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見證

我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觀念很重的家族。縱然小時候的我並不知道自己的命運,但郤隱隱感到自己並不十分受重視和關心。
升上小學以後,我逐漸形成了自卑的性格。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父母的工廠北移至中國,我與他們相處的機會突然少了很多。在我幼小的心靈�堙A固然不了解父母是為了生活,反而以為是自己成績差、做錯事而形成父母的不理會。為了博取他們的注意,我選擇了一個十分愚蠢的方法。開始的時候,我故意欠交功課、說謊,這真的吸引到老師和父母的注意,縱然換來的只是打罵。這次的「成功」,使我更樂於走進自己設下的陷阱,不斷的欠交功課、說謊、說粗言穢語、打架‥
升上中學以後,這個情況並沒有改善,見輔導社工便成了我的「課外活動」,因而我的人際關係十分差,我更孤僻和自卑。最後,當我發現自己一無是處的時候,我收到生命中第一個惡耗—學校要求我自行退學。這無疑對我又是一個打擊,我站在學校頂樓的圖書館,問我身旁的人,生命有甚麼意義?人生又有甚麼價值?當然沒有人可以回答我。
去到新的學校,一切都是新的,我亦決定要改變過往的一切。可惜不但事與願違,更每況越下,我更沉醉於燈紅酒綠的生活,希望在花花世界中找到愛和關心。結果,不用我多說,也可知道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正當這個時候,我竟收到一個久違的同學的來電,而最令我驚訝的,是她邀請我到教會聚會﹗基於無聊和好奇,於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二日,我第一次踏足教會。
踏足教會對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經驗,它�堶悸漱H個個都充滿愛
、關心和喜樂,而這些都是我十八年來所追尋的。一個月後,我參加了彩虹佈道會,尤記得講員的每一句話都深深打動我。他說到人的罪,我深感到自己是何樣的人,而主竟願意降生成人,因愛我而釘死在十架上,這又令我何樣費解﹗還記得講員用了一節金句:「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而令我流下淚來。當講員邀請我們一起祈禱時,我低下頭,兒時所犯的罪便一幕一幕地浮現在我的腦海,教我無從否認。所以當講員呼召的時候,我決志成為神的兒女。這是一個歡喜快樂的日子,我的屬靈生日: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