中的食物摔到地上。這幾天發生的事情,大概令雨晴心灰意冷了吧?我自認有責任,便搶先回答了。

「我對希歐絕對沒有…」

「EL不要回答,雨晴知道EL想說什麼。」雨晴用尾巴輕拍了我的腿側,眼神中略帶哀怨。「布萊恩哥哥,還有EL的朋友們…你們會覺得我們希歐是怪物嗎?」

「希歐很棒的啊!」提姆林用宏亮的聲音與誠懇的態度說著。「我如果要找女朋友,希歐一定是第一個考慮的對象!」

「別說謊了,提姆。」布萊恩又啜了一口酒,轉頭望著英吉利海峽。不知道是否為酒精的影響,我突然覺得他說話語氣帶了點愁苦的味道。「我們對希歐或許沒有惡感,但戒備心是一定有的,也多多少少會保持一些距離的。」

「是這樣啊…」我心想,好像真的是這樣。希歐在我們的世界不常見,我偶爾碰到了也不會主動去和他們交談,更別提交朋友了。雨晴,算是特例中的特例,也是我第一位希歐朋友。

「這和我們剛來到加拿大時,對白人的觀感一樣。」布萊恩繼續述說著。「即使同為人類,在思想與生活習慣上就有著本質的差異,更何況是屬於完完全全不同生物的希歐呢?人類即使過了幾千年,都還能因為種族衝突的原故進行戰爭,要他們在短短的四十幾年內信任希歐,是不可能的事。」

眾人沉默了,等待雨晴的回音。告知她殘酷的事實,或許會對她造成影響吧?畢竟,她是這麼期待著加拿大這國度,能給她快樂的回憶…

「其實,雨晴也知道這點。我們希歐也不是很信任人類,被人類另眼看待,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做出了令人驚訝的回答。接著,她輕擺了個弧度,以舞姿般的美妙動作旋轉身體,兩臂張開迎向我們。她六條穗般的狐尾在風中微微飄蕩起來,連同她那長長的粉紅色秀髮一起…

「雨晴已經很高興了。這幾天有吃也有玩,也學到了不少東西,還交到布萊恩哥哥這樣,知道許多有趣事情的朋友。」

「最重要的是,雨晴認識了EL。這是讓雨晴最高興的一件事情哦!」

為什麼是我?我帶給妳這麼多的痛苦。

其實,當雨晴在說話的同時,我的眼前已是一片慘白。若不是背靠著車身,我大概已經癱軟在地上了。即使雨晴不在意今天所發生的事,我也無法原諒我自己。

我不能再保護雨晴了。

我,根本就沒有資格保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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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時分,在我公寓的房間中,疲累的雨晴早已成眠,在被窩中發出均勻的吐息聲。

身心早已枯竭的我,卻沒有辦法入睡。

MSN上一個上線的朋友都沒有,這還真是難得的景象。是因我不仁而上天亦不仁嗎?

我在雨晴的衣袋中翻找,數樣物件從其中掉落。打開其中一本像書的東西,原來是她的日記。雨晴的文筆並不好,日記和流水帳沒兩樣,但卻是既真實又可愛的。

她在日記中,一直提到了我的名字。不論我做什麼,在她的眼中只有驚奇,她也從來沒有給予我任何負面的評價。

我闔上了她的日記,輕輕打開雨晴的手機,彩色的冷光配上現在的我,還真適合啊。如果說一種顏色代表一種情緒,那我現在大概是五味雜陳

手機通訊錄中有一排常用號碼,我將指標移到「老爸」上面,閉上眼睛且深吸了一口氣,輕輕按下撥號鍵。一陣沉悶的響聲過後,雨晴的父親接電話了。

我要和他說些什麼?在打這通電話前,我一直困惑著,甚至害怕著。但我現在已經決定了,要將我心中最真實的感受說出來。大膽的道歉,沒有什麼好羞恥的。男子漢敢作敢當,犯了錯挨罵受罰是應該的。

「雨晴嗎?」

「對不起,我是…」

才說了幾個字,我直覺感到不對。電話另一端傳來的,不是熟悉的男聲,而是年輕女性的聲音。這聲音的主人應該和雨晴差不多年紀,但音色更穩重低沉些。

「雨晴?怎麼不說話呢?是不是有煩惱?」

我看了下手機螢幕上的顯示,看來我在按撥號鍵時手滑了一下,按到了雨晴父親下面的那一個號碼。號碼顯示的主人是「美月」,一個完全陌生的名字。

「雨晴啊,我練球很忙的,不要開玩笑。從人間界打電話來很貴的,這樣浪費電話費不好吧?總之,希望妳在加拿大玩得愉快,記得要買紀念品給日奈她們哦。那就再見了,下次再聯絡吧。」

完全沒有辯白的機會,就被對方給掛斷。我切掉手機電源,側身倒在床上,受到驚擾的雨晴翻了個身後又沉沉睡去。手一鬆,雨晴的手機落在地毯上,稍微彈了一下後就完全不動了。

「我真是笨蛋啊。」

連個道歉電話都打不好,這世上大概沒有人比我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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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溫哥華的二十五街,是少數幾條有名字的橫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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