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Mon, 19 Mar 2001 15:33:04 -0800 (PST)
  From:
       Chan Fong Hong <fchan68@yahoo.com>  | Block Address | Add to Address Book
 Subject:
       正义的电子战!
    To:
       goh67@yahoo.com
 
 

李女士、“陋巷律师”:

哗!精彩,精彩!老夫浪荡江湖几十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
么精彩的“电子战争”。打得好,老夫不禁要为你们拍
烂手掌。你也帮老夫这些“弱势者”出了一大口冤气!

但很多人恐怕还不明白这场“电子战争”的真正意义,且
让老夫来给他们点破点破。

这场战争大可称为“正义的电子战”,大有替天行道的架
势,好!

几个处于“弱势”的家长们,以高科技,打败了一个“强
势”者,这就好像《圣经》中 David 打败Goliath 那
样! 但老夫不知道,David 事先有没有向 Goliath “直
接反映”?

许多人在追问你们为什么不向宽中“直接反映”。你们在
《投诉无门!》那篇文章中,给了一个在老夫看来是“半开
玩笑”、很“幽默”的答案:宽中没有电子投诉管道。这
当然是原因的一部分。但据老夫看:你们这次根本就不是
要投诉!你们是把行动升级,你们要争取“发言权”,
“诠释权”。老夫注意到,你们在《事情告一段落了》一
文中,用了一个很精准的名词,说这是你们的“争取运
动”。你们没有说“投诉”。

既然是”“争取运动”,不是“投诉”,那就不必去跟校
方“反映”什么了。很好是策略啊!想想看,这么严重的
事,去跟校方“直接反映”有个屁用!校方一定说“让我
们先调查调查,你们先回家吧!”这样孩子们还是在那边
罚站、拉耳朵,不能吃喝上厕所。我们都有这种“投诉”
经验了,有个屁用?一个处于弱势的家长,低声下气的去
“求”一个强势者,可怜兮兮的。而诠释权又全操在校方
手中,校方说什么就什么,那种投诉处境真是狼狈的很
啊!老夫也经历过,真好像是去“与虎谋皮”那样!

所以你们干脆不去投诉了,一上来就要争取发言权、诠释权。
如果在从前,这是梦想天开!即使想也办不到。但如今,网路
和网站给了弱势者抬头机会了。你们看准这点,一开头就上网“宣战”,替
弱势者出气,替那些可怜的孩子们伸张正义。打得好!

这是全新的游戏规则!许多人好像还没有觉醒过来。还以为
这个世界还停留在十九世纪大国欺负小国,强者欺负弱者
的时代。欺负了人,还要人去向他“直接反映”,算什麽话!
一切要照强者那套游戏规则来办事。

现在好啦,网路来了,网站又免费的,弱势者可以“改写”
游戏规则了。我为什麽要“直接反映”?为什麽一定要照你
的游戏规则来做?为什麽你不上网来跟我评评理?你是强者,
难道就可以迫弱势者遵照你的 law 吗?我偏不依,看你怎样?
有本事我们来上网打过!

可怜那些反对你们的人,还“傻傻”的在追问“为什么不去跟校方反
映”。我看你们根本就不想也不屑回答这样的问题,所以
干脆说“投诉无门”,真是幽默!

但老夫猜想,那些人是不懂得“欣赏”这种“干幽默”的。
他们的学识和人文素养太差了,竟连 Foucault 和Nader 都
没听过,更不要说读过!你们频频在打“密语”,好像在跟
这些人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把他们弄得团团转!老夫不禁想到《三国演
义》中,诸葛亮谈笑间用兵千里之外的故事!你们这场电
子战打得真潇洒!正像你们那个“陋巷律师”说的,有
“文学的语言,诗的语言”,还有“幽默感”。

这场“正义的电子战”,来得太突然,使强者一时不知
所措,完全处于被挨打的状态。你们要战就战,达到一些
成果后,又要停就停。一切发言权、诠释权都操在你们手
中。其实你们只有几个人,可能也只有一两台电脑,而对
方却有那么多人,那么雄厚的财力,那么庞大的电脑中
心,那么多种类的电脑专才,竟完全没有反应,没有打赢
这场高科技的电子战。

当然,真理、正义都在你们这边,对方真要打也的确打不过
你们,所以也可说是“非战之罪”,是上天在主持公道啊。

这场正义的电子战,还引发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讨论。来自
世界八方的人都可参与。在那么多发表的电邮当中,老夫
个人最欣赏前宽中学生,现在新加坡国大就读的杨同学那封,
写得中肯、平实,真好!这样的讨论,不是比“向校方反
映”后的“闭门作业”还要有建设性吗?

有人或问:如果以后每个人都去发动这种电子战,那做老
师的岂不倒楣?对于这样的顾虑,老夫有一句中国老话奉
送:“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如果你做事
光明正大,没有“把柄”给人抓到,怕什么电子战?有什么好怕?

老夫发现,有能力发动这种电子战的人,恐怕也很不简
单。这不只是电脑科技的问题,也不是几个不学无术的中
学生或毛头小子能办到的。像这次,你们竟出动整套文化
理论作你们的后盾(你们那些“密语”都跟欧陆的文化理
论有关),有整套学理在背后支持你们,还有真理,正
义,难怪你们打得那么潇洒,越战越勇。这不是普通中学
生可以做到的。请那些害怕照片“上网”的老师们放心,
你不先去“侮辱”人家的孩子,人家也不会来“给你颜色
看看”,要你“亮相”。

这次事件,也把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曝光”
了。谢谢你们把这条文中英文本都摆在网上,否则很多人从未读过,
也找不到。大家从前大概以为,人权问题是共产国家的事,
是非洲的事,大概从来没有想到我们中学里也会有人权问题,宽
中也会有“人权记录”问题。老夫一向觉得,中学里“侮辱
性待遇”或惩罚太多了、太多了。现在,各位老师真的要
“三思而后行”啊。

总之,这场电子战没有使用暴力,连暴力的语言也没有,
一切都在法治的精神下进行,而且,更妙的是,它“竟然
是免费的,一个钱也不必花”。它的意义和影响必然是深远的
,值得大家深思检讨。

不过,老夫以为,这回校方虽然在战术上打败了,但它其
实也是一个大赢家。因为从此学校将进行一连串的调查、
对话和反思,这必将产生一些“改善和改革”。学习环境
一改进,最终受益的,必是学生、学校、和宽中的校誉。
愿彭校长捉住这个机会,推行一些更基本、更重要的改
革,把过去一些难以更改的“积习”,借这个时机,大力
去除。

最后,李女士,老夫猜想您跟那位“陋巷律师”是一对夫
妻档,对吧?夫妻一起替人家打抱不平,“其乐融融”,
真羡煞老夫也!

“陋巷律师”这个“花名”也取得真妙。老夫读书,虽不
如你们夫妇多,但《论语》还是读过的,知道李女士您用
的是孔老夫子《论语》的典故,就是那个“颜回在陋巷读
书,不改其乐”的典故。彭校长是台大中文系毕业的,他
当然知道这个典故。不过,我担心那些不学无术,光只会
拿藤鞭的人,会因此误以为你那位大律师是 lawyer in the
back alley ,也就是那种没有牌的“非法律师”,那就不
妙了,所以老夫要帮您点破这个典故。李女士,您好像很喜欢
用典故,而且用得很“险”,像韩愈。希慎之,希慎之。

田夫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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