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別離是為了重聚
「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愛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
現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
一九八三年九月裡的一天,大雨滂沱,還在唸預科的我,下課後正趕著去替學生補習。
「周蜻蜓--」我的同學方良湄走上來叫我。
「哥哥問你有沒有興趣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一星期只需要去三次,比補習輕鬆得多了。」
良湄問我。
她哥哥方維志是電視台新聞部的監製,我們見過好幾次。
「為什麼你不去?」我問她。
「他沒有問我呀!怎麼樣,你有興趣嗎?」
「不,我怕。」
「為什麼不考慮一下?可以對全香港的觀眾報告天氣呢。」
「像這種惱人的天氣,我才不想報告。若說明天的明天還是會下雨,多麼令人氣餒。」
「誰又可以控制明天的雨?」
「但我可以忘記它。」我說,「我趕著去補習。」
「明天見。」她說。
我跟良湄在雨中道別。聽說,雨是女人的眼淚。在法國西北部的迪南城,如果結婚那天下雨,
新娘就會幸福,因為她本該掉的淚,都在那日由天上落了下來。然而,在法國西部,普瓦圖地區的
人卻相信,如果結婚那天下雨,新娘將來會比新郎先死,如果太陽當空,丈夫就會比妻子早一步進入
墳墓。真是這樣的話,我寧願結婚那天下雨。比愛自己的人先死,是最幸福的,雖然這種幸福很自私。
回家的路上,雨依然下個不停。一間電器店外面擠滿了觀看電視新聞直播的路人。
「因香港前途不明朗,引致港元大跌,一美元要兌九點八港元,財政司宣佈即時固定美元兌港元
匯率為一比七點八。」一個名叫徐文治的新聞播報員報導。
我怔怔地望著螢幕上的他,從沒有想過有一天我們會相遇、相愛而又相分,一切彷彿是明天的雨,
從來不由我們控制。
一九八六年一月,我在唸時裝設計系,是最後一年了,良湄唸法律系。
一天,方維志再提起找我兼職報告天氣的事。
「出鏡費每次一百五十元,每次出鏡,連準備工夫在內,只需十五分鐘,酬勞算是不錯的了。」
他說。
「對呀,你還可以穿自己設計的衣服出鏡。」
那時候,拿助學金和政府貸款唸書的我,著實需要一點錢,良湄和方維志是想幫我的,所以我答應了。
反正,沒人能夠控制明天的雨,我不去,也有別人去。更重要的,是我想認識文治。
「哥哥,你們那個報告新聞的徐文治很受歡迎呢,我們很多女同學都喜歡他。」良湄跟她哥哥說。
「這個人很不錯,他是新聞系的高材生。」方維志說。
那一刻,文治對我來說,仍然是一個遙不可及的人。
天氣報告緊接著新聞報告之後播出,是在同一個直播室直播的。
我第一天上班,正好是由文治報告新聞。
從一九八三年在電視螢幕上匆匆一瞥,到一九八六年一月的這一天,經過兩年,我終於見到真實的文治。
在那搭了佈景的狹小的直播室裡,我們終於相遇,是現實而不是佈景。
新聞報告結束之後,文治站起來,跟我點了一下頭。方維志剛好進來直播室,他拉著文治,介紹
我們認識。
「周蜻蜓是我妹妹的同學,她是唸時裝設計的。」
「蜻蜓?」他對我的名字很好奇。
「是的,會飛的那一種。」我說。
「要去準備啦。」方維志提醒我。
第一次面對攝影機的我,徹底地出醜。我把稿子上那句「一個雨帶覆蓋華南沿岸,預料未來數天將
會有驟雨和密雲」,說成了「一個乳暈覆蓋華南沿岸」,我立刻發現直播室和控制室裡每個男人都在笑。
攝影師更笑得雙手都差點拿不穩攝影機。
節目結束之後,方維志上來安慰我。
「第一次有這樣的表現已經很不錯了。」
我看得出他的表情有多勉強。
我拿起皮包和雨傘,裝著若無其事的離開直播室。我真害怕明天走在街上有人認出我。
電視台外面,正下著大雨,我站在行人道上等車,文治剛好也下班,他的機車就泊在路旁。
「我第一次出鏡報告新聞的時候,也不見得比你好。」他微笑說。
他一定看到了我出醜,真是難堪。
「這幾天的天氣都不太好。」他說。
「是的,一直在下雨。」
「我第一次出鏡的時候,雙腳不停地顫抖。」
「我剛才也是。」
「後來我想到一個方法。」
「什麼方法?」
「我用一隻腳踏著另一隻腳。這樣做的話,起碼有一隻腳不會發抖。」他笑說。
這個時候,一輛小巴士駛來。
「我上車了。」我跟他說。
「再見。」他說。
「謝謝。」
小巴士開走,我把文治留在風雨中。在小巴士後座回望在雨中的他,我突然有一種很溫暖的感覺。
我們彷彿在哪裡見過,在更早之前,也許是一九八三年之前,我們是見過的。
兩天之後,當我再次來到直播室,每個人都好像已經怕了我。
剛報告完新聞的文治跟我說:
「別忘了用一隻腳踏著另一隻腳。」
我坐在圓凳上,用右腳踏著左腳,整個人好像安定了下來。
我把攝影機當作是文治,告訴他,這天氣溫介乎最低的十二點四度和最高的十五點七度之間,
相對濕度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未來數日仍然有雨。文治,明天還是會下雨。
「你做得很好。」方維志稱讚我。
我很想多謝文治,他們說,他出去採訪了。
文治這天出去採訪,晚間新聞裡,應該可以看到他的採訪報導。我洗了一個澡,正想看新聞,
扭開電視機,畫面一片朦朧,管理員說,大廈的公共天線壞了,明天才有人來修理。我想起附近有一
間涼茶店開得很晚,店裡有電視,於是匆匆換了一件衣服,冒雨到涼茶店看電視。雖然兩天之後就可以
在電視台看到他,不知為什麼,這一晚我很想見他。
在電視螢幕上,文治正在報導一宗情殺案。男人用山埃(註)毒死向他提出分手的太太。
他親自做了一個蛋糕給她,她不肯吃。他說:「你吃了之後就可以走,我不會再纏著你。」她吃了,
死在他懷裡。他把她的屍體放在平台上淋雨,相信這樣可以把她潔淨,潔淨她不愛他的心。
他們結婚當天,是下雨吧?所以新娘先死。
從涼茶店出來,我發現文治的機車就泊在路邊。車身還是燙手的,他應該是剛剛走開。我站在機構旁邊,好想等他回來。我想,我可以裝著剛好經過這裡,而且順道向他打聽一下那宗情殺案。
十五分鐘過去了,仍然看不見他。
三十分鐘過去了,他依然沒有回來。
一個開私家車的男人在泊位,車向後退的時候,差點把文治的機車撞倒。
「你小心一點。」我立刻提醒他。
我突然覺得我像一頭狗,正替主人看守著他的東西,但是主人並沒有吩咐我這樣做。
四十五分鐘過去了,文治還沒有回來。他會不會就住在附近,今天晚上不會回來?
街上的行人愈來愈少,店舖會關門。我為什麼要等他回來?也許我太寂寞了,我不想就這樣回去那個沒人跟我說話的地方。
車身早已經不燙手了,文治還沒有回來。如果他回來時看到我在等他,他一定覺得奇怪,於是,
我決定在附近徘徊,如果他回來,我就像先前想好的那像,裝著剛好遇到他。
我走進便利店裡買了一包果汁糖,出來的時候,剛好看到文治騎上那輛機車絕塵而去。
我等了四十五分鐘,才不過走開五分鐘,結果只能夠看到他的背影。
我花了那麼多的時間看守著那輛機車,它竟然無情地撇下我。
我一個人,孤單地回去,雨落在我的肩膀上,明天,我要縫一件雨衣,那麼下次為文治看守機車時,
便不會給雨淋濕。
這以後我經常在直播室裡碰到文治,我從來沒告訴他,我曾經站在他的機車旁邊等他回來。
這種事,太笨了。
在陽光普照的一天,我用縫紉機縫了一件雨衣,像一條裙子的雨衣,腰間可以縛一隻蝴蝶結,連著一
頂帽子。雨衣是檸檬黃色的,在煙霧迷霧的環境下,黃色是最顯眼的顏色。我希望下一次,文治會看到在
他的機車附近徘徊的我。
也許,那件檸檬黃色的雨衣真的奏效,那天放學的時候,忽然下雨,我拿出背包裡那件黃色的雨衣穿上,在巴士站等車。文治駕著機車經過,看到了我。
「你要去哪裡?」他問我。
「去灣仔。」
「我送你一程好嗎?我也是過海。這裡雨很大。」
我求之不得,立刻跳上他的車。
「你是怎麼看到我的?」我問他。
「你的雨衣很搶眼,像個大檸檬。」
「我自己做的。」我說。我沒告訴他為什麼我要做這件雨衣。
「很漂亮。」他說。
「謝謝。」
「你住在灣仔的嗎?」
「嗯。你呢?」
「我也是,而且從出生那天到現在都沒離開過。」
「你住在哪一條街?」
「謝斐道。」
「我以前也住在謝斐道,說不定我們小時候見過。」
「你現在住哪裡?」
「駱克道。」
「跟家人一起搬過去的嗎?」
「不,爸爸媽媽過世了,我自己只能搬到一個小單位。」
「哦。這幾天都在下雨,這種雨不知道要下到什麼時候。」
「你為什麼會開機車?很危險的呀,尤其下雨的時候,地濕路滑。」我說。
「是唸大學的時候學的,那時想,如果將來到報館工作,會開機車比較好,有些報館要求突
發新聞組的記者要有機車的駕駛執照。」
「我在一九八三年就見過你。」
「在哪裡?」
「在電視上,那天你報導財政司宣佈一美元固定兌七點八港元。」
「那是我頭一天負責新聞報告,那宗新聞也是我採訪的。聯繫匯率是不合理的,相信很快就會取消。」
文治和我也許都想不到,不合理的聯繫匯率一直維持下去,竟然比我們的愛情更長久。如果愛情也
像港元與美元,永遠掛鉤,永遠是一比七點八,是否更好一些?
那天,跟良湄吃飯,我向好打聽:
「徐文治有沒有女朋友?」
「好像沒聽說過。」
「我喜歡了一個男孩子。」良湄接著說。
「誰?」我心裡很害怕那個人是文治。
「是唸化學系的,叫熊弼。」
我鬆了一口氣。
「他的樣子很有趣,個子高高,長得很瘦,有一雙很厲害的近視眼,傻呼呼的,滿有趣。」
「你喜歡這種男孩子嗎?」我奇怪。
「這種男孩子會對女孩子死心塌地的。而且他在實驗室做實驗時那份專注的神情很有魅力呢。」
「你想追求他?」
「他這種人不會追求女孩子的,他沒膽量。」
「我真佩服你的勇氣,萬一被拒絕不是很尷尬嗎?」
「如果他拒絕,就是他的損失,這樣想的話,就沒有問題了。」
是的,良湄在所有事情上都比我勇敢,一個人,只要不害怕失去,譬如不害怕失去尊嚴,
那就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哥哥的女朋友在南丫島租了一間屋,地方很大的,我們約好去那裡度週末,我叫了熊弼一起來,
你能不能來?」
為了掙點錢,我每個週末在一間兒童畫室突小孩子畫畫。如果去旅行的話,就由其他人替工。
「不可以呀。」我說。
「徐文治也來。」
「我晚一點來行不行?」我立刻改口風。
「可以呀,我給你地址,我告訴我你坐哪一班船來。」
週末黃昏,我離開畫室後,匆匆趕到南丫島。
文治在碼頭等我。
「他們派我來接你,怕你找不到那間屋。」他微笑說,「你教小孩子畫畫的嗎?」
「嗯。」
「什麼年紀的?」
「從四歲到八歲都有。」
「平常畫些什麼呢?」
「我讓他們胡亂畫些自己喜歡的東西。家長們很奇怪,如果他們的小孩子來了三個月還不會畫蘋果、
橙、香蕉,他們就覺得老師沒盡責。誰說一定要畫蘋果呢?即使畫蘋果,我也會讓他們畫自己心目中的
蘋果,如果只有一個方法畫蘋果,那太可悲了。
「人是長大了才有各種規範,不能這樣,不能那樣。」
「你將來的設計一定與別人不同。」他笑說。
後來,我就知道,我們努力追求不平凡,到頭來,卻會失去了許多平凡女人的幸福。
「你為什麼會當記者?」我問他。
「也許是一份使命感驅使吧。」
「使命感?」
「我喜歡當記者,揭露真相,報導事實。是不是很老套?」
「不。比起你,我一點使命感也沒有。我只希望付得起錢的人,都買我的衣服。」
「這也是一種理想。」他寬容地說。
方維志的女朋友高以雅是寫曲的,他們一起許多年了。
良湄帶了那個唸化學的熊弼來,他的樣子果然古古怪怪的。
晚上,良湄嚷著要在天台上一起等日出。
「在這裡,五點鐘就可以看到日出。」她說。
結果,首先睡著的是她,而且是故意依偎著熊弼睡著的。
熊弼支持到一點鐘也睡著了。
方維志喝了酒,早就累得睡在天台的長凳上。高以雅捱到凌晨三點鐘也支持不住了,只剩下我和文治。
「不如睡吧,反正每天的日出都是一樣。」文治說。
「你忍耐一下吧,我忽然很想看日出。」
「不行了,我昨天工作到很晚才睡。」
「求求你,不要睡,陪我看日出。」
「好的。」他苦笑。
我把皮包裡的鐘盒拿出來,放在身邊。
「這是什麼東西?」
我把鐘盒放在他身邊,讓他聽聽那滴答滴答的鐘聲。
「是個鐘嗎?」
我掀開盒子,盒子跟一個有分針的鐘連在一起,盒蓋打開了,便可以看到裡面的鐘。
一隻浮塵子伏在鐘面上十二點至三點之間的空位。
「這是蟲嗎?」文治問我。
「這種蟲名叫浮塵子,別看牠身軀那麼小,這種蟲每年能夠從中國飛到日本。」
「為什麼會在鐘裡面放一隻已死去的蟲?」
「這個鐘是爸爸留給我的。做裁縫的爸爸最愛搜集昆蟲的標本。」
「所以你的名字也叫蜻蜓?」
「對呀,他希望我長大了會飛,但是蜻蜓卻不能飛得太高。」
「這隻浮塵子也是你爸爸製的標本嗎?」
「嗯。爸爸有一位朋友是鐘錶匠,這個旅行鐘是他從舊攤子買回來的。他把爸爸這隻浮塵子鑲在鐘面上,送給我爸爸。所以這個鐘是世上獨一無二的。」
「既然有那麼多昆蟲標本,為什麼要用浮塵子?」
「媽媽喜歡浮塵子,她說時光就像浮塵,總是來去匆匆。」
「你經常把這個鐘帶在身邊的嗎?」
「去旅行的時候就會帶在身邊,來南丫島也算是旅行呀。」
我把鬧鈴時間調校到清晨五點鐘:「萬一睡著了,它也可以把我們叫醒。還有二十分鐘就可以看到
地平線上的日出。」
他苦撐著說:「是的。」
我的眼瞼快要不聽話地垂下來了。
「別睡著。」我聽到他在我耳邊叫我。
「跟我說些話。」我痛苦地掙扎。
漸漸,我連他的聲音都聽不見了。
刺眼的陽光把我弄醒,我睜開眼,太陽已經在天邊。
我望望身旁的文治,他雙手托著頭,眼睜睜地望著前方。臉上掛著兩個大眼袋,欲哭無淚。
「對不起,我睡著了。」我慚愧地說。
「不--要--緊。」他咬著牙說。
「為什麼鬧鐘沒有響?」我檢查我的鐘。
「響過了,你沒有醒來。」他連說話也慢了半拍。
離開南丫島,方維志與良湄一起回家,熊弼回去大學宿舍。
「看日出的事,真的對不起。」在路上,我向他道歉。
「沒關係,我現在已經好多了。」他笑說。
「你真的不怪我?」
「在日出前就能睡著,是很幸福的。」
在巴士上,文治終於睡著了,我輕輕依偎著他。
我望著我的浮塵子鐘,到站的時候,文治剛好睡了二十分鐘。
我們失去的二十分鐘,竟然可以再來一次。
「我到了。」我叫醒他。
他醒來,疲倦的雙眼布滿紅筋。
「我們會不會見過?在很久以前?」我問他。
「是嗎?」他茫然。
「我好像有這種感覺。別忘了下車。」我起來說。
「再見。」他跟我說。
「謝謝。」我說,「我兩天後去成都。」
「是嗎?是去工作,還是什麼的?」
「去旅行,一個人去。」
「回來再見。」
「謝謝。」
我走下車,跟車廂裡的他揮手道別。
在日出之前,我早就愛上了他。
為什麼?
在出發到成都的那天早上,我在火車站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我出發啦,有沒有東西要我帶回來?」
「不用了,你玩得開心點吧。」
「我上車了。」
「路上小心,再見。」
「謝謝。」我掛上電話,站在月台上等車。那一剎,我突然很掛念他。
他總能夠給我一種說不出的安全感。
在從廣州開往成都的火車上,我把浮塵子鐘拿出來,放在耳邊,傾聽那滴答滴答的聲音,
多少年來,在旅途上,我都是孤單一個人,唯獨這一次,卻不再孤單。
從成都回來,我帶了一瓶辣椒醬給文治。原本那個瓶子很醜陋,我買了一個玻璃瓶,
把辣椒醬倒進去,在瓶子上綁上一隻蝴蝶結。
那天在電視台見到他,我小心翼翼把辣椒醬送給他。
「成都沒什麼可以買的禮物,這種辣椒醬很美味。」
「瓶子很漂亮。」他讚嘆。
「是我換上去的。」
「怪不得,謝謝你。」
「不知道你喜不喜歡吃辣椒醬--」
「我喜歡,尤其喜歡吃印度咖喱。」
「你那個特輯順利嗎?」
「這幾天從早到晚都在剪片,現在也是去剪片室。」
「我可以看嗎?」
「你有興趣?」
「嗯。」
「好吧!」
「是關於什麼的?」
「是關於移民的。」
在剪片室裡,我坐在文治告剪接師後面,觀看文治的採訪片段。
特輯探討的是當前香港人的移民問題,為了逃避九七,很多家庭選擇夫妻兩地分隔。
特輯裡主要採訪兩個家庭,這兩個家庭都是丈夫留在香港,太太和孩子在多倫多等候入籍。
其中一個個案,那個孤身在香港的男人,從前每天下班後都跟朋友去飲酒,很晚才回家,
太太帶著獨子移民多倫多之後,男人反而每天下班後都回到家裡等太太的長途電話。女人在
冰天雪地的異國裡,變得堅強而獨立,反而男人,在聖誕節晚上,跟彼邦的太太通電話時泣不成聲,
還要太太安慰他。
他太太在電話裡說:「別這樣,當初我們不是說好為了將來,大家忍受分開三年的嗎?」
男人飲泣:「我不知道這是為了什麼。」
堅強的太太說:「別離是為了重聚。」
離開電視台的時候,已經是深夜。
「我送你回去吧。」文治說。
「謝謝你。」
「你覺得怎麼樣?」文治問我。
「我在想那位太太說的話,她說『別離是為了重聚』,別離真的是為了重聚嗎?」
「以前的人,為了一段感情不離別,付上很多代價,譬如放棄自己的理想,放棄機會。
現在的人,卻可以為這些而放棄一段感情。離別,只是為了追尋更好的東西。」
「我覺得那個男人很可憐--」
「是的,他太太走了後,他才發現他不能沒有她。聖誕節那天晚上,我們在他家裡陪他一
起等他太太的長途電話,沒想到他會哭成那樣。他一直以為是他太太不能沒有他。下星期是農曆
年假期,我們採訪隊會跟他一起到多倫多,拍攝他過去探望家人的情形。」
沒想到我剛回來,他又要走了。
「到了。」他放下我,「有什麼要我帶回來?」
「不麻煩嗎?」
他搖頭。
「我要一雙羊毛襪。」
「為什麼是羊毛襪?」
「只是忽然想到。」
「好的。再見。」
「謝謝,一路順風。」
他開車離開,轉瞬又回來。
「我剛才跟你說再見--」他說。
「是的。謝謝。」
「為什麼每次我跟你說再見,你都說『謝謝』,而不是說『再見』?」
「我不說再見的。無論你跟我說『再見』、『拜拜』或者『明天再見』,我都只會說謝謝。」我說。
星期天,在畫室教小孩子畫畫的時候,我吩咐他們畫一雙羊毛襪。
「為什麼要畫一雙襪?」班上一個男孩舉手問我。
「只是忽然想到。」我說。
真正的理由十分自私,我掛念在冰天雪地裡的他。
農曆年三十晚,我在良湄家裡吃團圓飯。
良湄問我:「畢業後你有什麼打算?」
「當然是找工作,也許會到製衣廠當設計師。」
「我哥哥要結婚了。」
「是嗎?」我問方維志,「哥哥,恭喜你,是不是跟高以雅?」
「除了她還有誰?」良湄說。
「以雅要到德國進修,一去就是三年,她想先結婚,然後才去那邊。」
「你會不會跟她一起去?」
「我會留在香港,我的事業在香港。」方維志無奈地說。
「你的意思是以雅向你求婚的嗎?」良湄問她哥哥。
「我不介意等她,但是她覺得既然她要離開三年,大家應該有個名分。」
「哥哥,以雅對你真好。」我說。
高以雅才二十七歲,她才華橫溢,條件也很好,三年後的事沒人知道,她根本沒需要在
這個時候給自己一份牽制。
「我認為她有點自私。」良湄替她哥哥抱不平,「她要離開三年,卻要你在這裡等她。
你成為了她丈夫,就有義務等她,你若變心,就是千夫所指。但是她忘了是她撇下你的。」
「愛一個人,應該包括讓他追尋自己的理想。」方維志說。
「如果我很愛一個男人,我才捨不得離開他。蜻蜓,你說她是不是自私?」良湄逼我表明立場。
「德國,是很遙遠的地方啊!」我說。
「是的。」方維志說。
「相隔那麼遠,不怕會失去嗎?愛情應該是擁有的。」
「愛情,就是美在無法擁有。」方維志說。
我要很久很久以後才明白這個道理。
文治從多倫多回來,帶了一雙灰色的羊毛襪給我。
「謝謝你,很暖啊!」我把羊毛襪穿在手上,「你不是說喜歡吃印度菜的嗎?我知道中環有一間,
不錯的。我請你好嗎?」我說。
他笑著說:「好呀,那邊的印度菜難吃死了。」
「那個男人的太太怎麼樣?」在餐廳裡,我問他。
「她比她丈夫堅強得多,臨行前,她吩咐她丈夫不要常常去探她,要省點錢,還叫他沒必要
也不要打長途電話給她,電話費很貴。」
「女人往往比男人容易適應環境。」
「因為男人往往放不下尊嚴。」文治說。
吃過甜品之後,女侍應送來一盤曲奇蛋餅。
「這是什麼?」我們問她。
「這是占卜餅。」她說。
「占卜餅?」我奇怪。
「每塊餅裡都藏著一張籤語紙,可以占卜你的運程。我們叫這種餅做幸福餅,隨便抽一塊吧。」
她微笑說。
我在盤裡選了一塊。
「不知道準不準--」我說。
「你還沒有看裡面的籤語紙。」文治說。
我將蛋餅分成兩瓣,抽出裡面的籤語紙,籤語是:
祝你永遠不要悲傷。
「真的可以永遠不悲傷嗎?」我問文治,「不可能的。」
「籤語是這樣寫的。」
「輪到你了,快選一塊。」
文治在盤中選了一塊,拿出裡面的籤語紙來。
「上面寫些什麼?」我問他。
他把籤語紙給我看,籤語是:
珍惜眼前人。
誰是眼前人?他望著我,有點兒尷尬。
「走吧。」他說。
回家的路上,寒風刺骨,微雨紛飛。
「已經是春天了。」我說。
他沒有回答我,他的眼前人是我嗎?
「我到了。」我說。
他停車,跟我道別。
「為什麼你不說再見?」他問我。
「你要知道嗎?」
「如果你不想說,也沒關係--」
「爸爸最後一次進醫院的那個早上,我離家上學,臨行前,我跟他說:『爸爸,再見。』
結果我放學之後,他已經不在了。媽媽臨終前躺在醫院,她對我說:『以後你要自己照顧自己,
來,跟我說再見。』我對她說了一聲再見,結果我永遠再也見不到她。我討厭別離,『再見』
對我來說,就是永遠不再見。」
「對不起。」
「祝你永遠不要悲傷。」我說。
「謝謝你。」
他在風中離去,那背影卻愈來愈清晰。
他是另有眼前人吧?
→to be continued.......
http://www.oocities.org/at_paradise/index.htm
第二章-愛,美在無法擁有
「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
就像家具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
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
方維志和高以雅的婚禮很簡單,只是雙方家人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吃一頓飯。高以雅的
白色裙子是我替她做的,款式很簡單。
「我身上這條裙子是蜻蜓的作品。」高以雅向大家宣佈。
「將來你也要替我設計婚紗。」良湄說。
臨別的時候,高以雅擁抱著我說:「希望將來到處都可以買到你的作品。」
「謝謝你。」
「我後天便要上機了。」
「這麼快?」
我看得出她很捨不得。她緊緊握著方維志的手,她是否自私,我不知道,有一個男人
願意等她三年,她是幸福的。在這個步伐匆匆的都市裡,誰又願意守身如玉等一個人三年?
「文治,你負責送蜻蜓回家。」喝醉了的方維志跟文治說。
「沒問題。」文治說。
「你是不是追求蜻蜓?」方維志突然問他。
文治尷尬得滿臉通紅,我都不敢望他。
「哥哥,你別胡說。」良湄笑著罵他。
「你為以雅設計的裙子很漂亮。」路上,文治首先說話。
「謝謝。」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
文治如果真的喜歡我,應該乘著這個機會告訴我吧?可是他沒有。
「那個特輯完成了沒有?」我問他。
「已經剪輯好了。」
「什麼時候播出?」
「快了,我還沒有想好這輯故事的名字,什麼『移民夢』之類的名字毫不吸引。」
車子到了我家樓下。
「有沒有想過就叫『別離是為了重聚』?」我向他提議。
他怔怔地望著我,好像有些感動。
「故事裡那位太太不是這樣說的嗎?」我搓著冰冷的雙手取暖。
「是的。」他的聲音有點顫抖,也許是風太冷了。
忽然之間,我很想擁抱他。
「我上去了,這裡很冷。」我掉頭跑進大廈裡,努力拋開要想擁抱他的欲望。
那個移民故事特輯終於定名為「別離是為了重聚」。
播出的時候,我在家裡收看。文治在冰天雪地裡娓娓道出一個別離是為了重聚的故事。
那個探親之後孤單地回來香港的丈夫,在機艙裡來來回回哼著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裡面的幾句歌詞:
「人生如朝露,何處無離散。」
從前的別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家,放下兒女私情。
今天的別離,首先犧牲的,也是兒女私情。
兒女私情原來從不偉大,敵不過別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你在看嗎?」我問他。
「嗯。」
「很感動。」
「是的。」他帶著唏噓說。
畫面消去,我整夜也睡得不好。
午夜爬起床,我畫了很多張設計草圖。
楊弘念是我們的客席講師,也是香港很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一天下課後,他把我叫
到他的辦公室,說:
「我打算推薦你參加七月份在巴黎舉行的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是由各地時裝設計學院推薦學生參加的比賽。」
「為什麼你會選中我?」
「你以前的設計根本不行。」他老實不客氣地說,「但是最近這幾款設計,很特別,有味道。」
那一輯草圖正是我在那個無法成眠的晚上畫的。
「現在距離七月只有三個月時間準備。」我擔心。
「我可以幫你,怎麼樣?」
我當然不可能拒絕。
我立刻就想到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文治。我在學校裡打了一通電話給他。
「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
「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他說。
「我們晚上出來見面好嗎?」
「好的,在哪裡?」
我約好文治在銅鑼灣見面。
「你的好消息是什麼?」我問他。
「公司決定把『別離是為了重聚』這個特輯送去參加紐約一個國際新聞紀錄片比賽。你
的好消息又是什麼?」
「也是一個比賽,講師推薦我參加巴黎的國際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真的?恭喜你,可以去時裝之都參賽,不簡單的。」
「高手如雲,我未必布機會呢。」
「能夠參加,已經證明你很不錯。」
「但是距離比賽只有三個月,我必須在這三個月內把參加比賽的一批衣服趕起,時間很緊迫。」
「你一定做得到的。」
「我差點忘了恭喜你。」
「謝謝。」
「這三個月我不能再到電視台報告天氣,因為工作實在太迫,我要專心去做,我已經跟方維志
請了假,準備迎接三個月昏天暗地的日子。」
「那我們三個月後再見,不要偷懶。」
那三個月裡,我每天都在楊弘念專用的製衣廠裡,跟他的裁縫一起工作,修改草圖、選布料,
找模特兒試身。
昏天暗地的日子,益發思念文治,只好趁著空檔,在製衣廠裡打電話給他。
「努力呀。」他總是這樣鼓勵我。
「我很掛念你。」我很想這樣告訴他,可是我提不起勇氣,等到我從巴黎回來,我一定會這樣做。
差不多是在出發到巴黎之前的兩天,我終於完成了那批參賽的時裝。
我早就告訴過文治,我會在七月二日起程,如果他對我也有一點意思,他應該會打一通電話給我。
七月一日的那天,我留在家裡,等他的電話。他負責黃昏的新聞報導。新聞報導結束之後,
他並沒有打電話來給我。
也許他根本忘了我在明天出發。
晚上十點多鐘,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來了。
「你還沒有睡嗎?」
「沒有。」我快樂地說。
「我剛才要採訪一宗突發新聞,所以這麼晚才打來,你是不是明天就出發?」
「嗯。」
「我明天早上有空,你行李多不多,要不要我來送機?」
「不,我不是說過討厭別離嗎?機場是別離最多的地方,不要來。」
「哦。」他有點兒失望。
「你現在在哪裡?」我不捨得讓他失望。
「我在家裡,不過晚一點要回電視台剪片。」
「不如你過來請我喝一杯咖啡,當作送行,好嗎?」
「好,我現在就過來。」
我換好衣服在樓下等他,三個月不見了。我從來沒有飲這一刻那樣期待一個人的出現。
文治來了,並沒有開車來。
「你的機車呢?」
「拿去修理了。」他微笑說。
三個月不見,站在我面前的他,樣貌絲毫沒變,眼神卻跟從前不一樣了。他望著我的眼神,
好像比從前複雜。
我垂下頭,發現他用自己的右腳踏著左腳,他不是說過緊張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嗎?
他是不是也愛上了我?
選擇步行而來,是因為雙腳發抖嗎?
「你喜歡去哪裡?」他問我,用複雜的眼神等我回答。
「去便利店買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走好嗎?今天晚上的天氣很好。」
我們買了兩杯咖啡,走出便利店。
週五晚上的駱克道,燈紅酒綠,吧女在路上招搖,風騷的老女人在酒吧門前招徠客人,
賣色情雜誌的報販肆意地把雜誌鋪在地上。雖然看來墮落而糜爛,灣仔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紐約新聞獎的結果有了沒有?」我問他。
「這個週末就揭曉。」
「那個時候我在巴黎,你打電話把結果告訴我好嗎?」我央求他。
「如果輸了呢?」
「不會的。那個特輯很感動,別離,本來就是人類共通的無奈。」
「你呢?心情緊張嗎?」
「你說得對,能去巴黎參賽,已經很難得,勝負不重要。況且,可以免費去巴黎,太好了,
比賽結束之後,我會坐夜車到倫敦看看,在那裡留幾天。」
「你不是說很喜歡義大利的嗎?為什麼不去義大利?」
「對呀,就是因為太喜歡,所以不能只留幾天,最少也要留一個月,我哪有時間?還要回來
準備畢業作品呢。」
「真奇怪。」
「什麼奇怪?」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
不如不要開始。」
「是的。」他低下頭說。
咖啡已經喝完,文治送我回家。
「你到了。」他說。
我不捨得回去。
「你什麼時候要回去電視台?」我問他。
「一點鐘。」
我看看手錶,那時才十一點四十五分。
「時間還早呢,你打算怎樣回去電視台?」
「坐地鐵。」
「我送你去地鐵站好嗎?我還不想睡。」
他沒有拒絕我。
我陪他走到地鐵站外面。
「時間還早呢。」他說,「如果你不想睡,我陪你在附近走走。」
「好的。」
結果,我們又回到我家樓下。
「我說過要送你去地鐵站的--」我說。
「不用了,地鐵站很近。」
「不要緊,我陪你走一段路。」
我們就這樣在灣仔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最後來到地鐵站口,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分,
誰也沒時間陪對方走一段路了。
「我自己回去好了。」我說。
文治望著我,欲言又止,我發現他又再用右腳踏著左腳面。
我好想抱著他,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希望你能拿到獎。」他結結巴巴地說。
我有說不出的失望。
「你也是。」我祝福他。
「回來再見。」他移開踏在左腳上的右腳。
「保重。」我抬頭說。
我轉身離開,沒有看著他走進地鐵站,我不捨得。整夜不停地繞圈,腿在繞圈,心在繞圈,
到底還要繞多少個圈?
楊弘念陪我一起去巴黎。他在巴黎時裝界有很多朋友。有他在身邊,我放心得多。
坊間有很多關於楊弘念的傳聞,譬如說他脾氣很怪,有很多女朋友。他的名字曾經跟多位當紅
的模特兒走在一起。
他每星期來跟我們上兩課。以他的名氣,他根本不需要在學院裡教學生,我覺得他真的是喜歡時裝。
「你是不是在電視台報告天氣?」在機艙裡,楊弘念問我。
「你有看到嗎?」
「那份工作不適合你。」
「為什麼?」
「你將來是時裝設計師,去當天氣報告女郎,很不優雅。」
我有點生氣,跟他說:
「我只知道我需要生活,時裝設計師也不能不吃人間煙火。我沒錢。」
「沒有一個時裝設計師成名前是當過天氣報告女郎的。」他慢條斯理地說。
「我不一定會成名。」
「不成名,為什麼要當時裝設計師?在這一行,不成名就是失敗。你不要告訴我你這一次去巴黎,
並不想贏。」
空中小姐在這個時候送晚餐給乘客,楊弘念施施然從他的手提袋裡拿出一隻香噴噴的燒鵝來。
「我每次都會帶一隻燒鵝上機。」他得意洋洋地說。
「你要吃嗎?」他問我。
「不要,你自己吃吧。」我賭氣地說。
「太好了,我不習慣與人分享。」
他津津有味地吃他的燒鵝,我啃著那塊像紙皮一樣的牛排。
「你成名前是幹什麼的?」我問他。
「你為什麼想知道?」他反問我。
「我想你成名前一定做著一些很優雅的工作。」我諷刺他。
「我是唸建築的,在建築師樓工作。」
「建築?一個建築師跑去當時裝設計師?」
「時裝也是一種建築,唯一不同的是時裝是會走動的建築物。」
「我只是個做衣服的人,我是裁縫的女兒。」
「怪不得你的基本功那麼好。」
沒想到他居然稱讚我。
「可是,你的境界還不夠。」他吃過燒鵝,仔細地把骨頭包起來。
「怎樣可以提升自己的境界?」
「你想知道嗎?」
我點頭。
他笑了一下,然後閉上眼睛睡覺。
真給他氣死。
雖說是設計界的新秀比賽,但是對手們的設計都十分出色。在那個地方,我忽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結果,很合理地,我輸了,什麼名次也拿不到。雖然口裡不承認想贏,但是我是想贏的。
跟楊弘念一起回到酒店,我跟他說:
「對不起,我輸了。」
「我早就知道你會輸。」他冷冷地說,然後撇下我一個人在大堂。
我衝上自己的房間,忍著眼淚,告訴自己不要哭,不要給楊弘念看扁。
這個時候,電話鈴聲響起,我拿起話筒:
「誰?」
「是周蜻蜓嗎?」
「我是。你是誰?」
「我是徐文治--」
「是你?」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那個特輯拿了金獎。」
「恭喜你。」
「你呢?你怎麼樣?」
「我輸了。」我拿著話筒哽咽。
「不要這樣,你不是說,能到巴黎參賽已經很不錯嗎?」他在電話那邊廂安慰我。他愈安慰,
我愈傷心。
「聽我說,你並沒有失去些什麼,你得的比失的多。」他說。
「謝謝你。」
「行嗎?」
「我沒事的。」
「那我掛線了。」
「嗯。」我抹乾眼淚。
「再見。祝你永遠不要悲傷。」
「謝謝你。」
雖然輸了,能夠聽到文治的安慰,卻好像是贏了。
第二天晚上,我退了房間,準備坐夜車到倫敦。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跟楊弘念說一聲,雖然他那樣可惡,但他畢竟和我一道來的,我一聲不響地離開,
好像說不過去。
我走上楊弘念的房間,敲他的門,他睡眼惺忪出來開門。
「什麼事?」他冷冷地問我。
「通知你一聲,我要走了。」
「你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吵醒我?」
「對不起。」我難堪地離開走廊。
他砰然把門關上。
我愈想愈不甘心,掉頭走回去,再敲他的門。
他打開門,見到又是我,有點愕然。
「就是因為我輸了,所以你用這種態度對我?」我問他。
「我討厭失敗,連帶失敗的人我也討厭。」
「我會贏給你看的。」我悻悻然說完,掉頭就走,聽到他砰然把門關上的聲音。
我憋著一肚了氣,正要離開酒店的時候,大堂的接線生叫住我:
「周小姐,有電話找你,你還要不要聽?」
我飛奔上去接電話,是文治。
「你好了點沒有?」他問我。
沒想到是他,我還以為是楊弘念良心發現,打電話到大堂跟我道歉,我真是天真。
我努力壓抑自己的淚水。
「我現在就要坐夜車去倫敦。」我說。
「路上小心。」他笑說。
「你可以等我回來嗎?回來之後,我有話要跟你說。」
回去之後,我要告訴他,我喜歡他。
「嗯。」他應了一聲,彷彿已猜到我要說什麼。
「我要走了。」我說。
「再見。」
「謝謝。」
在從巴黎開往倫敦的夜車上,都是些孤單的旅客,可是我不再孤單。
在倫敦,我用身上所有的錢買下一個小小的銀色的相架,相架可以放三張大小跟郵票一樣的照片。
相架的左上角有一個長著翅膀的小仙女,她是英國一套膾炙人口的卡通片裡的主角花仙子。相架上,刻
著兩句詩,如果譯成中文,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
五天之後,回到香港的家裡,我正想打電話給文治,良湄的電話卻首先打來了。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我找了你很多次。」
「剛剛才到,什麼事?」
「徐文治進了醫院。」
「為什麼?」我嚇了一跳。
「他前天採訪新聞時,從高台掉下來,跌傷了頭。」
「他現在怎麼樣?」
「他昏迷了一整天,昨天才醒來,醫生替他做了電腦掃描,幸虧腦部沒有受傷。」
我鬆了一口氣,問良湄:「他住在哪一家醫院?」
我拿著準備送給他的相架,匆匆趕去醫院。只是,我從沒想過,走進病房時,我看到一個年輕女人,
坐在床沿,正餵他吃稀粥。
那一剎,我不知道應該立刻離開還是留下來,但是他身邊的女人剛好回頭看到了我。
「你找誰?」女人站起來問我。
頭部包紮著的文治,看到了我,很愕然。
我結結巴巴的站在那裡,不知所措。
「讓我來介紹--」文治撐著虛弱的身體說,「這是我的同事周蜻蜓,這是曹雪莉。」
「你也是報告新聞的嗎?」曹雪莉問我。
「我報告天氣。」我說。
「哦。」她上下打量我,彷彿要從中找出我和文治的關係。
「請坐。」文治結結巴巴的跟我說。
「不了,我還有事要辦。」我把原本想送給他的相架放在身後,「良湄說你進了醫院,所以我來看看,
你沒什麼吧?」
「沒什麼了,謝謝你關心。」曹雪莉代替他回答。
「那就好了,我有事,我先走。」我裝著真的有事要去辦的樣子。
「再見。」曹雪莉說。
文治只是巴巴的望著我。
「謝謝。」我匆匆走出病房。
出去的時候,方維志剛好進來。
「蜻蜓--」他叫了我一聲。
我頭也不回地離開走廊。
本來打算要跟文治說的話,已經太遲了,也許,我應該慶幸還沒有開口。
我在醫院外面等車,方維志從醫院出來。
「哥哥。」我叫了他一聲,我習慣跟良湄一樣,叫他哥哥。
「什麼時候回來的?」他問我。
「今天下午。」
「在巴黎的比賽怎麼樣?」
「我輸了。」
「哦,還有很多機會啊。你手上拿著的是什麼東西?」我指著我手上那個用禮物盒裝著的相架。
「沒用的。」我把相架塞進皮包裡。
「文治的女朋友一直住在舊金山。」
「是嗎?」我裝著一點也不關心。
「他們來往了一段時間,她便移民到那邊。」
「你早就知道了?」我心裡怪責他不早點告訴我。在他跟高以雅請吃喜酒的那天晚上,他還取笑文
治追求我。
「曹雪莉好像是一九八四年初加入英文台當記者的,她在史丹福畢業,成績很棒。幾年前移民後,
就沒有再回來,我以為他們分手了。」
一九八四年?如果一九八三年的時候,我答應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我就比她早一步認識文治,
也許一切都會不同;但那個時候,我只是個唸預科的黃毛丫頭,怎可能跟唸史丹福的她相比?
「他們看來很好啊。」我說。
「我也不太清楚。」他苦笑,「文治是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有責任感的男人是很痛苦的。」
「你是說你還是說他?」
「兩個都是。」
「你不想跟以雅結婚嗎?」
「我是為了負責任所以要等她,千萬別告訴她,她會宰了我。」他苦笑。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去醫院探望文治,我想不到可以用什麼身份去探望他。
知道他康復出院,是因為在直播室裡看到他再次出鏡報告新聞。
我站在攝影機旁邊看著他,那個用右腳踏著左腳的文治,也許只是我的幻覺。
新聞報告結束,我們無可避免地面對面。
「你沒事了?」我裝著很輕鬆地問候他。
「沒事了,謝謝你來探望我。」
「我頂過去準備了。」我找個藉口結束這個尷尬的時刻。
報告天氣的時候,我悲傷地說:
「明天陽光普照。」
陽光普照又如何?
報告完天氣,我離開直播室,看到文治在走廊上徘徊。
「你還沒走嗎?」我問他。我心裡知道,他其實是在等我。
「我正準備回家。你去哪裡?是不是也準備回家?」
「不。」我說。
他流露失望的神色。
「我回去學校,你順路嗎?」
「順路。」他鬆了一口氣。
再次坐上他的機車,感覺已經不一樣了。我看著他的背脊,我很想擁抱這個背脊,但這個背脊並
不屬於我。
「你女朋友呢?不用陪女朋友嗎?」我問他。
「她回去舊金山了。」
「這麼快就走?」
「是的。」
「特地回來照顧你,真是難得。」
「她不是特地回來照顧我的,她回來接她外祖母過去,剛好碰上我發生意外。」
「她什麼時候回來?照理她拿了公民身分,就可以回來跟你一起。」
「她已經拿到了,但是她不喜歡香港,她很喜歡那邊的生活。她在那邊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文治
沒有再說下去,我也沒法再裝著若無其事的跟他談論他女朋友。我愈說下去,愈顯得我在意。可是,我們
兩個愈不說話,卻也顯得我們兩個都多麼在乎。沉默,是最無法掩飾的失落。
車子終於到了學校。
「謝謝你。」我跳下車。
「有一件事,一直想跟你說--」他關掉機車的引擎。
我站在那裡,等他開口。
他望著我,欲言又止,終於說:
「對不起,我應該告訴你我有女朋友,我不是故意隱瞞,只是一直不知道怎樣說--」
「你不需要告訴我。」我難過地說,「這是你的秘密,況且,我們沒發生過什麼事--」
我在背包裡拿出那個準備送給他的相架來,我一直放在身邊。
「在倫敦買的,送給你,祝你永遠不要悲傷。」
他接過相架,無奈地望著我。
「這個相架可以放三張照片,將來可以把你、你太太和孩子的照片放上去。」
「謝謝你。」他難過地說。
「不是說過不要悲傷嗎?」
他欲語還休。
「不要跟我說再見。」我首先制止他。
他望著我,不知說什麼好。
「我要進去了。」我終於鼓起勇氣說。再不進去,我會撲進他懷裡,心甘情願做第三者。
我跑進學校裡,不敢再回頭看他。
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就像家具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
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我來得太遲,即使多麼喜歡,也不能把
他拿走,只可以站在那裡嘆息。
愛,真的是美在無法擁有嗎?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方維志,辭去電視台的兼職。
「為什麼?」他問我。
「我要準備畢業作品。」我說。
我只是不能再見到文治。
文治也沒有找我,也許方維志說得對,負責任的男人是很痛苦的。
良湄在中環一間規模不小的律師樓實習,熊弼留在大學裡攻讀碩士課程。那天晚上,良湄來我家找我,
我正忙著準備一個星期後舉行的畢業生作品比賽。
「你真正就這樣放棄?」良湄問我。
「你以為我還可以怎樣?」
「既然他和女朋友長期分開,為什麼不索性分手?」
「也許文治很愛她,願意等她,就像你哥哥願意等以雅一樣。」
「不一樣的,哥哥跟以雅已經結婚,而且有很多年的感情。」
「也許文治和曹雪莉之間有一項盟約,他在香港為自己的理想努力,她拿一個外國公民權,必
要時可以保障他,令他沒有後顧之憂。」
「你真的相信是這樣嗎?」良湄反問我。
「我只可以這樣相信,況且,不相信也得相信,我沒可能跟她相比。」
「你太沒自信了。」良湄罵我。
「到現在我才明白,愛上一個沒有女朋友的男人,是多麼幸運的一回事。」我黯然說。
「這是不是叫做適當的人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良湄問我。
「如果是適當的人,始終也會在適當時間再出現一次。」
「這些就是你的畢業作品嗎?」良湄在床上翻看我的設計草圖,「很漂亮,我也想穿呢。」
「這次我一定要贏。」
「為什麼?」
「我不能輸給一個人看。」
「是徐文治嗎?」
我搖頭。
楊弘念是這次設計系畢業生作品大賽的其中一位評判。
比賽當天,我在台下看到他,他一如以往,顯得很高傲,沒有理我。
良湄和熊弼結伴來捧我的場,電視台也派了一支採訪隊來拍攝花絮,只是,來採訪的記者,
不是文治。
我參加的是晚裝組的比賽,我那一系列設計,主題是花和葉。裙子都綑上不規則的葉邊,模特兒
戴上浪漫的花冠出場,像花仙子。
我想說的,是一個希望你永遠不要悲傷的故事。那個我在倫敦買來送給文治的相架上,刻著的詩,
詩意是: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
花會謝,葉會散,繁花甜酒,華衣美服,都在哀悼一段早逝的愛。
我把我的作品送給那個我曾經深深喜歡過的男人。
那夜輕輕的叮嚀,哀哀的別離,依舊重重的烙在我心上,像把一個有刺的花冠戴在頭上。
「很漂亮,你一定會贏的。」在台下等候宣佈結果時,良湄跟我說。
我也這樣渴望,結果,我只拿了一個優異獎,失望得差點站不起來。
「沒可能的,你的設計最漂亮。」良湄替我抱不平。
「拿到優異獎已經很不錯。」熊弼說。
我當然知道,只拿到一個優異獎就是輸。
散場之後,我留在後台收拾。
當我正蹲在地上把衣服上的假花除下來的時候,有一個聲音叫我。
我抬頭,是楊弘念。
「什麼事?」我低頭繼續做我的事,沒理他。
「聽說你沒有在電視台報告天氣了。」
「是的,不過這不是因為我覺得這份工作不優雅。」
「你有沒有興趣當我的助手?」
我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抬頭望他,他的神情是認真的。
「你不是說過你討厭失敗的人嗎?今晚我輸了,你沒理由聘用我。」我冷冷地說。
「你輸的不是才華,而是財力,其他得獎的人用的布料都是很貴的,效果當然更好。」
忽然之間,我有點感動。
「怎麼樣?很多人也想當我的助手。」
「我要考慮。」我說。
他有點詫異,大概從來沒有人這樣拒絕他。
「好吧,你考慮一下,我只能等你三天,三天之內不見你,我就不再等你。」
「你還要考慮些什麼呢?」良湄問我。
「我不喜歡他,你沒見過他那些難看的嘴臉。」我躺在良湄的床上說。
「這個機會很難得,他只是脾氣有點怪怪罷了。」
「你也認為我應該去嗎?」
「是他來求你,又不是你去求他。」
「如果身邊有個男人就好了。」我苦笑,「遇上這種問題就可以問他。」
「你可以去問問徐文治的呀。」良湄扭開電視機,文治正在報導新聞。
我看看鐘,奇怪:「這個時候為什麼會有新聞報導?」
「是我昨天晚上錄下來的。」
文治正在報導昨日舉行的設計系畢業生時裝比賽。
「雖然人沒有來採訪,但是這段花邊新聞由他報導。」良湄說,「是不是很奇妙?」
我在螢幕上看到了我的設計,那一襲襲用花和葉堆成的裙子,雖然沒有贏出,卻在鏡頭前停
留得最久。
忽然之間,我有了決定。
「我會去的。」我告訴良湄。
「你決定了?」
「如果有一天,我成名的話,文治就可以經常看到我的作品,或聽到我的名字。即使是十年、二十年後,他也不會忘記我。如果我沒有成名,他也許會把我忘掉。唯一可以強橫地霸佔一個男人的回憶的,
就是活得更好。」
「那麼你一定要成名,要永遠活在他的腦海裡,讓他後悔沒有選擇你。要勝過他那個唸史丹福的女朋友。」
為了能永遠留在文治的回憶裡,我放下尊嚴,在第三天,來到楊弘念在長沙灣的工作室。
楊弘念正在看模特兒試穿他最新的設計,他見到我,毫不詫異。
「你替我拿去影印。」他把一疊新畫好的設計草圖扔給我。
「影印?」我沒想到第一天上班竟然負責影印。
「難道由你來畫圖嗎?」他反問我。
我只好去影印。他的草圖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畫功流麗,畫中的模特兒都有一雙很冷漠,卻好像
看穿人心事的眼睛。
楊弘念另外有一個工作室在他自己家裡,是他創作的地方。他住在跑馬地一幢有四十年歷史的平
房裡,地下是工作室,一樓是睡房。
他有一個怪癖,就是只喜歡喝一種叫「天國蜜桃」的桃子酒。「天國蜜桃」由義大利威尼斯一間
著名的酒吧調配出來,由於受到歡迎,所以酒吧主人把它放入瓶裡,自行出品。
「天國蜜桃」是用新鮮蜜桃汁和香檳混合而成的,顏色很漂亮,是帶點魔幻色彩的通透的粉紅色。
瓶子只有手掌般大小,瓶身透明,線條流麗,喝一口,令人飄飄欲仙,血管裡好像流著粉紅色的液體。
「天國蜜桃」只在中環一間專賣洋食品的超級市場裡買得到,而且經常缺貨,楊弘念如果喝不到,
就沒有設計靈感,所以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買「天國蜜桃」。
那天,他的「天國蜜桃」喝光了,我跑到那間超級市場,貨架上的「天國蜜桃」正缺貨,職員說,
不知道下一批貨什麼時候來,我只好硬著頭皮回去。
「我不理,你替我找回來。」他橫蠻地說。
我唯有再去其他超級市場找,超級市場裡沒有,我到蘭桂坊的酒吧去,逐間碰運氣,還是找不到,
這樣回去的話,一定會捱罵。
我在水果店看到一些新鮮的蜜桃,靈機一觸,買了幾個蜜桃和一瓶香檳回去,把蜜桃搾汁,混合香檳,
顏色雖然跟「天國蜜桃」有點差距,但是味道已經很接近,我放在杯裡,拿出去給楊弘念。
「這是什麼?」他拿著酒杯問我。
「『天國蜜桃』。」我戰戰兢兢地說。
他喝了一口說:「真難喝。是哪一支牌子?」
「是我在廚房裡調配出來的。」
「怪不得。」他放下酒杯,拿起外衣出去,「找到了才叫我回來。」
「沒有『天國蜜桃』你就不做事了?」我問他。
他沒理我。
我只好打電話去那間超級市場,跟他們說,如果「天國蜜桃」來了,立刻通知我。
幸好等了一個星期,「天國蜜桃」來了,楊弘念才肯回到工作裡前面,重新構想他的夏季新裝。
「如果世上沒有了『天國蜜桃』這種酒,你是不是以後也不工作?」我問他。
「如果只能喝你弄出來的那種難喝死的東西,做人真沒意思。」
「我就覺得味道很不錯。」我還擊他。
「所以這就是我和你的分別,我只要最好的。」
「你怎知道我不是要最好的?」我駁斥他。
「希望吧。」
我以為有了「天國蜜桃」他會專心設計,誰知過了兩星期,他又停筆。
「什麼事?」我問他。
「我的筆用完了。」
「我替你去買。」
「已經找過很多地方了,也買不到。」他沮喪地說。
每個設計師都有一支自己慣用的筆,楊弘念用的那支筆名叫PANTEL1.8CM,筆嘴比較粗。
「我去找找。」我說。
我找了很多間專賣美術工具的文具店,都說沒有那種筆,由於太少人使用,所以這種筆不常有貨。
一天找不到那種筆,楊弘念一天也不肯畫圖,那天在他家裡,我跟他說:
「大家都在等你的設計,趕不及了。」
「沒有那支筆,我什麼也畫不出來。」他一貫野蠻地說。
「那夏季的新裝怎麼辦?」
「忘了它吧!我們出去吃飯。」
我們坐計程車去尖沙咀吃飯,沒想到在路上會碰到文治。
計程車停在交通燈前面,他騎著機車,剛好就停在我旁邊。
他首先看到了我,也看到了坐在我身邊的楊弘念。他一定會以為楊弘念是我的男朋友。
「很久不見了。」我先跟他打招呼。
楊弘念竟然也跟他揮手打招呼。
文治不知說什麼好,交通燈變成綠色,他跟我說:「再見。」
又是一聲再見。
「謝謝。」我說。
沒見半年了,半年來,我一直留意著馬路上每一個開機車的人,希望遇到文治,這天,我終於
遇到他了,偏偏又是錯誤的時間。
「剛才你為什麼跟他打招呼?」我質問楊弘念。
他這樣做,會令文治誤會他是我男朋友。
「他是不是那個在電視台報告新聞的徐文治?」
「是又怎樣?」
「我是他影迷,跟他打招呼有什麼不對?」
我給他氣死。
「他是不是你以前的男朋友?」
「不是。」
「那你為什麼害怕他誤會我是你男朋友?」
「誰說我誤會?」我不承認。
「你的表情告訴了我。」
「沒這回事。」
「他看來挺不錯。」
「你是不是同性戀的?」
「為什麼這樣說?就因為我說他不錯?」
「半年來,我沒見過有女人來找你。」
「我不是說過,我只要最好的嗎?」
接著的一個月,楊弘念天天也不肯工作,只是要我陪他吃飯。
「你什麼時候才肯工作?」我問他。
「我沒有筆。」他理直氣壯地說。
「你怎可以這樣任性?」
「不是任性,是堅持。別嘮叨,我們去吃飯。」
「我不是來跟你吃飯的,我是來跟你學習的。」
「那就學我的堅持。」
九個月過去了,找不到那款筆,楊弘念竟然真的什麼也不做。除了陪他吃飯和替他買「天國蜜桃」,
我什麼也學不到,再這樣下去,再熬不出頭,文治把我忘了。
那天在楊弘念家裡,我終於按捺不住問他:
「是不是找不到那款筆,你就從此不幹了?」
「我每個月給你薪水,你不用理我做什麼。」
「我不能再等,我趕著要成名。」我衝口而出。
「趕著成名給誰看?」他反問我。
「你別理我。」
他沮喪地望著我說:「難道你不明白嗎?」
「我明白,但我不能再陪你等,我覺得很無聊。」
「那你走吧。」他說,「以後不要再回來,我看見你就討厭。」
「是你要我走的……」我覺得丟下他好像很殘忍。這一年來,我漸漸發現,他外表雖然裝得那樣高傲,
內心卻很孤獨,除了創作,差不多凡事都要依賴我。
「你還不走?我現在開除你。」他拿起我的背包扔給我。
「我走了你不要後悔。」
「荒謬!我為什麼要後悔?快走!」
我立刻拿著背包離開他的家。
這個人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對他僅餘的一點好感都沒有了。
從跑馬地走出來,我意外地發現一間毫不起眼的文具店,為了可以找個地方抹乾眼淚,我走進店裡,
隨意看看貨架上的東西,誰知道竟然讓我發現這半年來我們天天在找的PANTEL1.8CM。
「這種筆,你總共有多少?」我問店東。
「只來了三打。」店東說。
「請你統統給我包起來。」
我抱著那盒筆奔跑回去,興奮地告訴楊弘念。
「我找到了!」
他立刻就拿了一支開始畫草圖。
我整夜站在他身邊,看著他完成一張又一張的冬季新裝草圖。那些設計,美麗得令人心動,原來這
半年來,他一直也在構思,只是沒有畫出來。
「很漂亮。」我說。
「你不是說過辭職的嗎?」他突然跟我說。
為了自尊,我拿起背包。
「不要走,我很需要你。」他說。
「我不是最好的。」我回頭說。
「你是最好的。」他拉著我的手,放在他臉上。
也許我跟他一樣寂寞吧,那一剎,我愛上了他。
「竟然是楊弘念?」跟良湄在中環吃飯時,我把這個消息告訴她,她嚇了一跳。
「是他。」我說。
「那徐文治呢?」
「他已經有女朋友,不可能的了。」
「你不是為了他才去當楊弘念的助手嗎?怎麼到頭來卻愛上了楊弘念?」
跟良湄分手之後,我獨個兒走在路,上想起她說的話,是的,我為了一個男人而去跟著另一個
男人工作,陰差陽錯,卻愛上了後來者;就好像一個每天守候情人的來信的女孩子,竟然愛上了天天送
信來的郵差。是無奈,還是寂寞?生命,畢竟是在開我們的玩笑。
玩笑還不止這一個,那天在銀行裡,我碰到文治,他剛好就在我前面排隊,我想逃也逃不了。
「很久不見了。」他說。
「是的。」
「工作順利嗎?」他問我。
「還不錯,你呢?」
「也是一樣。那天跟你一起在計程車上的男人,就是那個著名的時裝設計師嗎?你就是當他的助手?」
「都一年前的事了,你到現在還記得?」
他靦腆地垂下頭。
原來他一直放在心裡。
「先生,你要的美元。」櫃台服務員把一疊美金交給他。
「你要去舊金山嗎?」
「是的。」
「去探望女朋友嗎?」我裝著很輕鬆的問他。
他尷尬地點頭,剎那之間,我覺得心酸,我以為我已經不在意,我卻仍然在意。
「我不等了,我趕時間。」我匆匆走出銀行,害怕他看到我在意的神色。
外面正下著滂沱大雨,我只得站在一旁避雨。
文治走出來,站在我旁邊。我們相識的那一天,不也正是下著這種雨嗎?一切又彷彿回到以前。
他,必然看到了我在意的神色。
「你很愛她吧?」我幽幽地說。
「三年前她決定去舊金山的時候,我答應過,我會等她。」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沒人知道將來的事,但是我既然答應過她,就無法反悔。」
「即使你已經不愛她?」
他望著我,說不出話。
雨漸漸停了。我身邊已經有另一個男人,我憑什麼在意?
「雨停了。」我說。
「是的。」
「我走了。」我跟他道別。
他輕輕地點頭,沒有跟我說再見。
我跳上計程車,知道了文治只是為了一個諾言而苦苦等待一個女人。那又怎樣?她比我早一步
霸佔他,我來遲了,只好眼巴巴的看著他留在她身邊。
我一直不認為他很愛她,也許每一個女人都會這樣騙自己。這一天,他證實了我所想的,照理
我應該覺得高興,可是,我卻覺得失落。也許,他不是離不開她,而是他不能愛我更多。比起他的
諾言,我還是微不足道。
在楊弘念的床上,他詫異地問我:
「你以前沒有男朋友的嗎?」
也許他覺得感動吧。
但是他會否理解,對一個人的懸念,不一定是曾經有慾。單單是愛,可以比慾去得更深更遠。
「你不是曾說我的境界不夠嗎?」我問他。
「我有這樣說過嗎?」他用手指撫弄我的頭髮。
「在往巴黎的飛機上,你忘了嗎?」
「我沒有忘記--」
「你還沒有告訴我怎樣才可以把境界提高。」
「我的境界也很低--」他把頭埋在我胸口。
「不,你做出來的衣服,也許是我一輩子都做不到的。」
「有一天,你一定會超越我。」他呷了一口「天國蜜桃」說。
「不可能的。」
「你一點也不了解自己。我在你這個年紀,決做不出你在畢業禮上的那一系列晚裝。那個時候,
你是在愛著一個人吧?」
「誰說的?」我否認。
「只有愛和悲傷可以令一個人去到那個境界。最好的作品總是用血和愛寫成的。曾經,我最好的作
品都是為了一個和我一起呷著『天國蜜桃』的女人而做的。」
他還是頭一次向我提及他以前的女人。
「後來呢?」我問他。
「她不再愛我了。」
「你不是說,悲傷也是一種動力嗎?」
「可是我連悲傷都不曾感覺到--」
「你還愛她嗎?」
「我不知道--」
忽然,他問我:
「你愛我嗎?」
我難以置信地看著他。
「為什麼這樣看著我?」他有點委屈。
「想不到像你這麼高傲的人也會問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跟高傲無關,你怎麼知道,我的高傲會不會是一件華麗的外衣?」
我失笑。
「你還沒有回答我--」他說。
「我還沒有去到可以答這個問題的境界。」我說。
我用一個自以為很精采的答案迴避了他的問題。但是我愛他嗎?也許我不過是他的「天國蜜桃」,
我們彼此依賴。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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