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


      喜欢听歌的人,口味不尽相同,各人都依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风格的音乐,现有的音乐风格多如繁星,因此除了少数人以外,大多数的音乐爱好者都不会去留心自己喜欢的音乐是属于什么风格,加上音乐风格随着时间不断地在融汇贯通、或者开枝散叶,过去十多年来的音乐,除了唯恐听歌的人不懂而特地强调的主流音乐外,原创自主的音乐早已非几个音乐名词就可以划分的了。

      另一方面,听歌并不是一件必须向全世界交待的事情,听歌的人都不必去深究到底自己真正喜欢什么音乐风格,或什么样的音乐。只是普遍上听歌的人都存有一个不自觉的观念,那就是认为只要大家喜欢同样的风格、同样的乐队,那么大家就是同道中人,在各方面都拥有共识,不会有任何歧见。事实并不尽然,更多的时候是,即使两个人或以上的人在选择的同样的风格、乐队、专辑甚至歌曲时,也未必就是在音乐方面就相互认同的,因为听歌的人往往只是各取所需,有的人专注的只是一种气氛,另一些人却只注重技术技巧的那一方面,还有的人听歌则只为了标榜自己。这些差异一直存在于每一个听歌的人之间,唯不会在听歌的人之间造成任何抵触,故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

      然而,两个人或以上(乐队或组合)集体创作音乐,却必需面对这个问题。一个人的创作或许可以极尽嚣张,两个人或以上的就不行了。集体创作常常会面对相互抗拒的问题,虽然在开始时大家都是因为喜欢同样类型的音乐,同样的乐队才会走在一起玩音乐,但是一旦共同创作,就会出现互相钳制对方的创造力的问题。这个问题有时或许不会出现在组织乐队的初期,更危险的是,它会在集体创作迈向成熟的时候才浮现。大多数乐队一旦遇到这种情形就会逃避问题,一是选择个别创作,二则是把每个参与创作的人坚持保留的部分硬硬堆砌在一起。无论如何,问题没解决,迟早都会导致乐队分裂、解散。

      集体创作需要达成共识,是整个创作过程中重要且又轻易或误解地受到忽略的一环。很多人以为只要大家都喜欢同样类型的音乐、同样的乐队;又有的人以为只要大家有共同的目标(名成利就或改变世界),就算是达到共识。那其实并不够,共识还包括了其他种种大大小小从与音乐或有间接关系的事物,到林林种种与音乐敌对或是完全与音乐没有关系的事物上,几乎无所不包。更重要的是,达成共识没有一定的标准,不是一个僵硬的方程式,更不能以解决一个问题的方法,当做是处理所有问题的方式。

      而且,就算一时达成共识,也不能当做是长期的创作取向,因为共识每时每刻都会出现差异,需要不断翻新,才能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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