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浪荡江湖廖廖数年,确倒看多了奇人异事,习以为常。
某城发生了一件怪事:
几个见义勇为的乡下人,捉了个小偷,要求法官送他上断头台,许多人都来为
小偷求情,法官也认为偷窃事小,不必重刑,决定轻判。可是乡下人忌恶如
仇,定要法官重判,有些明理人,知道“法重立信,错者立斩”的道理,虽是
小偷的同事,也要求法官判处死刑。也有些人曾被小偷偷了些东西,义愤填膺
地跑来为乡下人助威,搞得满城风雨,路人皆知,好不热闹。
有些人看见小偷可怜,来责问乡下人,乡下人有乡下人的牛脾气,坚决道:
“难道你们忘了小偷做了坏事?不骂小偷无耻,反骂我们这些正义,又读过<<
圣经>>的乡下人?我们决不会屈服在是非不分,黑白不明的讨声中!”
吾人冷眼旁观,发现乡下人并不是一昧蛮干,倒也可取,以“弱势”打击“强
权”,倒也高明。小偷就成了“弱势”打击“强权”的头号牺牲者,这一步,
警惕了强权者,大大打击了校方的黑箱作业,干得挺好。
不过,为何乡下人要如此义愤填膺,指名道姓地直呼小偷姓名,非搞到小偷身
败名裂不可?为何不用“某教师”,留点余地给小偷?
或许刀不是砍在我身上,我当然说得轻松。不过,像我这般浪荡江湖,深知凡
事要留点余地给别人,不要让别人走投无路。穷寇莫追,免得他人不顾生命地
反扑。对付小偷,稍做惩罚,让他回改就好了,何必让他身败名裂?
剑侠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