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今年我好像不曾在午夜12時以前入睡呵∼

講起來好像有點值得驕傲的樣子,其實,身邊很多人也沒有早睡,誰不是為了工作,為了娛樂,為了減壓、為了上網聊天…各式各類的理由遲遲都沒有上床睡覺!

現代人還真是自作賤呀,明知道遲睡對健康不好,尤其長痘痘、黑眼圈、精神不濟等等理由,可是,偏偏還是習慣了遲睡,而且一時之間也不容易改回來。其實,我是很習慣遲睡的人,所以才知道遲睡的不好。

以前遲睡是出夜街、拍拖、看電影、和朋友〞鬼混〞(說得有點誇張…),但現在,通常,12時我是在家的,看書、上網、和男友聊天,總之就是不在12時之前睡覺!

工作越來越忙或者說時間越來越不屬於自己吧?我們都把應該留給自己的時間放在夜深人靜的半夜去,也許要等到一部份城市靜下來以後,另一個自我的部份要喧譁起來吧?

一天偶爾可以見面的2個小時在12時之前才真正有機會聊天說話,所以會格外珍惜,也許有人會說,一天2個小時超多的,可是當你有話可說時,2個小時算得了甚麼呢?我可不要等到兩個人都無話可說時還要大眼瞪小眼看上整半天!

在台北,12時是吃宵夜的時候,冷冷的街頭車不多,人也不多,但一鑽進火鍋店,呼,大家都圍著吧臺坐,屬於自己的夜現在才開始呢!台北的海光叔叔往往也要到這個時候才下班回家,真正可以放松心情和家人團聚的時間也在這一刻,越大的城市夜越遲落幕呵∼

啊,有一次真的太累了,看書看到10點多就睡著,但到了早上4點又彈起來,好像不應該這麼早睡似的,夜貓有難得的執著堅持,屬於個人的夜晚怎麼可以用睡覺來浪費掉?

所以,曾經和啤酒(注:一罐為限)作伴,在午夜趕著寫網頁、寫小說、寫東西…,午夜的感覺特別好,然後,發現12時是心情的轉場,燈光一換,人脫下了戲服變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